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书后,第一眼看到封面上的宣传语就被吸引了,
全球读者平均三个通宵读完!
这会是什么样的一本书?
刚看到书名时,我以为会是《冰与火之歌》一样的科幻巨著!
迫不及待的就翻阅起来,当天就读了半本!
书中第一个出场的“主角”比利,在成人礼后进入矿洞成为一名矿工,被人欺压,被人嘲笑。
整个过程描写酣畅淋漓,寥寥数笔就在我脑海呈现出那个时代的背景,还有比利一家以及镇上的状况。
作者描写的情形不会像其他书一样过了就忘,而是久久在脑海里徘徊......
我发现不是科幻小说,而是讲述发生在一战期间的历史小说!
福莱特确实做到了,多线叙事,三本实体书,就把5年的一战波澜展现在读者面前。
整本书没有某一个人是特定的主角,
就好像“上帝视角”一般,客观公正的讲述故事,
对于人物形象的认知和评判全部来自读者,
这样一来,
人物就更加饱满和鲜活了,
对于人物形象的刻画也有着别的写作手法无可比拟的优势。
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创作方式像。
我喜欢《巨人的陨落》里的各个人物,《巨人的陨落》里没有好人与坏人。
人性中确实存在虚伪、正直,真诚、卑劣、贪婪、高尚、喜欢被统治.......等特点,这就是世界,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下,几万年基因选择下来的结果,无所谓社会黑不黑暗。
这本书通过各个主线的穿插描写,让我阅读时有很深的代入感。
虽然第一次读他的书,但是肯-福莱特的确是位大师,他对参与一战各国的国情和各国人民的性格都极有趣的描写,我特别喜欢作为主线英国的一切,英国的工会,政党制度,英国城堡的奢华之风,英国男人的绅士风度,贵族气质,英国女士为女权自由作出的努力。
主线描写得这么好,不知道是否与肯-福莱特是英国人有密切的.关系。
小说时代是在一战前后,福莱特用几个家族的成长兴衰来映射时代的变迁,磅礴大气的战争场面、史诗般宏大的背景,依附在几个小小的人身上进行推动,几个不同国家的人通过福莱特交错的故事线连接在一起,喜怒哀乐,兴衰荣辱与国家大势结合在一起,恢弘大气而又十分接地气。
我以前看一个人,全凭自己的感觉。
畏惧、虚荣、幽默、大方、抠门、小气、自私、仗义....,选择一些喜欢的特点成为朋友,鄙视不喜欢的。
或者什么原因也没有,看你就亲近、看你就不爽或是一见如故。
从未从一个生命个体去看人,这种看法,不是去为贪婪的人找高尚,为高尚的人找贪婪,而是,生命的意义。
读完肯·福莱特的《巨人的陨落》,每一章节的故事读来都让人荡气回肠,
书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向我走来,他们可能同时在贪婪、高贵、自私、低俗等一些列人性中不断徘徊,不断挣扎,离上帝更近或更远。
甚至你也可能不会用这些形容词去套他们,而是静静地观察里面的人物。完全脱离是非善恶。最好的作家是翻译家,他只是把社会真实地翻译成文字,不带自己的感情。
这也是文学的最高境界。
据说福莱特作品的最大特色是内容都有史实根据。
历史上的真实人物与小说中的虚构角色融合,人物刻画栩栩如生,情节铺陈高潮迭起,细部描绘精致准确,让读者与历史时代共浮沉,和历史人物同悲喜。
这本书真的可以当正史看,但也毫无疑问是本绝佳的小说。
这部小说的火爆毋庸置疑,横扫国畅销书排行榜、创下每三秒卖出一本的记录、平均三个通宵读完、豆瓣评分9.1分(满分10分)、亚马逊评分4.8分(满分5分)等等的光环加身,无一不证明了这本书的成功。
“一个孩子的成长就像一场革命,你可以发动一场革命,但你无法控制它的最终结果”,这是我听过对革命和成长最简短也最贴切的描述。
《巨人的陨落》,这本书必须推荐给你!
阅读《孩子期待的是鼓励和表扬》一文,让我即时感悟,要在乎孩子每一个微小的进步,尤其对于孩子后天努力所表现出来的微小的进步。
文中克丽亚特夫人讲述这样一件事:
当她去洗漱间时,看到儿子亨特的牙刷又扔在台子上,便叫他:“亨特,你怎么又把牙刷放在外面了?我不是对你说过牙刷用过后要放在牙缸中吗?”……
这段话告诉我们,孩子是非常需要注意和表扬的。当孩子做错事时,我们应该提醒和纠正他们,但是在他们改正错误,养成了好习惯后,即使在大人看来是微不足道的事情,我们也应该给他们足够的肯定,使他们对自己的正确行为有信心,并有足够的兴趣去巩固自己的成果。
作为教育者,要学会教育激励。所谓教育激励是教育者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朝着所期望的目标努力前进的过程。
当然,在激励的'过程中,对孩子的微小进步行为,我们要在乎并及时给予激励。克丽亚特夫人由于没有在乎孩子“把牙刷放到了杯子里”这微小行为www.i1766.com的进步,所以孩子也就没有兴趣保持自己的行为成果。对孩子的鼓励是非常必要的。当孩子意识到自己的好行为被大人注意时,便会在内心调整自己行为的取向,使好的行为一直巩固下去。
不断地关注孩子的每一点滴的进步,并不失时机地予以鼓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但我们还是应该学会善于发现孩子,表扬孩子,不要忽视生活中对孩子有好处的一点一滴的机会,要在乎孩子努力后每一个微小的进步,以激发孩子努力学习,积极上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向健康的、积极的成长道路和方向前进。
生命是一场遇见,人来人往,最稀罕的就是遇见另一个自己。
—题记
每一段文字里,都会有一个故事,就像是每一次的经历中,总会记住一些事情一样,无论是痛苦还是快乐的记忆,总会让我们的心感受到不同的情怀。其实在很多时候,喜欢或者欣赏某个人,大体都是因为有一些共同的爱好,才会让彼此成为一生的朋友。不论是远还是近,能找到心意相通的朋友,真得是此生无憾了。
有一种相遇不是在路上,而是在心里。
有些人,无需相识,却能通过一段话、一篇文字,明白彼此的心情。虽然隔着一张屏,一本书,一张纸,因为懂得,所以,她就是那个可以走进自己内心深处的人。 有些事,无需相约,却能在同样问题上达成同一共识;有些情,无需轰轰烈烈,却能深深铭记在心底。虽然时光荏苒,青春不在,虽然隔着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因为懂得,所以,她依然是那个不管是开心或是悲伤,都可以在心底温情拥抱的人。
这样的人,如果遇到了,或男或女,只需一人,便足够了。因为只此一人懂你就胜过懂她自己。这种懂得,不是相邀,也不是牵引,而是实实在在自然而然的明白,这样的明白,无关风月,无关功利。
她懂你文字中隐藏的哀伤,懂你眉宇间隐含的淡淡清愁,懂你那一身素衣,懂你那一抹微笑;懂你那落花飘零时孤寂的心情,懂你那秋燕双飞时流淌的情思;懂你的低眉,你的浅笑;懂你的深情,你的不悔;这样的懂得,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亦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种懂得,不必言语,不必刻意,有时,只需浅浅一个微笑;这种懂得,不必解释,不必逃避,有时,只需轻轻的一声呼唤。这种懂得,是一种心情,一种欣赏,更是一种心灵的默契,是青春草地上拂过耳边的那一缕清风。任时光飞逝,她永远都站在灯火阑珊处默默相守。任繁华落尽,她永远都守着心灵的契约,千帆过尽处默默相望。
在生命的长河里,我们太多的是在过着平淡的生活,那些华丽的爱情外衣,终究难以看懂;那些疲惫的身躯,裹着岁月的伤痛,终究不会深藏到底。秋风夜雨,总想有人能触摸内心的柔软,相视中读懂你潮湿眼眶里承载的故事。如果有这样一个人,走不进你的生活,却知道你的沉默,无论是谁,你的生命就有了诉说。
人生是一场遇见,人来人往,最稀罕的就是遇见另一个自己。
又是她,又是她!张莉狠狠地捶着桌子。已经是第三次了,只要有李琦在,无论是班级演讲、班长选举还是其中,她总是排行老二,由于紧握的拳头的疼痛,几滴晶莹的泪从她气愤又不甘的眼眶滴落,在书桌上摔成几瓣,打湿了手肘下鲜红的成绩,像安慰,又像奚落。
父母的劝导没能在当晚把她劝出房间,而第二天早上,她咬着牙揉了揉红肿的眼圈,飞奔向了校门。
早呀!屋漏偏逢连夜雨,真不巧,迎向走来的就是李琦。看她落落大方、神态自得地打招呼,张莉心里只剩不吐不痛快的咒骂。你怎么了?脸色不太好?李琦仿佛看出了她的不妥。而张莉只是无力的摆摆手,向前走去了。
今天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老师调新座位竟又把她俩拍到一块。看着新同桌笔挺的腰杆,娟秀的字迹,自信的姿态,张莉既有一丝怨恨,又似乎萌发了几分,欣赏?张莉,你来回答一下。她骤然起立,却眼前一黑,又重重地跌进椅子里。
醒来一片洁白。首先映入眼帘得的是着急的母亲。再旁边,则是同样着急的......李琦。昨晚没吃饭,低血糖罢了。李琦轻轻地说。她咬着嘴唇,只恨秘密被人发现羞愧得无地自容。然而面前那双清亮明净的双眸。分明闪着难以言述的关心与理解。最后李琦微笑道别让他好好休息,只留她独自咀嚼那微笑的情分与支持。
随后张莉又精神抖擞,但她看李琦已毫无怨恨与嫉妒。反而这个厉害的女孩身上有数不清的闪光点,爽朗的笑声和乐于助人的品质,统统都是她想拥有的在同桌的光芒下只促得她系发式微,萌生退意。一天她轻轻对李琦说:你什么都好,我是永远比不上你的,我也不愿再同你竞争了。李琦高兴吗?她静静等着。
李琦的回答求出人意料:我并不乐意少你一个竞争者。你是我重要的朋友,我看不到你哪里不如我。你也许会超过我,但我不怕。下周是学生会主席竞选,一起去吧。
她呆了。李琦其实只是另一个自己,更好的自己。她一直从更好的自己身上学习而进步。她起初只看见自己的.好,后来只看见别人的美,却从来未尝试将二者同等较量。要超越另一个自己,更好的自己!或许她的内心缺乏这种敏锐,又或是,缺乏真正的勇气与自信!她感到耳边吹过的风是对她的鼓舞,身旁落下的叶也是对她的激励!是的,我能做到,就算现在不能,以后也能!
一周后,竞选如期进行。李琦自然不负众望,赢得喝彩。张莉深吸一口气,她压轴登场,心里揣着重新整理的心情,手中攥紧精心准备的讲稿,全场安静了。
她带着最自信的笑容登台。
有时候我真的会怀疑这个世界上会不会还有另一个自己,当然,我这么胡思乱想是有原因的。
黄倩倩跟我说过,于是我就很盼望遇见另一个自己,但是黄倩倩又说:“叶姿姿你别想了,这是不可能的,百分之十万分之一的机遇诶!你不可能遇见的。”但是我还是很盼望。
我喜欢在雨后的傍晚散步,今天又下雨了,吃过晚饭,我就去散步了。雨后的清新,满世界都是这个味道,泥土的香味。
沿着公交路线,我从1号路线走到35号路线。整整走了一个小时,一直走到先古镇,找到一个小凉亭,迷迷糊糊的睡了一觉。
当我睁开眼睛,一个相貌超级漂亮的女孩用一根狗尾巴挠我的鼻尖。就在我本能的想抓住那个女孩的手时,我“啊啊啊啊啊啊”的叫了起来。那个女孩也“啊啊啊啊啊啊”的叫了起来。
我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激动,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罗小雯。”她又问我:“你呢?”“叶姿姿。”
我长吸了一口气,那个罗小雯,就是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百分之十万分之一的机遇的人。罗小雯看了我,抿着嘴。她的眼神中,除了诧异还是诧异。
“在地球上,会有七个人和你长得很像,还会有一个人和你长得一模一样,而且,你和他或她相遇的机遇只有百分之十万分之一。”我和罗小雯异口同声的说。
接着我们都一起大笑起来。罗小雯的爸爸是海军,好酷的。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天天去罗小雯家,她妈妈刚刚见到我时,吓了一跳,但后来又像明白什么似的,热情款待我。
罗小雯的房间,粉色梦幻系,可爱极了。在她家,就像身处于森林一样。我特别喜欢她的泰迪熊,11月12日,罗小雯将它送给了我。
“我不太喜欢熊啊,兔子啊这些玩偶,送你吧,反正你也还不是送了我好多东西嘛?”
这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太喜欢熊啊,兔子啊这些玩偶,送你吧,反正你也还不是送了我好多东西嘛?”难道朋友之间我送了你东西你就要送回给你吗?
第二天,我再去先古镇的时候,那里已经变成一个小区,我问保安先古镇西夏小区在哪,保安竟然说从未有过这个小区。他说先古镇很小的,只有几个住宅区。
我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个漫长离奇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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