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绿衫,葱绿的珍珠绣鞋,骑在天山雪驼的背上,一截雪白的纤足一荡一荡,笑靥如花。这是十年前的云歌。那时的她不谙世事,却已知良善,十足的林间精灵。
仍旧爱极绿罗衫仍旧在腰间的荷包里挂满了做菜的各种调料,仍旧纯真灵动,精灵比十年前只增不减。除了她已明白自己当年所做的女子送男子绣鞋的举动的含义而暗自脸红,除了她开始隐隐拒绝穿红颜色衣服而是要把它留着日后在某一天穿给她的"陵哥哥"看。
于是,一个俏丽灵动、纯净狡黠的云歌呼之欲出。
桐华说,她着力于塑造每个人的性格,而不是为了事而写事。我想,她做到了。毋论如此的云歌还有那一众性情中人,《云中歌》中从无真正的坏人,没有纯粹的好人,他们都是真实的人,都是被命运捉弄的悲情之人。其实,谁没有自己的喜剧和悲剧,这样的人才丰满,这样的故事才精彩。
我爱极了每一个人物,即便是对逼迫刘弗陵、弄权谋的霍光,也难以真正的去讨厌,因为他虽对不起皇室却对得起他大司马大将军的身份。
清冷淡然,存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镇静安宁,对世事洞察,八岁起便顶着皇帝的身份独自坚忍、独自行走,刘弗陵却自有一份对朝堂局势的掌控,对大汉天下的爱护。他对众人深沉冷淡,却给云歌一双清亮温柔的眸子。
"雅如静水明月,飘若高空流云,暖如季春微风,清若松映寒塘。"这般形容一个男仔,云歌犹嫌不足。小时的荒漠般的死寂荒芜的眼睛,化作今日温润如玉却令人捉摸不透的笑容,孟珏就像个谜,他要前程似锦,却不愿用云歌去换;他心底的计较权谋,占据不了云歌的位置。
既有狮子般的慵懒随意,又有民间升斗小民的卑微暖意;既有高高在上的冷淡,又有开朗明快的笑容。刘病已就这样将高贵、卑微、冷淡、温暖这几种及其不调和的气质融于一身。这样一个男子,却在人出乎意料间显出了他心中的野心与谋略,这是怎样一个平凡又高贵、温和又狠辣的男子。
容颜清丽,眉眼间几分泼辣劲。她自卑又自信,她柔弱也坚强,对病已的痴情,对云歌的姐妹之情,即便做了皇后都庆幸自己是棵麦草,这都让我看到了一个令人动容的许平君。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好,每个人都又每个人的美,我却执着于刘弗陵和云歌的情。他们的爱情不突兀、不莫名,他们的情不只是因为他们相遇了,亦不仅仅在于那一个承诺,其实,自他们相遇,他们注定相爱,因为他们本就是一类人,虽然刘弗陵冷漠如冰,而云歌热情似火。"白头如新,倾盖如故",形容他们再好不过。
从云歌明媚如人间四月天的笑颜给被重重宫闱压垮的刘弗陵心中添了一抹亮色开始,从云歌找到了一个肯听她叽叽喳喳、肯信她的故事的人开始,他们就开始了"惺惺相惜"。刘弗陵惊诧羡慕于云歌走过了那么些他只在书册上读到过的地方,云歌感动惊喜于刘弗陵竟肯相信她那些奇异的论调。虽然,一个生于长安宫墙内,一个长于广袤大漠中;一个自小孤寂,一个备受宠溺,可他们心中有着各自或明或暗的怅惘和孤独。而这样的恰好,再加上云歌口中的塞北草原和大漠戈壁,惊涛骇浪的大海和安静宁和的雪窟,西域匈奴的高超马技和大秦安息的奇巧工艺,令他们彼此慰藉着。于是,绣鞋为信、发绳为凭,从此牵起了他们长达十年的思念。
"我收下了,云歌,你也要记住。"即便晓得云歌并不明白绣鞋相赠的意义,刘弗陵依然许下了这样的承诺,让这个绿罗裙中的精灵从此映在了刘弗陵的眼眸中,也印在了我的心里。也许只有在想起那袭绿影,耳边回荡起那声声清脆的"陵哥哥"时,他方能从沉重的政局和国事挣脱出几分喘息的机会,甚至得到些忘记凡尘的快乐。
我知道云歌是爱过孟珏的,毕竟曾经那么快乐。然而桐华所写云歌和刘弗陵的爱情是不同的。生的刘弗陵可以让云歌快乐的生活,逝去的刘弗陵会让云歌有力量活下去。一年之约却让原本逃避的云歌正视了自己对陵哥哥的感情,也让素来沉默的刘弗陵频生笑颜。与陵哥哥的孩子让原本一心求死的云歌生出无尽的生存意念。陵哥哥未完的心愿更让云歌心怀对他的爱重新开始。刘弗陵给云歌的,永远是贴心的怀抱和温暖的回忆。一个"汉昭帝"的名号只是代表着朝堂的三个字而已,于她有什么意义,又与她有什么联系,云歌会无所谓地说:"我为什么要去送孝昭皇帝?"旁人不敢直呼其讳,云歌却只记得他是她的"陵哥哥"。那个会对他笑会由她闹,会同她论天下奇闻趣事,会温柔地对她说"云歌,从今以后,我想只做你的陵哥哥"的男子从未离开过;那个与她相约一年要开她心扉,与她游戏要她开心,为她的将来而不肯从她,临终为她铺路的陵哥哥会永远陪着她。"你们不是都要我忘记以前的事重新开始吗?我现在真的决定忘记了,忘记所有的`人和事,只记得我和陵哥哥之间的事。我要走遍天涯海角,搜集有趣的故事,以后讲给他听。"云歌这句话让我心痛却也让我温暖。至少,还是有幸福的,尽管那么些悲剧在生命中经过。
《云中歌》三卷,云歌从希望到失望又找到希望,从希望跌入绝望又重回希望,徘徊反复,来来去去,经历了人世的大悲大喜、大爱大恨,虽是苦,也是甜。从逃婚离家到长安,却发现苦苦寻找的陵哥哥早已忘记自己而且身边早有佳人;偶遇孟珏心动,以为被幸福包围,却惊觉所谓的"偶遇"不过一场谋划;心神俱疲的云歌欲返西域,却见到了思念的陵哥哥,终明白自己错认他人;一年之约温暖了云歌无措的心,本可长相厮守的二人却遭遇刘弗陵病重的晴天霹雳。之后,陵哥哥的死因直指为自己视为大哥的刘病已,曾深爱的孟珏亲手给她喝下药,情同手足的姐姐许平君在心痛中产后血崩。一切的一切,让云歌应接不暇,痛心难当。
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是孟珏最初的筹谋和令成君因嫉生恨吗?是刘病已为了皇位计害刘弗陵又错负平君吗?是霍成君为后位为霍氏为嫉恨而行的计谋吗?是霍光为权势对刘弗陵施毒和欲立傀儡吗?是昌邑王刘贺心软而败令红衣衔憾而去吗?
他们都有自己的悲剧。当我看到刘病已打开封藏在树中,大家年少时写下的心愿而落泪,当我看到霍成君在冷宫中自缢而亡,口中一句"爹爹,女儿错了!"。当我看到霍光因忧心边疆战事而病倒,当我看到刘贺抱着红衣的衣棺痛不欲生,我的心阵阵抽痛,一如我看到刘弗陵在云歌的低泣中渐渐冰冷,看到孟珏身中重重箭矢而落入沧河生死未明,看到许平君在对病已、对虎儿的惦念中闭上双眼,看到红衣握着同心结的手在刘贺面前重重垂下。
我仿佛又看到他们坐在坡上,云歌和平君在斗草,孟珏和刘病已在笑,大公子刘贺在闹,一如当初。
我仿佛又看到他们泛舟湖上,对诗赏荷,云歌和刘贺的独自被砸而不平,众人为平君文才的进步而感慨,一如当初。
可是,一切都变了,时光终是留不住的。云歌离开了,带着刘弗陵离开了。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因为孟珏说的对:"你不是个会恨的人,刘弗陵也不是。"如此,尽管诸事已变,众人已散,我还能在那缕阴影间瞥见一片浓郁的阳光,这才是云歌。
歌声起,我又听见了那声声"陵哥哥,那声声"虫儿飞,虫儿飞…",听见了那声声:"奴家若去天之涯呢?""相随。""海之角呢?""相随。"
你
你个楚怀王
你是什么楚怀王
你就是一个被利用的傀儡
君王
可笑
你连土偶木梗都不算
你从那金銮殿上爬下来
你从那龙椅上爬下来
风雷电
与我一起劈了这个小人
无耻小人
哈哈我要把你劈开劈开劈开。。。。。。
天啊天啊
我要问你
你何曾管过我屈原
我被那楚国傀儡侮辱入狱
我被那泼妇诬陷
我被那“正人君子”排挤
我不曾喊过冤
可你不让人活,不让人活
婵娟被捕冤死
我长泪而别
你黑暗无边的'天
我恨你
来风雷电
与我一起砍开这天与日
让这腐朽的朝廷灰飞烟灭吧
让光明重现天空照耀世人吧
我此生无憾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磋跎……”这是我们在三年级下学期学的一首诗歌——《明日歌》。短短的几句诗,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它是先辈智慧的结晶,于是古人有了“悬梁刺股”、“囊萤映雪”、“凿壁偷光”的勤学佳话。现在我们生活条件优越了,不是更应珍惜今天、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勤奋学习吗?
“今天,不就是短短的一天吗?我从明天开始勤奋学习”。有时我会这样想,有时我也是这样做的。当我读过《明日歌》之后,我非常惭愧,我发现我错了。为什么把要做的事情放到明天呢?日月匆匆,到了明天,明天又变成了今天,而每个今天之后都有无穷无尽的明天。大好的光阴就白白浪费了,到时候只有“少壮不努力,老大图伤悲”的感叹。
聪明、勤奋、有志的人,深深懂得时间就是生命,甚至比生命还宝贵。他们决不把今天的宝贵时光虚掷给明天。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从小就珍惜时间,利用在车上卖报的闲暇,搞实验,渴了,喝口凉水,饿了,啃块面包,困了,趴在桌上打个盹。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一切有志气、有成就的人莫不如此。他们决不停留在昨天之中,更不空空等待明天,他们永远从今天开始,他们是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榜样。
短短的《明日歌》是一则座右铭,时时提醒我不要虚度光阴,要抓紧时间,一切从现在开始,努力就从今日开始吧!
我想唱首歌,送给我的母亲。
走进大厅,一杯正冒着热气的牛奶在餐桌上。现在才六点多,是谁起那么早呢?
“咕咕”一股暖流流进全身,让原本冷冷的身体一下子暖和起来。
肚子憋得不行了。急急忙忙跑进厕所。呼。
咦?厨房的灯怎么开了?推开门一看,妈妈正在洗杯子、煮开水。手法那么娴熟,那么的有条不絮。眼睛不禁湿润了,妈妈是几点起床的?那么冷的天气竟然不顾自己的身体。
“妈!”我轻轻地喊了一声。妈妈停顿了一下又忙活了起来:“一会就有牛奶喝啊,等等哦!”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扑进妈妈的怀里紧紧地抱着。
我想唱首歌,送给那只有一面之缘的阿姨。
糟了,糟了,要迟到了。想起班主任那狮子脸,就不禁打了个冷颤。
急急忙忙地梳洗一番,头发来不及梳就冲出去了。“等一下!”现在是学生上学的高峰期,电梯会爆满,搞不好要等个五分钟,到时就迟到了。完了完了。
“呼,呼”总算赶上了。
“不用这么赶,等着你呢。”头顶上传来声音。抬头一看,是隔壁家的陈阿姨。她穿着宝蓝色的运动T恤,带着运动帽。似乎觉察到我的注视,陈阿姨说:“我听见你关门的声音了,所以在这里等你。”感激的看着阿姨,原来等着呢!
我想唱首歌,送给为我加油的'同学们。
天气火辣火辣的,运动场上的选手们热火朝天的比赛着。
“砰!”发令枪打响了。下一场轮到我了。我紧张起来了,甚至想要放弃。
“陈曦,加油。陈曦,加油。陈曦,加油。”观众席上同学呐喊起来,为我打气。听着同学们的打气,不再紧张了。从心底里生出一股信心和勇气。
“预备~砰!”我冲了出去,同学们在不停地打气,呐喊声连连。使出全身的力气向终点奔去。快,快到了。呐喊声愈加强烈。越过了终点,看着观众席,开心地笑了。
我想唱首歌,唱首爱的赞歌。
“阿门!阿前!一颗葡萄树。阿嫩!阿嫩!绿的刚发芽。蜗牛背着重重的壳,一步一步地往上爬……”还记得这首歌吗?今天就让我来给大家介绍蜗牛吧。
蜗牛背上的壳就是它的家。家的花纹多种多样,有的是褐色,有的是黑色。它的壳的样子是冰淇淋顶部的样子。它有四根触角,长在一个绿豆大小的圆圆的小脑袋上,有一根是它的呼吸管,两根长的是它的双眼,好像两根小棒子,一伸一缩的。
蜗牛大概有一种“老年迟呆症”。比如你用手碰一下它,他一下子缩进了自己的“家”中,过了好久,它才会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慢慢地伸出“脚”,接着伸出一根触角,慢慢地伸出第三根,第四根,好不容易才看着它把触角全伸出来。听别人说蜗牛这小子,牙可多了,竟有三万多颗牙齿。果然我昨天放下去的一大片番薯叶子,今天上午一看,呀!它竟然吃得一点渣儿都不剩。我对此做了一个小小的实验。先把他抓出来,放在桌子上,等它开始移动了,在它的前面放了一片大的番薯叶。它慢慢地移了过来,在番薯叶边上转了一圈,才爬上番薯叶,开始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一大片的叶子被蜗牛“干”掉了。
我的视线回到它的老家——水沟。在老家边上的水草上贴着一团团椭圆形的粉红色小颗粒。我想:这不会是它的屎吧!我跑去问了问爸爸,他说:“这是它的卵。”我用手挖了一颗,红红的十分可爱。
我收回视线,仔细观察爬行的蜗牛。发现,它的皮肤是褐色的,腹部上有两排小黑点,噢!那是它的腹足。只要蜗牛腹足贴着玻璃上,好像粘了强力AB胶似的,要用很大的劲才可以拔下来。不用力气,休想拔下它的一丝毫毛。蜗牛十分胆小,我用手指碰了一下它的触角,它的触角一下子缩短了。我把它抓起来,它的身体一下子缩进壳里了。
蜗牛,它十分勤劳,背着重重的壳,整天爬啊!爬啊!好像要走遍天下。
人生苦短,匆匆已过百年,多少人浮华了青春,等回过头来感慨时,却近晚年,最终只能抱憾长眠于地下。我暗自叹息,或许人生就是那么稍纵即逝吧。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脑海里又渐渐隐现出《明日歌》的诗句,不禁对他的作者心生敬佩。钱鹤滩老先生以此来告诫后人:明日虽多,但人们如果总在等待明日中度过,必将一事无成,白白虚度了光阴。
我不禁感慨他的良苦用心。时间确实来去匆匆,明明想紧紧的握住,却似流沙,还是在不知不觉忠滑下。转眼,今天又溜走了,等再到了明日,却又盘算着未来,以此不断累积,直到满头青丝被时光染成了银发,才后悔莫及,最终落得一事无成。春去秋来,一年复一年,不知有多少个风华正茂的少年,白白浮华了青春。明日也许没有尽头,可这样等待,自己的明日又剩多少呢?你可曾想过,你的等待,等来的不是成功,而是已近空洞的灵魂呀。
我曾见过这样一位老人,他已过八旬,可仍旧意气风发。他告诉我,他一生都追求书法,写过的子不下万个,知道现在还写了一手苍劲有力的大字,却从来不觉得无趣。反看现在的年轻人,年纪轻轻却毫无追求,那麻木的`灵魂真让我替他感到悲哀。
光阴渐渐流逝,离我们明明很近,近得随时可以感觉得到;却又很远,远的无论怎样挽留,还是留不住它。美丽稍纵即逝,光阴一去不复返。或许,有目标,珍惜光阴,才是充实青春最好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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