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叫做蹶叔的人,性格很是倔强,又常常自以为是,爱跟别人唱反调。
蹶叔在龟山的北面种粮食,又想与人家倒着来。他在高而平的地方种水稻,却在又低又潮湿的地方种高粱。他有个很忠诚的朋友,见他这样做不会有什么好处,就好言劝说他道:“高粱适合种在旱的地方,水稻宜于种在低湿的地方,可是你现在正好相反,违反了水稻和高粱生长的习性,那怎么能获得丰收呢?”蹶叔听了朋友的话,一点都没放在心上,还是我行我素。结果他辛辛苦苦地种了10年地,每年都歉收,粮仓里一点储备也没有。眼看就快没饭吃了,他这才去看朋友的地,发现朋友正是像他劝说自己的那样种地,所以获得了丰收,不由得懊悔万分,就向朋友道歉说:“您说得对啊,我知道改悔了,不再不听劝告了。”
后来,蹶叔到汶上这个地方去做买卖。他做生意完全不加考虑,看到别人抢购什么货物,他也一定进什么货,处处都硬要和人家竞争。这样一来,他的货一到手,积压得厉害,使他手上的货总是卖不出去,价钱被压得极低。蹶叔的朋友担心他吃亏,就又教他说:“善于做买卖的人要进别人暂时不争不抢的货物,这样,一旦等到机会来了,就可以获得好几倍的利润,这正是古代大商人白圭致富的原因啊!”蹶叔又不听。过了10年,蹶叔常常亏本,终于入不敷出,到了非常困窘的境地。这时,蹶叔才又回想起了朋友的话,意识到朋友是正确的,又去找到他的朋友道歉:“我现在知道自己错了,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敢不改悔。”
有一天,蹶叔要驾船出海,邀请了他的朋友一起去海边。他的朋友将他送上船,告诫他说:“等你到了海水归聚之处,一定要返航回来,不然船一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蹶叔表示自己记住了,会听朋友的话。蹶叔驾着船随着波涛向东驶去,航行了些日子,到了海水归聚的深渊边上。这时候,他又犯了那顽固的老毛病,不相信朋友的告诫,还是继续前进,结果船卷入深深的大壑中。蹶叔就在这黑暗的地方,忍受着颠簸和孤独,非常艰难地过了9年。直到一次赶上大鲲化为大鹏时激起的巨浪,才总算被冲出了大壑,可以回家了。
蹶叔回到家里,头发全白了,形体枯瘦得就像根蜡烛,亲朋好友没有一个人能认得出他来。蹶叔再次找到他的朋友,深深地拜了两拜,还对天发誓说:“我如再不改悔,请太阳作证惩罚我。”他的朋友笑着说;“改悔是改悔了,但还有什么用呢?”人们都说蹶叔三次改悔就度过了一生。
蹶叔直到碰得头破血流,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才知道改悔,白白浪费了大好青春。我们做事情,应该吸取这个教训,不要一意孤行,遇事多听听大家的意见,才能获得成功。
远远望去,一个尖尖的顶突出于松涛之上。啊!那就是家乡的大山。
走近了,一棵棵槐树耸立在悬崖峭壁上,恰似军人般的威严。
山的东边是一片果林,不到三十米处,就能闻到一阵阵果香,令人垂涎三尺,流连忘返。那一个个果实是多么诱人啊!桃子粉粉的,又软又胖,好像新生因婴儿的肌肤,苹果红彤彤的,光滑发亮,真像小姑娘的红脸蛋,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一口。
山的南边有一条宽阔的溪流,无论是春夏秋冬,天天都一个样儿,波光粼粼,美丽异常。溪水里的一条条小鱼,犹如一杯绿茶中星星点点的茶叶,浮游荡漾,令人心旷神怡。
山的西边是一片空旷的无人区,虽然没有人居住,但却是鸟儿的天堂,远远望去,许多五彩斑斓的小鸟成群结队,在广茂的草地上盘旋飞翔,把天空映得美丽异常,使人心向神往。
最美丽的,是山的北边――自古常被人们称之为喝西北风的地方。但我却常常去那儿,因为那里有引人入胜的瀑布,虽没有尼加拉瀑布的飞流直下三千尺,但却是我最喜欢最难忘的地方。远远凝望着它,能忘掉一切的不愉快。水柱从山巅之上倾泻而下,粉碎成片片急流,许多急流最后汇成一条大河,流向了山的南边,给人类带来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生命之水。那果园中一片片飘香阵阵的水果,那山坡上美丽的景色,那奔腾着永不停歇脚步的溪流这就是我家乡的大山。
有个小孩叫方仲永,出生在一个农人家庭。他家里祖祖辈辈都是种田人,没有一个文化人。他长到5岁了,还从未见过纸墨笔砚是个什么模样。
可是有一天,方仲永突然哭着向家里人要纸墨笔砚,说想写诗。他父亲感到十分惊讶,马上从邻居那里借来笔墨纸砚,方仲永拿起笔便写了4句诗,而且还给诗写了个题目。同乡的几个读书人知道了这件事,都跑到方仲永家来看,一致认为他写得不错。于是这件事很快传开了,知道的人不免个个称奇。
从此,方仲永家热闹起来,经常有人来家玩,有的当场出题要小仲永作诗。小仲永不论什么题目,他都能立刻成诗,而且内容深刻雅致,文采绚丽多姿,得到众人赞赏。
不久,方仲永的天生奇才传到了县里,引起了很大震动,人们都认为他是个神童。县里那些名流、富人,十分欣赏方仲永,连他父亲的地位也随着提高了不少。那些人对方仲永的父亲另眼相看,还经常拿钱帮助他。这样一来,方仲永的父亲便认为这是件有利可图的好事情,于是放弃了让方仲永上学读书的念头,而是每天带着方仲永轮流拜访县里的那些名流、富人,找机会表现方仲永的作诗天才,以博得那些人的夸赞和奖励。
这样一来,神童渐渐才思不济,久而久之,由于只一味凭着一点“天才”而没有后天的再学习,方仲永终至每况愈下。到十二三岁时,作的诗比以前大为逊色,前来与他谈诗的人感到很是失望。到了二十岁时,他的才华已全部消失,跟一般人并无什么不同,人们都遗憾地摇着头,可惜一个天资聪颖的少年终于变成了一个平庸的人。
可见,一个人光有先天的智慧而不注重后天的学习是不行的,不注意接受新知识,到头来只会落在别人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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