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生涯规划可以帮助高职学生形成正确的择业观,养成职业规划意识;可挖掘学生潜力,使学生能够从容面对就业竞争。
(2)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明确职业定位。职业定位是职业生涯规划的基本要素之一。要明确自身的职业定位,则需要认识自我,充分分析自身具备的条件,包括专业知识、技能、职业兴趣、个性特点等。认清自我,明确职业定位,才能实现发展目标与计划的统一,为走入社会就业指明方向。
(3)帮助学生制订适合自身发展的人生目标,提高就业竞争力。有明确的发展目标,才有努力的动力与方向。职业生涯规划可以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方法,制订科学合理的发展计划以及策略,有目的地进行学习,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其实,笔者反对的是职教全面高等化,并不反对有条件的学校探索更高级的职业教育。从宏观上看,我国需要的是大量的非高等职业教育,办好这一层次的职业教育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试想,是办好现有的各层次职业教育,还是让现有的这些学校升级而让新学校来填补升级后的空缺,哪一条路径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更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时代的发展会促使职业教育有所改变,也会促进教育体系特别是高等教育体系的结构分化和优化,但这种分化绝不意味着职业教育需要全面升级和全面高等化。这种结构优化应该有局部的升级、高等化,也应该有部分的“降级”,有升有降才是正常局面。
适合的才是最好的,而不是级别高的才是最好的。
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必须转变观念,特别是改变教育界的观念。实际上,职业教育高等化的呼声不绝于耳,不完全是这些说出来的观点上的差异或教育理念有多大的不同。在现实中,职教升级对局中人在权力、财富(拨款、声望方面都会有极大提升,这是现实的、可立即兑现的,恐怕也是躲在各种冠冕堂皇升级理由背后的一个重要诉求。
只有真正让所付出的劳动得到相应的回报,真正做到“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教育界才有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在工作上,中职才有可能办好中职,高专才有可能做精高专,职业教育才有可能充分回应社会需求。同时,青年学子往往怀有崇高理想,而常常会忽略无法在地上建立天国的事实,更容易站在理想与道德的云端进行指责与痛苦的选择,这不仅是教育界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不能忽视的问题。
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简称ISCE,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制定的,其初衷是国际社会用于教育统计的分类标准,源于1970年代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一份供各国和国际上收集、汇编和提出教育统计数字的文件”,经过多年使用,1997年11月,《1997年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以下简称《97分类法》得以通过,这是一份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磋商的成果,反映了当时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发展趋势,该文件特别提到三种新情况之一,就是“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增加与发展”。《97分类法》包含两组交叉分类的可变因素:教育等级和学科划分,这也成为之后的2011版分类法的基本框架。2011年,经修订的《国际教育分类标准》(ISCE,2011年正式发布(以下简称《2011分类法》,对《1997分类法》有多方面的调整,之后不断修订,于2013年又发布《教育培训的学科2013版》(ISCED-F2013。关于职业教育的重大修正存在于ISCED1997与ISCED2011之间。
《97分类法》的高等教育从5级开始,该级别“不直接获得高级的研究资格”。5级很宽泛,相当于我国专科到硕士研究生的教育。按照课程的类型把课程分为两类,一类是理论型的/为研究做准备的/可从事高技术要求的职业的课程,代码表示为5A;另一类是实用的/技术的/适应具体职业的课程,代码为5B。一般认为,5B就是我国的职业教育。但什么是职业教育,并没有一个权威的或公认的定义,97术语中没有对职业教育的定义,在《97分类法》2、3、4级的教育级别中都有“职业或技术教育”,被定义为“主要为引导学生掌握在某一特定的职业或行业或某类职业或行业中从业所需的实际技能、知识和认识而设计的教育。完成这类课程可获得所在国主管当局(如教育部、雇主协会等认可的在劳务市场上从业的资格”。此类课程又可分为以理论为主和以实践为主两类。97版的描述成为我国高职高专划分的重要依据,也为高职本科预留了想象空间。
《2011分类法》的高等教育包括5、6、7、8级,分别标示为短线高等(类似于我国的专科、学士或等同、硕士或等同和博士或等同。与《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低等级相比,高等教育课程的'内容更加复杂和先进。在2011版中,2到5级的课程定向是区分开的,分为普通和职业教育,相当于我国的普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5级以前以及高职高专(5级。但到6级、7级,《2011分类法》使用术语“学术”和“专业”分别替换“普通”和“职业”,但并未给出“学术”和“专业”的定义,只是把这种区分解释为“为将来根据诸如教育的学科来区分学术和专业的定向提供了可能”。
这一变化说明几个问题:其一,5级(专科及其之前的级别课程定向可分为普通和职业,这在国际教育界有共识,《分类法》97版和2011版给出了基本相同的分类和定义;其二,在6级(本科及以上级别,课程定向也是有区别的;《分类法》97版和2011版虽然在分级上有差别,但在高等教育中都对课程定向做出区分,97版分为5A和5B,2011版则是“学术”和“专业”,这说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国际教育界依然认为高等教育需要进行课程定向的区分;其三,6级及以上的课程定向区别不同于5级(专科及其以下的区别,但到底是什么还不清楚或没有达成共识,所以,6级及以上的课程定向分类没有沿用“普通”和“职业”,而是使用了未作定义的“学术”和“专业”来做区分;其四,职业教育(姑且先这么称呼从专科(5级到本科(6级存在质的差别,至少是目前国际上的教育分类现状反映了这种质的差别。
以上分析可以说明,以ISCED作为升级、高等化的理由也缺乏说服力。
在高职学生就业指导中,运用职业生涯规划开展教育很有必要,而且这是高职学生面对就业时必须做的工作。高职学生只有正确认识自己,发挥自己的特长,拥有明确的职业生涯目标,辅以科学合理的策略,最终才能在激烈的社會竞争中脱颖而出。
无路导致不好招生是断头路说的重要理由。如果人为地阻断学生的求学之路,这种做法没有合理性葚至是合法性。但职业与普通两种类型之间的差异天然地在求学之路上出现断裂,注定只有极少数有毅力的学子才能通过。而且这条路也不是完全走不通,各地都有专升本的项目,只是客观上只有少数人能走通罢了。至于因此而让学生觉得没有盼头的推论只是一种个人判断,上学要上到哪个层次更多的可能是个人价值判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也不是人人都要读到博士,即使到了博士是不是还要叹息无路可走呢?如果确实因此就不好招生了,要判断此事的对错或好坏,那就要看职业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学生进入职业院校的目的是什么,两者是否匹配。办职业教育的目的实际上是明确的,就是为社会、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而不是学士、硕士的预科。升学路径畅通并不意味着职业院校因此就变成了升学通道而放弃立校之本,如果这样的话,职业院校还有无存在必要?如果职教存在的意义就是为就业市场提供初步培训的劳动力(或人才,那么职业培养的毕业生就应该大量地流向就业市场而不是升学,而且每一层次的职业教育都是如此。也就是说,每一层次的职业教育从数量(流向上看都是断头路!这才是正常的!
断头路说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职业培养的学生因为不能继续深造,所以在社会上低人一等,因此,这也是学生不报职业学校的原因。”社会层次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财富、权力、声望三个维度,职校的毕业生最容易在工资收入上找到差异,这也是让他们觉得低人一等的根源。但“几乎在所有国家,白领工人都会比蓝领工人获得更高的收入”。“职业教育正好是培养蓝领工人的,恨屋及乌,培养低收入人群的职业教育也就低人一等了。可见“低人一等”的病根不是断头路或是职教应高等化,筛选理论、分割劳动力市场理论都可以对此做出解释,而且“低人一等”只是个人感受,甚至根本就不是病,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秩序。如果一个院士和一个普通人在大家心目中是“相等的”,这才真正是病。“低人一等”也许是现实,但长幼尊卑就是一种数千年形成的而且是必须形成的社会秩序,分等级也好,分阶层也好,社会总要分出个三六九等,而教育程度成为一个最为经济的信号来完成分层功能,这是想否认也否认不掉的现实。关键是想要抹***这种区别的企图是危险的。社会各界以某种高尚的理由(如公平抹***等级差异,会有别的机构、组织以别的方式来分出阶层,到时候付出的社会成本会更高。
从实证研究来看,学生不选择职业院校的原因是复杂的,现有的专科(职业培养与本科(普通培养不存在类型差异,更多的只是层次的不同。一个压缩的本科比不上正儿八经的本科也没什么不好理解的。经过几十年的教育实践和教育改革,专、本之间还是不能形成本质差异,是不是能说明在现有体系下,本、专之间总体上不可能形成类型差异,或者说职业教育到专科已经足够,甚至可以说,职业教育总体上不需要高等化。强行高等化就意味着同质化,意味着高等教育的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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