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在旅行中,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等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帮忙了放鹅姑娘,从狐狸嘴里救下了大雁……
最终,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捶打屋门,最终解救了邓芬和莫顿,所以自我也变回了原样,并且长得更高了。
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14岁男孩。他不喜欢学习,还总是戏弄小动物。
一天,尼尔斯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并捉弄了它。最终,他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
这时,有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跟随雁群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走,就紧紧地抱住了莫顿的脖子,却被莫顿带上了高空。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又危险的旅行。
他们跟着雁群飞向拉普兰省。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各种诡计;从强盗山中逃出来;差点被铜像踩扁;用小口哨打败了灰鼠兵团;救出小松鼠;救了绿头鸭雅洛……在这些冒险中,尼尔斯逐渐改正了许多缺点。
夏天过了,雁群要往南飞,尼尔斯明白自我仅有照顾好白鹅,才能变回原先的样貌。最终,白鹅莫顿带着尼尔斯回到家中。
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却再也听不懂动物的话了。他从一个淘气、不听话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乐于助人、富有职责感、勤劳、善良和懂事的孩子。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书上的主人公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好孩子,中间经历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尼尔斯在家里遇到了一个小精灵,因为得罪了它,被它扇了一记耳光。醒来后,尼尔斯发现自己变成了拇指大的小精灵!于是,尼尔斯就骑着他们家那只会飞的大鹅,开始了冒险之旅。
一路上,尼尔斯机智地打败了狐狸斯密尔,从强盗山逃出来,从男孩手里逃了出来,尼尔斯差点儿被国王铜像踩扁……最后,尼尔斯骑着大白鹅和雁群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回到了拉伯兰。
后来,尼尔斯知道了怎样变回人的方法,可是必须让别的生物变成拇指大才行,白鹅马丁愿意变小,尼尔斯也就变大了,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
尼尔斯这种机智勇敢的精神,真的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我真的非常想和尼尔斯骑着大白鹅一起到森林里去旅行,看看那些高大挺秀的大树,听听小鸟那悦耳的歌声,我要给大雁们带去狐狸报警器,让狐狸们不能再去侵犯雁群,我还想让森林里所有动物都过上幸福的生活,没有人类去打扰他们。
我还要去帮助别人,就像尼尔斯帮助动物们那样!
大家知道我心中的好书是什么吗?那当然是《骑鹅旅行记》了。就是这个书名打动了我的好奇心。我想:骑着鹅旅行,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再说了,鹅又不会飞?在我心里还有许多问题呢,就在暑假的一天,我看了这本书,我心里的问题都找到了答案。
在瑞典,有个小男孩叫尼尔斯·豪格尔森,他很调皮,还经常欺负小动物们。有一天早上,尼尔斯·豪格尔森的父母要去教堂了,走之前还不停地嘱咐让尼尔斯·豪格尔森认真地看书,他们回来要考他。他们走后,尼尔斯·豪格尔森高兴得不得了,他一会儿看爸爸的,一会儿抚摸着妈妈的首饰盒。突然,尼尔斯·豪格尔森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因为捉弄他,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跟大拇指大小的小人。尼尔斯·豪格尔森不仅能听懂动物们在说什么,还能在漆黑的夜里看清楚所有的东西太神奇了。尼尔斯·豪格尔森家的雄鹅想和大雁们他起飞翔,他为了不让雄鹅飞走,便抓住了雄鹅的脖子,结果被雄鹅一起带上了天空,周游了整个瑞典,还经历了不少的困难。
最终,尼尔斯·豪格尔森救了雄鹅,还给了他们一个温暖的家,就在那一瞬间,尼尔斯·豪格尔森变回了原样,和家人团聚了,我应该向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习知错就改的精神,更应该去保护动物,并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
时间长河里,浮浮沉沉多少兴衰离败,然而,河里翻涌的水花在阳光下闪烁着汉字年轻的脸,记载着各自的笑与泪,诉说着各自的悲和喜。当初,造字的仓颉绝对想不到,汉字之魂能够存在这么久,料不到,汉字之魄能与中华共生。
汉字,美在形体,他的一横一竖坚强刚毅,铸就中华笔直的脊梁;他的一撇一捺温柔多情,流出祖国温柔的河流;他的一点一折机谨智慧,描出北国晶莹的雪花。他也笨拙,他一生都在自己的方格子里面,不曾见过外面的天空,他在自己的土地上,站成了永恒,“自太初有字,于是民族的心灵、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一个汉字就是一块土地。
汉字,美在深意,他的每一笔每一画都饱蘸华夏热血,而每一个中国人都是汉字的一撇一捺,由此构架起中华之骨。我们一看到“哭”就知道在流泪,一看到“笑”就觉得欢乐,而看到“人”的时候,我不禁肃然起敬,多么伟大的人啊,使得汉字这个奇迹出现了。汉字没有在列强的铁蹄下丧命,反而欣欣向荣。我们多么幸运,在如今这个音义文字的世界里,还拥有表意文字,因此我们才能穿越时空与陶渊明共坐东篱赏菊,与杜甫同感家仇国恨,同辛弃疾共赴沙场金戈铁马。何其幸哉,能有汉字这瑰宝。
汉字,美在渊博,他的血肉延伸出枝干,茁壮生长。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古埃及的圣书文字,美索不达米亚的楔形文字等虽然也有其悠久的历史,但是它们早已不在使用,已成为历史,而唯独我国的汉字还使用至今,我国的汉字不但记录了汉语,而且还先后被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借去记录他们的民族语言,而日本、韩国的文字中至今还夹杂使用我国的.汉字。在我国,历史上有名的契丹、女真等古代的少数民族也模仿汉字,创造出了他们民族自己独特的文字。
汉字,美在风骨,他灵秀的魂魄展示着炎黄之精神,开辟和注解着历史,正是有了方块字的诞生,才有了《左传》《史记》,才有了四大名著,才有了新文化运动,才有了屈子、司马迁,才有了曹雪琴、鲁迅。汉字是鲜活的你我他,是一把加固国人情感的锁,也是打破海外游子孤单的大铁锤,无论你在哪里,那小小的方块字都会像磁铁般吸引你,即使是一张小字条,也会抓住你的心。汉字对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珍惜有着特殊的作用。
汉字坚毅灵秀,他屹立于中华民族之巅,如日月之光辉,普照大地。何其幸哉,能与汉字会面并使用它。愿汉字永存,愿这温柔又笨拙的方块字永远不老。
也许你看到这个题目,感到奇怪吧。那我为什么这样写呢?因为今天“强子哥哥”来到 我们学校啦!我的感受现在都比太阳还要晴朗呢!都不知怎么形容才好。
今天早上,我像往日一样来到了教室,一进教室门口,都能听见同学们在自已座位上议论起了“强子哥哥”我也不约而同地凑了进去纷纷讨论进来。有的同学说:我可得准备好签名道具!等着强子哥哥给我签名,跟我握手吧!你们可别羡慕哦,看好戏吧,你们!“呵呵”真好笑,真好笑,简直是在做白日梦嘛!
等上完第一节课后,我们同学就像一蜂窝似的冲出了教室外面。大家又开始说起了“强子哥哥”的话题了。难道他们真的那么喜欢他吗?
终于,我们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强子哥哥的到来了!同学们大呼小叫。各个激动无比,想快点零距离接触强子哥哥,还等着跟他握手让他签名呢?有的同学,居然还自己跑过去巴不得立刻见到强子哥哥。
不知过了多久,强子哥哥终于来到我们这边了,我见到了强子哥哥,他长得好高呀!老师先选6个同学当七色木砖(其中就有我)。当强子哥哥说时,他说哪种颜色,谁最先抱住那种颜色,哪个队的同学就可以答题,我就是“咚豆豆”队。
最后我们“咚豆豆”队就赢了,“咕啦啦”队就输了。不管输赢,大家都很开心。因为能亲眼见到强子哥哥。我们有几位同学还得到了一个精美的礼物。好开心呀!但是,只可惜,强子哥哥是最后一次在深圳了,他要去北京工作了。以后的饭没了秀,宝贝赖上大明星还能看得到呢?
今天是我最最最难忘的一天,也是我最最最开心的一天,今天的心情,我永远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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