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市大家亲密的伙伴,读书其乐无穷。“书市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的,也是我最喜欢的名言。
以前,我最讨厌看书,然后妈妈每个星期都让我去书店看书,我一进去就随便拿了一本《西游记》,我这里翻一页,那里翻一页,妈妈看了生气地说:“你这哪是读书啊,简直就是拿书来消磨时间,好好读书,才能提高你的写作水平。”听了妈妈的话,我不得不认真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喜欢上了这本书,里面的世界五彩缤纷、多次多彩。不知不觉,已经很晚了,我让妈妈帮我买了四大名著,买完以后,我们急急忙忙地赶回家,因为我回到家就可以看书了。想到这,我急忙地赶回家。
回到家后,我和妈妈各忙个的。我跑进书房,关上门后,认真地读了起来,一看书就忘了吃忘了睡。我在书堆里就像一只书虫,看到精彩的部分,我整个人就像小木偶。我在书中慢慢的享受着。
一本好书就是一份营养,一篇好文章就是一盏明灯,读书给人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生活中缺少了书,生活心就有缺陷。拿起书赶快行动吧!
书就像一把帮助我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就像一盏指引我方向的灯火,就像是一片知识的海洋。
在我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大多数小朋友一样,只爱读漫画书和图画书,对那些只有文字、没有插图的书碰也不碰,对文学或历史小说更是排除在外。对此,爸爸妈妈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把小书柜上的漫画书全部拿走了,换上了历史书、文学小说和其他纯文字书。一开始,我一点也不喜欢读那些书,加上妈妈要求我每天至少读书半小时,读书变成一种任务更让我厌烦。
然而,我三年级的一个晚上发生的事,让我对读书的看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那天晚上,我写完作业随手拿起游戏机玩了起来。突然,妈妈走了过来,看见我便皱着眉头:“你在干什么?又玩游戏?作业写完了吗?读书了吗?快去看书!”说着从我手里夺走了游戏机,之后大踏步走开了。被妈妈凶了,我撅着嘴,不情不愿、懒懒散散地走到了书柜前,漫无目的地望向一排排书。就在这时,什么金色的东西在我眼前晃了一下,定睛一看,是几个金灿灿的大字,印在深色的书脊上:“哈利·波特”。噢,想起来了,前一段哥哥看得很着迷,好朋友们也偶尔会说起。我随手抽出一本,书的封面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一个黑色头发,戴着圆圆黑眼镜的男孩,额头上一道金色闪亮的伤疤,他正骑在一把扫把上,在天空中飞翔,一只手臂高高地扬起。他看起来自信、快乐,充满冒险精神。我不由自主地翻开书,把眼睛瞥向了文字。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男孩在魔法世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打败邪恶的巫师伏地魔的故事,情节特别有趣,充满了精彩的冒险,让人忍不住地往下读。我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做“如饥似渴”地阅读,第一次觉得满书页密密麻麻的文字中竟然有那么多乐趣。我看得入了神,连妈妈叫我吃饭都没听见呢!
从那以后,文字书成为了我的好伙伴。读完了七本《哈利·波特》,又读了其他有趣的小说:罗尔德·达尔系列、《哈尔罗杰历险记系列》《猫头鹰王国系列》、安房直子系列等等,也在开始尝试读历史书籍,尽管进展有点慢。现在,每天我都会自觉打开书籍,随着作者的文字一起哭一起笑,畅游在文字的海洋中。
以后我一定要做到冰心奶奶要求的:“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我喜欢看书,名著,小说,百科全书,我都喜欢,可我最喜欢的还是漫画书,因为妈妈老是说我三心二意,为此呢,我吃了不少苦头。
记不清是多久了,我就已经在看书了。看的都是些连环画,看不懂内容,看的是图画,到现在还是在看漫画。
喜欢看漫画使我每天都会和妈妈发生“抢书战”。
每天,我看完漫画总会把漫画放到我的枕头下面。可是,一天晚上,我准备看漫画的时候发现漫画书不见了!不可能呀,我昨天明明把漫画书放在我的枕头下面的,书又不会走,怎么可能不翼而飞呢?难道是妈妈拿走了?有可能喔,嗯,去看看妈妈。果然不出我所料,哈哈,妈妈的房里果然有我的漫画书。不过,我再也不敢把漫画书放在枕头下了,每天我的漫画书都会换一个位置,看妈妈还找得到吗?
虽然我现在已经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了,不过我还是喜欢看漫画。
我一手捏住书的中下部分,另外一只手靠在书的中间,眼睛细细品读这本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侏罗纪龙鸟》,我仔细读这书里精彩的部分:澄紧紧靠着芦花丛,打算给自己的小卵找一个地方……可是,这句话还没读完,书就“扑澄”一声掉到了厕所坑里。
我脑里还跟着澄的脚在移动,这突如其来的惊吓让我并没有立刻地有所反应,我茫然地眨了眨眼睛,过了好半晌了明白这是怎么样一回事。我吓到了:《侏罗纪龙鸟》已经几乎湿得连封面也浸坏了!我下意识地想要站起来,这时我才发现,我的腿已经随脚指头没有半点知觉了!我一手撑着地,另一只满是汗的手靠着墙壁,努力站起来。
但是,事故状况连连地发生了:我的头又撞在墙角,鼻血也流出来了。我只感觉整个世界想强行把我甩出去,我又过了好长时间才回过神来。
我只能爬进客厅,趁着黑暗的掩护抽出垃圾袋,用手把它扯开,虽然膝盖生疼,但也不得不爬回厕所,把书夹出来。
我心疼地看着这本书:它的封面已经有了十几处折痕,像极了布满皱纹的老太太的脸。中间已经被水整得死去活来,一滴一滴地在滴水。我的心也同样在滴血……
从小时候起,我就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是因为我喜欢书,所以我才会因为书而闹笶话。下面就由我来诉说一两件事吧!
星期六,一个清爽的早晨,我伸了个懒腰,便起床了,我想起老师交给我们的任务﹝买书﹞,便把我那正和周公约会的老爸叫醒,叫他给我去买书,若爸半睡半醒式地答应了,然后把买书的钱给我,然后继续和周公约会。我呢?一下就闪就没影了,到是书店里又多了个“爱书如爱命”的人,我看到一本我上次没看完的书—《格林童话》,我盯住了那本书,如同饿虎见了食物,我一个“饿虎扑食”,转眼间,书己经被我抓在手上了,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书,时间过得飞快,一个上午过去了,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原本挤满人的书店不知什么时候变得空荡荡的了,我赶紧起身,买了老师叫买的书,一下冲下楼,老爸来了,(我每次都忘记时间),所以老爸二话不说,见我上车了,便冲刺下去(恐怕比火箭还快100倍)。
“看书。”我星期一唠叨的事就是看书,我边走边看,“当”撞着一物,也不看神马(什么)东东,就说∶“对不起,同学。”(估计这棵大树会在心里诅咒我一万便的),呆瓜语句一出囗,旁人惊得说不出话,在我走了30步的0·000001时,我回头一看,周围己笑倒一大片了﹝可以震塌学校﹞!我真是为我自个默哀!!我喜欢读书,所以我和书的故事还在继续……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名人对书可谓情有独钟。自古以来,书就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是个爱读书的人,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很小的时候还不认识字,妈妈每天晚上睡觉前给我讲故事。那会儿我还很小,睡觉时会闹觉,可是只要妈妈一讲故事时我就会静悄悄的,听得津津有味,以至于后来我家的故事书我都可以背下来了。家里一来客人我就会把书拿出来,读给人家听。大家都夸我聪明,其实我的'书拿的都是反的,为此闹了很多笑话。后来上幼儿园了,学了拼音。我开始自己读有拼音的那种小故事书,妈妈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而我却总是读得吃力又认真。
终于,我上小学了。哈哈!我可以自己读书了,我开心得不得了。每天一有时间就拿本书在那里读,懂的不懂的都看。妈妈告诉我:读书不能不求甚解,囫囵吞枣,只看个热闹是没有用的。我按照妈妈的意见不断地看书认字,学会了很多的知识,长了许多见识。
长大一些了,我的书成了我的命根子,折一点都不可以。可是妹妹偏偏向我借书,我碍于面子只好借给她了。几个星期后,我的书被还回来了,不过它是“负伤”回来的。书的封页坏了,中间还掉了好几页,我都要心疼死了。为此我和妈妈吵得面红耳赤,并且下定决心再也不借书给妹妹了。我同别人借的书就更加珍惜了,很怕脏弄破,看完了赶紧还给人家。
最近,我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这本书真的让我爱不释手。为了能尽快地读完,我几乎废寝忘食,也常常随着故事里的情节浮想联翩。有好几次我都想半夜起来偷偷地看,书对我的吸引力就像磁石吸着铁器一样强大。
粮食哺育身体,书籍哺育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我愿意在书的海洋里继续遨游,实现我的梦想!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一个带着眼镜的普通小女孩,却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听同学说《世界100名人成长纪录》这本书很好看:内容既丰富又精彩。放了学,我风风火火地回到家,恳求妈妈,可妈妈斩钉截铁的说:“我不会买。”在心灰意冷了两天过后,我决定卖报挣钱买书。烈日炎炎的夏天,可以醒目地看见一个小女孩一边用稚嫩的童声卖报,一边不时擦擦汗。就这样,7天后,我得到梦寐以求的书,对它爱不释手,竟忘了吃饭。那一年,我才9岁。
“书不可一日不读。”是啊!书是知识的宝库,书能帮你解决问题。作文课,陈老师笑容满面地告诉我们,要写《家乡的风景》。回到家,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家里没资料呀!心急如焚的我不知道如何是好。突然,我好像想起了什么。对呀!我无声的伙伴—书!我急忙翻箱倒柜地找,终于找到了一本《家乡风景名胜简介》的书,我喜上眉梢,高兴的一蹦三尺高!在经过精心删选,我的一篇作文终于诞生了啦!我心想:书真是好啊!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对我有那么大帮助,我以后一定要广泛预览书刊,增长知识,扩大知识面。
书也让我懂得了一些道理,让我做一个爱心,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热爱大自然的.小学生。
我与书的故事不计其数。哎呀,读书时间到了,想听的话,下次再给你介绍吧,我去看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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