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抛弃我和妈妈,只有妈妈与我相依为命,久而久之,她对我的爱也和其他母亲不相同,她即给了我最慈祥的母爱,也给了我那最严厉的父爱。
但小时候,我特别不理解她,有一次我做错了事,她当着众人“赏”了我一耳光,弄得我一鼻子灰,我吼她说她不是我亲妈。
那是二年级的一个画画的早上,妈妈和往常一样把我送到画室楼下。可我想到和伙伴们约好了一起去玩的,看着妈妈园区的身影,我动了坏心思,脚也不听使唤,“反正以前有事时也没有去画室,没有告诉老师原因,老师也没有打电话问,干脆不去的了。”我小声嘀咕道。
我连忙奔向广场,在那和小伙伴玩的了许久,玩得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那时我完全不知道妈妈已经知道我逃课的事情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在茫茫人海中看到了妈妈那焦急的身影,这么冷的天,她的头上已是满头大汗了,豆粒般的汗珠从她额头上留下来,她一定跑了许多地方吧。
不知所措的我傻傻地站在那,她似乎也看见了我,气冲冲的往我这走来,我转过身准备跑,可她喊住了我,“妈,我……”还没等我解释,“啪”一个耳光重重地打在我脸上,周围的`人围了过来,我不知哪来的勇气,对她瞪大了眼睛。妈妈命令道:“你这个不听话的孩子,给我跪下,谁让你不去上课的。”我脑袋一歪,“哼”了一声,她又走到我面前,脸涨得通红,我已经分不清她的脸上是泪水还是汗水了,反正我就认定她不是我亲妈。
她开始在我的耳边念起“紧箍咒”,但我一句话也没有听进去,反正我就认定她不是我亲妈,烦躁的我转身离开,从清水走廊飞奔回家,不想听见她的声音。
她可能在喊我,但街上突然刮起大风,吹得树枝疯狂的跳起了舞,风声也随即埋没了妈妈的呼喊声。刚到家,片片乌云压下来,窗外顿时黑压压的一片,时不时传来震耳欲聋的雷声。须臾,窗外下起了瓢泼大雨。
“哐当”门响了,肯定是妈妈回来了,我一下躺在沙发上装睡,妈妈坐到我旁边,摇了摇我带着命令的口气说:“别装了,知道你没有睡着,快起来。”我不耐烦的摇了一下肩膀,翻个身背对着她。“你知不知道我今天被你吓死了,要是你被人绑架了,你让我怎么活啊,你从小就是我一个人拉扯长大的,别人的妈妈只需付出50%,他们还有爸爸,而你的妈妈要付出100%,你知道吗?”“那你也不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我”我立刻反驳到。妈妈解释着;“是,我今天打你是不对,可你也要想下我的心情,当我听到胡老师说你没去上课,我饭都没吃就跑出来找你。”说中说着,她的眼泪流下来了,长这么大,我第一次看见这么坚强的妈妈哭了,哭得那样伤心,那样让人心痛,我的鼻子一酸,眼泪也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
若设人的一生为Z,母爱为X,时间为Y,那么这道方程的解就是z=XY。
我的母亲,其实并不是贤妻良母型的女人,但在父亲的上班时间调整后,却不得不尝试着做起饭来。
于是我那只会煮泡面的母亲便开始在绮丽的黄昏中,独自守着袅袅的炊烟,为我煲着各式米粥。母亲学做米粥的过程并不漫长,在烧焦了几次米饭,烫了几个水泡之后,也可以像模像样地为每天披着一身夜色、风尘仆仆赶回来的我端上一碗乳白的、热气腾腾的米粥了。也就是这时起,母亲身上沉睡多年的女人的天赋被这浓浓的米香唤醒,频频出现在菜市场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家里的电锅也像京剧脸谱一般每天变幻着各式花样。而我则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母亲每天带给我的惊喜。
米粥清香温暖,尤其是在冬季。还记得那个冬天我提早回家,本想和母亲打个招呼,却在看到眼前的一幕时保持了沉默。我看到了天下最美的女人。她一手拿着大汤勺在锅中来回搅拌,一手拿着本菜谱慢慢研究着,她时不时用手臂拭去欲滴的汗水,用小拇指勾起遮眼的碎发,围裙系带在风扇的吹动下不安分地鼓动着。落日金色的余晖映着她,窗棂把她的影子分割成不规则的几块,映在地上,更映进了我的心里,在心底无限放大……
上了初三,总是在兵荒马乱的复习之夜,在一堆堆耀武扬威的习题试卷缝隙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尽的题海。而这时,总会有那熟悉的温感,那熟悉的味道来唤醒我濒临窒息般钝重的脑袋——母亲端着一碗核桃杏仁粥进来。我接过粥,细品它散出的热流、溢出的暗香,陶醉于这无与伦比的米粥。可当我看到母亲指甲上因剥核桃留下的斑驳痕迹,我却哽咽,沉默了。
“妈,你为什么喜欢煲米粥?”
“米粥有营养,对身体好哩!”妈妈回答道,却神情突转,顿了一顿,“再说了,你最近压力也大,放学后又不往家里跑……班主任找我谈过,说你不在状态……我很担心,又不敢对你说过激的话……只能煲好粥,等你回家……”
我捧着这碗米粥,突然感到无比的重量。我低头,埋进碗里,盈眶的热泪一下子就被热气蒸发。咬牙颤抖着,极力掩饰着自己的情绪。而母亲却拍拍我的背,一把把我搂入怀中。
原来母亲并不喜欢煲粥,而是把她那颗对儿子关爱担忧的心放在锅中慢慢的煎熬。当我在外面挥霍青春,却不知母亲在家守着锅粥焦急等待,而母亲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对儿子的爱渗入浓浓的米粥中。
米粥,这特别的米粥,映着夕阳下母亲忙碌的身影,在袅袅的炊烟中,轰然沉入我记忆的余晖中。
薏米粥、杏仁粥、银耳粥,慈母粥……
“火爆”女士
你们可能认为妈妈事业性格温柔的人,是“春风”妈妈,可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我妈妈脾气很火爆,对我总是很严厉,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我做得完美,总是见不得我休息。
每当我和她理论的时候,她嘴里吐出来的字像是暴风雨似的,不给我一点还击的机会,让我哑口无言,只好乖乖听话。
放学回到家后,我见妈妈还没有回家,便偷偷打开了电视。当我正聚精会神地看着《西游记》,可却不知道危险将至——妈妈已经到了家门口,她悄悄打开屋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客厅,大叫一声:“你在干嘛呢?”我被吓了一跳,不舍地关掉电视,默默地低下了头。
妈妈厉声喝道:“你作业都写完了吗?”我肯定而有力地说:“做完了!”“那你去把所有该背的再背一遍,我出去买菜,你给我乖乖的,回来背给我听!”说完便把遥控器带走了。
妈妈刚出家门,我高兴地自言自语:“哼,和我斗!别忘了我还有电脑。”我一蹦一跳地走进我的房间,打开电脑,点击“穿越火线”的游戏……
妈妈回来了,再次像特工一样趴在我门前,从门缝看得一清二楚,推开门一个健步冲到我跟前,抓了我一个现行,让我措手不及,又是一声喝道:“王潇然,可真有你的啊,现在连我的话都不听了,看来不给你一点苦头吃是不行了,给我去客厅拿出笔,罚你写两篇作文,多久写完,多久吃饭。”我迫不得已地拿出笔和本子。
不争气的眼泪落在本子上。我拿起笔,这一次,笔变得好沉好沉,仿佛每写一个字都要费九牛二虎之力。唉,火爆女士要多久才变成春风女士啊!
在我的世界里,有一个特别的人,他是一个男生。他一看到我就会笑脸相迎,那种羞涩,那种好似睡觉都会笑醒的微笑。
我曾经和他做同桌,他是一个不爱说话,一周都没见他说几句话,他除了借文具,还是借文具。他喜欢拿我的笔去写作业,每次都要用好多笔芯,虽然我不喜欢他那种做法,但我说话他不会插嘴,我觉得他可能默默的倾听,每到下课,他都会出去,直到上课才回到座位。他长得不帅,但是耐看。我曾经一生气用笔去画他的校服袖子,虽然不道德,但是我还想跟他说对不起,毕竟在小学毕业了都没道歉,初中,我和他不在一个班,但是他们偶尔出来活动的时候会经过我们班,每到下课,他还是在外面慢悠悠的散步,我几次在班里的窗子看过他,看到他懒洋洋的在阳光下散着步,好似尘世中的一切都与他没关系,他跑步特别快。
记得有一次,他不想做值日,我和一个同学满校园的追着他跑。追了一节课,直到他没力气了,才把他拉回来。他是我见过最最最最特别的人。以前有一次体育课,老师让大家比赛跳跳球,我那时不太会,而我又是那一排最矮的,又是站在第一个,我怕我会输,我怕我输了之后同排女生会指责我,刚好他也是第一个,他也不会玩,但他不怕输,我忐忑的踩上跳跳球,我跳一下摔一次,他也不例外,但是我还是比他先到终点,我觉得他故意放水,要不然我们那一排就输了。
也许他看不到这篇文章,也许他不经常上网看作文,也许他忘记了我,我怕我鱼一样7秒钟的记忆能忘记他,以前的同桌,特别的`你还好吗?
弟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馋猫。我敢肯定没有人比他更能吃了,因为他有一个皮球一样的肚子。他吃饭的时候,可是洋相百出。
此刻他正拿着一个勺子开始跟面“战斗”了。只见他全副武装,手里拿了一个勺子。我就跟他说:“吃面,不能拿勺子,要拿叉子,不然挖不起来。”可他就是不听,非要拿勺子。他用勺子一挖,面就掉碗里了,气得他瞪大双目,眉头紧皱,紧握双拳,手臂都弯成了一个L字母,气冲冲地对着面大声喊:“调皮的面,等着,我一定要吃掉你。”我不禁笑出了声:“面又不是人,他怎么会听见你说话呀。”
我又一次劝弟弟:“还是换成叉子吧!”可他是个牛脾气,说什么也不肯换。我看到他的脸涨的更红了,再次拿起勺子往面里面一抽,又使劲一挖,碗里的酱油都溅了他一脸,面也溅得满地都是。我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弟弟一脸生气的表情看着我,过了大半天,我才忍住不笑了。
第二次“面条大战”以弟弟的失败而告终,不过他毫不气馁,来了个花样百出。他把面卷成一团往嘴里送,可出乎意料的是,面居然直接滚到了地上。我忍不住把嘴里的面笑喷了出来。
最后他终于老老实实的把勺子换成了叉子,开始享用他的美食了。只见他把半个脸低进碗里,仿佛嘴和面碗长到一起了似的。接着就是不断地“呼呼”声,有时还夹杂着一两个饱嗝。与其说是他在吃面,倒不如说是面碗在吃他。
看着他那胖嘟嘟的脸蛋,我又笑了出来。
三国人物评价——刘备?
刘备,三国演义中的蜀汉皇帝,素来以“仁德”著称,但我却不这样认为。我认为《三国演义》中对刘备的“仁德”的形象有些夸大,就好像把读者的理解往这条路上引一样。但要是仔细品味一下,你就会发现,刘备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奸雄”,而且比之曹操有过之而无不及。
刘备在每次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总要声明自己是汉室宗亲,这一招使得张飞和关羽对刘备服服帖帖,在刘备成为汉中王和蜀汉皇帝起了重大的作用。因为当时有实力的人都割地自封为王,所以汉室宗亲在当时很受人爱戴的。刘备这招自我包装使得真是妙极。
还有就是曹操在擒住吕布时,因爱才之心不想***吕布,刘备却出面要曹操***吕布,也为刘备在三国争霸时除掉了一个大祸害,这也体现了刘备是个野心很大也很奸诈的人。
在长坂坡一战中,赵云拼死找到了少主和少夫人,并拼命将少主护送到刘备的身边。这时候就显出“奸雄”刘备了,刘备为了赵云将阿斗摔在了地上收买人心,赵云看在心中,自然也就卖命的效忠于刘备了。
刘备在临死前还忘保住基业,故意说让诸葛亮上位,这么一说诸葛亮就不敢篡位了,只能尽心尽力的辅佐那个弱阿斗直到病逝还要安排死了之后的事情。
从以上三件事足以反映出刘备的奸诈,所以我认为刘备才是三国演义中真正的枭雄。
不久之前,北京新颁布的地铁安全条例允许视力残障人士携导盲犬进站乘车。这一新政的出台立即引发了人们热议。
在我看来,新条例的实施有着对盲人的`温情体谅,更有社会对生命平等的认真诠释。我们应心怀尊重,为导盲犬让一步,为盲人让一步。
新政一改过去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出现宠物的严令,为携犬乘车的盲人放行,给盲人的出行提供了便利。由此,我们社会对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的保障和平等地位的维护可谓又迈进了一步。
有人说盲人携犬乘地铁会影响人们正常乘车。的确,小孩可能因害怕导盲犬而哭闹,过敏者可能因狗毛感到不适,地铁中原本的平静可能被进站的盲人打破……
可这些问题真的已经严重到让人们抵制盲人携犬乘车的地步了吗?
非也。导盲犬之所以被委以“导盲”重任,正因为其训练有素,可为盲人引路护航;而且它们无不是温柔友好,不会给人带来威胁。受惊的小孩应由大人安抚,同时大人也应及时告知孩子导盲犬的重要性,引导其尊重工作犬、尊重盲人。
再者,过敏人士也无需多虑。一只干净整洁的导盲犬并不大可能会给人带来多么的不适。更多的时候只是人们心理作用作祟。我们不妨退让一步,给他们一些平等的尊重。
事实上,盲人的出现不会破坏地铁的秩序。相反,这其实是对社会平等观念的考验。
盲人也是人,也有自由出行的权利。他们克服了对黑暗和未知的恐惧,脱离了亲友的陪伴,独自带着导盲犬穿梭人群,乘坐地铁,这本身就是令人肃然起敬的伟大勇气。我们怎能因为他们的拐杖是一只狗,就要剥夺他们享受平等的权利呢?
允许盲人带导盲犬乘地铁,可以让原本有些冷漠的地铁充满关爱他人的温情,是向人们尘封的心灵洒下的一缕阳光,是点亮社会尊重平等的一只蜡烛。
我们不应排斥携犬出现的盲人,不应该排斥政府为维护公民权益、逐步实现社会平等所做出的每一点努力。
给导盲犬一分宽容,给盲人一分尊重,让看不到缤纷世界的视力残障者也能看到世间爱的曙光,为构建平等和谐社会出自己的一分薄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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