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快乐是什么?”有人答道,快乐就是有花不完的钱;快乐就是有美好的生活;快乐就是无忧无虑、没有负担……可是,快乐对我来说却是——
每天有空,拿起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细心的看一会儿。你可能要问了:读书有什么意思呢?其实呀,读书是一件非常非常有趣的事,它不仅可以丰富大脑,更会为我们的将来打下基础呢! 我第一次接触国外书籍是在9岁那年吧!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正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一部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说起福尔摩斯大家应该都有所耳闻吧!他是一个19世纪末的侦探,作者以《血字的研究》让福尔摩斯问世。
在一次又一次的案件中,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对手——莫利亚提教授,他操控者伦敦所有恶势力,福尔摩斯等人从伦敦追着他去了好几个国家,最后作者以《最后一案》为题让福尔摩斯与莫利亚提教授共同摔下瑞士的莱因巴赫瀑布,又让福尔摩斯奇迹般的复活。在本案中,福尔摩斯与教授有一句话,让我深受感动那就是,如果能确切的将你毁灭,那么,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福尔摩斯不顾个人生命危险,而是为了他人着想,决心与教授同归于尽。所以我们就更应该做什么事都要从别人的角度想,不能只图一己之利,更要为了群众的利益。以上就是我从从这本书中得到的人生真谛。
书,是一个五颜六色的世界,书,是生命的启迪,读书总会的到意外的收获。
没有一艘非凡战舰能像一册书籍,带我遨游浩瀚天地;没有一把神奇钥匙能像一页诗扉,带我们开启成功大门……沐浴着书阳光,呼吸着书香味,使我获得了最贵重珍宝!
“书是人类营养品。”没有书日子,世界将变得灰暗。是书,教会我识字,告诉我怎样写“妈妈”,怎样读“爸爸”。是书,令我不出门便可知天下事。告诉我海水为什么是咸?树木为什么是绿?……从蹒跚学步一路伴我成长……
每天写完作业,我总情不自禁拿起一本书来看。让身心融入到书海中,与故事里主人公同行。当他快乐时,我替他高兴:当他伤心时,我为他难过……就这样,我看完一本又一本,贪婪吮吸着知识精华。
多少个迎接日子,我紧握着笔疯狂奔跑在题海中,做着了无生趣试题。有多少次我想把笔狠狠摔在地上出去玩。可当想起《名人故事》中爱迪生为了找到发光灯丝而做了百次实验,诺贝尔为了研制炸药不惜失去了亲人……我全身又充满力量:成功是需要永不放弃精神!我烦躁和疲惫立刻烟消云散,又拿起笔继续写呀写……
坐拥书城,那份甜蜜与快乐总弥漫心间。我就像大地上一粒种子,在书滋润下发芽、长大、开花、结果……
蓦回首,我感触至深:哦,书使我快乐,书伴我飞翔。
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
《自动自发》就是这样一部励志佳作它涵盖了勤奋、忠诚、敬业、自信等内容是指导我们正确对待工作和学习一位良师益友。当读完《自动自发》后感觉受益非浅对工作有了更多认识。
什么是自动自发呢?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出色完成自己事情。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工作呢?是一味推脱拖延还是积极主动是做工作奴隶还是做自己工作主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自己正确选择:认真工作做自己主人!做自己工作主人首先要做到:对待工作勤奋认真。如果你永远保持勤奋工作态度你就会得到他人称许和赞扬。同时我们也知道:每一份成绩取得都不会是一帆风顺不付出艰苦努力是永远不会有成功。马克思曾说过:“在科学大道上没有坦途可走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人才能最终到达成功顶点。”勤奋工作是实现理想基础贪图安逸会使人堕落无所事事而退化。勤奋工作还会给我们带来真正乐趣。同时还因为工作给予我们要比我们为之付出更多。如果将工作视为学习经验机会那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机会比如发展自己专业技能增加自己社会经验提升自己人格魅力。很多杰出人物所具有创造能力、决策能力和敏锐洞察力是他们在长期工作中积累和学习。在工作中他们学会了了解自我发现自我是自己潜力得到充分发挥。有所施必有所得。当我们尽职尽责坚持不懈努力工作终将有获得回报机会每个人努力都不会白费。
其次做自己工作主人还要求我们要敬业。敬业就是尊敬自己职业把工作当成自己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当把敬业当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知识得到更多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得到乐趣。做事善始善终一丝不苟是工作追求最高境界。敬业会带来双赢。
再次做自己工作主人对待工作要忠诚要自信。忠诚就是工作时真诚负责尊重学生。工作时对自己要自信。正如书中所言:这个世界为那些具有真正使命感和自信心人大开绿灯。无论出现什么困难无论前途多么暗淡他们总是相信能够把心中理想变成现实。自信使我们决心更坚定自信使我们意志更坚强它给我们思想以力量给我们克服困难勇气促使我们立刻采取行动把可能变成现实。
我最喜欢读《小学生限时作文300字》这本书,书里有几篇文章特别吸引我眼球。其中有一篇叫“从落叶中玩出新意”文章,文章内容是:作者和他小伙伴们去公园玩儿,后来大家都觉得挺无聊,就想到了用树叶来拼图案,大家都觉得挺新奇,就答应了。伙伴们前后拼出了“金刚和老虎打架”、“兔子弹钢琴”等作品。
当我们无聊时,如果能把游玩玩得千变万化,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儿呢?而且这篇文章以游戏为题材,很新奇。其实,写作文不就是要玩吗?
还有一篇叫做“一件新鲜事”文章也让我刻骨铭心,文章内容是这样:一位男交警骑自行车违法了,本来车子应在公路白线以内骑,可他把车骑到了那条白线外面。女交警罚男交警,还真是一件新鲜事啊!看那个女交警会不会罚。可是,那位女交警用严厉目光盯着男交警,还严肃地说:“同志,自行车应该行驶在白色安全线内,您过线了,按交通法规定……”那位女交警没有说下去,可能是因为女交警知道男交警也懂吧。男交警没有上去说好话,他脸“刷”一下就红了,匆匆忙忙从口袋里拿出违约金,交给了女交警。好一个“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啊!
这本书里有许多感人故事,也有许许多多新鲜事件,还有许多看了会让人流口水文章。这本书很吸引我,而且我还从里面学到了该怎样孝敬爸爸妈妈,怎样养鸽子,还有礼仪等等,真是受益匪浅啊!
回忆的大门徐徐打开,那时还是低年级的我,对书本一点都不感兴趣,有时候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厌恶感。每当爸爸妈妈让我看书时,我总是很无聊,非常厌倦。可时上了三年级以后发生的一件事,使我与书之间的关系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天,正好我的朋友刚刚看完一本书。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的,随手拿起那本书翻了翻,看了看。朋友见我好像很喜欢这本书,便对我说:“这本书就借给你看几天吧!”当时我就拿去了。过了几天,我的朋友突然问我:“那本书好看不?”这时我才想那回事,却又不敢告诉她我根本没有理会这本书,就支支吾吾地说:“还……还可以吧,不过……不过我还没看看完哩!”她听我这么说,笑眯眯地走开了。看到她那样子,我的心里感到有点内疚,于是我便硬着头皮翻开了那本叫《我和绰娅的故事》的书来。
开始我还是漫不经心地看,渐渐的我便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心情也随着主人公的遭遇而起伏不定,慢慢地好像自己成了书中的人物,高兴、喜悦、伤心、悲愤……一时之间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体会到了。难道说我已经爱上了书吗?是的,从那一瞬间开始,我知道自己与书结下了缘。
我该如何感谢我的那位朋友呢?如果不是她,我现在还是个浑沌的人,还不知书是何物呢?
现在每天有空闲的时间里,我手中总会捧着一本书,她似乎成了我的知心朋友,与我形影不离。它时而叫我哈哈大笑,时而叫我怒气冲冲,时而叫我悲伤失落。有几次,我看的忘了吃饭,还被妈妈骂了几句,虽然我去吃饭了,但心里还是想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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