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写伤感的文章,因为我感觉这可以发泄我心中的情绪。但我不知道总要去写自己的心,也许这颗心以残缺不全了吧。
在家里,总要听父母唠叨;在学校,有要处理和同学之间的关系;在社会,还要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真的好累。
我真希望什么烦恼都没有,快快乐乐地玩一天,一天就足够了,可这是不可能的。我没事的时候就来上上网啊,听听歌啊,写写文章啊……感觉还是不错的。
在这个世界上,爱心排名在人类与生物的第一位。如果一个人没有爱心,那么他(她)将怎么样在这个充满了爱心的世界上“混”下去呢!
关于爱心,现在有许多歌曲、诗歌等,还有许多电视节目也常常做一些关于爱心的公益广告。由此可见,爱心已经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了。爱心,也可以使一个人散发出无限的魅力。
孝心,是儿女对父母以及自己周围的亲人的心。孝心孝心,它可以使你成为老一辈喜爱的对象孝心孝心,可以使你成为下一辈的榜样孝心孝心,它可以使误入歧途的你,知道回头是岸,弃暗投明孝心孝心,它可以使原本优秀的你变的更加优秀,成为一个人见人爱的人。
信心,是属于你一个人的。它,不会被任何人带走,只会等着你来把它抛弃它,不会给你带来任何不方便的事情,只会让你的道路变的更加顺利。信心,它可以使原本很自卑的你,变的不再自卑它,可以使原本很漂亮的你,变的更加漂亮。
还是那句话说的对:把爱心奉献给社会把孝心奉献给父母把信心留个自己。这三“心”,谁也不能离开谁。它们在一起可以使一个人变的完美变的美丽变的充满了无限魅力。
过母亲节的时候,同学们都为妈妈准备了精美的礼物,小明也想送妈妈一支康乃馨,因为他的口袋是空空的,所以他一直在花店门口徘徊。他想了很久很久决定先去花店问问花的价钱,然后凑够钱再去买。进了花店,小明就问了老板,可老板说:“康乃馨五元一支。”这一说,小明一下子陷入了绝望之际。虽然他已经没有可能再买到康乃馨,可是他还是坚持不懈,永不放弃,自己跑到大街上捡瓶子,收废铁……
经过了一会,虽然捡了许多瓶子,但是离康乃馨的距离还是那么的遥远,他的美梦一下子就被打破了。他垂头丧气的往回走,他刚走出一步,他想到花店的老板给他说过百合花三元一支,于是他飞快的跑向花店,买了一支百合花。
他回到了家里,等待妈妈的到来,心里一边高兴,一边沮丧。沮丧为不能送给妈妈康乃馨而沮丧。但是当妈妈接到花时,心里无比的高兴,兴奋,脸上透露着幸福的笑容。当看到我沮丧的脸,一下子就猜透了我的心,便脱口而出:“你送什么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一颗为人着想,会体贴人的心。”
当人们被某种***所裹挟而在愤俗的社会上争名夺利,当人们的思想被周围太多事物的诱惑包深陷其中而勾心斗角,当人们被高贵的身份地位主宰而相互残***,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宁静?和谐只是社会的表面现象,内在包含着太多黑暗,太多残酷,太多的不公。面对这一切我能拿什么来抗拒无处不在的斗争?我怎么能甘于平凡,向现实妥协,生活在一个被人压榨的环境中呢?我的思想跟家人不同,即使再高的经济地位,我都不会满足,社会的有钱人太多,金钱给人带来的东西远远不能满足***。人需要的东西不多,想要的东西却数不尽。只有拥有权势才能拥有一切。我追求的就是权势与名利。生存的紧迫与焦虑带人们带来了种种麻木的思想,在那样麻木的身躯里,除了疯狂的追名逐利,没有什么温情的事了。包括我在其中。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我受够了别人的摆布,受够了势利的欺压。这种社会的现实永远没有实力去改变,能做的就是抛开幼稚的想法让社会完完全全的改变自己。过去,现在别人怎么的压迫自己不管,以后就是我用千万倍的代价偿还给他们了。
列车的速度慢了下来,一连串的灯光不断的涌入人们的视野,车厢的人们顿时激动了起来,不停的发出狂吼,他们在惊叹自己见到了一个天堂般的世界。我走出了车站,这确实是一个广阔无边的世界,高楼大厦直耸入云,霓虹灯,白炽灯,和各种彩类的灯装点了这个缤纷的大都市。这个世界充满了激情,充满了乐趣,充满了幻想,这是个丰富而多彩但无疑有艰苦的世界。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一批批没文化的渔民来到这里,捉住了机遇,创造的财富远远超过了在高校任教的`教授们,留下了无数个逃离土地,一路飞黄腾达的故事。正是这无数神话般的故事和这些故事背后创造的繁华城市,诱惑着一代又一代的人涌入这里,开始了漫长的岁月。
我站在这幢大楼面前,自己的体积远不足它的千百万分之一,感觉到自己在这世界上渺小得仿佛浩瀚沙漠中的一颗粉尘。只身独处在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世界,四野茫茫,八面空空,那个遥远遥远的梦,那个千年百年的盼望,仿佛在一刹那间远离我而去,化为乌有,心里只有无助的疲惫。我的眼里第一次为自己的人生流下了泪。在那些陌生的脸孔里,已经发财起来的人怎么会躬下身子,和我们虫蚁一样活着的人为伍?面对这一个陌生的世界,我只能在这虚无缥缈的联想中痛苦回旋。
在这世界上,我们势单力薄,我渴望权势,渴望真实的拥有权势。
生活在一个世代为农的家庭里,但我茫然的离开沉默的黄土地,闯入一个不真实的大都市时,我事实上并不清楚自己究竟在哪,这里的一切都不是我的,眼前和心中只有脚下的路真实存在。在这慢无尽头的路上,将充满艰辛,充满危险。
一个被人看不起的农家娃,一个命运如同牛马的人,怎么改变命运,农民,农民工,富商,高官,哪一种是我的身份,金钱,名利,地位,权势,我能拥有那一样?
刚读《小王子》这本书时,只觉得它好神秘,好奇妙。它的文字很简单,很朴实,但是它散发出的.魅力让我无法抵挡。
小王子住在一颗很小的星球上,:只有两座火山,一朵花,一个小人。挪动椅子就能欣赏日出和日落,三棵小面包树就能霸占所有的空间。但是,小王子很爱他的星球,很爱他的玫瑰花。小王子是一个孤独的人,很长一段时间,他一个人住在星球上,唯一的乐趣就是看日落,有一天竟然看了四十三次日落。小王子又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不过心地善良、天真无暇,非常富有同情心,比如他和花儿的感情,他对花儿的怜惜,花儿对他的依恋。不过有一天小王子和花儿不知何故闹了点别扭,离开了自己的小星球,开始了拜访其他星球的旅行。
王子开始了他的旅行,遇见了自言自语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人,醉醺醺的酒鬼,忙的不亦乐乎的商人,辛勤工作的灯夫,不把花儿放在眼中的地理学家……最后,他来到了美丽的地球。小王子遇到了一只等待爱的狐狸,那狐狸说:“驯服我吧。”,小王子不明白什么是“驯服”,那狐狸说:“驯服就是建立关系”。小王子听后有点明白了。他想起了他的玫瑰花。小王子驯服了自己的玫瑰花,现在,他们已经不能分开了。是彼此的小王子,是彼此的玫瑰花了。于是他答应了狐狸的要求。狐狸得知小王子爱玫瑰花后狐狸带着小王子看到了山下的5000朵玫瑰花,个个都是娇滴滴的,个个都芬芳迷人,小王子十分沮丧,因为原来他以为世界上的玫瑰花只有那一朵,自己星球上的那一朵。但小王子也知道自己星球的花儿是独一无二的,不可替代的,因为那是属于他自己的花儿,是他驯养了它、浇灌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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