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很多,可关系最密切、最要好的,就要数我的同桌。她脑瓜灵、反应快、学习好、爱锻炼。你知道她是谁吗?她就是谢姝妤。她和我同岁,圆圆的脸,留着一个蘑菇头,耳朵很大。一双浓眉大眼,总好像在给你传递着智慧和友好的信息。
姝妤的脑瓜灵,反应快。每次老师在课堂上提问,她总是第一个举手,而且回答得十分正确;老师每次让我们写作文,她总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写出一般好的文章;课余时间,大家都喜欢和她讨论问题,她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使我们感到由衷的佩服。
姝妤学习非常用功。她每天按时上学,课堂上专心听讲。有时下课后,别的同学都到外边去玩了,可她还坐在那里看书。每次放学回家,她总是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然后再预习第二天的功课。如果有时间,她还要看一些课外书,来扩大知识面,《快乐语文》、《新作文》、《小学生优秀作文》、《童话故事》等,都是她每天必看的内容。她还让妈妈给她报了课余的作文班和钢琴班,经常利用假日和星期天赶去学习。由于她学习非常用功,不管是每次的单元测试,还是期中、期末考试,她都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
姝妤非常喜欢体育锻炼。不但上体育课很认真,课余时间,她也是一个活跃分子。她十分喜欢爬山,不管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她都要利用周末时间陪爸爸妈妈一起去爬山。爬山是件挺累人的事,但当你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爬到山顶的时候,你就会有一种成功的感觉。姝妤就喜欢这种感觉。她说,爬山可以锻炼我们的身体和毅力,是件一举两得的运动。
由于我和姝妤的关系特别好,我们坐在一起,经常免不了上课小声说话,有时还做一些小动作。有一次上语文课,姝妤手伸过来捏了我几下大腿,好痒啊!我“哈哈哈……”笑了出来,结果我们的小动作被老师发现了。下课后,老师让我们留下来写检查。我们都很后悔。为了严格要求自己,我们俩一商量,主动找到老师,要求把我们的座位调开。
虽然我们现在不是同桌了,但我们还在一个班、一个教室。我们经常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块儿做游戏。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永远都是好朋友。
我的同桌 自从我到这个学校以来,印象中我的同桌从来都是清一色的丫头们。现在,要我和一个“水灵灵”的男生坐在一起,也未免太有挑战性了吧。为了和他和平相处,我使劲地回想能和他搭得上边的话题。可是,可是天不从人愿啊。从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虽然是同班同学,但是以往都是行同陌路啊。用余光瞧瞧他,真的是好瘦的男生哦,而且眼睛很大耶。他似乎感觉到我在瞧他,也转过头,我立刻不看他。之后,整整一个下午,我俩都没说话。这哪行,同桌俩,要是往后的一个学期都不说一句话,那我不就要郁闷死了。
有一本杂志,我俩就对这本杂志起了坏心。放哪呢?放哪呢?我俩不知道放哪?忽然,我发现了一个好地方——我的凳子。好,就放那吧!“他不能哭吧?”同学有点犹豫了。我满不在乎地说:“没事,逗逗她,应该没事。”
我和我的同桌就是这样,打打闹闹中成了好朋友!小孩子就是这样,吵完了也就算了,跟本不会记仇。就像我和他,不打不相识啊,现在还不是好朋友,偶尔吵吵架,也蛮好玩的。不过,没变的是那个“考试之约”,同桌的你,接招吧!
我的同桌,远看,有点胖胖的。近看,还是有点胖胖的。圆圆的脑袋,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白眼镜,活像一位小博士,十分喜欢读书。
每次一提起写完作业就可以看书的时候,她总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第一个写完作业上交,然后立马跑回座位,翻开书包,一下子拿出五、六本课外书,津津有味地看着。只要谁打搅她看书,她肯定恶狠狠瞪他一眼,便继续看书。虽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但是,她的营养也太足了吧!
她不仅十分喜欢看书,还喜欢经常帮助别人。
记得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要求一定要带尺子。我左翻翻抽屉,右找找书包,明明记得尺子带了可又找不到。同桌见我如热锅上的蚂蚁,东翻西找。她毫不犹豫地拿出了自己的尺子,对我说:“是不是找尺子,我这有。给你。”我愣了愣,反问:“那你怎么办?”她却对我笑了笑,说:“你放心好了,我还有一把呢。”
这就是我的那位有点胖胖的同桌,但不过,她是那么地博览群书,那么地助人为乐。
我的同桌叫潘浩东,他是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他有许多优点值得我学习。
快乐的同桌
我的同桌每天上学都是快快乐乐的,他不高兴的时候,脸上还带着微笑,把不快乐在心里的慢慢化解掉。他高兴的时候,嘴角上翘,像一朵盛开的花儿。
爱帮助人的同桌
我的同桌还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谁没带铅笔刀了,他都乐于借给他。我的铅笔断了,他就主动给我削铅笔。
平易近人的同桌
我的同桌还十分平易近人,下课大家找他玩,他都愿意和大家玩,并且愿意做游戏中大家不愿意做的角色。我每次找他玩,他都乐意和我玩。
自立的同桌
上课做题的时候,我发现他有的题不会做,我就说:“让我给你讲一讲吧。”他却说:“我要自己思考。”你看他学习多自立呀!
这就是我的同桌,如果你有这样的同桌,你会满意吗?
很少写我的同桌,因为我觉得他既非才华出众,也不够英俊潇洒,甚至常常被咱班的女生欺负的无处可逃一句话,典型不够。所以我觉得没有什么可写的。但是慢慢额我发现我的同桌很多的优点。
同桌是个懒洋洋的人,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总是那么无精打采,好象很想睡觉。印象中,除了班主的课和电脑体育可以外,他几乎所有的课都在睡!我不仅佩服同桌居然那么能睡。 同桌有很多花名,叫的最响的是“青春痘王子”;因为同桌的“痘痘”实在是多的可怕。同桌买了一面镜子,上课除了睡觉以外就是照镜子,左照右照上照下照,还不时发出一阵阵叹息声,也不知是在叹自己的“痘痘”多还是别的什么。
同桌的另一个花名是“自恋狂”,不为别的,就因为他太臭美了。他常常很“谦虚”地问我:“你说,除了我以外,我们全年级谁最帅?”每当这时,我总会说:“如过你再长高7厘米,痘痘不要那么多的话”同桌也总是把手一挥:“那就不是我李思瞬了!”
同桌很健忘。就那不久前的期中考试来说吧,我的总分比他高出一大截,他很不甘心,问我如果从今天开始努力学习,是不是期末考试就能取德得好成绩。我说那当然啦,然后我想,从此同桌会努力学习了吧,谁知第二天上课,我依旧看到了他睡觉的身影
同桌有他的缺点,当然也有他的优点:他物理学的不错,脑筋也转得快,体育成绩好的让人羡慕
想想看,其实同桌也过的挺不错的。起码,他吃得可以,玩得可以,睡的当然也可以啦!
是一个非常胖的小男孩,脸圆圆的,肚子大大的,越看越像一只可爱的大熊猫,他就是我们班有名的小胖子李旭。
他的优点不多,但爱帮老师干活是他最大的优点。同时,他对我也非常照顾。有一次我忘记带水彩笔了,我问李旭:“能不能借我几根水彩笔?”没想到,他竟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并且还说:“全借你,我不用。”上课时李旭因没带水彩笔被老师吵了一顿。我在旁边坐着,真是满脸羞愧,但他却说:“不就挨一顿吵嘛,又不掉一块肉。”
虽然他有一些优点,但他的缺点可不少。另老师最头疼的就属上课接话和上课写作业了。虽说李旭他爱写作业,但他老是在上课时间写。就说这次的几节客任课,估计老师讲的什么内容他都没听见,只顾着写手里的作业。老师发现了,说他几次,他还是义无反顾。
我俩的关系还不错,他不会做的题问我,我有不会的英语单词也请教他。我有时带的水果多了,自己吃不完,也会分给李旭一些。他有时也会送给我一些东西。
都说再好的朋友也会发生矛盾。记得有一次上课,老师让我们写学校小字,要求:不脏、无错字、纸不烂。李旭写完后,老师让我帮他检查一下再交。因为有几个字他写错了,得撕了重新写。谁知李旭撕作业时,他的手臂刚好碰到我的胳膊。笔一晃,本上立马出现了一条“小蛇”,害得我也得重新写了。恨得我咬牙切齿也没办法。
他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胖乎乎、善良、热情、缺点又多的大熊猫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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