现如今,互联网已经深入到千家万户,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信息平台。然而,当频繁的与互联网接触以后,人们深刻得认识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在让文化信息飞速传播的同时,也让一些有害信息在其中大行其道,甚为泛滥。
相比较于传统电视广播媒体,互联网在信息审核方面几乎是低门槛,无论什么人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根网线就能够参与其中,随意传播分享信息。而作为实体的人,在传统电视广播媒体当中往往可以涌现出许多名人明星,因为他们的出现经过了电视广播媒体的重重审核,因此这类名人明星往往具备较高的思想文化素养,在为人处事,德行体貌等方面都有一定水准。而互联网的新起,也造就了一些出名的人,这样因为网络而走红的人,被人们称之为网红。网红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名人明星,他们往往不具备较高的思想文化素养,往往是因为一些突发事件经过网友传播分享酝酿而变得有名气。
近年来,人们对于网红现象的讨论的很多,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网红的社会影响。一个网红的出现,究竟是对社会素养有提高,还是降低了社会道德水平,这都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与仔细看待的。在我看来,网红的出现看来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网红却必需要具备素养,因为既然红了有了名气,就要对社会负责,不能够作出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这些年网红逐渐给人们形成了低俗的印象,可实际上在广大网民群体当中也不乏道德素养高的人。这就值得我们深刻反思,要积极弘扬正能量,摈弃一些凑热闹、肆意起哄的歪风邪气。
在现在这个电子产品铺天盖地、网络神通广大的时代,一个新兴职业蓬勃升起——网红。
这群有着搞笑的本领,姣好的面容,出从的上位水平的人。他们每天只需要在网络上随便发一条消息,便会引来世人驻足观瞧。有了群众基础,便有了阅读量;有了阅读量,便会有一大群拿着钱请他们做代言等一系列的金钱交易。网红这一职业,有钱有名有光环。于是许多人便挤破脑袋的想钻进这一行业,为此不惜伤害自己来引起世人关注,无下限的博出位,甚至是触犯道德与法律。
“网红”这个新兴职业代表了信息网络的发展,代表着时代的进步。但无下限的博关注来获取利益,让原本光鲜亮丽的职业染上了黑色。这种被沾染了的网红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这种网红注定是会快速消亡于网络世界。只有带着正能量的网红,能真正给网民带来欢笑的网红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
网红内容可以是积极参加慈善,或是运动,甚至可以仅仅是一杯下午茶。而不是整天的整容,炫富。这些没有丝毫营养价值的东西不知道任何人的关注,这些仅仅是大众茶余饭后的笑料不值得任何推广。
我支持正能量网红,我愿意为他们点赞。对于无下限的的博出位的网红,我只想说:人重在有羞耻之心。
我是一个喜欢网红的人,我喜欢像papi酱那样能带给我们能量的网红,我喜欢像艾克里里那样能带给我们欢笑的网红……我喜欢网红,我喜欢能让我觉得值得的网红。
即使你有在彪悍的出位水平,并不能让别人真正的欣赏你喜欢你,那么,你成为网红的意义何在?人并不能只追求利和益,而要追求做一个快乐的自己,自己喜欢的自己。
变成自己喜欢的模样,就是我的人生意义。我不是网红,但我喜欢真实的自己。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社交软件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渴望博得到人们的眼球,而现今有部分人靠出格的言行及贩卖低俗劣质内容出位,成为低俗网红,我们必须抵制他们。
其实,网红本身这个身份并无可厚非。最初有人靠的是个人的才华赢得网友的关注,网友亦可从他们身上学到知识。他们确实值得别人的尊重。
但现今许多人却是靠着出格的言行博得别人的.眼球。这类低俗网红对个人社会带来不利影响,必须对他们进行抵制。
低俗网红散播的内容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现今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触及网络,网络对他们的影响十分巨大。试想若是低俗网红在网络上传播黄色,暴力等不良信息,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恐怕不能保证了啊。例如刘梓晨等人,靠整容得面目全非而博得青少年网友的眼球,他们甚至还传播黄色短视频,其下方评论者大多是青少年。青少年好奇心,盲目心理极强,虽说大多数人都在责骂刘梓晨等人的不是,但难保会有部分青少年受到他们的影响,造成心理不健康甚至扭曲。为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抵制低俗网红是当务之急。
低俗网红亦会对一个国家的文化带来不利影响。一个国家的流行文化本应是健康有节操的,但现今网红爆满,他们“人多势众”,对低俗内容进行传播,许多人在耳濡目染之下必定会受到影响。例如一个小伙子哭喊的“蓝瘦香菇”情谊便可传遍全国各地,着必定无法使国家文化得到进步,只会越多的落后。所以说抵制低俗网红是必行的啊!
再看,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而言,低俗网红也是有弊无利的。现今许多网红依托团队运营并吸取大量金钱,他们借着博人眼球的优势进行广告或骗取网友的钱财。若是国家的大部分资金运营靠着这种方式,国家根本不可能富起来。在一个国家中,必须有健全的经济运营体系,国家才能富强,而不是“网红式”的获取暴利,我们应该制止这种不明智的现象。
抵制低俗网红,需要我们从个人做起,明辨低俗网红,不受他们诱导,这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应从法律方面惩罚进行非法活动的低俗网红,只有低俗网红的逐渐减少,才能有一个更美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在如今这个时代,“网红”这个“行业”可谓是风生水起,在一些人眼中,觉得这些人可能是整天无所事事,才会每天守在电脑前,手持一个话筒,盯着屏幕。而我知道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位与众不同的网红。
她和我们一样,是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贵,也并不贫穷的家庭,但她却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她想成为一位“网红”,她觉得用这样一种不同的方式来取得人们的关注,是十分有意义的,从那时起,她再也没有认真对待过她眼下该做的事,每天守着她那台“心爱”的电脑,做任何事也不放开它。直到那一天……
那天,雨过天晴,天上隐约出现了一条彩虹,这难得一见的景象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这,她的内心萌生出了一个想法:这般美妙的风景,用来当作背景是何等的美妙,所以,一定要制造出一个与众不同的彩虹——“人造彩虹”。
她背着包,乘上了森林地铁,前往市场去采购材料,她左挑挑,右拣拣,不一会儿便硕果累累,她带着工具和材料回到了家,开始了她的“大工程”。
她发现这比她想象中要困难得多,自己用来做“人造彩虹”的时间并不充裕,况且在她眼里,自己也并不是个心灵手巧的女孩,渐渐地她开始灰心起来,到最后,她已经放弃了这个念头。
当她再一次看到那个令人难忘的景象时,这被她放弃已久的想法又重新燃烧了起来,她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这想法给实现,决不放弃。
这次,她下定决心要把那条“特殊”的彩虹制造出来,遇到困难时,她绞尽脑汁去克服它;遇到挫折时,她鼓起信心去战胜它。
她废寝忘食地努力着,终于,她成功了,她实现了自己心中的那个想法,在时间的洗涤下,她蜕变了,她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个自己了,她,成长了……
其实,这只是个虚构的故事,但这故事却意义非凡,也许每个人都会有梦,每个人都拥有不一样的未来,只有努力去追梦,才会取得属于自己的成功。
网红网红,顾名思义,鼠标轻击一进微博首页,红辣椒、红炮仗列着大队接踵而来,不是一哄而入便是一枝独放,毕毕剥剥声之后便是震耳欲聋或引人泪下,簇拥起来倒真是红袍加身,有如戴了冠冕——这爆炸性的红,通常只因其时效性、鲜明性取胜。
“网红脸”这个热词的出现,也从侧面佐证了网红大军的特点:时兴、潮流,一抛头露面便一夜走红,却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鲜明、辨识度高,甚至千篇一律的锥子脸、大眼睛也都让人一眼确定“他是个网红”的身份。
然而,“网红”和“公众人物”的差距正在于此。我们通常提到某个名人,只要一举其名,他的生平履历、众多心路坎坷便历历浮现出来,听众人人都有心照不宣之感。而一提网红,名字、故事全可略去不讲,只用问一声:“瞧,这不就是刚刚做完某某事的那个人吗?”
公众人物是“名人”,网红则是“红人”。我们倾向于为名人的形象刻下他不朽的名字,连他的生活体验都要事事考究,当成与他本人融为一体的固有特色;而对于“红人”,我们却习惯于大笔一挥渲染着色,将“辣眼睛”““有煽动性”作为这个人的大标签,无疑在将人物扁平化。
一旦锥子脸成为热门,必然要出现那么一两个……
同样地,我们常说“大红人”,关注的只是他的地位、身份;他业绩如何,人品怎样,却都鲜有提及。他得益于“标签”,却也毁于“标签”。
网红的前路并不狭窄,但对于标签化的网红,即便挤破脑袋也难以留下一个“名”字;只有真正有思想,有自己独立见解的人才可以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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