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动物园看动物。
我们看见了可爱的猴子,笨重的.大黑熊,凶恶的棕熊,漂亮的大熊猫等动物之后忽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用细木板做的栅栏围成的小小动物园。我想:动物园里还有一个小小动物园,进去看看吧!只见门上写着:“世界上最温顺的动物。”我便好奇的走了进去。噢!最温驯的动物原来是兔子和小羊。我看到其他小朋友都在喂小兔子,我也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杯饲料,高兴地喂起了小兔子。我一转身,忽然发现一只可怜的小白兔,它的嘴上,鼻子上都破了,真可怜。我喂了它几片菜叶,它小心翼翼地吃着。我想小兔子嘴上的伤一定是抢食时不小心被其它小兔子弄伤的,或是被小朋友抓破的。我又喂了它几片叶子,它边吃边环顾四周,生怕被别的动物抢走了。
我又用树叶逗引它,它的前爪站了起来,用爪子一抓,树叶掉了下来,它高兴地吃了起来,它吃完就把脸贴在我的脚边,我用手抚摸着它的绒毛,软软的,它高兴极了,不停地用头蹭我的腿,我又喂了它几片叶子,它狼吞虎咽地吃着。我突然听到妈妈叫我,我看天色不早了,就向外走去,小白兔一蹦一跳地跟着我。我挥了挥手,跟它告别。我心里真高兴,我终于让它知道了,我是多么喜爱它。
在大自然里,有许多葱翠茂盛的大树,还有那嫩绿的小草和五颜六色的花儿。
有一些小鱼,在那清澈见底的小河里活蹦乱跳的游来游去,有几只小虾好像在自言自语的说:“今天有一场舞会,我一定要穿最漂亮的衣服超过xx,是舞会上最漂亮的公主。”还有几只小虾好像在说:“妈妈,今天吃什么?我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了。”我吃饱了要和小鱼儿,xx比一比,看谁穿的漂亮。看见它们在那碧绿又清澈的小河里,表演节目,这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在小河的对面有一座山,山上隐隐约约不是飘来阵阵悠扬而宁静的笛声和许多欢快的鸟叫声。走进树林里,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碰到可爱的小猴子呢,假如你像它眨几下眼睛,它就会通人性的像你眨眼睛。
啊,大自然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呀!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姐姐,坐了4小时的车来到了xxxx。
来到xxxx,我们的第一站是xx峡,听导游说:“xx峡不但凶险,而且很壮观。”导游一说完我们就来到了xx峡。
水以很快的速度向前冲,冲到石头上,然后击起两米高的水花,连站在三米外的我们都被水溅成了落汤鸡。
再看对岸,有一只威风凛凛的假老虎,站在那,好像要跳过来似的。
这时姐姐拿出照相机照了下来。
观完了xx峡的险于是我们又去了xxx公园。
xxx公园海拔有3000多米高,实现在我国唯一的国家公园,里面风景如画,有自然的大牧场。里面养这大群的牛和羊。在游玩的时候还意外的遇到一只小松鼠。这牧场一望无边,牛和羊自由自在的嬉戏。
游完xxxx,我们坐上大巴,告别了美丽的xxxx。
雨后的彩虹美丽绚烂,却又是短暂易逝的。
彩虹开始只有一点,淡淡的,若隐若现。
美丽的赤色光芒最先跳出来,说:“看我有多么的壮观、伟大、我照红了白云,赶走了乌云。”橙色光芒也紧跟着挤进来了,把地面染得橙橙的,田地里结出来的果实说:“看橙色把我染得多么美丽呀!”黄色光芒听了,很嫉妒,一气之下,把东北的大白虎染成大黄虎,把睡觉的小白猫染成小黄猫:绿色光芒冲出重围,给地上人们一张浅绿的脸,他们彼此看了一看,都笑了;青色光芒也不示弱,给正在天空上的一只只小鸟染成了青色;蓝色光芒非常爱自己,只肯给田野里的小白花染上一层高贵的宝石蓝;紫色光芒是最谦虚的一个,最后一个放出光芒。但是,它不比前面的哥哥姐姐的本领差,它把哥哥姐姐所打扮过的天和地面上的一切东西都加上了一层紫颜色,使天空变得更加美丽,使大地变得更加神秘。
雨后的彩虹虽然消失了,但我会从心里记住它们的。
本文开头用简洁的语言交代了时间、地点、人物。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走进兔子的世界,温驯、可爱得让人心生爱怜,又带给“我”无穷快乐的小兔子,这样的小动物怎么会不叫人喜欢呢?能带给读者这样的感受可见小作者描写多细腻呀!
今年暑假期,我在爷爷家结识了一只可爱时尚的绅士小狗,名叫——“杰夫”,它现在已经成为了我们全家的开心果。为什么说它时尚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记得妈妈曾说过“期末考试都考96分以上,老妈立刻给你买一只小狗。”而我也终于不负众望取得了好成绩,这不今年暑假我们全家都去选狗了,刚一踏进宠物间我便看见了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狗,它一边对我叫,一边使劲地摇尾巴。哇,它多么漂亮啊,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像刚成熟的葡萄一样圆溜溜的,发着亮光的小肉鼻让我不由地想去摸摸它,樱桃似的小嘴巴好像在说:“小主人,小主人,快点把我抱回家,我会以我的可爱征服你的!”妈妈也很喜欢这只小狗,便马上就把它买回了家,这可能就是我们的缘分吧。
回家我仔细观察了几天,它那么白,那么可爱,我就帮他取了一个名字,叫“洁富”,就是“洁白富足”的意思,爸爸说这个名字好是好,但不够洋气,于是它就有了英文名,叫“杰夫”。有了英文名的小狗也变得时尚起来,不过这可都是我妈的功劳。我妈每次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给小狗打扮打扮,先把两个耳朵上系一朵小花,再把眼睛架在狗鼻子上,多么漂亮的狗啊,难怪它每次走在大街上都有许多狗为它保驾护航,我最喜欢它吃东西的样子,它不像别的狗一样狼吞虎咽,而是放在嘴里优雅地细嚼慢咽,一看就特别的绅士,有品位。
今天,在上语文课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位聪明的小狗——咕噜。
他穿着一件粉红相间的毛衣,上面有许多白色、红色的大小不一的爱心。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小小的耳朵总是贴在头的两旁,小鼻子不断的翕动着,真是可爱!以前我总认为我的伊万斯是最可爱的狗狗。遇见了咕噜后,我发现它也很可爱!
咕噜很文静。我们上课的时候,它就蜷在地板上睡觉,我们一给它戴上帽子,它就把头埋下去,好像很生气。休息的时候,它就来找我们玩。我们跟它他说话时,它就饶有兴趣地看着听着,有时还会叫两声,好像在说:“你们真有趣!”
我和它还发生了一件事趣事呢!有一次,我在写作文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涂改带不见了!我很着急,看看笔袋里,又看看桌子底下……我把整个房间都翻遍了,还没找到。郝新悦安慰我说:“没关系,我们再找找看吧!说不定就找到了呢!”我点了点头。我们又找了起来,可还是没有结果。
这时,咕噜走了过来。它跑到了房间的一个很小的角落,左闻闻右嗅嗅。我没在意,以为它只是过来玩的,便没有理会它。它见我没理它,又走了过来,想引起我的注意。我也注意到了它的反常,便跟着它来到了房间最小的一个角落。它东闻闻,西嗅嗅,再用爪子刨向一个地方,看了看我。我惊奇的发现,那里躺着的正是我的涂改带!我欣喜地抱了一下咕噜:“咕噜,你真是太聪明了!”咕噜好像也很开心,尾巴一直在摇,还不停的叫,好像在说:“不客气,这是我的责任!”
你们看,咕噜是不是聪明又可爱?我很喜欢咕噜,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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