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臭之夫”字典上说:“犹言不学好下向之徒。”这与我们要讲的无关,接着解“喻嗜好怪癖异于常人”,就是此篇文章的主旨。你认为是臭的,我觉得很香。外国人人亦言“一个人的美食,是另一个人的毒药”,实在是适者珍之。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榴莲了,强烈的爱好或特别的憎恶,并没有中间路线可走。我们闻到榴莲时喜欢得要命,但报纸上有一段港闻,说有六名意大利人,去到旺角花园街,见有群众围着,争先恐后地挤上前,东西没看到,只嗅到一阵毒气,结果六人之中,有五个被榴莲的味道熏得晕倒,此事千真万确,可以寻查。
和穷困有关,中国的发霉食物特别多,内地有些省份,家中人人有个臭缸,什么吃不完的东西都摆进去,发霉后,生出碧绿色的菌毛,长相恐怖,成为美食。
臭豆腐已是我们的国宝,黄的赤的都不吓人,有些还是漆黑的呢。上面长满像会蠕动的绿苔,发出令人忍受不了的异味,但一经油炸,又是香的了。一般人还嫌炸完味道跑掉,不如蒸的香。杭州有道菜,用的是苋菜的梗,普通苋菜很细,真想不到那种茎会长得像手指般粗,用盐水将它腌得腐烂,皮还是那么硬,但里面的纤维已化为浓浆,吸噬起来,一股臭气攻鼻。用来和臭豆腐一齐蒸,就是名菜“臭味相投”了。
未到北京之前,被老舍先生的著作影响,对豆汁有强烈的憧憬,找到牛街,终于在回民店里喝到。最初只觉一口馊水,后来才喝出香味,怪不得当年有一家名店,叫为“馊半街”。不知者以为豆汁就是大豆磨出来,像豆浆,坏不到哪里去。其实只是绿豆粉加了水,沉淀在缸底的淀粉出现灰色,像海绵的浆,取之发酵后做成的,当然馊。
南洋有种豆,很臭,干脆叫臭豆,用马来盏来炒,尚可口。另有一种草有异味,也干脆叫臭草,可以拿来煮绿豆汤,引经据典,原来臭草,又名芸香。
这些臭草臭豆,都比不上“折耳根”,有次在四川成都吃过,不但臭,而且腥,怪不得又叫“鱼腥草”,但一吃上瘾,从此见到此菜,非点不可。
洋食物的臭,不遑多让,他们的生火腿就有一股死尸味道,与金华的香气差得远,那是腌制失败形成,有些人却是要吃这种失败味。其实他们的腌小鱼(Anchovy和我们的咸鱼一样臭,只是自己不觉。
日本琵琶湖产的淡水鱼,都用发酵的味噌和酒曲来腌制,称为“Nuka Tsuke”,也是臭得要死。初试的外国人都掩鼻而逃,我到现在也还没有接受那种气味,但腐烂的`大豆做的“纳豆”,倒是很喜欢。
“你吃过那么多臭东西,有哪一样是最臭的?”常有友人问我。答案是肯定的,那是韩国人的腌魔鬼鱼,叫作“虹”,生产于祈安村,最为名贵,一条像沙发坐垫一样大的,要卖到七八千港币,而且只有母的才贵。腌好的虹鱼上桌,夹着五花腩和老泡菜吃,一塞入口,即刻有股强烈的阿摩尼亚味,像一万年不洗的厕所,不过像韩国人说的,吃了几次就上瘾。
天下最臭的,虹鱼还是老二,根据调查,第一应该是瑞典人做的鱼罐头,称为“Surstrommlng”。用鲱鱼做原料,生后让它发霉,然后入罐。通常罐头要经过高温***菌,但此罐免了,在铁罐里再次发酵,产生强烈的气味,瑞典人以此夹面包或煮椰菜吃。
罐头上的字句警告,开罐时要严守四点:一、开罐前放进冰箱,让气体收缩。二、在家中绝对不能打开,要在室外进行。三、开罐前身上得着围裙。四、确定风向,不然吹了下去,不习惯此味的人会被熏昏。有一个家伙不听劝告,在厨房一打开,罐中液体四溅,味道有如十队篮球运动员一齐除下数月不洗的鞋子,整个家,变成名副其实的“臭屋”。
强者,这个名词对于普通人来讲,很心酸,因为。是强者,占尽了世界的风光;是强者,令万千弱者而臣服;是强者,独霸了至多的眼球。
而。强者,不就是最令我们难忘的吗?强者何来难忘?不是因为他们拥有巨多闪光点,而是因为他们让我们更加懂得前进,更加懂得鞭策人生,更加懂得怎么驾驭人生这匹狮子骢。
强者,我惧怕;强者,我感恩;强者,我难忘。曾经在稚幼园有一个挚友,成绩比我好,长得比我可爱,可想而知,她自然招来一阵阵赞扬。我呢,一定是不服气,我想:哼!凭什么,不就是成绩好,是班花嘛。看我怎么超过她。
后来,她悄悄的、无声无息的转学了。后来,我成了稚幼园的佼佼者。他们羡慕我,而我却羡慕那个转学的女生。为什么?不是因为她成绩好、长得好。是她让我懂得追求,她是我必定要超过的目标,我竭尽全力的想比她好,结果,自己的成绩遥遥直上。
现在,我也不会放弃,我也不会满足已有的东西,我的目标不是这些我有的,而是那些我没有的。
她是强者。而我却想获得强者的桂冠,的确,现在我成功了,我的确获得了这顶桂冠。而我却永久地失去了一样的东西——追过她的信念。我想,有得才有失,有失才有得,我失去了这些,却获得了那些。
的确,强者令我们难忘。
也许是记忆力的关系吧,我常常有这样的'情况:认识的人,忘记了相貌,却记得那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话;发生的事,忘记了过程,却记得那时候的一个细节,一个想法,或是一处风景。
小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和我处处作对的同桌。我们似乎是天敌,每天都要大战三百回合,把班里闹得鸡犬不宁。也怪得很,虽然我们一见面就是非打即骂的,但要是对方出了什么事,我们就会非常着急,对对方关怀备至。一天我看到她一脸严肃地坐在座位上,就好心地问她说:“你怎么回事啊?”她一抬头,我看到了她的眼神。我忘记了她说了些什么,甚至忘了她的姓名和长相,却记得她的这个坚定的眼神。
当时我还不太理解这个眼神。我之所以记住了它,大概是因为我觉得那个眼神很奇特吧!就好像一个人突然变得目光炯炯,充满自信,决心放手一搏一样。我又一次看到这种眼神,是在初中我的一位好友身上。她那时因为身体不舒服,数学考得很差,所以一直很不开心。我正打算劝说她看开些时,她突然盯着我,说:“我想明白了,你们看着吧,我下一次考试要一雪前耻,扬眉吐气一番!”她果然做到了。她那时的眼神无比坚定。
我其实是一个没什么上进心,又不太努力的人。想想看,我似乎没有什么下决心一定要争取的东西,也没什么一定要达到的目标。那两件事过后,我偶尔也开始思考:我是否也能成为那样的人呢?我是否也可以为了一个目标努力地拼搏呢?细细想来,我也有自己藏在心底的想要完成的梦想啊!
我开始慢慢地改变自己。我开始努力了,开始好强了,开始追逐起了自己的梦想。因为我希望,我也可以拥有那样坚定的眼神,有那样完成目标的决心!
是那令人难忘的细节打动了我,让我有了这样的勇气。这令人难忘的细节,是很有可能改变人的一生的。那让我改变的眼神,我会永远铭记在心的。我希望,今后我的这样的眼神也可以让人改变。
令我难忘的细节,谢谢你让我的改变!
也许是记忆力的关系吧,我常常有这样的情况:认识的人,忘记了相貌,却记得那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话;发生的事,忘记了过程,却记得那时候的一个细节,一个想法,或是一处风景。
小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和我处处作对的同桌。我们似乎是天敌,每天都要大战三百回合,把班里闹得鸡犬不宁。也怪得很,虽然我们一见面就是非打即骂的,但要是对方出了什么事,我们就会非常着急,对对方关怀备至。一天我看到她一脸严肃地坐在座位上,就好心地问她说:“你怎么回事啊?”她一抬头,我看到了她的眼神。我忘记了她说了些什么,甚至忘了她的姓名和长相,却记得她的这个坚定的眼神。
当时我还不太理解这个眼神。我之所以记住了它,大概是因为我觉得那个眼神很奇特吧!就好像一个人突然变得目光炯炯,充满自信,决心放手一搏一样。我又一次看到这种眼神,是在初中我的一位好友身上。她那时因为身体不舒服,数学考得很差,所以一直很不开心。我正打算劝说她看开些时,她突然盯着我,说:“我想明白了,你们看着吧,我下一次考试要一雪前耻,扬眉吐气一番!”她果然做到了。她那时的眼神无比坚定。
我其实是一个没什么上进心,又不太努力的人。想想看,我似乎没有什么下决心一定要争取的东西,也没什么一定要达到的目标。那两件事过后,我偶尔也开始思考:我是否也能成为那样的人呢?我是否也可以为了一个目标努力地拼搏呢?细细想来,我也有自己藏在心底的想要完成的梦想啊!
我开始慢慢地改变自己。我开始努力了,开始好强了,开始追逐起了自己的梦想。因为我希望,我也可以拥有那样坚定的眼神,有那样完成目标的决心!
是那令人难忘的细节打动了我,让我有了这样的勇气。这令人难忘的细节,是很有可能改变人的一生的。那让我改变的眼神,我会永远铭记在心的。我希望,今后我的这样的眼神也可以让人改变。
令我难忘的细节,谢谢你让我的改变!
一人漫步在街道上,感受着那已不再苦涩的空气,薄荷糖的味道到处弥漫着,像丝绸飘过人的脸庞。
在城市的一隅,我发现了一垛矮矮的院墙。它倚靠在一户人家的院旁,大大小小的石砾,混着湿沙,胡乱堆在墙外。我好奇地走过去,抬头望向墙内,虽有些吃力,但不高的墙还是放行了我的目光。
妙啊!墙内是一片新天地。墙下挤着一簇蘑菇,头紧紧地靠在一起,水灵灵的。旁边生着几丝娇柔的小草,中间还点缀着各色的小花,花儿并不艳,可那一团洁白包裹着蛋黄色的花蕊,透着一种道不出的灵韵,突然联想到“一枝红杏出墙来”,可又觉得用来形容这块天地太过单薄。
那画面定格在我脑中,久久不能消散。于是,又是一次雨后,我又寻到这里来。
可墙被拆了。
墙的残肢还被丢弃在那里,没清理干净的水泥伴着雨水流淌着。我再也无须费力探头去看了,可那股惊艳也荡之无存。
草,只是杂草,花,只是野花。这不过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平凡地方。可是我失望离去的同时,我忽然又明白了什么。
占据我脑海的,不是嫩绿的小草,不是娇艳的花儿,只是那一方矮矮的墙。这并不起眼、常常被人遗忘的墙,赋予了花草美丽,震撼了我的心灵。
仔细咀嚼,这难道不是“距离产生美”的完美释义?隔墙而望,一切都可望不可即,它有了一股微妙的神秘魅力。剥开这层薄膜,一切都触手可及,可也就平淡无奇了。人的心理真是微妙,垂涎于得不到的东西,得到后却又将其冷落,不在多看一眼。在那幅美景中,也许那墙是最微不足道的细节,可也是最绝妙的一笔。
那堵墙,带着它的美丽,带着它的意义,从此深深扎根于我的心中。
生活是一张纸,细节是构成白纸的纸浆;生活是一幅画,细节是组成画的斑斓色彩;生活是一首歌,细节是构成曲的五线谱;生活是一架琴,细节是组成琴的琴弦……
九年来,我都不曾孤单过,因为有她默默的行着,无论在哪、我们都会在一起。如今,现实阻隔了我跟她、就如同这样一句:“天底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跟她选择了不同的学校、不得不用“各奔东西”这个词来形容我们了。这九年来我们的感情一直是遐想中的好,自然我所注意她的细节会比较的与众不同些……就是她的那双——耳朵!很大。很漂亮。题目让我再次勾起了对她的摸索……追寻着……追寻着我对她触碰过的细节!
她是一个永不言败的女孩,纯真、善良是她具备的个性。对于学习她会不思进取、超越对手的竞争力。她很不喜欢别人碰她的耳朵,要是谁存心的想碰一下。哪怕是一下下她都会跟你闹、会生气,因此,她的这双耳朵成了我回忆她的细节。
纯真——她很喜欢小孩。记得她带一小孩玩,我放眼一看、惊叹道“谁家小孩身上那么脏呀?”平时眼里容不下一丁点脏的她可以跟一个小孩玩的那么起劲?匪夷所思。再看,那小孩在干嘛呢?咦?好像在玩她的那双耳朵耶。看看她都没生气并且还笑得那么开心,真的。那一刻我感觉她是如此的——纯真!
她,让我印象最深的那对耳朵,希望你可以聆听我内心对你的渴望,号召你可以每天过得开心、幸福、快乐!告诉你,每个瞬间,是我从回忆凝视那对耳朵的开始,这是没有人可以替代的。这是属于你的、我的细节。相信。我们的友谊不仅建在心灵处、且建在你给我的细节上。那对漂亮的——耳朵!
在生活中,细节会有很多,可在于会不会有人会去发现它,当发现后经过仔细的思考后就会觉得这个细节所引发出来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与学习。而这个小小的细节也会变成自己永生难忘的回忆。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一人漫步在街道上,感受着那已不再苦涩的空气,薄荷糖的味道到处弥漫着,像丝绸飘过人的脸庞。
在城市的一隅,我发现了一垛矮矮的院墙。它倚靠在一户人家的院旁,大大小小的石砾,混着湿沙,胡乱堆在墙外。我好奇地走过去,抬头望向墙内,虽有些吃力,但不高的墙还是放行了我的目光。
妙啊!墙内是一片新天地。墙下挤着一簇蘑菇,头紧紧地靠在一起,水灵灵的。旁边生着几丝娇柔的小草,中间还点缀着各色的小花,花儿并不艳,可那一团洁白包裹着蛋黄色的花蕊,透着一种道不出的灵韵,突然联想到“一枝红杏出墙来”,可又觉得用来形容这块天地太过单薄。
那画面定格在我脑中,久久不能消散。于是,又是一次雨后,我又寻到这里来。可墙被拆了。墙的残肢还被丢弃在那里,没清理干净的水泥伴着雨水流淌着。我再也无须费力探头去看了,可那股惊艳也荡之无存。
草,只是杂草,花,只是野花。这不过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平凡地方。可是我失望离去的同时,我忽然又明白了什么。占据我脑海的,不是嫩绿的小草,不是娇艳的花儿,只是那一方矮矮的墙。这并不起眼、常常被人遗忘的墙,赋予了花草美丽,震撼了我的心灵。
仔细咀嚼,这难道不是“距离产生美”的完美释义?隔墙而望,一切都可望不可即,它有了一股微妙的神秘魅力。剥开这层薄膜,一切都触手可及,可也就平淡无奇了。人的心理真是微妙,垂涎于得不到的东西,得到后却又将其冷落,不在多看一眼。在那幅美景中,也许那墙是最微不足道的细节,可也是最绝妙的一笔。
那堵墙,带着它的美丽,带着它的意义,从此深深扎根于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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