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生病的时候,那便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妈妈守在我的床前,看着我入睡才离去,每隔几分钟她就进来查看我的病情,一边温柔的询问我哪里不舒服,一边帮我检查病情。妈妈做一大堆好吃的东西给我吃,可是我却没胃口,她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绞尽脑汁哄我吃一点,那时我便觉得她是天底下最好的母亲。可是待病一好,她又恢复往常严厉的态度,严厉的.叫我去学习,学习久了,感觉有点乏了,便歇息一下,母亲见状便说﹕“现在这几年最重要了,要抓紧时间学习,你不是小孩子了,不能老想着玩,现在主要目的是学习,快去把我跟你买的资料做了。”
于是我不得不继续去写作业。随着越来越大的我,跟她也有了较为严重的代沟,对母亲也产生了比较大的意见。记得那一次,她偷看我的,知道我有喜欢的男孩子了,便问我他是谁,就这样我跟她吵了起来,发展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事后我再也不敢写日记了,也不敢轻易的喜欢别人。每当母亲训斥我的时候,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反驳,如果在反驳的过程中我胜利了,我会用讽刺的眼光轻撇她一眼,看着她呆滞的目光我心里感觉十分痛快,却殊不知她的心是多么的难过!如果我我反驳不过她时,我便委屈的流眼泪,暗暗骂她,认为这个家中没有亲情。
现在的我上初三了,经常不在家,与母亲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争执,离开她的我感觉是多么的快乐。星期天回家也是十一二点钟打开家门便看见桌上有很多我爱吃的菜,香喷喷的!母亲夹了很多菜在我碗里,看着面前的“小山丘”我的眼睛仿佛蒙上了一层水雾。饭后母亲问我学校的情况,我也是用简单的‘嗯’和‘哦’搭腔,直到我回学校时,母亲倚在门口用带着眷恋的语气问:“这么快就走了,迟一点再去学校好吗?”我没有应,飞快的跑下楼梯。现在想想也太对不起母亲了。我真想对她说﹕“对不起,妈妈,以前是我不好,我爱你!”
我爱我的母亲,她是天底下最好的母亲!
我们的漫画老师胡老师有着乌黑的短发,穿的衣服大都是纯色。她是个时而严肃,时而活泼的人。
上漫画课,胡老师在黑板上画了座位图,拿着教鞭,指着黑板,一本正经得教我们题目。有些同学在做小动作,说话。一次课上,刘峻希转过头和后面的同学聊天,逗得周围的同学哈哈大笑。胡老师一转头,盯着正在狂笑的他,眼睛里好像燃烧着火焰,似乎要把刘峻希烧为灰烬。胡老师那么盯着他,他肯定在劫难逃!可能会被留下来罚坐!“刘峻!”刘峻希被胡老师吓了一大跳,笑容逐渐消失。胡老师在刘峻希的座位上打了一个叉,在干净的座位图上格外显眼。打完叉,她用教鞭敲了一下黑板,说:“看这!”又继续给同学们上课了。
上课时,胡老师是那么严肃;下课后,她也很活泼。有一次放学后,我买完文具回家,走到路口。忽然听到有人喊:“刘怡帆?”我一看,是胡老师!她穿着纯粉的上衣,背着浅粉色的包,咧开嘴,眯着眼,向我挥着手打招呼。我有些惊讶,在我的印象中十分严厉的胡老师竟然如此活泼!温柔地和我打招呼。她笑得那么灿烂,好似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看不出一点严肃!我也高兴地向她打招呼。
胡老师真是一个时而活泼,时而严肃的人啊!我很喜欢她!
老师是园丁,我们像小树苗,辛苦地哺育我们长大。
这么多老师中,让我记忆最深的是漫画老师——林老师。
今年我升五年级,我们的漫画老师已经***了,本该在家休息,但漫画老师说:“我不能在最关键的时候放下。”
上课时,林老师挺着一个大肚子,下课时,只能自己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回去。
一次,我路过漫画老师的办公室,透过窗户看,英语老师正在辛勤地备课,阳光照耀下,漫画老师的一举一动我看得格外清楚。虽然有代课老师,但英语老师依旧给我们上课,很少让代课老师上。每天上课,她总是笑盈盈的,从不把她的痛苦表露在我们面前。
一次课上,老师让我们写课堂作业本,写完后,英语老师正在改,代课老师说:“让我改吧?”“不用了,我改。”林老师又笑了,她的笑容是那么美,那么自然,那么感人,如冬日里的暖阳,温暖了我的心窝,老师站起来,一本本、一题题、一个字一个字地批改。
老师,您把自已的'春青献给了学生。老师,我不是您最出色的学生,但您是我最敬爱的老师。
“我不能在最关键的一年放下。”这句话会永远刻在我心中。
我的漫画老师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人,一想起她,我就心生敬意。
一张标准的国字脸,一双充满着智慧,如泉涌般厚厚的泡泡眼,嘴角一个黑芝麻似的好吃痣。老师说:“这是智慧痣。”加上它有点鼓鼓的身姿,组成了一个有趣的她。
今天在课上,老师说她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她独自漂流在海上,庆幸的是她没有被淹死。醒来后她发现自己抱着一个木头,自己越飘越远也越来越饿。她觉得无路可走了,于是就开始求神仙给她一点吃的,然后她无助望着周边,突然,一位老神仙出现了,神仙说:孩子,我来给你送吃的了。”然后给了她一个瓶子,神仙说,喝一点就不会饿了。老师迫不及待地打开盖子,喝了一点点,她高兴地说:“好好喝,谢谢老神仙。”
老师拿的那个瓶子说:”我给你们喝一点点。”大家都把手伸进去喝了一点点,大家说:“好咸啊!”纷纷跑去厕所呕吐去了。我也沾了一点点,觉得非常难喝,然后我也去厕所吐了一会儿,对老师说:“以后再也不喝了!”
我很疑惑,为什么老师喝了不咸,而我们却觉得很咸呢。老师说:“我其实只用一只指头沾了水,我用中指沾了水,而放进嘴巴里是食指。”听完后我恍然大悟,原来我们都被老师给骗了呀!
老师可真智慧!
看了上面那幅漫画,揣摩一番,觉得那拨出掘井人挺有意思。再一细想,掘井人为何失败呢?原来是干劲有余,恒心不足。
世上的事情往往是这样:只要你立下了雄心而又脚踏实地去干,总能干成一点事情。但这脚踏实地却包含了多方面的因素,重要的不外乎几条:一是面对现实,雄心不能脱离客观实际;二是要有干劲,不做,雄心就只是空中楼阁;三是要有恒心,这是重要的一条,也是常被人遗忘的一条,特别是血气方刚的青年人。
不是吗?在现今社会里,哪个青年没有一番雄心?这个想当作家,那个要自修英文……然而称心如意者有几个?究其原因,大多是缺乏恒心。恒心之重要,于此可见一斑。
其实,恒心之重要,古人早有精辟论述。战国时大思想家荀况就曾说过:“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其意思是说,千里马一跳,也跳不了10步远,劣马走10天,也能达到千里远的地方。它的成功就在于走个不停。这千古名言,也被诸多史实证明:美国大发明家爱迪生一生中有1000多项造福人类的发明,其中的白炽灯至今仍在沿用。当初爱氏为找白炽灯的灯丝材料,经过了1000多次实验,淘汰了上千种材料,最后才选中了钨丝。试想,倘若爱氏无恒心,能进行这1000多次实验吗?无独有偶,药品“六六六”据说也是经历了666次的实验才制成的,故发明者命之为“六六六”。倘若此发明者在第665次实验时就中断了,还会有“六六六”吗?
成大事者皆有志。大多数青年是看到了这一点的。然而,成大事者亦是有恒心之人,这一点青年朋友们却往往忽视。在当今四化建设中,需要有知识、有文化、有理想、守纪律的新一代。青年朋友们,你们都想为祖国崛起而掌握知识,这我理解,因为我也是你们中的一员,但这需要有干劲和恒心。我祝愿我们相会之时,都能自豪地谈起自己为祖国做出的贡献,而不要像那画上的人一样,半途而废无恒心,到头来,空悲切,白了少年头!
我的漫画老师是一位新来的老师——宋老师,她是我们的英语老师,也是我们的新副班主任。她有时很严厉,但大多时候都是很温和。
我们的宋老师和别的老师都不一样,她胖胖的,但是胖的可爱,她很幽默也会搞笑。每天,宋老师都像小学生一样背个书包,每次进班的时候都会晚,就像小学生迟到一样。
我们的宋老师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两只耳朵在一张圆脸的两侧,下巴尖尖的,有一张红红的嘴唇,像个红辣椒一样,很好看。
我们的宋老师布置的作业非常的少,只是每次她都会用到她的“法宝”!那就是,发现谁在课堂上违纪,比如乱说话,就扣整个小组的分,只要扣分,就要把作业多抄一遍,再扣分,就再增加一遍,原本很少的作业,到最后反而有了很多。
宋老师有一点非常好玩,那就是,她非常喜欢吃水果,经常会看到她拿些水果在办公室,休息的时候就会吃。
我的宋老师总是那么天真无暇,就像一个天使一样天天陪着我们。
这就是我的宋老师,你们觉得她可爱吗?
职责——永不凋零的花
将士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国泰民安时依旧艰苦训练; 白帆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风平浪静时依旧鼓足勇气; 蜜蜂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丰衣足食时依旧辛勤工作。 而当那吃着鲜美的鱼的小猫依旧不忘职责去捕鼠之时,我们是不是也该叩问自己的心灵——我们的职责是否该铭记于心。
职责是一盏明灯,它亮在我们的整个生命中,让我们时刻铭记着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当朋友把幼小的孩子和丢弃给他时,他明了自己身上那份卸不下的职责,从此,他日夜奔波,将汗水汇成了一条长长的河,滋润着朋友家人的心田。然而生命对于他过于苛刻,朋友的妻子患病在床,年幼的孩子又需要照顾,他还要在外打工维持生计,所有的艰难一时间都重重地压在这个并不健壮的男人身上。这时的他就是抛弃他们而寻求自己的生命之美本无可厚非,可这个伟大的男人从未忘记过那份职责,他坚强地承担着,用自己的行为谱写着一首充满仁义的职责之歌。他就是朱邦月,一个感动了千万人的牢记职责的英雄。
职责是一朵芬芳的花,它开在我们人生的各个角落,让我们时刻感受着它的芳香和美丽。在四川地震中,一个中年男子为了自己的职责护住了身下的四名孩子,他似乎微笑着感受着人么用无限的崇敬为其铺就的天路,那路旁的花朵是孩子们的微笑,那芬芳也留在了人们的心中,任时光流逝岁月变迁,他那份为了职责而奉献的精神将成为永恒,在这个世界屹立成一座也不退色的丰碑。谭千秋,这个在危难之时固守职责的人民教师所带给沃恩的感动,将如其名字般千秋永传诵。
职责是一曲悠扬的歌,它回荡在我们生活的不同阶段,传诵着我们不同的生命之美。在封建制度的压迫下,他不得不为自己的忠诚之语付出沉重的代价,宫刑这个折磨着他的灵魂和身体的酷刑,如一把扎在他胸口的刀,让他生不如死,但就在这最痛苦之时,他没有舍弃自己的职责而安度晚年,他忍痛写作,为了“究天人之际,成一家之言”的职责,为了父亲生前的遗愿,他苟且偷生,备受鄙视却著成了“史家之绝唱”。司马迁这个可怜的人啊,在巨大的痛苦中仍坚守职责,这是一种怎样伟大的情怀?
当我们拥有了可以不去捕鼠亦可以生活美满幸福时,别忽略了那朵永不凋谢的花朵——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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