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与密室》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二部。在第一部中,哈利在与伏地魔的初次交锋里凭着顽强的精神与勇气赢得胜利。现在,哈利已经不是魔法学校的新生了。这一次,他又会在学校中经历那些奇遇呢?接下来,就让我们“进入”魔法世界,一睹为快吧。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第一个暑假就要结束了,他正准备打点行装去学校时,一个他从没见过的家养小精灵多比前来发出警告:如果哈利重返霍格沃茨,灾难将会临头。但哈利一心想回到霍格沃茨,于是他义无反顾地回到了学校。
等待他的似乎是五彩缤纷的校园生活:学校的幽灵们要举行忌辰晚会,哈利和朋友们参加了这别具一格的聚会;魁地奇比赛依旧让他魂牵梦萦;魔药课上的复方汤剂更是让他激动不已,因为喝了它会变成另一个人的样子。可是,与这一切相伴的是接踵而至的烦恼:小男生科林“追星”式的跟踪常使他落荒而逃;游荡在女生盥洗室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新来的教师吉德罗洛哈特装腔作势,令他反感;死对头马尔福也一如既往地给他以及他的两位朋友制造麻烦。然而这一切只不过是他在霍格沃茨所遭受的灾难中的插曲:学校的学生接二连三地变成了石头,好朋友赫敏和罗恩的妹妹金妮也惨遭厄运。
哈利脑子里不时响起一个冰冷、恶毒的声音;他还在盥洗室利发现了一本神秘日记,日记的主人名叫汤姆里德尔,他把哈利带到了五十年前,向哈利解释了是谁打开了密室,放出了密室里的怪兽,造成了桃金娘的离奇死亡。可是密室早已封闭,那五十年后这一串的离奇事件究竟又是谁制造的?是马尔福的杰作?还是忠厚善良的海格无心酿成的大错?哈利决定找到密室。
在看望赫敏时,哈利发现被石化的她手中握着一张纸条,向他揭示了密室中的怪物是蛇怪,哈利也发现了自己拥有与蛇对话的能力。于是他来到盥洗室,打开了密室。因为洞穴塌陷,哈利与罗恩被隔开了。为了救出金妮,哈利肚子进入密室深处,发现金妮已经奄奄一息。日记本又神秘地出现在了密室中,原来,里德尔就是伏地魔的少年时代,也是他在五十年前打开了密室,却把责任嫁祸给了海格。里德尔又放出蛇怪,想要***死哈利。危急之际,校长邓布利多的凤凰福克斯带着分院帽飞来。哈利从分院帽中抽出利剑,刺死了蛇怪。就在里德尔气急败坏想要***死哈利时,哈利急中生智,拿起蛇牙,刺穿了日记本,日记中里德尔的记忆也付之一炬……小精灵多比的预言变成现实,但结局却是柳暗花明。
一个惊险的冒险故事结束了。故事中的哈利再次战胜了邪恶,经历了严峻的他考验拥有了更加坚强的品质。但危机只是暂时得到了缓解,他和他最大的敌人伏地魔之间的战争仍旧暗流涌动。合上书本,我仿佛可以感受到更大的挑战还在召唤着哈利……
想要写好一部作品,人物的性格特点是关键,而《哈利·波特与密室》在这方面就是最好的说明。
《哈利·波特与密室》并没有出现伏地魔的身影,只是用他15岁时的日记作为替身,勾画了一个聪明、快乐的金发男孩的一段成长历程。当时伏地魔叫里德尔,是当时魔法学校里最出色的男巫师之一。后来他毕业了,结识了一些坏巫师,便摇身一变成了那个世界上最令人害怕的恶魔。
伏地魔用他的日记法术使魔法学校的金妮打开了学校女厕所的门,并利用金妮打开了密室的门口,从此静心修炼……
而哈利与伏地魔的确有些相似之处,比如他们同样聪明不凡,正因为如此,哈利才最终发现了其实瑞德就是伏地魔,并在金妮丝毫未透露的情况下找到密室的入口。
罗恩是的好朋友,他长着一头红头发,脸上布满了雀斑。尽管这样,罗恩仍旧是哈利的好帮手。罗恩一向很顺从朋友们的决定。他贪玩,乐观,诚实,有着一个男孩子应有的一切特点。当朋友们要去寻找密室的入口时,他一口答应,可在流水、阴暗并有一个女鬼看守的女厕所里他却吓出了一泡尿,不过当他出来之后却又马上快乐起来……
赫敏是一个坚持自己意见的女孩子,只要她觉得不对的事情,她便无论如何也不会去做。她有着一女孩应该有的一切特点,会把一切事情考虑得很周到。当马尔福邀请哈利和罗恩去比赛魁地奇的时候,赫敏一听就识破了这个圈套,哈利我罗恩则被费尔奇逮了个正着,为学院白白地扣去了5分。
通过阅读《哈利·波特与密室》,我得到了一些重要的写作技巧,那就是一定要突出故事的主题,还要昼突出人物的性格特征,也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把一部作品,或者是一篇作文写好。
我拿着一盒鞭炮出去玩,我玩得花样五花八门,如果你想知道我的玩法,就好好听着吧。
我的`第一种玩法是:把鞭炮放在家门口的一个白白胖胖的雪人头顶上,你肯定知道结果,那就是雪人头上被炸出了一个大大的“天眼”。我的第二种玩法是:我先搭了一个小雪屋,再把鞭炮放进去,接着点燃鞭炮。只见鞭炮点燃的火焰发出“嗖”的一声从雪屋里面钻了出来,像击剑运动员一样窜了出来,把雪屋钻了一个洞眼儿。接着“嘣”的一声,小雪屋无影无踪,像蒸汽一样蒸发了……你也可以自己创造玩法哦!
雪地里玩鞭炮别有一番情趣!
法国的法布尔,从小就是一名爱玩的人,成天喜欢钻到草丛中间去,观察地上小动物们的生活,常常喜欢抓一些没见过的小昆虫,带回家里研究,自然与动物占满了他整一个童年,但他的玩,确是建立在研究上的玩,是超越了物质上的东西,也正因如此,他成为了著名的昆虫学家,名流千史,被世人称赞。
法布尔的成功,可以说是玩出来的,若非不停地在草丛中穿梭,废寝忘食地研究,或许他也无法取得如此高的成就,他的玩,是有意义的,给生物界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可见,并非所有的玩皆是空的,它有时甚至可以给你带来成功。
纵观历史,古时候有名的诗人,不也都是游山玩水的吗,被誉为诗仙的李白,若是你将他关在一个黑屋子里面,或许他什么都写不出来,只有当他身处大自然中,被那壮丽的风光所感触,心有所感,再配上几杯小酒,才写下名流千史的诗篇,被人们所传颂。
李白的玩,与法布尔类似,却又不同,他的玩,带给了他精神上的感触,灵魂上的'升华,可谓是在玩中成就自我,但特别的是,当他作诗时,必当饮一壶酒,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生成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反应。
由此可见,玩是多么的重要,它不仅带给了我们精神上的愉悦,还给我们指明了成功的道路,会玩的人,懂得如何充实自己的生活,让自己的生活更有趣!
我是个乖孩子吗。也许是的,可是我妈妈说,你别一天到晚就知道玩啊,学习上要注意着点,不要沉溺在过去的成功里。我知道我妈是关心我,不可否认,我的成绩一向是不错的,在学习上的乐趣也挺大。可是玩是更吸引人的事物,除了它就没什么可以相提并论。至少自己这样觉得。
喜欢玩本是我最大的乐趣,看小说。溜冰,街舞,摄影……对于一个开朗的女生来说淑女是最忌讳的,我喜欢怎样就怎样你管不着,就我而言最讨厌那些所谓的知书达理,别跟我来这套,可是我周围的女生为了他们心中的男朋友带上面具去做有些不想做的事,还装的很可爱。我看了实在不爽,干吗为了别人委屈自己呢。这不是可悲吗?
现在,玩的花样多到数不清。如同夜幕上的星星,眨着不大不小的光芒永锤不朽。
我和我的朋友说,等假期一到就要去学溜冰。当然他们对我的话除了相信之外还带有佩服的感觉,这一点我很得意。所以我不的不在立夏这个酷暑去溜的腰酸背痛以此来实现我的话。
我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和朋友永远在一起,即使不在一起也要记着彼此的快乐时光。当我知道时间是会改变曾经的时候,不哭不闹,只是淡淡的看着夕阳最后的余辉洒落于那些美好的往事。是谁说过;曾经闪闪发光的金子也会失去光辉。时间就是这样任凭我在岸上一遍又一遍的喊,回来回拉我的美好时光,可是它就像个被人骗了的小孩倔强的不回头。走的义无返顾。于是我就妥协了。好吧好吧你们不想我就走了。我会忘了你们的。
只是我经常在无人的时候回想起我们在一起玩的日子。看流星,站在操场谁发风筝,常常你笑我我笑你的发呆,骑着单车一起去巴黎的笑话只有我们才会想出来……
现在我们终于毕业了,可以实现那个梦想了。我要去旅行,丽江,上海,北京,还有三峡,去云南看油菜花,一大片一大片的像是流动的魔毯在天上飞。
现在窗外的木棉花早就凋零了。那些翠绿的树叶在风中遥遥皇皇,看的心里好舒服,我有可以去玩了。终于雨过天晴了,天空蓝蓝的,清明透澈让人想起在一起的快乐时光,记得我们七个人去烤地薯,玩捉迷藏,骑着单车在无人的大街上游荡,看月亮慢慢的爬上树梢,听小虫子在田野里哀叫,数营火虫……可是现在我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却失去了在一起的'权利,上帝啊,你就发发慈悲吧把朋友带到我身边好吗?
明白了青春是美好,但有时候很残酷,因为有缘我们可以在不同的地方遇见相同的朋友,大家一起玩笑,看华美的夜色,逛街。女生大多喜欢看不同的橱窗和漂亮的事物,只是我不喜欢逛街,因为我更喜欢去溜冰场享受飞翔的感觉,像小鸟一样在空中滑翔。
知道了明天不会在一起,所以我选择现在就离开,带着我们的梦想去晃一直到想家的时候才回来。去看看世界的每个角落,体验不同的人生过不寻常的日子,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天空依然是蓝的,只是心情不会永远是明晃晃的阳光,可是我知足了。
天塌下来有地顶着,什么东西都过来,我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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