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看了一本书,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疯丫头杜真子》。
我想你一听就知道主角是头杜真子。头杜真子是马小跳他姨妈的女儿,是他表妹,比他三个月。头杜真子的爸爸在美国做访问学者,开始说访问一年,到现在已经访问了三年,还不回来,说要把一个尖端的课题研究完了再回来。结果姨妈隔三差五地往美国跑,把杜真子杜真子一会儿寄放在她奶奶家,一会儿寄放在她外婆家。这会是放在了马小跳家。就这样发生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
马小跳最不喜欢的两个女生是谁?——一个是同桌路曼曼,另一个是杜真子!在学校里有路曼曼管他,回到家有杜真子气他。杜真子不仅强占了马小跳的房间(可怜的马小跳晚上只好睡在大厅的沙发上),而且动不动就 指责马小跳,马小跳的生活一下乱套了。
后来马小跳的姨妈把杜真子带走了,马小跳很怀念杜真子在他家的日子。
我非常喜欢着本书他们的故事很真实,他们的语言很幽默常让我开怀大笑。
理直气壮做孩子
第一次接触马小跳,是在同学家,我只翻了几页,立刻就被它迷住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儿童突然跃进了我的脑海中,马小跳这一作品无疑是杨红樱阿姨着作中最畅销的,我们就有好几个同学有,而且一个人都是好几本,这书是在火。
或许很多人看并不是马小跳有多好,而真正的是马小跳帮自己找回了童年,得到了失去的童真。
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扞卫童年的那段:新来的女校长在校门处烫上了镀金大字“扞卫童年”,校长让同学们上课时爱怎么坐就怎么坐,回答问题怎么答都可以,还组织了去动物园、植物园课堂,去郊外野炊。几周后,同学们学习也好了,兴趣也高了,教学质量抓上去了。
再看看我们,整天呆在教室里,不是念就是写,下课都玩不成,有人说“玩是孩子的天性”,我们也是孩子,有时音乐课和美术课,被语文和数学占了,连一点快乐都没有,怎么做个真正的孩子,
更重要的是,马小跳有个“贪玩老爸”和“天真妈妈”,他们也给了马小跳放松和欢乐,而当今父母,每天晚上除了盯老师布置的作业,还要教训半天,周六周末更压的我们喘不过气来,无法拥有童年的一丁点儿快乐!
在此,我要向世界大声呼吁:还我们一个本来的童年!
《会走路的鞋子》,里面想象力极其丰富。内容是:最近发明家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最近又发明了一种鞋子,里面放了思想芯片。人们平常走路累的时候,鞋就会自动走起来,减轻人们的负担。可有一天早上,马天笑先生一家发现自己的鞋子竟然跑掉了。马天笑推开洗澡厅的门,发现浴缸竟然都是泡沫,原来,是因为马天笑先生的脚太臭了,它的鞋子弄了一大些肥皂洗澡呢!马天笑先生十分生气,带着孩子马小跳一起关着脚丫追鞋子,他们被街上的景色惊呆了。有一个爱占小便宜的人看见了一双鞋子,就毫不犹豫地脱了自己的鞋,刚想把脚放进去,那双鞋子把自己的思想芯片复制到他本来的鞋子里,两双鞋子都跑了。
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人们都组成了一个追鞋子队,这个队伍越来越长,连马小跳他们也都参与了进去。不过大部分人也都是因为爱占小便宜,才加入的。追了一段时间,马小跳的鞋子看着小主人的脚磨破了水泡,心疼极了,它想:我要履行我的职责,就乖乖地套上了马小跳的脚,而马天笑先生还在追那只“臭”鞋子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爱占小便宜,我还想:也不知道马天笑先生的“臭”鞋子到底找到了没呢?
第一次接触马小跳,是在同学家,我只翻了几页,立刻就被它迷住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儿童突然跃进了我的脑海中,马小跳这一作品无疑是杨红樱阿姨着作中最畅销的,我们就有好几个同学有,而且一个人都是好几本,这书是在火。
或许很多人看并不是马小跳有多好,而真正的是马小跳帮自己找回了童年,得到了失去的童真。
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扞卫童年的那段:新来的女校长在校门处烫上了镀金大字“扞卫童年”,校长让同学们上课时爱怎么坐就怎么坐,回答问题怎么答都可以,还组织了去动物园、植物园课堂,去郊外野炊。几周后,同学们学习也好了,兴趣也高了,教学质量抓上去了。
再看看我们,整天呆在教室里,不是念就是写,下课都玩不成,有人说“玩是孩子的天性”,我们也是孩子,有时音乐课和美术课,被语文和数学占了,连一点快乐都没有,怎么做个真正的孩子,
更重要的是,马小跳有个“贪玩老爸”和“天真妈妈”,他们也给了马小跳放松和欢乐,而当今父母,每天晚上除了盯老师布置的作业,还要教训半天,周六周末更压的我们喘不过气来,无法拥有童年的一丁点儿快乐!
在此,我要向世界大声呼吁:还我们一个本来的童年!
六年级这一年,大概是我最悲哀的一年了吧,因为同桌。 老师在班级里做了一次“乾坤大挪移”,实行“好坏分配制”,顾名思义,就是好学生跟成绩有些不好的学生坐在一起,帮助成绩有困难的同学学习。就这样,我跟煤柄炉(绰号)坐在了一起。煤柄炉很会吵闹,而且经常做出一些搞笑的恶作剧,我们都不喜欢和他在一起,迫于老师的威力,我们只好“委曲求全”,旁边的同学也想方设法“欺负”他。就这样,我又浑浑噩噩度过的半学期。 后来,老师又安排了座位,我和一个美名曰“皮带”的的男生又坐在了一起。那段日子,总算还是平静。皮带满好欺负的,什么修正带,本子啊,只要我没有,同桌有的,我就不用再买了,直接用同桌的。前后左右的男生女生也效仿,什么东西都用“皮带”的。 终于,小学毕业了。脱离了“一男一女”的同桌分配制!毕业晚会上,我回忆了有关同桌的种种往事,真是有些想哭,而又有些想笑。 (二) 总算到了初中,在军训期间,我就个大多数女生成了好朋友。 正式开学时,我依然很关心自己的同桌是谁。我奶茶的关系不错,分座位时,我们在心中默默祈祷着,能分到一起做同桌。可是,毕竟“天不遂人愿”,我和奶茶没有成为同桌。 和我同桌的是程丽君。我承认,刚开始我的确不是特别喜欢她,后来发现她也是一个不错的女孩。程丽君不是特别漂亮,脸上有小雀斑,一点一点的。我们并不了解。 “小迪迪,红笔借我一下下。”同桌又在嚷嚷了,自己有红笔还向我借。“小迪迪”这个称呼,一开始我很反感,后来在同桌的逼迫下,终于“欣然”接受了。小君(对同桌的“爱称”)是住校生,学习也不错,性格还好,我们相处的还算融洽。 只是小君时不时借我东西,明明自己有,偏偏喜欢我的。有时候小君挺搞笑的。 我们前面坐着“西施”(某男生),“西施这个名字来历很奇怪,因为这个男生一天念叨着“西西西西。”被我和同桌听见了,笑眯眯的说:“思念西西啊!那你就叫西施好了!”于是,可怜的男生有了“西施”这个绰号,拜我和同桌所赐。 同桌的英语很好。 一单元的英语,她能一次性背完,听得我们组长目瞪耳呆,老半天回不过神来,终于,我发出一声感叹“还是人吗?背书那么快干吗啊!”刚说完,我的脑袋长了一个包包,被敲的…… …… (三) 同桌,已经串成了一串美丽的故事。 有笑,有泪,有友谊。 这是关于同桌的故事。 补记:这是受小君所托,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于是写了一篇作文不像作文,废话不像废话的东西。本来是没什么可写的,想不到关于同桌的回忆原来有那么多。
大家都有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之忠诚的流浪狗这一本书,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从前有一只黄颜色的狗,它的名字叫金子。有一天,唐飞和马小跳他们一起去骑车,结果他们看见一辆摩托车撞了这只狗,然后他们一起把金子给拉了回去,把它送进了医院。那一只狗的主人找到了他们的学校说:金子是被他们撞的,路曼曼也一起诬陷马小跳。那只狗在医院查出得了一种很严重的病,马小跳他们把所有的零花钱都拿了出来给那只狗治病,结果这些钱还不够,还好那个宠物医生跟他们认识,给了他们药,那些钱先欠着,以后1。3。5马小跳他们两个人给金子送药,2。4。6唐飞他们两个人喂药,星期天唐飞的表妹来喂。有一次唐飞奔跑去喂药,喂好奔跑去上学大便都急死了。在马小跳他们的细心照顾一百天后,金子的病终于好了,它又可以像以前功尽弃一样奔跑了。它每天放学都到马小跳学校去踢球,那个金子可是一个很好的足球防守,不管马小跳他们怎么踢,金子都可以把那些球给接住。有一次马小跳和同学们一起出去玩了,可金子不知道,就一直在学校门口等,马小跳他们四个人下了车,天已经很黑很黑了,可他们还一直在跑,终于跑到了,他们叫金子回山洞,还有一次金子一直没有来,马小跳他们知道金子肯定出事了,结果金子被送进了养老院。
这就是我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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