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我的同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频繁地被更换着,他们中的很多人,我都已经淡忘了,只有一位,令我记忆深刻,她叫张星华。
她长得很黑,乱蓬蓬的刘海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时常戴着一副假眼镜,装出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一张得理不饶人的大嘴巴,可真是能说会道!
她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吃零食!一周七天,五天上学,她没有一天不带零食,在她长期的误导下,我也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我在吃货界可只是个“萌新”啊!但自从有了这个同桌“老司机”一切都改变了。有一次,我带了一包“香辣小鱼”,耐不住馋的我在课堂上打开了包装,一阵香辣味扑鼻而来。我怕这味道会惊动老师,一时又不知道该藏到哪里,巧中又巧,老师向我走来,我吓得手忙脚乱。这时,我的同桌急中生智,将这包“小鱼”夹在我的作文本中,连忙用手扑扇着,想赶走这气味,老师顿了顿脚步,又回到了讲台上,真是“虎口逃生”啊!只是,我辛苦写的作文可遭了殃!下课了,同桌向我伸了伸手,说:“我可‘救’了你一条命啊,把你的‘小鱼’分给我吧!不然,我就告发老师!”我大笑着说:“你自己不也带零食了吗?”“你想好退路了吗?别废话,给我吃一条总可以了吧。”我只好拿出了一条我心爱的“小鱼”给了她。她可真是一个“吃货”啊!
她还特别喜欢踢足球。我俩在一个辅导班学习,每晚7点半左右,我和她一起写完家庭作业,就去楼下的广场上踢足球,她每次都是我们队的守门员。那天,我们又去踢球了,踢了一会儿,对方获得了一次点球的机会,他们的前锋,一计猛球,没有打门,竟然踢到了张星华的肩膀上。她疼得龇牙咧嘴,等到要发门球时,她依然精神抖擞地将球传给了我。我信心十足地配合队员踢着球,经过我们队员的不懈努力,终于踢赢了这场比赛。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十足的“吃货”兼“足球迷”。
我的这位初中同桌,大概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位同桌了。刚入学的这几天来,他给我的感觉十分糟糕。他是一位男生,皮肤黑黑的,个子不算高,中等身高,他的那双大眼睛给他的颜值加了很多分,但他的行为所扣的分远远大于加的分。
他可谓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像无脊椎动物似的,话也不好好说,开始的时候脏话连篇,给人的感觉十分的像一个不良少年。自然,成绩在班上也是倒数第一,上课时的点名户就是他,作业完成情况的批评也有他,总觉得什么坏事都和他有那么一丝关系。经历过第一次期中考后,我以班级第一的身份和他作为同桌。此后,我和她也有了许多的故事与交集。我作为一根女生,自然是受不了他的坏习惯,什么上课讲话,睡觉,吃东西,顶撞老师……我都想一一给他指出来,但改变一个人总是需要过程的,不能急求,只能循序渐进。
第一次的事还是发生在周四,我很清楚的记得,是因为在课上我提醒他不要讲话,他来了句“你是谁啊,凭什么要管我那么多!”我觉得很心寒,下课就忍不住的哭了。但这件事过了以后,他也改了很多坏毛病,还是很值得的。再来呢,是到了下学期的事情。有一次他和英语老师顶撞,说了很过分的话,把英语老师气哭了,后来,他也哭了,我也是第一次见这个男生哭。他可能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吧,他和英语老师道了歉,这件事也就解决了。他也在慢慢的改变,也在慢慢的成长,性格上有了提升,成绩也慢慢进步了,我和他一起努力,他不会的都来问我,从开始的要人管着,已经渐渐自觉了,上课点名也少了,批评也少了,也很少让我们给他操心,反而原来比较乖的人都渐渐学坏了一般。
这位同桌,他给了我很大的影响,有了他,我也才能更加努力的学习,我相信在我们全班同学和老师的带动下,无论是他的成绩还是性格,一定会好过其他任何不努力的人。
父亲以前是一个懒散的人,他在家不会做饭做菜,不会打扫卫生,唯一做会的,就是解决家里的电器故障问题,这是他的爱好,也是他自认为的职责。每每他完成一项电器的维修工程,无论事大事小,他总是心中充满了成就感,得意洋洋地哼起根本听不出调的歌。
我见证了父亲由懒散变为勤劳的全过程,我也有幸成为唯一的见证人。
那是去年冬天,我刚转到长沙读书,人生地不熟的我一个人待在空旷的寝室,紧紧地把自己藏在被窝里,但绝对不允许自己哭出来,因为父亲在于我分开之前对我说“要坚强一点。”当时是半推半搡地嫌他罗里吧嗦的,然而回过头去,眼泪已禁不住差点落了下来。那是不善于表达感情的父亲第一次对我说那样的话。
第二天起来,窗外寒风呼啸,刚刚穿好衣服,便听到有人敲门,把门打开,是父亲,父亲的脸和耳朵被冻得通红,他递给我一件棉袄,要我穿上。接过棉袄时心里非常惊讶,因为父亲没有起早床的习惯,更何况是这么冷的天冒着北风给我送棉袄。
后来在学校不小心跌倒早成了手臂骨折,父亲放心不下,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照顾我的生活起居。父亲每天接送我上下学,他唯恐别人碰到我受伤的手臂,每次都如母鸡保护雏鸡般的姿势。
在外住的两个月,家里的地板天天都是拖过的,我早晨睡乱的床也叠得整整齐齐。渐渐地,父亲的宴会也慢慢跑到了烟灰缸。我也是在那段时间才明白,原来父亲的手艺这么好。
父亲最不爱做的事情就是买东西,尤其是不知道目的地还要买的.东西。但是我刚插班进去的那段时间几乎天天都要买书,各式各样的书。我很难想象一个不爱出门的人这样顶着寒流满大城地找书,但无论如何,每天我回到租的房子里,都可以我要的书工工整整地摆放在书桌的右边。因为我伤的是左手,父亲似乎考虑到了这一点。
快要中考的时候,父亲更是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有时候我真的怀疑眼前的父亲是不是假冒的。
父亲爱抽烟,这似乎是每个父亲的通病,但是父亲从来不在我面前抽烟,大概他知道我对烟极为敏感吧。但在同样对烟反感的母亲面前,他就没有这么好说话了。
再到后来,我习惯把租的那间不足30平方米的小房间称做家,因为我相信有爱就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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