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年九岁多,是我的挚友,非常特别,很有趣。
他的外表不凡。高高的个子,不胖不瘦,胳膊和大腿都有小块肌肉;大方头,头发有些发黄,被同学们称为“金发狮子”;有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单眼皮;脸上还有一道小小的“孔乙己”伤痕。
他从小苦学传统文化。因家人的喜爱,所以一直在上“私塾”,而没有像其他孩子那样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每天在私塾朗诵“四书五经”,把它们背得滚瓜烂熟,《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更是横流倒背;武术也是他们的必修课,如长拳、太极拳和猴拳都会一点儿。每次我们搞集体活动时,他都能随口背诵一大堆古文,或来一串武术动作,一招一式真不含糊,看得我们惊叹不已。
此外,他的艺术细胞也非寻常。那些外国动画片的主题歌,他只要听一两遍就能记住,唱起来还十分动听,真像一位小歌星。最近,他又学上了小提琴,不懂就问,非常认真。听说,学琴之前还与妈妈签订了“协议”,三年之内必须刻苦练习,不得怠慢,否则,就要接受惩罚。
他的综合素质一点儿都不差。他爱好象棋,因为他爷爷是当地远近闻名的业余象棋高手,所以,每当他回老家,就常常跟他爷爷学下象棋。只要有机会,无论走到哪儿,只要碰到别人下棋,他都要露一手。如今,他爷爷也有点儿斗不过他了,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呀!他的脑子还转得特别快,当我们俩一起玩打斗游戏时,他常常“虚晃一抢”,然后撒腿逃跑。
他的这种现象比较特殊。因为没怎么学数学和英语,所以,简单的算术都经常出错,英语也只能说几句。可是,他没有那么大的学习压力,有足够的时间自由活动与休息。我想,这应该引起家长和全社会的关注与思考。
这就我的朋友,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站在梳妆镜前,仔细的端详自己的脸庞,不错,镜前那个扎着蓬松马尾辫的女孩便是我。
我喜欢生活,尤其喜欢与大自然的拥抱。在树林里,我会深吸一口气,将大自然最熟悉、最浑厚的`气息与我融为一体,用心去倾听身旁泉水的叮咚声,去感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妙。清晨,我会屏息谛听着鸟雀们清脆的鸣叫。小小演奏家们那超人的的技艺,有时会令我忍不住拍手叫好,而我却会惊动了它们。雨天,我会举着一把小花伞,去聆听大自然最欢快的一首歌。
我喜欢大自然,喜欢享受生活,可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一次,一位叔叔来家里串门。我先拿了个球抵在门根处,这样门就只能半开。啤酒肚叔叔拼命向门里挤,“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叔叔挤了半天也没进来。我嘴里却在说:“吸气,吸气!”门就卡在叔叔的大肚子上,他怎么也挤不进来。“再吸,再吸,马上就进来了!”我见叔叔用足劲儿,便使了个坏,把球移开了。门忽然大开,轰的一声,如洪水猛兽一般,叔叔扑了进来,一直扑到柜子上,头上磕出了个包。这样的“好事”,我可谓“如数家珍”。
但是,我却时而淘气,时而安静。我最喜欢读书。每个人都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我读过的每一部书都有印象,但英国著名作家格雷厄姆的作品《柳林风声》给我的印象最深,它是一部关于动物们之间的友谊,家园的最美丽的经典作品。我喜欢了解书中的每一个人物的鲜明特征﹔喜欢在文章的字里行间中去感受语言的美感﹔喜欢在文章中谈论人生观、价值观,从而认识和了解社会。我喜欢探索什么是美丑,什么是真假,什么样的人生是有价值的人生,什么样的世界是文明人类理想中的美丽世界……
我是一个拥有着双重性格的人,我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也许她和别的女孩不同,一般的女孩差不多都很文静,话很少,而她和她们恰恰相反:她很顽皮、很乐观、有韧劲、很粗心。
她天生是个乐观派,整天嘻嘻哈哈的,看到她的人总会疑惑地问:"你为什么每天都在笑呢?"
上帝除了给了她乐观之外,还给了她一份韧劲,让她在感兴趣的事上刻苦钻研。常常,她会为了了解一道数学题,花上几个小时,用掉几张验草纸,才在凌乱的头绪中理出个所以然来,解出这道数学题。除此之外,她会在别人说她做的题有错时,仔细检查,如果觉得是对的,她会保持她的答案,坚信她是对的。
她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她可以在数学上与男同学一较高下,可以和他们一起从天文谈到地理,她都可以给他们说上几句,可谓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可同样,她还是一个女生,她喜欢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心爱的《童话大全》、《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
她有时会很粗心,不是涂改液找不找,就是作业本不知道哪儿去了,可翻遍整个抽屉﹑书包后,它们又会突然出现在某个熟悉的地方。粗心给她带来了许多麻烦,可她却总是改不了,唉,人无完人嘛!
第一次看到她的人可能会被她的文静的外表所迷惑,可是她并非他们想象的那样文静。因为男孩会玩的游戏她基本没有不会的,她有时还有点孩子气,所以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假小子"。这就是与众不同的她,一个乐观的她、一个有韧劲的她、一个聪明的她、一个粗心的她,她就是我姐姐!
在1月9日的那节国文课上,老师把桌子摆成了一个大圆圈,每个同学都可以用网络流行语“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来形容。上课了,老师把一个椅子当桌子,在“桌子”上垫了两张纸,又把一盒块状苹果和一盒瓣状橙子当作“菜”给我们吃。开始吃的时候,同学们蜂拥而至,自顾自地吃。
聚餐在同学们的狼吞虎咽中结束了,回想起来还是记忆犹新呢!周桐羽是最可笑的,因为她在当吃橙子时,嘴里叼一瓣,手里拿一瓣,桌子放一瓣;我和刘硕也把牙签插在橙子皮上当小舟来玩……
接着,老师问我们:“大家在家中聚餐都坐在哪儿?”大家争先恐后地说:“随便坐!”我说:“不坐正中间,哪儿都行。”老师告诉我们要“坐不中席”,“中席”就是正中间的位置。
老师又问:“中席在哪儿?大家知道吗?”我们都不知道。老师说:“中席就是正对门、视野好、不受打扰的位置。”
然后,老师还讲了“匆横臂,匆箕踞”、“食不响舌,咽匆呜喉”等礼仪。其中“长辈先动筷”我在家经常遵守。
聚餐礼仪,学问真大,不然“聚”字和“餐”字怎能有如此多的笔画呢!让我们记住这些聚餐中的“注意事项”吧,以免以后聚餐时出丑相、出笑话!
在充满浮华、喧嚣的世界中,我们已不再有童年时期的好奇心。每天像一个机器人似的做着重复且自己认为无聊的事情,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形同行尸走肉。
很多人对于眼前的一切漠然无知,他们认为生活枯?ā⑺魅晃尬叮?没有意义,他们的思想里只有学习,学习也不注重过程,只要结果―一个能创造物质条件好的结果。认为只有这样,生活才不会枯燥、无趣,才会认为获得所谓的幸福。但是,他们错了,大错特错。
只要你用心观察,心态有所改变,你便会惊奇的发现生活原来如此美好。想想看国家能让我们在这么一个和平的环境下让我们接受教育。这也是不易的,若是在阿富汗、以色列,叙利亚这些战乱国家中,生存便是头等大事,哪会在意这些,因此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一切,珍惜亲朋好友对我们无微不至的爱,珍惜我们现在的青春年华,珍惜来之不易的友谊,珍惜我们的亲人依然健在,珍惜身边的任何事物。
把每天当世界末日来过,在历史的书页中能留下展平的片角,尽情发挥,不在意我留下了什么,只要我来过、留下过,哪怕会再次消失用自己的余力去享受这美好的一切,用真心去看待,睁开一双明亮的眼镜,处处留心,我们再拿我们与那些悲惨的人对比,我们很幸福
失去后,在懂得珍惜,可能有人会对此不屑一顾,但是当你真的`面对时,才会后悔不已,但是,已经太晚了,当你是一个健康人的时,看着那些残疾人,最多发出一些可怜之类的感叹。可是,你为何不想一下,你该珍惜自己有着完好的身体,可以做很多残疾人做不了的事情,可你却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当亲人在你身边的时候,甚至还会发生口角争执,心中可能埋怨一阵子,但是当他们在你的眼前消失时,眼眶会模糊,脑海中浮现着与亲人在一起的情景。当亲人逝世或我们身体残疾时,我们心中是否后悔,后悔当时所谓的应该,珍惜此时此刻只剩下得支离破碎的回忆,心中一片伤痛。
珍惜上天给我们的一切,在我们的生活中,正因为我们太幸福,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珍惜眼前自己拥有的美好,待到失去时,才懂得珍惜。当每一天是世界末日吧,珍惜身边的一切,存在也好。不存在也罢,珍惜它们,不要当它从我们身边离去时,我们会感到遗憾。每天当成世界末日,过着充实的日子,你就会发现,生活会越来越精彩。
我喜欢生活,尤其喜欢与大自然的拥抱。在树林里,我会深吸一口气,将大自然最熟悉、最浑厚的气息与我融为一体,用心去倾听身旁泉水的叮咚声,去感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妙。清晨,我会屏息谛听着鸟雀们清脆的鸣叫。小小演奏家们那超人的的技艺,有时会令我忍不住拍手叫好,而我却会惊动了它们。雨天,我会举着一把小花伞,去聆听大自然最欢快的一首歌。
我喜欢大自然,喜欢享受生活,可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一次,一位叔叔来家里串门。我先拿了个球抵在门根处,这样门就只能半开。啤酒肚叔叔拼命向门里挤,“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叔叔挤了半天也没进来。我嘴里却在说:“吸气,吸气!”门就卡在叔叔的大肚子上,他怎么也挤不进来。“再吸,再吸,马上就进来了!”我见叔叔用足劲儿,便使了个坏,把球移开了。门忽然大开,轰的一声,如洪水猛兽一般,叔叔扑了进来,一直扑到柜子上,头上磕出了个包。这样的“好事”,我可谓“如数家珍”。
但是,我却时而淘气,时而安静。我最喜欢读书。每个人都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我读过的每一部书都有印象,但英国著名作家格雷厄姆的作品《柳林风声》给我的印象最深,它是一部关于动物们之间的友谊,家园的最美丽的经典作品。我喜欢了解书中的每一个人物的鲜明特征﹔喜欢在文章的字里行间中去感受语言的美感﹔喜欢在文章中谈论人生观、价值观,从而认识和了解社会。我喜欢探索什么是美丑,什么是真假,什么样的人生是有价值的人生,什么样的世界是文明人类理想中的美丽世界……
我是一个拥有着双重性格的人,我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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