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许下一个约定,我们的感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洪流而退减,永远不会淡忘。
闭上眼睛,想想从前的我们。在缘分的牵引下,我们相聚在这里,共同欢笑,一起快乐。注定我们要在一起三年。
两年前的我们,背着书包,带上行李走进了这里,从此踏上了一条“不归之路”。是啊,友谊情深,它使我们舍不得回头。开始的开始,一切甚是陌生,陌生的校园,陌生的面孔,这里的一切使我们不断怀念从前。当我们在这里渐渐长大,将要离开它的时候,这里的一切又是如此的不舍。
我亲爱的\'朋友,多年以后,你是否还会记得在操场上一起奔跑的我们?在教室里一起大声读书的我们?在宿舍里一起闹腾到半夜的我们?
记得那年的趣味运动会,为了那次运动会,我们不断练习,不知道跌倒了多少次,膝盖不知道擦破了多少次皮,但我们依旧爬了起来,这就像人的一生,会跌倒,但是我们要坚强。老班好多次都打算要换人,但都被我们拒绝了,我们不同意,这是一次成长,就好比人的一生,磕磕绊绊,但我们要坚持,不能放弃。比赛那天,老班很早就回去了,留我们自己在那比赛。我们知道,老班的家很远,要是他等比赛结束之后再走,就赶不上回家的车了,所以,我们并不怪他。看着别班里的老班在操场上为自己的班级加油鼓劲,我们的心里都是一阵寒酸。不过没有关系,到最后我们还是赢了。我们没有辜负老班的期望与信任,没有白白辜负自己在训练中受到的伤害。
阳光温淡,岁月静好。过往的岁月,像是一部老版的电视剧,不断地从脑海中涌出,让人有一种既想哭又想笑的冲动,很快,我们就要分别了,不知道明年的今天,我们是否还会再相逢?
“实验初中,还未离开,就已开始怀念。”其实,我想到这句话已经很久了,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把它说出来,一想到明年夏天我们就要说‘再见’了,心里就一阵锥心的痛。
七月,又是一个离别的季节。以前,还小,不懂离开后的思念。现在,长大了,逐渐懂得感情的深厚。
那年初夏,放暑假了。家长会也结束了。
我和莉子又回到了那里。那时的校园,是寂静的。就像是一杯沸腾的水一下子冷却了似的,我们感受到了,那种离别的气息又离我们近了一步。我们走过那空寂的操场,走在篮球场旁的树荫小道上,阳光透过枝叶洒落在草地上,像是一群飞舞的小精灵。空荡荡的校园里,除了知了还在树上唱着那未完的‘离别曲’,我们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了。沿着树荫小道一直走下去,在无数回忆的缠绕下,我们回到了教室。推开教室的那扇门门,一股浓重的寂寞感迎面扑来。我们在教室里不停得打着转,走的一步比一步沉重。恍惚间,我仿佛看到了所有的人,我们都坐在教室里,老班还在黑板上讲着那枯燥无味的英语,感觉一切都没变。
二十班,我们要说再见了,等到明年的九月,就会有一个新的二十班融入你的怀抱,现在的我们,以后的我们,会更坚强,更努力。因为,我们是从二十班里走出来的。
原来的我们,原来的故事,原来的欢声笑语,我在怀念,我们都在怀念的。
现在的我们虽然还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但是明年的今天,我们早已各奔东西,或者,形同陌路。一年以后会是怎样?我们谁也不知道。
亲爱的伙计们,毕业以后,不论是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我们谁都不可以忘,谁都不可以。
窗外,秋风萧瑟,楼下那些树也开始落叶了,树挽留不了落叶的离开,就像我们挽留不了时间的推移。
那风还在吹,它吹走了落叶,也带走了属于我们的青春岁月。
游岳麓山时,乌云在刹那间笼罩啦天空——要下雨啦。我加快啦脚步,赶紧去爱晚亭避雨。
“沙沙,沙沙”,刚走进爱晚亭,雨便倾盆而下。这时,山间的\'绿被雨水冲淡啦,变得更浅啦。在山涧流动的雨水汇集成一条“雨水溪”,犹如在这幅本来美丽的山水画上添啦几丝墨迹,这几笔拿捏得恰到好处,使水更清啦,使山更绿啦,让这幅画变得更加引人注目啦。
雨落下来,落在爱晚亭上。雨水随着亭檐滴落在地面。“丁冬丁冬”,声音是那么清脆、响亮,让人神迷心醉。眼前本来平静的湖面,被春雨一折腾,变得波光粼粼啦。很明显,春雨是个调皮的孩子,那本来平静的湖面难道不是被她踩碎的吗?
绿油油的树叶上,有着几滴小水珠。小水珠顺着低垂的叶片缓缓滑下,但在叶尖上停住啦。小水珠似乎在努力挣扎,试图不让自己掉落。但是,它还是无法再坚持下去,终于掉落在湖面上,融入啦那片碧蓝。雨拍打着树叶“哒哒”作响,树枝则随着春雨拍打出的节奏跳起啦欢快的舞蹈。我被这迷人的景象吸引啦,不顾时间的存在,好像心也随着它们舞蹈着。
人们陆续来到爱晚亭,而我却不顾一切来到雨中,投入春雨的怀抱。也许,这就是春雨的迷人所在。我踩着地面上的水,“啪、啪”,溅起啦一片片水花。我仰起头,雨水流进我的眼睛里、耳朵里、鼻子里。人们在爱晚亭中避雨,而我却在雨中穿梭,在雨中玩耍,在雨中奔跑,在雨中嬉戏。
人们喜爱雨,孩子们在雨中嬉戏,农民伯伯用雨水灌溉农田。雨的价值在这里得到升华。
渐渐地,雨停啦。“滴答、滴答”,仿佛是春雨越来越远的脚步声。
秋,已经很深了。
那头的小山坡,菊花有的开,有的残,点点碎碎的菊花瓣伴随着秋风在空中飞舞,乱如雪,美如月。我是无意中发现了小山坡的存在,那时是春天,嫩绿的野草遍地都是,五颜六色的野花点缀这这张绿毯,蝴蝶调皮的在半空中飞来飞去,小山坡的美丽面容吸引了我,于是,我便成了这里的常客,和蝴蝶嬉戏,嗅着野花传来的阵阵芳香。
我走在秋天的小山坡上,我的脚步很轻很轻,害怕打扰这份安静,脚踩在枯草上的声音轻松而悦耳,原来,飞舞的菊花,枯草的响声,这是送走秋天的舞会,冬天又要来了。只是,朵朵,你还会回来吗?
第一次见到朵朵,是在长满野菊的小山坡上。
春天过去,夏天过去,秋天来了,我喜欢秋天的小山坡,喜欢躺在枯草堆里,看着蓝天,享受着秋天带给我的快乐。风吹来,脸颊旁早开的小菊花摇曳着,花瓣擦拭着我的脸颊,轻轻的,柔柔的,痒痒的,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突然,传来了一阵“沙沙”的脚步声,我屏住了呼吸,眼睛向外瞄着。今天闯进来的不速之客如我不禁皱了皱眉。“是我打扰你了吗?”我的身后传来了一阵甜美的声音,我不禁转过头,一个女孩站在我的身后,羊角辫,大眼睛,装着野菊的花篮,只是那身破旧的衣服与她很不般配,她笑了,她笑起来很是可爱,脸上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就像……就像秋天的野菊一般灿烂,我看得呆了,女孩疑惑地望着我,伸出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我摇了摇头,不满地看着她,女孩依然是那灿烂的笑容,仿佛永远不会消失。她在我身边,和我一起看着蓝天,“你叫什么名字啊?”我问道, “我叫朵朵。”朵朵看着我,笑了笑。“哦。”我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朵朵告诉我,她住在她奶奶家,爸爸妈妈都嫌她是女孩,把她丢给了年迈的奶奶,朵朵很懂事,从小就帮着奶奶做事,我歪着头,看了看朵朵,朵朵的脸上没有一丝波澜,只是大大的眼睛里写满了寂寞。
我和朵朵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朵朵经常呆呆的看着我的一件红裙子,想伸手摸摸,又不敢,我笑了笑,说道:“朵朵,你喜欢吗?”朵朵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等你生日那天,我送给你。”我信誓旦旦的说道,朵朵惊讶地看着我,我拍了拍她的手,肯定地点了点头,朵朵高兴地跳了起来,她从来没有穿过裙子。
可是,等不到送朵朵裙子,爸爸妈妈就带着我走了,我们要去大城市。坐上大客车,我的眼泪不止地往下流,弄得爸爸妈妈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才让我安静了下来。我把头伸出车窗,只见朵朵捧着一大束野花急急忙忙向我跑来,她的眼圈红红的,一个不留神,一块石头绊倒了朵朵,“朵朵!”我大声叫道,豆大的泪珠又流了下来,野花散了一地,朵朵刚站起来,大客车无情地发动了,我走了,留下了朵朵寂寞的身影和散了一地的花。
几年后,我重新踏上了家乡的小路上,我答应过朵朵,送给她红裙子,可是,朵朵却走了,她妈妈爸爸接她回家了。我重新来到小山坡,小山坡上的一切还是那么熟悉,只是,我和朵朵曾经手拉手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了……
这个暑假,我在家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童年》。这本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他写的著作有《母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海燕》等。读完这本书,他给我感触颇深。《童年》的主人公式阿列克塞。主要讲述了小男孩阿勒克塞的童年记忆,从父亲去世开始,他目睹了母亲和外婆的悲伤。他们搬家来到外公家,加入到一个嘈杂的大家庭中。而母亲因为不满外公家的贫穷和无休止的争吵,在回到外婆家不久后,也离开了阿列克塞。慈祥善良乐观的外婆带给他一些童年时期的温暖。可在他身边的一些人和事,让他感到无能为力。伙伴茨冈被两个舅舅害死了。
舅妈难产死了……贫穷和争吵很快让这个家庭四分五裂。当母亲因为婚姻失败并返回外公家后,教阿列克塞读书,写字。但是给阿列克塞生下小弟弟后也去世了。这些事使阿列克塞受到了打击,促他离开了外婆家,走向社会。实际上这本著作里发生在主人公阿列克塞身上的事同样也发生在高尔基身上。他的童年如此艰苦,从小失去父亲和母爱,在离开外公家后,出外谋生计的过程中,抓紧一切时间学习,最终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成为苏联著名的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幸福多了。我的童年从小就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关爱。为我提供了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衣食无忧,早晨妈妈为我准备好丰盛的早餐,放学后,接我回家,并安排周末送我去上舞蹈课,暑假期间带我去旅行,相比阿列克塞得童年,我感觉比他幸福多了。但他没有放弃学习,长大后终于成为著名作家高尔基。我想,我更应该珍惜现在的时间,认真学习,掌握知识,长大后不一定能成为像高尔基一样的人,但一定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我是和妈妈一起阅读高尔基的著作《童年》,通过这次阅读活动,我发现和家人在一起读书能丰富我著作本身以外的很多知识。我期待能和妈妈在空余的时间里再读一本名著。
元旦长假本该是快乐的吧,但对我来说,不仅是煎熬,还是乐趣。
放假了,坐着悠闲的我硬是被老妈叫去做饭,说是要锻炼我的自理能力,饿了自己可以做饭。其实做饭对我来说确实是个不小的挑战啊,又好在老妈的强势下我投降了。
第一天,我首先掏米煮饭,来以为很简单的事,却被我洗得到处都是,米洒了一大半,水加少了,或加太多了都影响了饭煮出来的效果。接着是切菜,右手握着刀,左手按着菜,就霹叭啦地切,洒也洒了,不小心手指就破切了小块皮,流血了,使得我对饭越来越没有信心了,就失去了继续下去的精力,之后也就马马虎虎的了,开火,倒油,油不未热就将残损不堪的菜倒入锅中,油点四处浅起,吓得我惊慌失措了。就伸长一只手去搅伴,连眼睛都不敢睁开,全不知菜被我搅掉了一大半,而过了会闻到一股焦味,睁开才发现锅中正冒着烟,都烧干了,我慌忙地关了火,看着那乌黑的菜,我再次被击败了,一种挫败感油然而生。可看到大家在为这一片狼藉的惨象摇头时,我心中最后的一丝火苗被点燃了,这是最后的信心了。
为了能够真正做上一餐饭,我是真正的将做为一件要认真去做的事,当作一个目标了,不再认为无足轻重。
经过几天的不断摸萦,做饭对我来说已经很轻松了。煮饭时,可以用手来测测火量的多少,炒菜时在油熟了之后倒入,盐依菜量放等。都成了我做饭的,我也不再厌恶做饭了,因为我发现做饭是种乐趣。
《童年》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它真实描绘了俄国社会生活,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甚至令人窒息的生活,表现了一代新人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崇高理想。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种种遭遇,使我极为难过。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外祖父的自私残暴,舅舅们的唯利是图,使他的童年那么不幸,甚至可以说悲惨。
回忆起我的童年,多么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啊!我在爸爸妈妈的怀里撒娇,在爷爷奶奶的疼爱下长大。可我还不满足,肆意发脾气。而阿廖沙呢?他很小就失去了爸爸,妈妈又把他丢在了外祖父家。除了外祖母没有人关心他疼他,想到这里,我忽然为我的任性而感到羞愧。想想那时,我是多么的幼稚无知啊!
是啊,我从小就对父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心里只想着依赖父母,让父母为我遮风挡雨,却忘了自己也要学会长大。是《童年》唤醒了我,教会了我,它让我知道,要像阿廖沙一样,坚强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苦难,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因为我们总要学会长大。
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我要努力学习,做一个自立自强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我不会再惧怕苦难,再惧怕失败,因为这些与阿廖沙的悲惨命运比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与他相比,我拥有的太多了,也幸福多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坚强呢?回首往事,我要改变那个任性的我;珍惜现在,我要奋发向上,自强不息;展望未来,我会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因为我已长大。
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次,我会把童年的点点滴滴,当成一份最美好的回忆,用我的力量,谱写我人生最美的篇章!
合上这本书,高尔基悲惨的童年有映在我的眼前。我又想起了托尔斯泰的童年,他的童年时快乐的,洋溢着芬芳的气息,而高尔基的童年却充满了打斗、咒骂、施虐和斗殴。《童年》所描绘的世界是残酷的。
这本书描绘了作者悲惨的童年:原名为阿廖沙的高尔基年仅11岁就失去了父亲,到姥姥家为了生存奔波。他过得不像一般平凡的孩子,在姥姥家,只要犯一点小错误就得挨姥爷打,舅舅们为了钱互相残***。在这个家庭里除了姥姥对他好以外就没有任何人爱护他了,妈妈也因为失去了丈夫而崩溃。后来因为阿廖沙犯了点小错误,导致姥爷直接用树枝把他抽晕过去了,母亲也离家出走。最后妈妈回来后,再婚了,身体也越来越差,在一天中午去世了,最后高尔基开始了独立的生活。
这本书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地方是姥爷把阿廖沙打晕那章。阿廖沙因为想学染色而不小心把一块成品布弄破了,哥哥萨沙也犯了错,而姥爷还不知道阿廖沙弄破了布,在晚上打起萨沙来,萨沙被打急了,连忙告阿廖沙的状,而姥爷却打的更急了,阿廖沙极力阻止,却被姥爷拿树枝抽,抽到阿廖沙因痛的休克昏了过去。这个章节体现了阿廖沙童年的悲惨,犯一点小错就要遭到大人的毒打,体现了姥爷喜欢暴虐人的性格。
《童年》所描绘的世界是残酷的,没有任何的真情。就算是为主人劳作一辈子的长工,在失去劳动能力以后只能沿街乞讨;就算小孩直犯一点微小的错误,也要被大人毒打。当时的社会是残酷的,生活是艰辛的,而相比之下,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和平而安详,每个人都安居乐业。高尔基在那时能成为著名的作家,我们怎么能不成为祖国的栋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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