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
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
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
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推荐大家去看看长腿叔叔这篇文。
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
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
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
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
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那你们呢?
刚刚看完了《长腿叔叔》,结局让我大吃一惊,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少爷。
我想我从此会记住这本书作者的名字——美国人韦伯斯特,知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侄孙女。真的就像译者小意所说,直到这本书的结尾,“才发现原先《长腿叔叔》是一部出其不意的作品,这样令人惊喜的结局完美得像一出童话,或许,它本身也就是一部成人童话吧!”我也愿意以一部童话来理解这个故事,真的是太温馨浪漫了。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幸运女神忽然降临在孤女茱蒂身上,因为她写的一篇文章,孤儿院的一位匿名理事愿意资助她上大学,并培育她成为作家。茱蒂没有见过这位以恶作剧地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要求,理事让茱蒂每个月都要给他写信汇报生活的点滴,并声明不会回信。于是,茱蒂以幽默逗趣而又真情流露的笔调,开始写信给心目中的“长腿叔叔”,并付予心灵的寄托。
之后,当她明白永远得不到“叔叔”的回音时,就开始有了抱怨和不以为然。直到当她爱上杰出的杰维少爷时,她才又将“长腿叔叔”作为倾诉的对象……正当她研究向杰维表达爱意的时候,她的“长腿叔叔”最终露面了,并且他竟然就是茱蒂深爱着的杰维少爷……
整本书的主要资料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读这些信,我发现茱蒂真的是个可爱的姑娘。最令我难忘的是,茱蒂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我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欢乐。
我就被她的似乎“幼稚”的话给深深吸引了,可能是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和风趣的生活吧!
保尔的《圣经》这门课是班级的最高分,可是高年级的老师的课就怎么样也拿不到合格,这个问题让保尔很难过呀,今天又被神甫赶出来了,怎么回家跟妈妈说呀?妈妈可是会生气成什么样子啊?
保尔把手放在口袋里边走边想这个问题……突然头就疼了;一看原来撞到一位叔叔了。保尔连忙和叔叔说:“对不起”!这位好心的人停下来问:“小朋友,你怎么啦?”于是保尔就把自己不小心把烟灰洒在神甫家的发面里被赶出来了,又怕回家被妈妈知道的事告诉了这位叔叔。这时这位叔叔说:“我叫路易斯,我带你回家吧!?”保尔点点头。
回到家了,妈妈看到了保尔正要打下去时,路易斯叔叔拉住妈妈的手说:“太太您好,我在镇上开了家面包店,如果您愿意让您的孩子去工作,我将付工资给他,还会教他认识一些字的,这是我的地址,您要是同意就带孩子来吧!”说完就走了。
今天晚上妈妈睡不着,保尔也睡不着。妈妈在想:“我要不要送他去面包店啊?”保尔在想:“我真害怕神甫凶狠的眼光啊,要是妈妈送我去今天那位和气的叔叔那里多好啊!”
早上,保尔起来了,吃完早餐,在等妈妈……过了一会儿,妈妈来了,拉起保尔的手就往外走。过了没多久就来到一家面包店了,哇!好漂亮的店啊!保尔开心极了!
于是保尔就留在路易斯叔叔的店里开始工作了,晚上还要住在这里呢,只有休息天才能回家。一直到晚上,保尔要睡觉时,路易斯叔叔拿了2本书进来了,他叫保尔天天读完书才能睡觉,不懂的就问他,保尔开始读起来,这是教小朋友一些做人的`道理的书呢!
就这样在路易斯叔叔家里住了一段时间了,突然有一天叔叔说要带他回神甫那里,保尔很不情愿去,但还是被叔叔拉去了,到了那里,叔叔请神甫再收下保尔,神甫把头歪到一旁,说,那就给他,要是过关了,才行呢!于是保尔开始写了……等到神甫看到保尔写的这么好大吃一惊的问:“这是怎么一回事呀”?叔叔就说这些天保尔读了好多书、认识了好多字、还懂了一些做人的道理呢!就这样保尔又被神甫留下来了。
当路易斯叔叔要走的时候保尔说:“请您允许我以后叫您天使叔叔,好吗?因为我要谢谢您,我觉得您是天使变的哦!”路易斯叔叔笑着就走了。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体面的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很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两位先生一个长得像方糖一般白,身材也如方糖般颇有几分厚度;另一个像法棍似的瘦高,表情严肃,面容沧桑,这根法棍经了风霜,外皮已梆梆硬了;两位女士倒是相似的娇贵相。
父亲直盯着法棍,盯着他熨得极挺的衬衫领子,叮铛的金怀表链不时撞击着西服的铜扣子。他的目光在法棍发灰却涂了发油的头发上停留了一会儿,最终不经意地瞟过他的脸。
只一眼,父亲的汗就出来了,不过那滴汗未能有从额头上流下的机会,原地化作薄气雾干了。
母亲注意到了他的异常,顺着他眼光瞧去,也吃了一惊,她大声道:“那不是于……”
父亲一把捂住她的嘴:“疯婆娘!于勒发了财,倘使不肯认我们了,该叫一船人都笑话!”
“那老二的婚事也吹了。”母亲惊得噤声,“可他好容易回来,总要叫他还了钱,反正他也不缺那点儿,我们也不多要嘛。”
父亲已走向法棍,我也十分讶然,然而他并未攀谈,只径直从法棍面前经过,他去买了几个牡蛎回来,又从法棍面前走回。
母亲大声喊:“菲利普!”
这声喊叫引得法棍终于注意到了父亲,父亲目光也冲撞到了那位贵人。
“于勒!”父亲声音有些变调,“我亲爱的兄弟!”
法棍皱皱眉,一副仔细思索的样子。
“你难道不记得我了么!我可是你最好的哥哥啊!”父亲硬着头皮一把握住对方的手使劲摇了几下。“你创业那阵我还借给你钱了呢!”
“你一定是弄错了。”法棍表皮的裂纹愈发地深了,用力甩开父亲的手,转过身去对着贵人们耸耸肩:“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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