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有趣是人性的最高境界。做个有趣的人并不难,首要之事便是自己要先觉得这个世界有趣。趣味主义是一种生活态度。
时下大多中国人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大体不外乎是通过一些很刚性的指标,比如身份、地位,职业、收入,房子、车子,孩子的教育、本人的游历等等,似乎一旦拥有这些也就可以称之为成功了。至此,想起了央视新生代名人芮成钢说,在国外评价一个人是用“有趣”来界定,如果被人说“没趣”,那将是很失败的。为此有人说,人生最大的敌人是——无趣。
无趣是有历史源渊的。我们这几代人恰巧碰到我们这个时代简直让你无法有趣:上一辈人经历了一个灰色年代的洗礼,看世界的眼光是阶级斗争是非观,有趣的含义基本等同于“小资情调”,是无产阶级专政对象。我们的下一辈过着色彩炫目的新生活,世界变化之快让你都来不及想有趣这件事。而俺们这辈人在上下夹击下,负担之沉重,思想之矛盾,成就了咱舒展不开的眉头。所以我们的身边有很多人很善良,很能干,事业成功,财富不少,只是一点也没趣。有些女人,美是美,靓是靓,也让人很乏味。
什么是“有趣”呢?按照拆字的方法来解释,有趣二字的关键是“趣”字,“趣味”“情趣”“兴趣”。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在《朋友四型》里把人分四种:第一型,高级而有趣;第二型,高级而无趣;第三型,低级而有趣;第四型,低级而无趣。把有趣和无趣当作分类的标准,可见有趣之人是多么可人。“鬼才”贾平凹说:“人可以无知,但不可以无趣”(见《观云奇石》序,想必土得掉渣的大作家也是个有趣之人。凤凰卫视女记者闾丘露薇也说:“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有趣的女人”。
做人若无趣,这很煞风景。人一旦“没有趣”了,就会变得粗糙、麻木、肤浅,变得不再可爱了。整天愁眉苦脸、忧心忡忡、唉声叹气,面目可憎,好像这个世界谁都欠着你似的。这样的人活着,只会给别人添堵。而一个有趣的人则不然,由于他、她的存在,而使周围的人群变得热闹起来,他、她的“气场”催化着人生的精义,叫人奋发,让人快乐。有趣的人,是生活中的“开心果”,是人群中的“快乐源”,与有趣的人相处,你会觉得世界变得有趣,生活变得有趣,自己似乎也变得有趣起来。
有趣的人,是热爱生活的人。生活中的吃穿住食行哪样没有深奥广博的学问,光吃一样,他就能巴嚼出不少趣味来,吃得好看,吃得稀罕,吃得兴趣盎然,吃得阳光灿烂,都是可以追求的境界。《别闹了,费曼先生》里有这样一位科学家,他对所有关于动脑筋的事情都充满兴趣,魔术、开锁、解密码、猜谜、心算、赌钱……对兴趣的.不断追逐,让这位怪才的生活成了无数人的梦想。
有趣的人,并不是现代人一定比古人更有趣。总觉得古代的有些人比我们现在活得有趣。今天我们读《论语》,也许会觉得孔老夫子是一个无趣的人,可是,你若知道他和他的学生讲话是那样的幽默,见到美人南子时竟俯下身子去吻伊的鞋,就会明白所谓“圣人”者,却也竟是一个性情中人,一个有趣的人。
有趣的人,未必有多显赫的名声,但肯定潇洒脱俗。晋人王子猷居山阴,一晚忽降大雪,子猷被冻醒,索性来到院中边饮酒边观赏雪景,不由得心绪起伏,吟起诗来。
有趣的人,心无羁绊,直抒胸臆,至性至情。国学大师、楚辞泰斗文怀沙老先生,快一百岁的人了,偏偏喜欢穿大红大绿的衣服,戴着能盖半张脸的大墨镜,比小伙子还时髦;每次出席活动,必要主持人介绍他为“青年诗人”,一发言就引经据典、插科打诨,逗得满堂喝彩。见到美女,不仅两眼放光,用尽“花言巧语”赞扬,而且还想办法亲近,他在哪儿,哪儿就热闹。
有趣的人,或许境遇并不好,但特立独行,不改本色。金圣叹一生诙谐,因“哭庙案”而被判死刑后,仍一如既往。眼看行刑时刻将到,金圣叹的两个儿子梨儿、莲子望着即将永诀的慈父,泪如泉涌。金圣叹却从容不迫,泰然自若地说:“哭有何用,来,我出个你们来对。”于是吟出了上联“莲子心中苦”。儿子哭跪在地哪有心思对对联。他稍思索说:“起来吧,别哭了,我替你们对下联。”接着念出了下联“梨儿腹内酸”。这副生死诀别对,一语双关,对仗严谨,撼人心魄。
有趣的人,不见得能成就大事业,但让人看着就高兴。《射雕英雄传》里老顽童周伯通,是最让人喜欢的一个角色,他虽然武功盖世,却是儿童心态,整天疯疯癫癫的,爱搞恶作剧,玩心太重,围绕着他发生了许多喜剧,使得打打******腥风血雨的江湖,多了不少浪漫欢快的生活气息。
需要提醒的是:有趣是这个世界上的稀缺资源,有趣与读书多少无关,与挣钱多少无关。有趣和身份、地位,男女、年龄,环境、条件无关。有趣之人是很容易被曲解的,有人误认为打架泡妞、吃喝嫖赌、粗言烂语、举止猥琐就是有趣,那就大错特错了。
有趣是人性的最高境界。做个有趣的人并不难,首要之事便是自己要先觉得这个世界有趣。趣味主义是一种生活态度。有趣的人大抵聪明、乐观、幽默,并且感性。有趣的人才是懂得生命真谛的人,也是懂得享受生命的人。有趣的人越多,我们的幸福指数就越高,但愿我们都能变得有趣起来。
“一沙一世界,
一花一天堂,
一树一菩提,
一叶一如来。
······ ”
一天下午,课间十分钟,我又心安理得地陷入自己遐想的一方天地中。不知那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与她倾慕的宝哥哥整日里形影不离,就没那胆量向他表白,否则最终也不会郁郁寡终······
“班长,你又入定啦?我们都急死啦!”同学兼死党陆杨奕炒豆子似的,急躁躁地说道。
我看着她那婴儿肥脸庞,忍不住地伸手轻掐了一把,轻声说:“陆宝宝,有什么天大的事?着火?地震?”
陆杨奕急得猛拍我的肩,我那瘦弱的身板给拍矮了三分,“整天的看书,你忘了我们初一新生要搞个联欢活动,每个班都要出节目?”
“我还以为什么大事,不是有你这文体委员在吗?有我什么事?”我依旧不紧不慢地说。
“你就关心林姑娘、宝哥哥,你知道吗?这次我班既然没有学乐器的,更没有小学参加过活动表演的,总不能叫我一人在台上一边翻跟头,一边哼哼哈嘿!”陆杨奕气急败坏地说,眼眶里隐隐弥漫着水汽。“我记得小学时我去你家看见你拉过二胡,不如你表演一个节目,如何?”
“我······我······你知道我胆子小,而且我没表演过呀?”我不等她说完,急切地打断她的话。
还没等我说完,陆杨奕扬扬肥嘟嘟的小手,“就这样说定,我还有安排人唱歌呢?”不等我开口,转眼陆杨奕风风火火地跑开,真如徐志摩般“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晚上回到家,一改往日偷偷拉拉的习惯,作业一放下,我拿起闲置多时的二胡,手握松香轻轻地擦着胡弦,擦毕,轻执弓拉起以往较熟悉的《赛马》,轻快的乐声从手指间飘落。接连几日的练习,拉起来还蛮像回事。
时间晃眼间到了联欢这天,我特地换上新衣服,前面几人的表演,因为紧张我都记不清是些什么,只记得主持人报了初一(10二胡表演《赛马》······后面名字还没说,我就抱着二胡唯唯诺诺地往台上走去,到了台上机械地向台下鞠了一躬(印象里,每次同学上台表演都会鞠躬,许是我的胆怯,台下掌声稀稀疏疏,我坐上台中央的椅子,先轻调胡音,随着伴奏乐声想起,我摒弃杂念,畅想在草原骑马奔跑何等的恣意,何等畅快,何等的奔放······那胡声犹如那响脆的鞭声,那胡声犹如那荡涤心声的马蹄声······渐行渐远,曲落胡声止。台下久久没一丝声响,我愣在台上不知该如何反应,这时,阵阵雷鸣般的`掌声响起,我微张嘴巴,原来我也可以拉得如此的好,只是以前我如契科夫藏在‘胆怯’的套子里,不是这次活动我还会一如既往地给自己做一个又一个所谓的‘套子’。
原来给自己机会,就会遇见另一个自己。
他是我的同学,一个蛮幽默的人。
他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戴着一个椭圆形镜片的眼镜,已经近视300度了,当然,他还有一个笑口常开的嘴巴。
有一次,我英语没有考好,只考了78分,回家当然不免被爸爸妈妈给臭骂了一顿。吃好晚饭,我带着郁闷无比的坏心情,走去了大院找常肖他们玩。我一跨进大院的门,就看见常肖跑了过来,我一见这形式,马上向旁边走了几步,打消了常肖准备用脚踢我的念头。看样子,常肖他迎接我的方式还是这么特殊啊!幸好是我,不然换作是另一个人不被他踢中才怪。常肖看见我躲了过去,脸上一点奇怪的表情也没有,也对,他了解我也正如我了解他一般,我知道他回来踢我,他也知道我会躲过去,不然的话,我都会怀疑我脑子被爸爸妈妈骂傻了。这一幕“欢迎式”结束后,我就一如既往的和常肖他们一起玩三国***。走的`时候,常肖乘我不注意,踢了我一脚,然后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快的向他家跑去,我也马上追了过去,连是谁踢得都不用看,我就知道,肯定是常肖踢的,这一点想都不用想。最后还是没有追上常肖,只听见,从常肖家楼里传来的哈哈大笑的声音。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这样一个幽默的人—常肖。他的朋友很多,这么一个易相处﹑又幽默的人,谁不想让他当自己的朋友呢?
生命是一场遇见,人来人往,最稀罕的就是遇见另一个自己。
—题记
每一段文字里,都会有一个故事,就像是每一次的经历中,总会记住一些事情一样,无论是痛苦还是快乐的记忆,总会让我们的心感受到不同的情怀。其实在很多时候,喜欢或者欣赏某个人,大体都是因为有一些共同的爱好,才会让彼此成为一生的朋友。不论是远还是近,能找到心意相通的朋友,真得是此生无憾了。
有一种相遇不是在路上,而是在心里。
有些人,无需相识,却能通过一段话、一篇文字,明白彼此的心情。虽然隔着一张屏,一本书,一张纸,因为懂得,所以,她就是那个可以走进自己内心深处的人。 有些事,无需相约,却能在同样问题上达成同一共识;有些情,无需轰轰烈烈,却能深深铭记在心底。虽然时光荏苒,青春不在,虽然隔着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因为懂得,所以,她依然是那个不管是开心或是悲伤,都可以在心底温情拥抱的人。
这样的人,如果遇到了,或男或女,只需一人,便足够了。因为只此一人懂你就胜过懂她自己。这种懂得,不是相邀,也不是牵引,而是实实在在自然而然的明白,这样的明白,无关风月,无关功利。
她懂你文字中隐藏的哀伤,懂你眉宇间隐含的淡淡清愁,懂你那一身素衣,懂你那一抹微笑;懂你那落花飘零时孤寂的心情,懂你那秋燕双飞时流淌的情思;懂你的低眉,你的浅笑;懂你的深情,你的不悔;这样的懂得,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亦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种懂得,不必言语,不必刻意,有时,只需浅浅一个微笑;这种懂得,不必解释,不必逃避,有时,只需轻轻的一声呼唤。这种懂得,是一种心情,一种欣赏,更是一种心灵的默契,是青春草地上拂过耳边的那一缕清风。任时光飞逝,她永远都站在灯火阑珊处默默相守。任繁华落尽,她永远都守着心灵的契约,千帆过尽处默默相望。
在生命的长河里,我们太多的是在过着平淡的生活,那些华丽的爱情外衣,终究难以看懂;那些疲惫的身躯,裹着岁月的伤痛,终究不会深藏到底。秋风夜雨,总想有人能触摸内心的柔软,相视中读懂你潮湿眼眶里承载的故事。如果有这样一个人,走不进你的生活,却知道你的沉默,无论是谁,你的生命就有了诉说。
人生是一场遇见,人来人往,最稀罕的就是遇见另一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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