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的第一天,我来到了宽敞明亮的新教室,汪老师让邵鸿杰做我的同桌 ,我十分高兴,我的新同桌是 乐于助人的好同学。
那天放学时,我们在抄回家 作业,由于教室太大,老师写得字太小,我看不清楚,怎么办呢?我想往前走两步看,可是,又怕老师会批评我不遵守课堂纪律,我又担心老师会擦掉,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急切地问邵鸿杰;“你能给我念意思吗?”他轻轻地说:“当然能。”于是,他就给我念了,我懂了。我终于抄好了回家作业。
星期五的早读,我没带字典,他又借了我,我能完成查字典的一项作业了。
我要谢谢我的新同桌,我喜欢我的新同桌能帮助我。
钱韵菲整天梳着长长的马尾辫,微黑的皮肤透着健康的光泽,炯炯有神的眼睛大大的,总是认真地听课。
想知道我为什么在心里暗暗叫我的同桌“学霸”吗?我这就告诉你。
今天,我要抄写数学题目,就向钱韵菲借了本子。翻开作业本,我马上“哇”地赞叹了一声。只见一行行整齐的数字就像正在操练的士兵,在钱韵菲的指挥下排列成各种方阵。她的每次作业几乎都是鲜红的“优”字,真令我羡慕啊!我心里暗暗想着,我也要象她那样把字写好。
钱韵菲的“学霸”风采,还不仅仅因为她整齐的作业,她专注的听课最令我佩服。瞧,语文课开始了。钱韵菲坐得端端正正,一下子就把我给比下去了,看到她的.样子,我也昂首挺胸起来。徐老师讲课很生动,我们都听得津津有味。但有时老师的问题挺难的,我们一下子就犯愁了,用徐老师的话说,我们就是一群等待鸟妈妈喂食的小鸟。这时,钱韵菲这个鸟妈妈就发挥作用了。只见她皱起眉头,思考了一下,马上把手举得高高的,用又清楚又响亮的声音回答了老师的问题,徐老师听了,微笑着不住地点头,赞扬她回答地好。我和同学们都用羡慕的眼光注视着钱韵菲,而钱韵菲听了老师的表扬,听得就更认真了。
钱韵菲不仅是我心中的“学霸”,还是我心中的好同桌、好朋友。我上奥数班总来不及抄备忘,一周有三天时间都是钱韵菲帮我抄好的。每次翻开那字迹清秀的备忘,我都特别感谢钱韵菲给我的帮助。
这就是我的好同桌——“学霸”钱韵菲同学。
我的新同桌是全班最胖的男生。他叫包雨遥是本周刚换来的。他全身肥嘟嘟的,圆圆的脸,五官端正,鼻梁上架着一副老式的黑框眼镜。他的头发中间长,两边短,像极了“洋葱头”。
包雨沂且桓龇浅!懊取钡娜耍很喜欢吃肉,特别是鸭腿。他每天都要去一次食堂,看看第二天的菜单上是否有鸭腿。星期五一大早,包雨揖涂始惦记中午的鸭腿了,下课时不停地念叨:“鸭腿,鸭腿。”中午,吃饭的铃声刚响起,他就紧攥着饭碗准备排在第一个了。当老师一宣布下课,他立刻奔了上去,排了一个好位置。只见他拿着碗,两眼目不转睛地盯着盘中的鸭腿,生怕大的被其他同学盛去。他一边看着鸭腿,一边使劲地闻着肉香,不知不觉口水就流了下来。轮到他了,他一边把碗递给盛菜的老师,一边说:“鸭腿大一些,菜少一些,肉汁再多加一点!”盛完了,包雨遗踝磐肱艿轿蛔由希先把“小心肝”鸭腿放在一边,然后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饭和菜,最后拿起鸭腿一掰为二,大口撕咬起来。等啃完了肉,他还舍不得扔,非把骨头舔得亮晶晶的才肯罢休。由于吃得太忘我,他的脸上满是肉汁,活像一只大花猫。我忍着笑,对他说:“包雨遥快去洗个脸吧。”他用手在嘴边擦了擦,果然有许多肉汁,就不好意思地跑去洗脸了。
他不仅吃相很萌,跑步也很萌。每次跑步,他都会拼尽全力向前冲两圈。到后来,他累了,速度也慢了下来,两手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小,最后竟变成了双手弯曲,放在胸前不动了,好像袋鼠一样,那样子简直太可爱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萌宝”包雨摇。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同学,她在每次考试中都能排第一,还在班级里当副班长,样样都好。她总会去帮助一些困难的同学。比如,有些同学请假没来上学,来上学时作业写不出她会去帮助完成作业。仿佛一位老师在教学生一般。
记得有一次,我的作业没有写好,她是语文组长,就要收作业了,我还没有一点头绪,差我一本了,原本以为她去交作业本了,没有等我,可谁也没想到,她竟然放下作业本,向我走来,问我:“好了吗?我要去交了,如果你实在写不出来的话!我可以来教教你!”“谢谢!”她教我说可以怎样写,并给我举了几个例子。讲完,我有了头绪也构思好了,写得也快,不一会儿,就写好了。虽然,这只是件小小的事,但这也体现出了她爱学习,爱帮助困难的同学。
她也是我学习的榜样!运动会上,她管理同学,让她们没有半点声音。在60米跑和垒球比赛中她也名列前茅,如果,班级里有同学伤心,她会跑去安慰她,不再让她哭。有几个同学吵架,把桌子里的书扔了出来,她也会走上前去捡起来,放在桌子上,并劝阻同学们不要吵。增进了同学们之间的友谊。当然,她自己也从不和同学打闹,总是会一本正经地看书!
她是我的同学,是样样名列前茅的那个同学。
我的新同桌是全班最胖的男生。他叫包雨堃,是本周刚换来的。他全身肥嘟嘟的,圆圆的脸,五官端正,鼻梁上架着一副老式的黑框眼镜。他的头发中间长,两边短,像极了“洋葱头”。
包雨堃是一个非常“萌”的人,很喜欢吃肉,特别是鸭腿。他每天都要去一次食堂,看看第二天的菜单上是否有鸭腿。星期五一大早,包雨堃就开始惦记中午的鸭腿了,下课时不停地念叨:“鸭腿,鸭腿。”中午,吃饭的铃声刚响起,他就紧攥着饭碗准备排在第一个了。当老师一宣布下课,他立刻奔了上去,排了一个好位置。只见他拿着碗,两眼目不转睛地盯着盘中的鸭腿,生怕大的被其他同学盛去。他一边看着鸭腿,一边使劲地闻着肉香,不知不觉口水就流了下来。轮到他了,他一边把碗递给盛菜的老师,一边说:“鸭腿大一些,菜少一些,肉汁再多加一点!”盛完了,包雨堃捧着碗跑到位子上,先把“小心肝”鸭腿放在一边,然后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饭和菜,最后拿起鸭腿一掰为二,大口撕咬起来。等啃完了肉,他还舍不得扔,非把骨头舔得亮晶晶的才肯罢休。由于吃得太忘我,他的脸上满是肉汁,活像一只大花猫。我忍着笑,对他说:“包雨堃,快去洗个脸吧。”他用手在嘴边擦了擦,果然有许多肉汁,就不好意思地跑去洗脸了。
他不仅吃相很萌,跑步也很萌。每次跑步,他都会拼尽全力向前冲两圈。到后来,他累了,速度也慢了下来,两手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小,最后竟变成了双手弯曲,放在胸前不动了,好像袋鼠一样,那样子简直太可爱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萌宝”包雨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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