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用现代的眼光去看,它是阴柔女性的代名词,在《红楼梦》中,贾宝玉不就说过,女子是水做的吗?水,是无形的液体,你把它用不同的器皿盛着,她就会呈现各种不同的姿态,诉说着不同的心事。很快的便融入环境,不会有各种不适,不良反应出现,她像一位误入凡间的天使,全身散发着洁白,耀眼的光芒,没有一丝杂质,反射出太阳七彩的光芒,点缀人间过分点掉的灰白色。像一滩死水一般的人生,被重新注入一丝细流,打通了一岸,有了新的水路,获得更多的生命力。你看那小溪,她正欢快地流着,唱着歌跳着舞。当宁静被打乱,溪水中间出现一小块尖利的石头,她并没有被吓倒,重理好衣服,扎紧头发,没有绕开,从石头身上流了过去。忍着被一分为二的痛苦,回头望一眼,石头的棱角已不见,石头向她屈服了,她是勇敢的。看见赶路的人,她会停下自己急促的脚步,献上一捧甘甜滋润的溪水,为别人排忧解难,看见小孩子们在她身边玩耍,那白衣上早已被弄上了泥巴,她也不生气,由着孩子们尽情玩耍,享受孩子们带给她的欢乐,当孩子们游泳时,她抚摸着他们,亲吻着他们,抱着他们,保护着他们。
为此,她又放慢了脚步。她已经落下来了,可她又不愿扫了孩子们的兴趣,就由着他们玩耍,等到没人的时候,她开始奔跑,但看见不平之事,她就会咆哮!她要保护子女。所以我说,水具有母爱的天性,是女性的代名词,她和女性一样,有着柔和,美丽,善解人意的品性,有着化险为夷的本领,有着奉献的精神。她们不辞辛苦,为了家人而奉献出了自己,奉献了自己的柔和,可是遇到危险时,又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卫自己的亲人。如果你不懂水,那你也不懂女性,如果你是水的知音,那你也是女性的知音。女性与水,这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里所列出的,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还是要靠细心的读者去发现!
我欣赏精致的女人。她不一定有漂亮的脸蛋,但她一定有一张干净的脸,给人一种坦然舒服的感觉;她不一定穿高档穿名牌,但一定穿着得体;她不一定很时尚,但也绝不会很老土。她也上班,也为老公孩子做饭洗衣,但她不会忽略自己。她喜欢买时尚而不是很前卫的服装,喜欢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出门;她很注意保养,为了保持身材,她不会暴饮暴食把自己吃得像个水桶,当然也不会为减肥而把自己饿个半死;为了不任皱纹过早的爬上眼角,她会偶尔去去美容院,但更多的时候,是把鸡蛋壳里剩下的那点蛋清,或者喝完牛奶后留下的一口牛奶,或者新鲜的黄瓜汁,或者蜂蜜,细致的涂在脸上,涂完后继续做家务,家务完了再把脸上那自制的面膜洗干净,然后对着镜中的脸蛋满意一笑。(在她看来,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女人就应该会穿衣打扮会美容保养。)呵呵,我就欣赏这样的女人,她爱家人,也爱自己,活得精致。
我欣赏积极的女人。也许她的丈夫很平庸,她的孩子也很平淡,但她从不抱怨他们,只是暗暗努力地去帮助完善他们。也许她并不喜欢她这份工作,但她不会消极抱怨,而是想办法去改变现实,努力给自己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实在不行,她也会以一种愉快的心情投入工作。因为她明白,不能改变现实,就必须适应现实。这样的女人,你很少听到她消极的叹息埋怨,跟她在一起,你也情不自禁地积极起来快乐起来。呵呵,我就欣赏这样的女人,她爱生活,也爱工作,活得积极。
我欣赏优雅的女人。这种女人或许没有窈窕的身材,高挽的发髻,但她举止从容,目光沉静,浑身透着淡淡的书卷气。她喜欢阅读,喜欢音乐,喜欢许多优雅的东西,甚至有点小资情调。
呵呵,我以一个女人的眼光看女人,欣赏的是这样活得精致活得积极活得优雅的女人。不知道男士们欣赏的又是哪样的女人呢。
(当然,毫无疑问,这种女人一定是善良的,善良属于品德范畴,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女人照顾我也有十五个年头了。十五年了,这个女人的变化看的着实让人感动,心痛。
许多个躲藏在尘埃下的梦,在彼岸逐渐汇聚成一场庞大盛宴。金色的篝火用燃烧来祭奠我们已经泯灭的童年。童年,无论怎么寻找,都只是存有女人打我的场面,不知是我这个人爱记恨还是次数太多已成家常便饭,只剩这些。女人的手段很厉害,常常让我疼痛不已。她曾对我说过:“打后心里其实很难受,但是控制不了自己。”知己都记忆深刻。有时还会发笑又有时是那样心酸。由此,女人留给我的印象是严厉的。
是长大了吧!也不常挨打了,或许是女人根本没有精力再管我的琐事。父亲住院了。我终于在周末可以去看看他了。我哭了,女人也哭了,她告诉我:“要坚强,好好学习……”女人的眼里充满了从未有过的疲惫和无助。我知道,女人终于被击垮了,那是曾经那么“坚强”的人。然而,我错了。
女人依然理事着家务,早、中、晚做饭提去给患病的父亲。为他捶背、按肩、洗脚、换药。女人的三点一线——单位、医院、家里的生活真的很累。半年了,她甚至没有一句怨言,把父亲照顾得很细心,当父亲再也没有竖起大拇指夸她的时候,她知道,只剩她一个了。
父亲的葬礼上。女人不会常哭,她只是偶尔发一下呆,那是在想她和父亲的那些事吧!她把葬礼准备的井然有序。那一刻,说真的,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佩服她,那种无以言表的感受。
这个女人真的很强!无论是工作上抑或是生活中,知道吗?我被她深深的感动了,我下决心,也要做一个像她一样坚强的人。于是我努力遗忘父亲去世带给我的伤痛。我们的生活终究步入了正轨,女人开始紧抓我的学习,于是我由60名直升26名。
我知道,从今以后,她要担任母亲这个角色也会承担起父亲这一差事,会很累吧!所以我想要说:妈!你感动了我,我会循着你的脚步带着梦想启航,并且要知道不是只有你一个。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应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读书让人获得知识。这是最浅显的作用。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第二,读书让人提高修养。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第三,读书让人开阔视野。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能够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能够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能够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能够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能够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能够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第四,读书让人明白事理。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能够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能够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十分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周一对每个单位来说,都是较为重要的,今天单位后勤的女同胞几乎全聚合在了图书室,聊上周本单位病故的同事,只因心梗,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第二天就和大家永别了。同时今天又有县政府办的一年青干部,也因心梗,三十五岁永远的离开了人世。大家谈论的话题就是怎样活着?
我想到命运这个词,只是悟性尚未到达一定的境界,还理不出其中的奥妙。感性的认为,道法自然是不会犯错的。
人要认命。人是生活在天地之间的非常渺小的.万物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物种,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自然的法则,谁也无法更改,唯有顺从,适应,才是智者。
何为命?命字的写法,巧妙地告诉我们一点内容:人为了一口饭吃,经历了很多曲折坎坷不平,才能找到一个支撑,这个寻找支撑的过程,所经历的一切所拥有的一切,这期间的五彩缤纷,就呈现出各自的不同,这不同就是迥异的命。有的人,她生来就命如桃花,绚烂无比,多数人,都不是大富大贵的命。命,是脚踏实地,立足现实,苦苦抗争战胜自我的过程,这就是个人的命。因为现实又时真的很残酷,有很多不是自己的能力所能操纵的。这命有时给人的是一种沉重苦涩之感。甚至是一份沉重和庄重。但是上苍他也在启迪人们,凡事都有两面性,立足大地太沉重了,不妨抬头看看地以外的世界:上边还有天,天上的白云如此的飘逸,安闲,轻松和自在,当命太悲苦的时候,还有运气在不断的变化,它会把你带到一个别样的世界,那就学着和白云一起奔跑,安闲的自在的轻松的自由的和云散漫在一起,抛开一切沉重的时候,人就有了飘飘欲仙是资历。
我忽然有了茅塞顿开之感,是啊,人不能太物质了,物质的东西给人的是沉重,是窒息是压力,根本产生不了所谓的动力,人还是多拥有些精神成面的东西,人的内在才真正能够做到安闲自在舒服和惬意。
命运两个字给我足够的启示,让我明白:身为女人,强大不是你的代名词,女人应该是精致的,所以精致的女人,就该努力精致的生活。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永远需要报答最美好的人,这就是母亲。”母亲给予了我们生命,他用汗水浇灌着我们的成长。岁月流逝今昔两不同,是我们偷走了母亲的青春与容颜,偷走了母亲的健康与美丽。所以,我们应该感谢这世间最伟大的女人——母亲。
人们常说“百善孝为先”,占有包拯辞官救母,冯玉祥为逝母作诗的佳话;今有陈毅为老母洗屎尿裤的孝道。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母亲将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她为我们倾注了她毕生的心血和精力,母亲无时不刻不在关心我,呵护我。当我深夜难眠时,是母亲将我轻轻揽入怀中,低声哼唱着摇篮曲;当我生病时,是母亲趴在窗前日夜守护;当我在成长道路上摔跤时,是母亲将我扶起为我拭去眼泪。然而我们何曾明白她的苦心,何曾体会她的辛苦,何曾感觉到母亲已渐渐老去。感恩是敬重的,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去报答。
马克·吐温说:“就是在我们母亲的膝上,我们获得了我们最高尚,最真诚和最远大的理想,但是里面很少有任何金钱。”是的,母亲用她的善良,纯朴,圣洁影响着我们,使我在如此混乱的社会中得以保存最质朴的本性,感谢他给了我们一生的爱,感谢她无私,伟大,崇高的爱着我们,我们才能得以健康成长。在我十岁那年,我在我家的网吧里捡到一个男士钱包,我交给了妈妈,本是想着里面肯定有钱,拿出来把钱占为己有,却不曾想被妈妈一顿训斥。妈妈把钱包收了起来,从未打开它,直到失主前来寻找,妈妈才拿出归还……妈妈用她的实际行动教育了我,感恩母亲。
母亲无私的奉献了她的一生来把我们养育成人。她像春天的细雨洒落在我们的心田,滋润着一颗颗幼苗茁壮成长。感恩母亲,是她让我看到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是她让我的生活充满阳光。正如米尔所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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