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最喜欢看书,尤其是小说。这不,今天我又缠着妈妈陪我去买书。妈妈被我缠的没办法了,只好答应。
我一路上,眉开眼笑,而妈妈呢,表情有点无奈。到了新华书店门口,我旋风般冲进新华书店。啊,人好多啊,暑假就是不一样!我来到小说书前,那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说,我左看看,右看看,恨不得把全部都买下来。最后,我忍痛割爱的选了2本书,一本叫什么《鬼马小女生》,另外一本叫《同桌冤家》。再到里面看看,哇,迷宫啊,可是妈妈不让买的,算了。再过去,呵呵,小虎队啊,我立刻在里面挑了一本没看过的《被遗忘的土牢》,要知道,这小虎队很好看的,我非常喜欢。小虎队的旁边,摆着小樱桃漫画。我也是很喜欢的,我就挑了一本《人小鬼大》看了起来,我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逗的笑了。突然,我想起来我是来这买书的,不是看书的,我连忙合上书,去付款。这时,妈妈走过来说:“干什么,买这么多的书!”我吐了吐舌头:“没办法,谁叫这些书这么好看啊!”妈妈见说不过我,就同意了。我高兴地抱着一大堆书往外走,心情真的很愉快,有这么多好看的书等着我呢,哈哈!
一回到家,我就拿出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那感觉真的是好极了!
我爱图书!
之前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买这本书的。一般来说,我不爱买那些畅销榜名单上的书,因为觉得无趣,过于通俗。对于书,有时还是很挑剔的。书架里摆着一层专属于青春文学系列的书,那是我中学时期的取向,如今默默地摆在书架里,于我,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我应该不会再去看了。也不爱看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很简单,因为英文翻译成中文以后,那些文字和语言显得如此枯燥与空白,就好像菜里没有了盐。我也很讨厌各种怎么都记不住的英文名,这让我无法搞懂人物关系和剧情的发展。所以说,《岛上书店》这本书是我多年以后,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
起先是在舅舅那里借来看的,便签夹在书的后篇部分,不知道他是没有看完,还是因为知道了结局不愿看完而停留了在那里。当我读完整本后,我后悔了,停在便签所在的位置就好。很巧,便签所夹位置的后部分,男主人公A.J患上了癌症并死去了,曾经有过幸福的女主人公最后离开了岛上书店,可以说是悲剧。而之前的部分,说的正是A.J在经历事业中落与丧妻之痛的人生低谷后所得的幸福,来之不易的幸福,那是喜剧。
至少我会认为结局会像韩剧里的主人公一样皆大欢喜,大家都找到了各自的幸福,永远地并美好地生活了在一起,看来作者没看过韩剧。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结局,岛上书店才有了真正的意义。在女主人公和孩子都离去了以后,在大家纷纷担心书店何去何从的时候,警官和他的后妻,也就是男主人公的前妻姐,最终接手了这个岛上书店。
也许岛上书店的意义就在于无论如何,岛上一定要有书店,无论主人是谁,岛上书店一定要存在下去。为什么?因为岛上书店是一个充满了爱和产生爱的地方!有书店的存在,爱就会一直存在下去,对,就是这样子的。
读这本书的时间花得有些长,没有囫囵吞枣般地看完,看得有些慢,几乎都把每句话很认真地看了一遍,甚至会翻到前面的部分看一遍,就剩没有做标注了,因为我不喜欢在书上画。很多话都写得特别暖心,看着看着就会觉得有一双大手突然间把你的心捂热了,温暖无比。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想了解一个人,你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很有道理的样子,然后我把这句话发到了朋友圈里,各式各样的回复,但是很准!书里总是有许多点会莫名让我特别兴奋,比如,每一章节就像个短篇小说一样组成一整部长篇小说,恰巧男主人公很喜欢短篇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主角一样,哪怕是生活糟糕透了,幸福还是会降临的;书里的每句话都好像心灵鸡汤一样,暖暖的,蛮有道理的。
我很喜欢阿米莉亚,男主人公A.J的最后一个妻子,如果可以的话,很想和她做个朋友。隐隐约约中,我在阿米莉亚身上看到了作者,也可能作者就是原型,是我看到作者的相片以后发现的。阿米莉亚对书的热爱与挑剔,让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无论是对书还是音乐,我都很挑剔,只要是我喜欢的,不管是什么途径,我一定要找到。很多人总是说我为什么成天买这么的书,很简单,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书更为值钱,哪怕不吃饭也要省下钱来买书,这就是我。我也更加坚定了,没有什么比兴趣相投更为重要的,就像阿米莉亚和A.J,哪怕初次见面很糟糕,没有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不相信这些东西的,我相信:人与书是一样的,要读下去,才会更了解。
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书会在畅销榜单里了,也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喜欢上这本书。读完,一直在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做心电图的话,可能会看到我的心脏像波浪一样跳动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永远不会过时。
《岛上书店》读完了,看似松散的故事其实非常严谨。每个情节、人物都有对应和回答,看似不经意的一个细节,或者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人物,在某一个时段,重新冒出时,可以将情节推动一大段,或者揭示事物的真相。鳏夫AJ在痛失爱妻后消沉不已,他的一本可以缓解落败经济的孤本《帖木尔》也不翼而飞。就在这个很可能让主人公跌落更深黑渊的时刻,一名叫玛雅的两岁女婴被她年轻的母亲遗弃在岛上书店,作为书店主人的AJ在犹豫过后,决定收养这个女婴,当她的父亲。在抚养女婴过程中,他重新发现了生命的意义:发现了生活之美,与出版社推销员阿米莉亚建立了新的恋爱关系;发现了友谊之美,与帮助寻找《帖木尔》孤本的警官兰比亚斯加深了友谊,也让这位警官越来越爱书,还成立了警察读书会。发现了亲情之美,通过玛雅的纽带,又与妻姐、一位中学教员伊斯梅建立联系,请她时不时照顾孩子。
行进的生活中顺带提到了伊斯梅的丈夫丹尼尔,一位本地作家。当然,孩子被遗弃时,也写到了孩子的母亲,一位未婚先孕的大学生,她在到岛上书店所在地艾丽丝小岛寻找孩子的父亲时,遭遇挫折,在绝望中投海而死。松散的情节被AJ热爱书店、关爱女儿、珍惜爱人的情绪所感染。渐渐,关键情节又一一登台,看似不经意,实则重磅炸弹。遗失的《帖木尔》竟是妻姐伊斯梅所盗。伊斯梅的丈夫丹尼尔竟是玛雅的生父,他在沾花惹草的时候,沾了大学生粉丝玛雅的母亲。玛雅可怜的大学生母亲在为孩子寻找父亲的时候,被这位伊斯梅支来差去,不但没有见到丹尼尔,还阴差阳错地陷入更加绝望的境地,以死谢世。几年后,伊斯梅在质问丹尼尔私生女时,两人在马路上发生争执,引发车祸,丹尼尔身亡。从此,孩子的身世只有伊斯梅一人知道。后来,独身的警官兰比亚斯与伊斯梅***家庭,他发现了爱妻偷盗珍贵孤本的秘密。多年后,AJ身患重病,无钱医治,兰比亚斯希望伊斯梅把孤本还给AJ。孤本拍卖后得来的钱换来了AJ的大脑手术。可是,这依然没有换来AJ的生命,善良的岛上书店老板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书店。最后,行将退休的警官兰比亚斯接手了这家书店,让书本焕发的知性光芒继续照亮前来的人们。人物、情节都得以妥贴安放。这本书被称为世界级畅销书。作者加·泽文,一位美国女作家,生于1977年,长得非常美丽,也十分性感。她的经历就是丰富阅读的经历,从小就在父母的培养和熏陶下读了上千本书,因为爱书,亲朋好友所赠礼物也都是书。她在《岛上书店》里信手拈来各种名著,作者,故事情节,人物,令人眼花缭乱又有条不紊,显然是知识融化到血脉里的那种,无怪乎书评说:这里囊括了各种各样的书,是一个书的海洋。加·泽文在最后的致谢中提到:从小的大量读书,写书过程中得到出版社、编辑、书籍推销商的鼓励和帮助等经历,造就了她这位作家,这也是所谓作家的培养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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