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间,身边的人来来往往,但令我最敬佩的人,始终是我的太姥爷。
我与太姥爷见面不多,对他的往事不甚了解,但我对太姥爷最深的印象就是规矩、慈祥与爱国。
太姥爷是军人出身,参加过许多的战役,所获的勋章大大小小,整整齐齐的摆在柜子里。家中也永远是干净整洁的,一身洗得褪了色的军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每次招待贵客,都会穿上军装,以表敬意。即使是在平常,太姥爷也永远是衣冠整齐,衣服扣子总要扣到最高处,熨得平平整整,没有一丝褶皱;饭桌上,总是要做到“食不言”,长辈先动筷后小辈才能开始用餐;床铺必须整齐,房间必须干净太姥爷的一举一动,都有着军人独有的规矩,一生都是如此。
太姥爷对小辈则是慈祥的。小的时候,总喜欢在太姥爷家玩。有一次,在院里和伙伴们扔石头玩,正起兴时,突然“哐当”一声,玻璃碎了。大家发现闯了货,都害怕的一窝蜂的跑了出去。原以为太姥爷会把我们提溜回院里狠狠地训斥我们一顿,没想到太姥爷只是把我们叫了回来,平静地说道:“你们这些孩子啊,就是有活力,不像我,一把年纪了,闹不动喽!你们不用管这里了,去玩去吧,我收拾一下就好了。但是你们记住,以后在外面做错了事,不能像在家里一样,要向别人道歉,记住了吗?”太姥爷并没有责骂我们,但是他的话却比严厉的斥责更使我感到羞愧难当。太姥爷对我们的慈爱永远是比批评更使人自责的。
太姥爷最令我敬佩的,便是他那浓郁的爱国情怀了。他总是为我们讲建国史上的那些艰苦与不易,“你们每一天的幸福生活,都是战士们抛头颅洒热血为你们拼来的,你们脚下的每一片土地,都是他们拼了性命也要守下的。你们是祖国的栋梁,祖国的未来也都掌握在你们的手中。”“国家是你们永远的臂膀与依靠,你们有我们这一辈没有的幸福与和平,你们要好好学习,不能辜负祖国,要担起国之大任,努力为国家做贡献。”太姥爷用浓重的乡音一遍遍讲述着,这些话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太姥爷对国家的热爱一生未改,甚至在生命的尽头,也紧紧地抱着那身军装。
太姥爷的模样仍浮现在眼前,那深爱祖国的话语仍回荡在耳边。太姥爷,您永远是我最敬佩的人!
暗香浮动,因花盛开。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美丽的圣地。也许是下雪的北京,也许是夜幕的巴黎。对我来说,世界上最美丽的,不过是盎然的花园。
爱花恋花,却偏偏事与愿违。我寻不到花。却仍执念于心,定要寻找。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我遇见了你。
初见,你便在我心里漾起涟漪圈圈。眉目清淡,嘴角含笑。偏瘦的身,一头淡褐色的长发在脑后用一只淡绿的卡别着,一身净整的校服。还记得作为插班生的我到这个班的第一天,在同学们都窃窃私语的议论我时,只有你毫不顾忌,第一个送给我微笑,和我打招呼。那时我便发现,你与别人不一样。你的一双眼中,有漫天的繁星,有午后的田园,有调皮的阳光和闲适的风。世界在你的眼中,竟是那么可爱。你像一朵淡淡的,浅绿色的山茶花。悄无声息的开着,开着。
后来便有了更深的了解。你是善良的,是细心的。在平日里,你总会去关照世界。收拾讲桌,整理书本,浇养花草,帮助同学。教室前的几盆红掌,被你照料的甚好。它们落于木质书架上,几朵艳红的花亭亭立在碧叶间,欢颜轻淀。细细的看有时叶上还散些水珠,晶莹剔透的,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美丽。你是爱花的吧。我还记得,你在照料它们时的嫣然一笑,美的动人心魄。
再下来,我又发现,你是才华横溢、冰雪聪明的。你极是有才,你的才,便极具诗意。犹是在和作诗是两方面。每逢做文,你的文,常是最好的。“人生应该向鲲鹏展翅,扶摇直上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是我最爱的。你笔下流淌过的一字一句,都充满灵气。你是美的诠释。还深深记得,那次课后,有几位同学曾轻蔑的说,你很虚伪做的一切都是假的。我在旁边听了,心中竟很期待你的答。我也很想问你。没想到,文静的你,一下拍桌而起,眉目清冽的言:“不是。也永远不会是。我这一生只会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你的眼中,是霸气,坚决。你将他们,将我震到了。那一刻,我欣喜若狂,终是寻到了。
后来,我发现了你更多的美。许是你阅书无数罢,你的身上,总有一种不染红尘,与世隔绝,脱俗的清新。与山中那小小的,不起眼的山茶花相似。都兀自绽放,兀自清香。如此,安好。
我因你,便也学你。我愿做一朵花,静静地开,静静地落,嗅着花香,清风会告诉你,我曾来过。悲伤时,落花赋,淹没日夜风流,自赏芳孤。幸福时,桃花笺,飘满红尘角落,温暖流年。
这朵山茶花,淡雅不求名,但却芬芳了我,整个青春。
小草发芽,树叶飘落,春去秋来。岁月的更替如风一般转瞬即逝,拍打着河水,荡起了涟漪,也荡起我心中的那份思念,那份牵挂……
当我还小的时候,每天都是你接送我上学,我也只让你接送。因为每当我放学后,你就会带我去对面小店买泡泡糖,有时如果我考了高分,你会买很多很多泡泡糖,多得我都数不清,只记得,很多很多……
把泡泡糖放在手心中,只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撕开包装,放入嘴里,顿时一股香甜传来,软软的,甜甜的,一切烦心事都没有了,只觉得泡泡糖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
那时的泡泡糖也不贵,一角钱两个,还有贴图纸,带画的,可以粘到皮肤上面的,于是我总是把自己身上粘的到处都是。
我也不会白吃,总是在放学后的自行车后座上,在空旷的土地上高声呼喊“姐姐好漂亮,是全世界最美的姐姐,最美最美……”你有时还嫌我吵,说再叫就把我扔河里,幼时的我哪里知道这是假话,赶紧闭上嘴。
那时的泡泡糖,我好怀念……
渐渐地,我开始上学了,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在你的领导下,自豪地走进了小学的大门。放学后,看着别人吃着冰激凌,自己心里也有点痒痒,等姐姐来时,我指了指卖冰激凌的小店。姐姐立马会意,说“吃太多甜食对牙齿不好,要不姐姐每个星期五给你买,好不好?”“好吧。”虽然有点不情愿但有的吃还是不错的啦。
终于,望着那诱人的冰激凌,便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比泡泡糖更软,更甜,入口即化,仿佛冰激凌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真甜。
那时的冰激凌,我好怀念……
但你在我的时光里留下的脚印并不多。在我上二年级时,你说你要走,和心爱人一起,我便傻傻地说:“我不可爱吗?你不爱我吗?”“傻弟弟,放心,姐姐会回来找你的,一定会!”姐姐流泪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流泪。终于,姐姐走了,不顾家人的反对远走他乡,嫁到了对于我来说很远很远的地方……
这时,我惊奇地发现,在家里,多了一个小冰柜,里面是满满的泡泡糖,满满的冰激凌,满满的亲情……但我却再也吃不出以前的味道,那种香甜……
“嘀嗒、嘀嗒”,转过时间的年轮,一圈一圈。姐姐,我好想你,好牵挂你……不知你的世界里还有没有我……
酒杯里,他看摇摇晃晃的红尘;酒杯外,他看寻寻觅觅的众生。他是李白,身处大唐盛世,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题记
他在人间流浪,带着微薄的行李和丰富的自己。古剑难平阡陌恨,大鹏易至蓬莱岛。他,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这就是李白,三分豪气,七分醉意,绝世的风流潇洒。
他所在的地方叫盛唐,风花雪月,聚散离合,都在诗与酒中疏疏落落。灯火下的大唐,是太平盛世的模样,那里,有杜甫与王维,有王昌龄与孟浩然,以诗为名,构筑了一个新时代,就是在这样的时代气韵里,李白过着自己的人生,快意却也萧瑟。
他将生命放置在路上。走得不卑不亢,便自成风景,哪怕是流浪的模样。若无人经过,便自斟自酌。对春风桃李,对夜雨江湖。开元十二年,李白离开故乡,仗剑远游,并非游山玩水,而是为了建功立业,实现他治国安民的伟大抱负。后来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这样写道:“以为士生则桑孤蓬矢,射乎四方,故知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南穷苍梧,东涉溟海。”大丈夫生于尘世,理当纵横于天下,不能安一隅。带着这样的铿锵之声,李白上路了。二十四岁,有书卷气,有豪侠气,甚至还有几分仙气。
几番春秋,几番风雨,新途成了旧路,憧憬成了过往,异地红尘在模糊中清晰。四十岁的李白,仍在人生的路上求索。尽管多年漂沦,他从未以黯淡来定义人生。事实上,不惑之年的他,还有几分少年人的意气风发。
为君谈笑静胡沙,人生,未必飞扬恣肆,未必笑傲众生,但定是轮廓分明,清白坦荡。李白若是低眉顺眼,不狂傲,不坦荡,那便不是千年后人们景仰的的那个诗仙了。可惜,风雅狂傲的李白,只落得一杯萧索。如今西风残照,那是李白自己,也是所有乱世哀叹者的孤独身影。
人生困顿,他活得足够尽情。
他去了,很沉默,但千年以后,仍有回响。
世界苍白而喧嚷。总有芳草,于野径荒原倔强地长出。
那是一种叫诗的东西。
世界上有许多的人,其中有你熟悉的,有你感激的,有你喜欢的,有你敬佩的,而我今天要说的是我敬佩的一个人,他是我的同学。
他叫国博坤,是我最敬佩的一个。我敬佩他,不光是因为他学习好,更是佩服他很讲诚信。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和他一起看电影,可中途我有事就先走了 。中午时我突然想起我要给老师打个电话,我一摸手机,没摸到,我急忙赶回电影院,看见国坤拿着一个手机在那里。他似乎很着急,站在那里,一会儿左看看,一会儿右看看。只要有人经过他的身边,他都急忙询问着什么 。
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问他在干什么,他说有人手机丢了,他在等那个人。我一看这不正是我的手机吗?我跟他核对了一下,他确认是我的手机后才将手机给了我,我问他为什么一直站在这里等了几个小时,他完全可以将手机带走,或把手机交给电影院工作人员呀!他说:“我也曾经丢过手机 ,那时我很着急,赶回丢手机那个地方,却发现一个老人默默地守在那里,我在那里一直找着我的手机 。突然那个老人走过来问我是不是丢了手机,然后把手机还给了我。”他又说:“我知道一个人丢了东西的心情,所以等待是值得的。”
也许正是上次他自己丢过手机,失而复得后,他将这种诚实传递了下去。这种诚实是最难得的,他专注付出,不求回报,他发自内心,付之于行动,它没有夏花灿烂,却能触动人心底那颗最温暖的琴弦。
每当太阳升起,我总会想起你的身影,你如太阳,俯视着,用金黄的光芒无私的照耀每一处。
你的步履是匆忙的。
你穿着普通的清洁工制服,但它在你身上却又不一般的气质。你说,你干清洁工只是因为你喜欢城市清爽的感觉,你喜欢每一处干净的土地,你喜欢每一处绿色的草地。那天傍晚你依旧做着工作,一个中年妇女背着她的孩子,露出焦急的神色,你急忙去问了,她说,她从离城镇很远的乡下赶来,为了带孩子看病,你二话不说直接从她背上接下孩子一直跑到医院,扫帚扬起的灰尘如若你的心底,向每一处空气散发热忱。
你的后背是坚强有力的。
你曾经说过,我们都在一个蓝天下生长,也许我们不认识对方,但也是同舟共济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也许,上天和你开了个玩笑,竟在2008夜晚,突如其来的地震把一切都销毁了,许多人没能逃出生天,早上,消防官兵搜救人员,听虚弱的一声“妈妈,救我,我害怕……”他们全力施救小女孩,一层一层把压在她身上的石块移开,石头的碎渣落在你身上,你喊出一声:让女孩先走。小女孩毫发无损而你呢却伤痕累累,你用全身护住了女孩,你获救时,在场的人都泪流满衫。你多么伟大用你坚强的后背保护了一个小女孩的生命,你全身都在滴着血,而你却依旧强颜欢笑。你把生的希望给了别人,死的危险留给了自己。你的这种精神,比玫瑰还芳香,直流进人们的内心。你的身躯多么娇小又多么强壮。
在花儿的世界里,那里保留着你的阵阵芳香;在树林的绿叶里,那里收藏着你的声声歌声;在人们的眼里,那里看见了你的炽炽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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