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的内容最后确定在说明的要点上。当说明的要点不止一个或同一要点有不同的角度、类别等的时候,就有一个先后顺序的问题。记叙也有顺序。但它包含在事件的因果相连的链条中。无论任何事件,都有它的起因、发展和结果;无论顺叙 倒叙,它们都是事件本身的顺序。议论也有顺序,但它主要包含在证明的过程中。而且,议论的顺序与说明的顺序有着很多相通的地方。所以,研究说明的顺序对我们自觉地认识议论的顺序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说明的顺序尽管复杂,但也是有规律可寻的。总的来看,说明顺序有3种:方位顺序、时间顺序、逻辑事理顺序。逻辑事理,这是概括说法。凡在方位和时间之外的顺序都是逻辑事理顺序。如简单与复杂,主要与次要,一般与个别,概括与具体,原因与结果等。
1举例子。就是举出实例说明事物,为了说明某一事理,举出相应的例子使读者加以理解。
作用:有利于读者对事理的认识和理解。
2打比方。即我们常用的比喻的修辞方法。在说明文中不叫比喻,而叫作“打比方”。
作用:同”比喻“修辞手法作用一样,它使说明的事物更加生动形象,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3分类别。即按照事物的性质、形状、体积等特征把事物和事理分成若干类来进行说明。
作用:它使说明的事物或事理更有条理性。
4列数字。顾名思义就是用数字来说明事物或事理的特征。
作用:把事物特征描述得更加的精准,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5作比较。通常为了突出某一事物的特征都会拿其它事物来与它作比较,使要说明的事物特征更加突出。
作用:能够突出所要说明事物的特征、地位等。
6画图表。画图表是说明文经常使用的方法之一,也就是用图表的形式表示事物的相关特征。
作用:使读者更直观的掌握说明对象的特征,方便理解并记忆。
7摹状物。对说明对象形象、外貌特征详细的描叙。
作用:它能把说明对象的特征详细的描述出来,使它形象更加生动鲜明。
8引资料。就是引用名人、、典故、谚语等来说明事物的特征。
作用:使文章具有说服力,也增强了文章的文采和可读性。
9下定义和作诠释。这两种说明方法较难区分。
下定义:是对说明事物做简洁扼要的归纳。
10作诠释:解释说明事物事理的特点。
作用都是:能帮助读者了解某个概念或事物。
这件事现在想起来真有一点后悔。早知道会这样,我也不会这样做。
第二单元要测试了。考试的前一天傍晚,老师反复对我们说:“今天晚上好好去复习第二单元,明天考试,考试时认真做题,看清题目。”我当时在想:小小的第二单元,不用去复习,又不会有多难,明天我准能考个好分。我回到家,只完成了老师布置的书面作业,收拾好东西,就去看电视了,早把复习第二单元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
第二天早上发考卷前,老师又提醒我们:“做题时请看清题目。”试卷发下来后,老师又给我们讲解,而我却一个劲儿地往下做,老师讲的我一个字也没听。等到老师说完时,我已经做了几题了。突然我遇到了一道题,怎么也看不懂题目意思,悄悄地看了一下周围,同学们都津津有味地在答题。怎么办?问老师吧,刚才悄悄答题的事肯定要露馅了。还是算了,这题失分就失分吧,九十分还是能考到的。于是我就随便一答,先把此题混过去再说。还好,接下去的题目都很顺利,做着做着,做到了课内阅读题,课内的当然是我的强项啦,突然,一只“拦路虎”拦住了我的去路——句子含义?我打开记忆库,一个劲地搜寻起来,可是还是模糊一片,这下可糟了,昨晚没复习的事要露馅了,老师同学会怎么看我?此时的我,心里好后悔呀,哪还会集中精神去做题呀,心不在焉地完成了余下的课外阅读和作文。
结果可想而知,一向语文成绩不错的我竟考了 86.5 分。老师批评我不认真,同学嘲笑我自以为是。爸爸妈妈看了我的试卷,把我狠狠地“ K ”了一顿,那种滋味可真不好受。
晚上,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不断地自责,我怎么能这样自以为是?我怎么不听老师的讲解?我怎么不好好地复习呢……不知不觉中,眼泪悄悄地流了下来。
说明文以传播知识为目的。这就决定了说明文的语言要具有科学性。
一是真实。对事物有关知识的说明不能夸大或缩小,更不能弄虑作假,必须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第二是准确。准确也是真实,但它重在选用词语的恰如其分上。第三是简明。就是简洁、明晰,不罗苏,不含糊,用精练的语言把意思表达的清清楚楚。第四是周密。所谓周密,就是严密,没有疏漏,无懈可击。第五是客观。所谓客观,指在语言表达中,不能携带作者的思想感情。它要求无褒无贬,冷静地观察事物,用平实地语言进行表达。这一点,正好同记叙的语言形成对比。记叙的语言具有鲜明的情感性,而说明的语言则无需表达作者的感情。如果说有感情的话,也只能说是零度感情。
说明文是以传输知识为目的的文体。而任何知识都必须有确定的内容。确定的内容有二:一是确定的对象,一是确定的要点。凡是知识总是关于一定事物、一定对象的。所以说明首先要明确说明的对象。例如,《石油的用途》一文说明的对象是“ 石油”;《景泰蓝的制作》一文说明的对象是景泰蓝;《语言的演变》一文的说明对象是“语言”。确定的要点指说明内容的基本范围,作者说明的着眼点。说明的对象表明作者所说明的特定的事物,但特定的事物是一个整体,要介绍有关它的知识不能只作空泛的'陈述,必须确定说明内容的具体范围即着眼点。有几处着眼点,就有多大的说明范围。说明的要点常表现为某些方面。一般说来,事物的属性有 7个方面:形状、特性(性 质)、构造、成因、关系、功 能、方法。说明的要点也表现为不同的角度、类别、阶段、部位等,这些就是人们认识事物的观察点、出发点。当说明的内容确定为该事物的某个方面以后,说明的角度、部位等就成了更加具体的说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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