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不老,只因其外形而称为老,八十四个春秋不仅使得她白发苍苍,也在她的心头刻上了历史的沧桑。
女人老了,开始自责自己再也不能劳动,自己成了累赘,可女人似乎忘了,就是在这老屋里,她曾养育了一个又一个儿女。
在这老屋里,曾有五个小儿女呱呱坠地。而这几个小生命都是在女人的爱抚下成长的。那时的女人很很忙,奔前跑后,可她不知疲倦,她快乐于这种工作。
儿女长大了,外出了,成家了,房子空了,女人也老了,女人认为自己不中用了,直到小儿子把这两个宝贝孩子送到老屋。
老屋又热闹了,孙子、孙女的欢声笑语一度填满了老屋的空虚,也年轻了女人的心。可是,在女人疲倦之前,孙子、孙女又要外出求学了。女人虽然不舍得,可还是乐呵呵地将要用的瓶瓶罐罐装进孩子的包里。之后,女人有些落寞了。
也许是岁月捉弄人,也许命运根本就是这样,离去的孩子带走了老人的欢欣,寂寞的心灵开始像孩子一样期盼着被关爱,女人终于开始承认自己老了,她的心只有在孩子回家看望她时才会苏醒。
老屋要拆迁,可女人不准,她说要它陪伴自己走完一生,她不接受儿女的请求,她不愿离开老屋,因为老屋曾陪伴她走过大半辈子。
可后来,女人同意搬家了,原因是孙女的话。
女人一直都在埋怨自己一辈子毫无功绩,除了拉扯大几个孩子,其余的都不沾边。可孙女却说: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作用。女人的一生都在为孩子奔波,这是女人的功绩,这是她的价值,女人做到了。一生的忙碌让自己的孩子在社会上占有一席之地。她的梦想实现了,现在是她安享晚年的时候了。
也许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老屋并没有拆,女人则有儿女相伴。女人是我的奶奶,这个劳碌一生的人现在可以安详地欢度晚年了。她总是对我说:“人活一次不容易,要不断努力拼搏,适当的休息也只是为了更好的努力。”
别让心跳乱了节奏,而让生活变得不自由,愿所有人努力生活,一起去解开萦绕心头的寂寞。有始有终奋斗拼搏,准备就绪进入下一个世纪。
生无所息,创造生活;生有所息,只为更好地生活。我会努力,实现老屋里那个女人的梦。
男人是一种性别,一个自己的世界。越来越多的男人说,他们很难也很累。要在世界上拚搏,养家糊口,还要承诺起女人的那种寄生的情感。于是男人开始反叛,重塑自我。但是,还是有这样的男人,发出这样的宣言:让所爱的女人感动是一种力量。
所谓“感动”也就是让她流泪。新世纪的男人首先应该让女人流泪。时至今日,男人让女人感动流泪的能力好像越来越退化了。究其原因,是男人们已经吝啬到不肯为女人的眼泪而付出。或者说,男人已经丧失了这方面的能力。
其实男人要让女人流,并非一定要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有时一句不经意间流露的话语或一个轻轻的拥吻,便能打动女人的心。
但如今的男人们大都先建立“丰功伟业”然后再向女人“报喜”。这样的做法颇有些南辕北辙,因为把你的女人感动“一千年太久”,要“只争朝夕”。往往惊天动地的事儿须假以时日,女人们大多没这个耐性;并且“惊天动地”惊动的只是“天地”而不是“女人”。
伸出你的手,张开你的嘴,只要心中有爱,你随时可以让你所爱的女人感动。
不信?就从新世纪第一天开始做起吧!
附录:感动女人若干个场景
1、身边的女人睡到半夜两点突然感到肚子很饿,你不妨起床专门为她来一碗“开杯乐”
2、其实你并不懂五行之术,却装出江湖术士的样子煞有介事地给她看手相,然后将自己的掌心和她的掌心紧贴在一起。
3、出其不意地给她写上一封长长的情书,使她在这“情书抵万金”的年代里感受一份别样的温馨--尽管你的文笔不怎么样。
4、你公务在外,本来说好10天后回来,但在第3天你就回来了。因为你突然想起这天是你们相识纪念日,你回来与她共度这个日子。
5、你们分手已经整整3年了。在新年零点钟声敲响时,你拔通了她的电话,向她致以问候和祝福。
6、她在街头责怪你,可能为了一些连她自己都回想不起的原因。你一声不吭老实,等她骂得差不多时你再说话:“别气坏了身子。不管什么原因惹你生气是我不对。”
早上,妈妈告诉我,不要坐在外公的位置,她指着客厅的一张椅子。我往她指的方向看去,椅子前放着一杯清茶,透过袅袅上升的薄雾,我仿佛看到了慈祥的外公坐在椅子上,慢慢在品尝着茶。而我的思绪也随之回到了六年前:
小时候,由于父母工作繁忙,我是由外公一手带大的,他对我疼爱有加,冬天怕我着凉,夏天怕我中暑。晚上睡觉的时候还要起来看我有没有踢被子。爸爸妈妈平时不给我买的玩具,外公会私底下买给我,爸妈打我的时候,他总会护着我,说:“孩子还小,不懂事,要慢慢教,不要动不动就打!”他总是竭尽所能,满足我所有的要求。
可是我五岁那年的冬季,有一天,气温骤降,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由于不适应温度变化,外公旧病复发,再一次中风,再一次被推进了手术室,可是这一次他再也没有睁开眼睛。父母怕我受不了,没有告诉我实情,只是说外公睡了,我也就天真地相信了,还问妈妈:“外公什么时候可以起来陪我玩?”她只是转过去擦干了眼角的泪,没有回答我。
两个月后,外公火化后的骨灰被带回老家安葬,这个谎言才被戳破——外公再也不能醒过来了,再也不能陪我玩了!从那一刻起,我才明白我确实长大了,因为挨骂的时候,没有人可以让我躲到身后;挨打的时候,没有人会挺身而出为我辩解。
时间飞逝,二千三百多个日夜犹如子弹,毫不留情地往前冲,一眨眼,便消失在视线中。我羡慕那些有外公疼爱的人,因为我的外公已经不能继续疼爱我了。
当过去的日子不复存在时,留下的只有我对外公的深深的思念。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大地,经过春雨的洗礼,变得格外精神。看过小草从肥沃的土壤里冒出头来;看过冰河的融化;看过燕子的舞姿的;唯独中意冒出嫩芽的大树。一点绿,染大地。春天的它是一个小婴儿。
一季之过,夏天。那绿家伙已经长成大树,浓密的绿头发。不再是嫩绿,而是深绿的大绿叶。树下,老人们有说有笑的谈心,而大树而为他们遮太阳。与烈日作斗争,却从未抱怨过。
秋,一片金黄,似好似坏。这既是绿叶结束生命的季节。绿色的大叶子变成金黄的叶子。稀稀拉拉地脱离大树母亲,慢慢地在空中翩翩起舞。不是英勇飒资,则是做最后的舞蹈葬送自己。不怨,不恨,只是默默把自己的身躯赠与大地为回报。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落叶是最无私的,它从来都是默不吭声,无私奉献。好比生活中的我们,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多少人像落叶一般感恩?有多少人像落叶一样无私奉献?
大树还在飘落金叶,站在旁边,我嗅到了落叶未邂逅的气息,那么清新,那么淡雅。拾起一片落叶,放在心手心,我感受到了落叶的无私精神在我手中徘徊。苍生,落叶虽渺小,但却是一本人生导师,教会奉献,教会感恩。愿金色的秋天是你最美的时光。
世界如此丰富多彩,我愿与落叶相伴。
每逢经过她那破旧的小摊,准会闻见一阵淡雅的混合果香味,她坐在摊的中央磕着瓜子,小日子过得极为安逸。
刚认识她是因为朋友,朋友当时就住在她水果摊的楼上,一次朋友带我去楼下玩时,正巧看见了她,她穿着一块斑驳得不成样的大红色围裙,围裙里面是一件深黑的老款羽绒服,她看起来臃肿极了,就像只大熊。朋友惺惺地瞟了她一眼,小声对我说:“嘿,看那个女人,可凶了!上次我就是不小心摔烂了她们家一个苹果,就把我骂了一通哩!”朋友拉着我的手,漫不经心地向她道:“‘毛雷锋’下午好啊。”
我被那个女人的名字逗笑了。只见毛雷锋望着朋友笑道:“你个丫头,没大没小!小心我揍你哩!”朋友没再理她,走了。
之后,和毛雷锋熟络。和朋友一样没大没小地叫着她“毛雷锋”,因为她并没有真正地“揍”过我们。每当叫她名字时,她也不生气。黑乎乎的脸舒展开来,冲我们微笑。一次,她家进了一台榨甘蔗的机器,我和朋友刚好在她水果店旁,她便招呼我们:“来来来,尝尝我家鲜榨的甘蔗汁,可甜了。”我俩犹豫地接过了甘蔗汁,问:“一杯多少钱?”“嘿!要什么钱啊,就请你们尝尝甜不甜嘞,哈哈!”她质朴的眼神中流露出的是温情,爽朗的笑声里荡漾的是一种热情,朴实的农家品格。
还有一次,为了盛放捉来的蚂蚁,我便偷偷潜入毛雷锋家的后杂院,偷拿了她家用过的一个水杯,将蚂蚁放了进去,那毛雷锋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到了我的身后,大叫:“你个臭丫头,干嘛呢!”我一惊,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抢过杯子一瞧,嘴角一扬,无奈地笑道:“你这是要毒死我啊,算了,这次就放过你吧!”
“嗯?”我疑惑。
时隔多年,依旧记得她守着水果店,坐在果香里的场景。如今,她的小摊被拆了,不知她的去向。
如果还有机会,你再来我的回忆里开家小摊可好?
忘不了,忘不了。一身花袄,守着小摊。
思念如雨,有时细雨蒙蒙,有时瓢泼倾盆,但只要有那一点儿总能滋润每个人的心田。思念像一缕“牵丝”,怎么剪也剪不断。
掐指一算,来到这个城市已经四年了,在四年前,我还是一个乳臭未***小孩,而现在已长成了一个身材魁梧的小伙子。每天,除了学习、吃饭、睡觉之外,就是思念。
思念儿时的玩具。在那时,玩具就像朋友,天天陪伴着你,五颜六色的玻璃棒,随意变形的变形金刚,还有在跑道上疾速飞奔的赛车……而现在,已经是个大孩子,那些已经被我们遗忘在黑暗的角落里,唯有的只是无尽的思念。
思念儿时的朋友,朋友们无忧无虑地玩耍,嬉戏打闹,好不痛快;躺在浅浅的草地上,哥儿们几个在谈天说地,谈古论今。清风吹来,把我们连草一起吹到了天上,吹到了无边无际的大海。而而现在,坐在这书声琅琅的教室里学习,那些记忆已经被时间所抹淡,唯有的只是思念。
其实,我最思念的还是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是他们培养了我,教我怎样写字,画画,有时还给我讲一些听不懂的大道理。是他们陪伴着我度过一个愉快的童年,全家人嘻嘻哈哈,你打我闹,有时,他们会带些新奇的东西逗我,而我因为他们不给而大哭,这是我的绝招,屡战屡胜……而现在,爸爸妈妈都望子成龙,希望将来能找到好工作。
说到底,最让我思念的还是我所有的亲人,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关心着我,爱护着我,不让我受一点伤害。
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看到许多陌生的面孔,最多的还是思念。虽然我和亲人们身处两地,相隔千里,但我们的心是很近的,很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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