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叫田饶的人,在鲁哀公身边做事已经好几年了,可是鲁哀公并不了解田饶的远大志向,总是待田饶平平的。田饶的才智得不到施展,他决意离开鲁哀公到别国去。
田饶对鲁哀公说:“我打算离开您,像鸿雁那样远走高飞。”
鲁哀公不明白田饶的意思,问道:“你在这里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走呢?”
田饶说:“大王您经常见到那雄鸡!你看它头上戴着大红的鸡冠,非常文雅;它双脚长有锋利的爪子,十分英武;它面对敌人时毫不畏惧敢斗敢拼,格外勇敢;它看见食物时总是‘格格’叫着招呼同伴们一起来享用,特别仁义;它还忠于职守,早起报时从不误事,极其守信。尽管雄鸡有着这么多长处,可是大王还是漫不经心地吩咐把它煮了吃掉。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雄鸡经常在您身边,您每天见惯了它,习以为常,它的光彩在大王眼里便黯然失色,大王感觉不到它的那些杰出的优点与才能。而那鸿雁,从千里之外飞来,落在大王的水池边,它啄吃大王池中的鱼鳖;落在大王的田园里,毁坏大王的庄稼。鸿雁尽管没有雄鸡的那些长处,可是大王依然很器重鸿雁。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鸿雁是从遥远的地方来的,大王对它怀有一种神奇感,它的一切作为,大王都认为是非常伟大的。所以,请大王让我也像鸿雁一样远走高飞吧。”
鲁哀公说:“请你别走,我愿意把你说的这些话都记下来。”
田饶说:“您认为我平淡无奇,并不觉得留下我有什么大用,即使写下我的话,也不起什么作用。”于是田饶就离开鲁国前往燕国去了。
燕王让田饶做了相国,田饶从此有了机会施展自己治国安邦的本领。3年以后,田饶把燕国治理得井井有条,国内富足安定,边境平安没有盗贼。田饶名声大振,燕王也十分得意。
鲁哀公知道了这些情况后,万分感叹,对当年没能留下田饶真是后悔莫及。为此,他一个人独居3个月,深刻反省;又降低自己的衣食标准,以示自责。鲁哀公发自内心地慨叹道:“以前由于不能知人善任,才使得田饶离我而去,以至于造成了今天的悔恨。真希望田饶能再回到我身边,可是,我知道已经很难了。”
其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人们往往对自己身边的优秀人才视而不见,只是一味好高骛远,崇拜引进的人才,认为他们才有真才实学。特别是做领导的人,应该善于发现身边的人才,知人善任,不要舍近求远,放跑了本来就在手边的人才。
汉武帝时,朝中有3位有名的臣子,分别叫作汲黯、公孙弘和张汤。这3个人虽然同时在汉武帝手下为臣,但他们的情况却很不一样。
汲黯进京供职时,资历已经很深且官职也已经很高了,而当时的公孙弘和张汤两个人还只不过是个小官,职位低得很。可是由于他们为人处事恰到好处,加上政绩显著,因此,公孙弘和张汤都一步一步地被提拔起来,直到公孙弘封了侯又拜为相国,张汤也升到了御史大夫,两人官职都排在汲黯之上了。
汲黯这个人原本就业绩不及公孙弘、张汤,可他又偏偏心胸狭窄,眼看那两位过去远在自己之下的小官都已官居高位,心里很不服气,总想要找个机会跟皇帝评评这个理。
有一天散朝后,文武大臣们陆续退去,汉武帝慢步踱出宫,正朝着通往御花园的花径走去。汲黯赶紧趋步上前,对汉武帝说:“陛下,有句话想说给您听,不知是否感兴趣?”
汉武帝回过身停下,说:“不知是何事,不妨说来听听。”
汲黯说:“皇上您见过农人堆积柴草吗?他们总是把先搬来的柴草铺在底层,后搬来的反而放在上面,您不觉得那先搬来的柴草太委屈了吗?”
汉武帝有些不解地看着汲黯说:“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呢?”
汲黯说:“你看,公孙弘、张汤那些小官,论资历论基础都在我之后,可现在他们却一个个后来居上,职位都比我高多了,皇上您提拔官吏不是正和那堆放柴草的农人一样吗?”
几句话说得汉武帝很不高兴,他觉得汲黯如此简单、片面地看问题,是不通情理的。他本想贬斥汲黯,可又想到汲黯是位老臣,便只好压住火气,什么也没说,拂袖而去。此后,汉武帝对汲黯更是置之不理,他的官职也只好原地踏步了。
后来者居上,原本是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这就要看我们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了。汲黯认为提拔人才一定要论资排辈,反对后来居上,是不可取的。
有一个人到野地里去打柴,在经过一片沼泽地的时候,意外地得到了一只麋鹿。他非常高兴,但没有立即把麋鹿带回家去,而是找了棵树,将麋鹿拴在那里,打算忙完了活计再去牵麋鹿。
碰巧,有10多辆经商的车子从这片沼泽地经过。车上的人看见树旁拴着一只麋鹿,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于是,他们走过去把麋鹿牵走了。没走多远,这些人觉得自己不劳而获太不像话,就从车上拿了一条备在路上吃的干咸鱼放在拴麋鹿的地方以作补偿,然后心安理得地离开了这个地方。
过了半晌,打柴的人来取他拴着的那头麋鹿,可是树旁的麋鹿不见了,却有一条大干咸鱼放在拴麋鹿的地方。他觉得太奇怪了。看看四周,不见一个人影。这一片沼泽地中也没有人走的道路,这干咸鱼是从哪里来的呢?就算是从附近湖塘中蹦出来的鱼,那也应该是鲜鱼呀!凭空冒出一条干咸鱼来,它不是神又是什么呢?想到这里,这人恭恭敬敬地抱起干咸鱼回家去了。
回家后,打柴人把这事说给妻子和四邻八舍的人听了,他们都觉得很奇怪。很快,这件事便传开了,而且被人们越说越神奇,竟然引来了许多前来祈祷的人。他们到沼泽地里的小树边求福消灾,治病祛邪,有许多祈祷的人竟然也灵验了。这样一来,人们对这干咸鱼是神的传说深信不疑。大家凑钱为干咸鱼建了一座祀庙,将干咸鱼供奉在里面,在庙里设了多达几十人的专职祝巫,并给干咸鱼送了一个“鲍君神”的尊号(“鲍”就是“咸鱼”的意思)。从此,“鲍君神”庙内神帐高挂,钟鼓齐鸣,香火不断。祈祷的人络绎不绝地从方圆几百里内外赴来朝圣。
好几年过去了,一天,一支经商的车队路过这里,当年放干咸鱼的人也坐在车上。当他经过庙前的时候,看了这热闹的场面和庙门高悬的“鲍君神”扁额,感到十分奇怪,便下车向人打听原因。有人向他讲了这座庙宇和“鲍君神”的来历,他不禁大声说道:“这是我的鱼,是我几年前亲手拴在一棵树上的,哪来的什么鲍君神呢!”他走进庙内,上前去将干咸鱼取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庙里的祝巫和那些祈祷的人被弄得哭笑不得、十分尴尬。从此以后,再也无人来朝拜这个庙,渐渐地,庙的四周长满了野草。又过了一些时候,这座庙也倒塌了。
遇事不仔细想想,只凭主观臆断、人为地编造神话去盲目顶礼膜拜的做法,既无任何实效,又劳民伤财、愚昧可笑。
母鸡第一次下蛋,非常痛苦,跳上跳下,最后跳到鸽子窝里下了蛋。母鸡比一比所有的鸽子蛋,没一个比得上它下的蛋。那鸡蛋又大又白又纯,越看越可爱。
“咯咯答——个个大——”母鸡笑着跳着叫着,兴高采烈,得意忘形。鸽子们见了那么大的鸡蛋,也都赞不绝口:“嗬,真大,真大!真让我们开了眼界啦!”
母鸡连忙跳到树杈上发布消息,宣布自己在鸽子窝里下了一只罕见的鸡蛋。话音刚落,一只鸭子爬上岸来,好奇地看了看鸽子窝里的鸡蛋,心想:“咦,这么大的鸡蛋也能叫罕见吗?好像还不如我的鸭蛋大嘛!”鸭子盯着鸡蛋疑惑地看了又看,也看不出什么特别值得夸耀的痕迹来。母鸡见鸭子没有表示惊讶和赞叹,奇怪地问道:“鸭姐姐,你能下一个让我瞧瞧吗?”鸭子谦虚地连连点头说:“好啊好啊,让我试试看吧!”鸭子使一使劲儿,果然生下一只鸭蛋来。
“哇——”鸽子们异口同声地说,“鸭蛋比鸡蛋还要大呢!”
“这个……这个……”母鸡感到很意外,一时结结巴巴,不知该说什么好。
鸭子见母鸡脸色发白,欠欠身子说:“真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不想跟您比高低,您别在意……”
“比高低有什么不好啊?”说这话的是一头大白鹅。这家伙总是自以为是,目空一切,走起路来大摇大摆,从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大白鹅听说比下蛋,正中下怀,摇着屁股伸长脖子,东瞧瞧、西瞅瞅,不屑一顾地说:“你们这些小小的圆球也能算是蛋吗?啊?要不要让婶婶我给你们开开眼界,见识见识啊?”
鸽子、鸭子和母鸡全都无声地等待大白鹅的精彩表演。
大白鹅虽然傲慢无理,可是凭良心说,她下蛋的本领确实高超,一会儿便下了一个特大的鹅蛋。鸽蛋、鸡蛋和鸭蛋哪里是她的对手,全都黯然失色了。大白鹅拍拍翅膀引吭高歌:“嘎哥嘎——大哥大——”
大白鹅的大嗓门吵醒了放鹅的小孩子,他揉揉眼睛,生气地拿起小竹鞭,对准大白鹅“啪”一记打过去:“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呢?比营养价值,鹅蛋不如鸽子蛋,要是比产量,你远远不如鸡和鸭,懂吗?”
大白鹅很不服气,她想:比个头,鹅蛋总可以称王称霸了吧!她仍然高昂着头,一摇一晃地叫喊着:“大哥大——大哥大——”
放鹅的孩子追上去又狠狠给了她一鞭子:“论个头,鸵鸟蛋比你大多了,每只足足有1.5公斤呢,只是人家从来不像你喜欢自吹自擂罢了!”
很多年以前,我生活在一个叫做“慢吞吞”的城市,浪费了很多的时间。于是,我决定搬到一个叫做“忙碌”的城市。
在“忙碌”城市,我每天都非常忙,只有下雨天稍微空闲一些,我就会去图书馆。我向图书馆的管理员要了一杯咖啡,一边喝咖啡一边看书。
没见过有咖啡喝的图书馆吧?它就坐落在“忙碌”市的中心,这里的'咖啡和书一样受人欢迎。图书管理员是一个梳着辫子的女孩,穿着漂亮的花衣裳,那些花朵是静静开放的紫云英。
在这个叫做“忙碌”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是多么好啊。
在我看书的时候,进来了一个奇怪的家伙。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他戴着口罩,穿着雨披,鞋子上有着厚厚的泥巴,还粘着树叶。我想:他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因为整个城市里没有这样的树叶。
他把雨衣脱了,雨衣里面还有大衣,然后,在门口脱了满是泥巴的鞋子,这才进了屋。
他要了一杯咖啡,来到我面前,问:“可以让点地方给我吗?”我腾出一块儿地方。
他说:“最近我总是很困,听说咖啡可以提神。我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要做,没有充足的时间去睡觉。”
我说:“哦,是的。在这个城市里,每个人都是忙忙碌碌的。”
他说:“其实,这样很不好,但是没有办法,我需要很多时间做很多事情。比如,搭一间木屋,做蜂蜜,给远方的朋友写信。”
我想,这位朋友一定不住在城市里。其实,自己搭一间木屋,养一群蜜蜂,空闲的时候给朋友写写信,这样的生活不挺快乐吗?
可是,他说:“我没时间去做完这些事情了,我已经开始瞌睡了。”
我说:“是的,我也瞌睡过。瞌睡是很难赶走的。”
他很高兴我也有与他类似的经历,所以他接着说:“知道吗?古老的书里记载,有一种虫叫做瞌睡虫。”
“不知道,我只知道甲壳虫、西瓜虫和放屁虫。”这些虫子的名字有些好玩或者难听,所以我记住了。除此之外,我真的说不出别的虫子的名字了。
他就开始为我介绍起瞌睡虫来。
“他们不住在树洞里,也不住在地里,更不住在鸟类的羽毛里,他们就住在风里,真的,北风一刮,我就开始想睡觉了。”
哦,对这些东西我一无所知。
接着,我就继续看我的书了。过了很久,当我站起来去换一本书的时候,突然看见了他的脸,他的口罩已经拿掉了。天哪,我大吃一惊,这绝不是因为这张脸难看,而是因为—_这是一张狗熊的脸。
没有比在图书馆里看见狗熊更让人觉得意外的了。但我没有尖叫,只是悄悄地对梳小辫的图书管理员说:“我看见这里来了一只狗熊。”
那位图书管理员却用很响的声音说:“你开玩笑吗?狗熊怎么会来看书,他应该到对面的面包店去。”
“真的,他的鞋子上粘着一片橡树的叶子,城里没有的。”我依然压低了嗓门说话。
等我转身的时候,却发现那只狗熊已经不在了。
我对图书管理员说:“是你把他吓跑了。”
图书管理员看了看借书卡,天哪,那是一片树叶——一片野橡树叶子。她把目光投向窗外,看见
那个穿着雨衣的身影从面包店经过,慢慢地远去了,直到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黑点,消失在雨中。
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看见狗熊留在桌上的书,这是一本關于
“狗熊”的书,上面写着:狗熊为什么要冬眠。
图书管理员推了推眼镜说:“我猜,这位狗熊先生一定住在野橡树旁边。”
“是的,他有自己的小木屋,还养了几箱蜜蜂。”我说。
“但是,他是一个傻瓜,他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很忙很忙。”图书管理员说。这个忙碌的城市里有很多很多这样的傻瓜。
屋外风刮得很大。哦,森林里的狗熊啊,但愿你能在天黑前回家,好好地睡一觉,做个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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