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作文题目200字

崇拜作文题目200字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1-24 18:07:13
崇拜作文题目200字

崇拜作文题目200字【一】

我的叔叔善良,朴实,见义勇为,所以最崇拜他。

很久以前,叔叔还住在发展落后的乡下,我假期总要去他家闲住个几天。有一次,他邻居家的胖侄子来叔叔家串门,拿着一只麻袋,我以为那人给叔叔带了见面礼,也没多起疑心,便朝二楼走去。突然听到一声鸡叫,我没有作出反应。可那鸡叫的越来越急,我心生烦厌,便走到窗口,想吼一声那鸡,没想到,看到邻居家的胖侄子,正在院里偷鸡。我迅速走下楼想要制止他,却看到我叔叔躲在大门后面,看着那胖侄子,偷了鸡便离开。我上前询问叔叔,为什么眼睁睁看着他偷走鸡。叔叔只是回答我说,也许他只是好久没尝到鲜了……

叔叔真是一个善良的人!

记得那一次,叔叔家的鸡还剩一半没有卖出去,赚的钱很少,很难养活他一家三口。我去到他家,看到他的头发白了几根,面容很憔悴。虽然赚的钱很少,但叔叔却卖水果、买衣服给我,我才发现他身上穿的衣服已经很老旧了。我要回家的那一天,我妈来接我,我跟妈妈说,给叔叔他们一点钱,他们给我买了很多东西,妈妈看到院子里还有那么多鸡没卖出去,就明白了事情。妈妈给叔叔一笔钱,说市场不景气,这笔钱让他拿着,叔叔不肯收,我以为是他死要面子,没想到叔叔这样对妈妈说:“嫂子,我不能收你的钱,鸡卖不出去是我没能力,既然这样我就要更加努力!”

叔叔真是个朴实的人!

还有一次,我跟着叔叔和堂妹一起去他们村的小市场买菜。路上经过一个池塘旁,我看见池塘中插着一块“水深危险”的牌子。叔叔看到几个小孩在那玩耍,便提醒他们,叫他们离那个池塘远一点,然后就带着我和她女儿去市场。买完菜回来,那几个小孩离池塘远了一点,叔叔这才放心的走。突然,一阵水声和啼哭声让我一惊,发现一个孩子落到了水中。叔叔二话没说,扔下菜篮子,跳到池中。可我知道叔叔并不会游泳,清醒过来的我,让妹妹守在这,我去找村中的人救他们。我回来时,看到叔叔抱着一个小孩硬抓着壁上的藤蔓,村中的人赶紧将他们就起来。

叔叔真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人!

叔叔身上的优点让我数不过来,他是最值得我学习的人,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崇拜作文题目200字【二】

望着这个题目,一下子,我有些茫然。长这么大,我崇拜的人太多了,如:女英雄刘胡兰,代父从军的花木兰,伟大领袖***……但是最崇拜的,哎!思绪不停地在脑中翻滚,我不停地回想,回想。哦,对了,也许是他——霍金。

虽然他并不像SHE,周杰伦那样“火爆”,但是,我崇拜他,崇拜他的那种精神和智慧。

想到霍金,眼前就浮现出这位科学大师那深邃的目光和宁静的笑容。虽然,他全身瘫痪,惟独只有三个手指可以活动,但是他仍然坚强地面对生活。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失去太多:他的手指还能运动;他的大脑还能思维;他有终生追求的理想;他有他爱和爱他的亲人和朋友;他还有一颗感恩的心。面对这么大的打击,他还能这样的面对生活,面对一切,可见,他不是一个常人。

也许对科学稍有兴趣的人都知道,霍金写了一本《时间简史》在这本书里,霍金为大家讲述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等等。他对量子宇宙论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可是大家可以想象的到吗?他写这本书是在他完全失去说话能力,刚刚动好手术下写的。当然在他左手骨折,缝了13针的情况下,不出两天,他又投入了工作。这是为什么?是他对科学的热爱与追求。

我佩服他,我崇拜他。理由很简单——崇拜他乐观向上的态度与坚持不懈,执着地追求。

崇拜作文题目200字【三】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却是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以前我总觉得清洁工***活脏兮兮的,所以我看不起清洁工,但是这次我却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事情还要回到不久前的那天……

那是一个寒假的清晨,东方刚出现了一点鱼肚白,街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没有嘈杂的说话声,没有喧闹的汽车声,静悄悄的,街道上偶尔有一辆汽车飞驰而过。我从美梦中醒来,忽然听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橙色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我伏在窗边看了很久,那位清洁工老人一直在弯着腰扫地。

早饭过后,我下楼去倒垃圾,看到那位清洁工老人还在扫地。走近一看,清洁工老人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细密的皱纹,那是辛勤的年轮;一头糙乱的头发,泛起一层层白霜,那是岁月的痕迹;两只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那是时间的印记。虽然这活又苦又累,但是清洁工老人的脸上却依旧挂着笑容,老人的笑容就像池塘里落进了一块石砖一样,涟漪四散。无情的岁月在老人脸上写下了沧桑,是谁在他糙乱的头发里偷走了那一抹黑色?是谁在他原本笔直的腰间撑了一张弓?看着老人的缕缕银发、佝偻的脊梁、沧桑的脸庞,我很惭愧。清洁工老人这么辛苦,天天起早贪黑,打扫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一尘不染,而我却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脏兮兮的,我不应该这么做。虽然清洁工这个职业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眼前这个清洁工老人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变得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一个起早贪黑、任劳任怨的人;一个不怕辛苦、平凡朴实的人;一个用自己的双手为我们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的人。

崇拜作文题目200字【四】

人人都有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我崇拜的人很多,有现实生活中的人,有影视作品的人,有为祖国做出贡献的科学家……像满天的繁星,各具特色。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最不平凡的那颗星,我最崇拜的人—动物小说家沈石溪。

沈石溪长得浓眉大眼,鼻子比较“挺拔”,下面是一双大大的嘴巴。虽不帅气,但也谈不上丑陋,看起来慈眉善目。沈石溪,原名叫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是一位优秀的动物小说家,写过很多优秀的动物小说,他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大奖等很多奖项,被人们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我特别喜欢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写的《狼王梦》、《斑羚飞渡》、《象母怨》、《野犬女皇》、《大鱼之道》等,我都读过,他笔下的动物有情有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大鱼之道》,写的是一母鱼顺着水向上游,可是上游的人想要捉住母鱼。母鱼不甘心在危险的下游产卵,从而被人捉住,但母鱼在最后紧急关头,拼尽全身力气跃回岸边产卵,产卵后母鱼任人宰割,而无怨无悔。

沈石溪的小说里,还有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兔子的故事也特别感人。一只流浪的兔子,被一个小孩子收留了,通过一段时间相处,小孩和兔子就变成了好朋友,他们每天几乎形影不离。有一天,小孩遇上了疯狗,面对强大的敌人,兔子几乎拼了性命救了小孩,自己却被疯狗咬得遍体鳞伤,最后奄奄一息。但在它意识清醒的最后一刻,兔子为了不把疯狗病传给小孩,毅然跳进了火炉,为了朋友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特别崇拜沈石溪,通过他写的动物小说,我增长了很多动物知识,了解了很多动物如狼、大象、狐狸、猎狗等的习性,知道了除了人以外的动物,也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也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它们生命中也有残酷的竞争、有温暖的爱、有顽强的努力、有追求辉煌的精神……作为人类,我们要善等它们,关怀它们,让它们与人类和谐共处。

崇拜作文题目200字【五】

我到现在我见过的名人很多,现在说说我喜爱的名人。我喜爱的名人是揭开天体的层层面纱的哥白尼,还有一为是“发明大王”爱迪生。这是我平生最喜爱的名人。

我先来说说揭开天体层层面纱的哥白尼!长期以来,古希腊天文学家托勒密的“地心系”的理论统治着人们的头脑,托勒密认为地球位于中央不动,日.月.行星和恒星都环绕着地球运行。后来,哥白尼推翻了托勒密的理论。哥白尼在《天体运行论》说明了日心说,诉我们: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地球围绕着太阳旋转。而后,布鲁诺接受了并发展了哥白尼的.日心说,认为宇宙是无限的,太阳系只是一个天体系统。伽利略通过望远镜观察天体,发现月亮表面凹凸不平,太阳有太阳黑子,银河由无数的恒星组成。

我再来说“发明大王”爱迪生。美国的托马斯.爱迪生被欲为全世界的发明大王。他一共取得一千多项发明创造专利,这是迄今还不曾有人接近过的发明。1876年爱迪生在新泽西洲的门罗巴克建立了一个实验室就是一座“发明工厂”。爱迪生各种改造了电话使之实用化,又发明了留声机。爱迪生还发明了电灯,在此期间,他经受了失败的考验,他花费了一年时间和五万美金,才弄清铂导线不能用来做灯丝。经过了数百次的实验,他终于找到了符合要求的材料。1879年10月12日,爱迪生用碳素做成了第一个电灯泡,它连续发光42个小时。

这些知识你还不知道吧!

崇拜作文题目200字【六】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他是一个高级工程师。

我爸爸其貌不扬,国字脸,偏正方形,发际线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向后移动。在人群中,他并不是一个特别显眼的人,但在工作中是十足的领头羊。

他总是对工作尽心尽力。别的员工在偷懒时,他却在修机械。有时机器坏了,其他人都修不好,老爸奋斗了一晚上就能恢复原样,似乎没有什么东西是他修不好的。

老爸认为平常没有对于的地方可以给同事发放水杯。于是苦思冥想,反复试验,终于为公司设计并发明出了一台自动放水杯的机器。

这个机器共有十层,每一层有五个轮盘,一个轮盘可以放五个水杯,同时可以容纳75个水杯呢!你只需要把水杯放在固定位置,并记住自己的号码,当你再次喝水的时候,你只要说出自己的号码,机械臂会自动转到对应位置。这样你就能拿到自己原来使用的水杯,是不是很厉害?

老爸的公司为此奖励了他五千元的奖金。虽然他不是老板,却像老板一样操心,仿佛是自己开的公司一样。他也乐于助人,别人需要帮助时,他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帮助别人。所以他在公司的人缘也很好,每次老爸需要什么时,都会有人及时提供。

尽管老爸在工作上相当出色,但是他这人性格有点不好,买衣服鞋子的时候,只要他认为不好看的,就不允许别人买。从来都不怎么听别人的意见,认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特别强势。为此,我们家经常爆发口水大战。

还有一些更不好的行为。就像昨天,我上完补习班,老爸叫我回家的时候,为了图近,他竟然要我横穿马路,甚至翻围栏。上次下雨的时候,还埋怨我,说因为我没有翻越围栏,所以他回家晚了。真是气人!平常他带我也会闯红灯,每次我都阻止他。他总说:“你说的对,不应该闯红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但是话说的好听,恶习却是不改。

我真心希望老爸都改掉这个坏习惯,不过他对待工作的态度和认真专研的精神,还是让我非常崇拜。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爸爸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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