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来了一名新同学,他叫师煜明。
他的个子比我高,身穿红马夹黄衬衣,也许是穿这套衣服的原因,所以给人的感觉很帅气。他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说话时声音很小,好像有点害羞,他很可爱。
下课后,同学们都围着他,和他说话,想和他交朋友。我相信我们一定能成为好朋友。
我的同学中有一个死党,他的名字叫冯程远。
他长得很酷。眼睛黑黑的,圆圆的,不过拍照的时候老喜欢眯着眼睛。嘴巴大大的,宽宽的,一笑起来特别迷人。他的头发短短的,站在那里腰板直直的,就像个军人一样。
“小军人”身手可敏捷了。记得有一次,班长“唐哥”带了很多很多的愤怒小鸟橡皮过来,大家都围上去看。他个子小,一蹿就蹿到第一个,伸手就抓到了好多橡皮,然后猛地一翻,就翻到了另外一张桌子上。唐哥气极了,立马变成了一只愤怒的小鸟,急速地追了过去。“小军人”这时变成了小猴子,一蹿一跳,满教室地翻桌子,把教室搞得乱七八糟。这下可苦了我们的劳动委员,一整理就整理了老半天。
“小军人”有时也很安静。他最大的爱好是吹笛子。他告诉我,自从爸爸妈妈给他报了吹笛子的班,他就喜爱上了这门乐器。每天放学回家,都会抽一个小时练习吹笛子。而且这可不是爸妈安排的,是他自己想要的。他还说,要是学校里能允许带笛子的话,他就恨不得一整天都在那里吹笛子。虽然从来没有亲眼见过他吹,但我想他吹笛子时的样子一定非常陶醉。
我的死党又酷又可爱,能文又能武,你们肯定很羡慕我有这样一个同学吧?
她啊,柳叶眉,水灵灵的大眼睛,樱桃小嘴。从她那大眼睛里仿佛能看出天有多么的蓝,云彩有多么的白。她还扎着个马尾辫,走起路来那马尾辫就有节奏的随着脚步晃起来。
我相信每个人都一定会有一个自己最友好的朋友吧。
而我也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她叫沈洁。沈洁和我是一个班的同学,那是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沈洁刚刚转到我们班里,她人很好,很容易接近。日久后,我们便成了一对好朋友。
她啊,柳叶眉,水灵灵的大眼睛,樱桃小嘴。从她那大眼睛里仿佛能看出天有多么的蓝,云彩有多么的白。她还扎着个马尾辫,走起路来那马尾辫就有节奏的随着脚步晃起来。她的歌声很美,在班里属前几名呢?曾经有一个老教师还说听她唱歌是一种享受。她的学习也很好。曾经多次在竞赛中拿了奖。
她啊,还爱管闲事。记得有一次,我们约好了星期天一起去买书的。走在街道上,突然看见一个小女孩在马路上哭着,她走过去一看,原来小女孩坐公车回家的钱丢了,不能回家,所以在马路上哭。于是,她便拿出钱包,给那位小女孩了一元钱,叫她坐车回家。过后,我对她说:“别人能不能回家,你干嘛要去管呢?反正又不是你不能回家呢。”于是她便对我说:“别人有难时,我们就应该伸出援助之手,等到我们有困难时,别人就会用一颗温暖的心来面对你啊。这不正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吗?”听完她的话后,我真使不得不佩服她啊。是啊,现在又有多少人能有这么高尚的品质呢?
哎,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为别人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的人。
“听那叮零零的下课铃声送来十分钟,来吧,来吧,来吧,大家都来轻松轻松,让我们那疲劳的眼睛看一看蓝天,紧张的大脑吹进清风,哦,你好十分钟!哦,欢迎,欢迎十分钟!那下课铃声送来十分钟,来吧大家都来轻松轻松……”一首《课间十分钟》唱出了我和同学们的心声。终于下课啰!我和我的同学在课间可是发生了很多趣事的,现在就由我来告诉你们吧。 的歌声作为开创的十分新颖,不过没有必要引用这麽长,写几句主要内容就可以得
你瞧,教室里本是非常安静,可当老师前脚刚踏出教室门,我们班的“捕虫小队”就奔向操场去抓“俘虏”了。“捕虫小队”的队长叫程昱罡,他有一张长长的脸,一双大眼睛下有一张红唇,如果你下课在操场上看到一个手拿很多只螳螂的同学,那一定是他了。“捕虫小队”的队员们最喜欢捉虫子来吓唬女生,他们拿着虫子追着女生跑.这时教室里四处有女生震耳欲聋的尖叫声。 “捕虫小队”,名字起得很好,没想到着来的虫子是为了向和女生。
当“捕虫小队”在教室里打闹时,我和几位“书虫早已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好久了。别人找我们借书,都要对着我们的耳朵大叫,要知道我们可是雷打不动的书迷。我们“书虫”中的大王就是陈彦中了。他有着一张圆圆的苹果脸,一双大眼睛一闪一闪的,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红润的小嘴。有一次,陈彦中正在走廊上看书,李季繁和阎亦琛在打闹时不小心踩了他一脚,阎亦琛连忙说:“对不起。”他竟毫无反应!阎亦琛又大声说:对不起!”他抬起头,疑惑的问:“怎么啦?”这时周围的人已捧腹大笑,他却一脸疑惑。 上一段“捕虫小队”已经奔向得操场了,为什么这一段却在教室里打打闹闹的?
你再把目光移向走廊,你猜那里有着一张瓜子脸,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鼻梁下有一张樱桃小嘴的人是谁?她就是我们班的体育健将张婷。张婷是我的好朋友,她体育很好,尤其是跳远和跳绳,每次体育考试都是优。她在校运会上参加跳远比赛,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呢。你听,“九一九二转半圈……”张婷又在表演她的拿手好戏了。“谢采晴,过来玩吗?”张婷又在叫我了。她总是把我从书桌旁拖出来跳绳,我不愿意,她就说:“你总是呆在书桌前不活动会生病的。”我说“哎呀没事儿。”她只好抛出“***手锏”:“谢采晴,你再不来我就不和你玩了!”我没办法,只好跟她去跳绳了。
你再看教室,只见教室后面又展开了第san次世界大战。男生一队,女生一队,教室就是他们的战场。只见他们有的拿扫把,有的拿文具盒,还有的拿书包。“乒乒乓乓”“乒乒乓乓”弄得***气腾腾,把教室搞得鸡犬不宁。
但是,课间休息的时间总是短暂的,不一会儿就上课了,“书虫”们只好合上书,“打仗”的人也只好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战场,跳长绳的同学也只好收起绳子回到教室,大家都做好课前准备等待老师的到来,教室里又恢复了原来的安静。
看,走廊上那个和一帮男生在疯跑的小胖墩是谁?哦,原来是我的同学——吴琛。
吴琛是一个又高又胖的大男孩。他一张可爱的包子脸,他的脸嫩嫩的,软软的,让人忍不住要去捏一下。他的脸上嵌着一双迷人的小眼睛,一闪一闪的。塌塌的鼻子下面有一张讨巧的樱桃小嘴,别看他的嘴小,但他也是很能吃的。他很喜欢笑,所以常常会露出两颗小白牙。他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像只大企鹅,可爱极了!
提起吴琛,大家都知道他小时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贪吃鬼”,只要一放学,吴琛就会冲到妈妈怀里,撒娇的说:“好妈妈,你带我去炸鸡店吃东西好吃的好不好?"看到吴琛这样的请求,阿姨只好答应,吴琛高兴极了,他二话没说,拉着妈妈飞奔到炸鸡店前,对着妈妈说:“我要吃汉堡、鸡翅、可乐、薯条……我都要。”这些好吃都上齐了,他盯着桌上美味的食物
舔了舔嘴唇,咽了咽口水。便迫不及待地把鸡块送到嘴里,三下五除二就把所有的炸鸡都“干掉了”,可他还不满意,就连汉堡纸上的小碎渣也不放过,也要把它舔干净。怪不得他现在这么胖!
他虽然胖,但他这么胖可不是没有用,他可是我们班有名的大力士。下课时看见一些自不量力的男生在和吴琛比力气,他们比扳手腕,吴琛用一个手和他两个手扳,可我还是觉得吴琛毫不费力的把他们一个个打败,他们都向吴琛竖起了大拇指,说吴琛了不起,我猜吴琛心里肯定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们班上又贪吃,但力气又大的可爱的吴琛!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使我们暑假生活的结束篇,也是我们翻开崭新一页的第一章。在这一天,我们会结交新的朋友,认识新的同学,接受不同老师所传授的知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渐渐的明白更多的道理。
我在的班上,今天又来了两位新同学,一男一女,男同学又高又壮,而那位女同学却又瘦又小,个子比我还低,我暗自庆幸,总算来了一个比我更小的,她站在那里显得很腼腆,她的自我介绍声音也很低,像个蚊子嗡嗡。老师安排她在我后一排的空位上坐下,很快,这腼腆只维持不到半日,她就融入了我们这个大家庭,并与我们前后几个同学熟识了。她就是郝晨露。 郝晨露的脸很黑,上面还有些雀斑,看上去身体很健康。她的声音十分好听,令人陶醉。我开始试着与她成为好朋友,经常给她讲题,我惊奇地发现:她连基本的路程=速度x时间也不会,并且,我了解到,她以前不在太原上学,在她的老家上学。
一次,天黑了,我着急地收拾书包,准备回家,她走过来对我说:“你可以教我一道题吗,赵宇昕?”望望外面快要黑的天,再看看她那企盼的眼神,我咬咬牙,对自己说,不就是一道题吗,几分钟就可以给她讲完。我耐心地给她讲解,她也尽自己的能力努力听着,讲完之后,我问她:“你会了吗?”她点点头,然后从笔盒里掏出一支漂亮的笔送给我。哇!这正是我想要的那种,我又惊又喜,可转念一想,该不该拿呢?妈妈是不允许让我我随便拿别人东西的,她看到我有些迟疑马上说:“拿着吧,就当我们友情的开始”。她的眼睛亮亮的,下巴微微上翘,诚恳地说,我便装进了书包。我从学校往家走,星星已经出来了,眨着眼,为我照亮回家的路。秋风飕飕地吹着,凉凉的,我的心里很甜,不只是为这只笔,还因为又我了一个朋友,更因为自己的帮助使她会了一道题。 在这之后,我渐渐地发现,她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也很愿意交朋友。 在体育课自由活动时,郝晨露最喜欢玩悠悠球。只见她一放,一提,一绕,一收,眉毛微微上扬,我在旁边被她这一连串的流畅动作惊呆了,她却镇定自若,仍不慌不忙地玩着,那悠悠球在她手里正过来,倒过去,像活生生地长在她手上一样,这样一来,我就愈目瞪口呆了。 郝晨露平时不多说话,可要真说起来,那可谓是滔滔不绝,我们经常谈论学习上的事情,她为自己的学习而苦恼,她曾经对我说:“赵宇昕,你真是个天才。”说这话时,她眼里满是羡慕,“我真希望我也能像你这样。”我对她说:“没关系,勤能补拙,我可以帮助你”。“真的吗?”她说。“嗯!”她说:“我一定要好好努力,你就是我的目标。”她坚定地说。现在,我已经能感觉到她在一点一滴地进步,希望她在学习中有一个突破。 我对郝晨露的印象从开始到现在有了很大转变,刚开始,她还是一个腼腆的小女孩,不愿与人多说话,后来越来越活泼开朗,也交下了不少朋友。
我和郝晨露在快乐的班集体里快乐地成长,我们也在快乐的'学习,快乐而充实的学习生活中得到友情之水的浇灌,相信,我们的友谊会日久天长。
这就是我在学校认识的新同学,也是我的新朋友,她让我学会了许多道理,我很珍惜与她的这段友谊!
六年级这一年,大概是我最悲哀的一年了吧,因为同桌。 老师在班级里做了一次“乾坤大挪移”,实行“好坏分配制”,顾名思义,就是好学生跟成绩有些不好的学生坐在一起,帮助成绩有困难的同学学习。就这样,我跟煤柄炉(绰号)坐在了一起。煤柄炉很会吵闹,而且经常做出一些搞笑的恶作剧,我们都不喜欢和他在一起,迫于老师的威力,我们只好“委曲求全”,旁边的同学也想方设法“欺负”他。就这样,我又浑浑噩噩度过的半学期。 后来,老师又安排了座位,我和一个美名曰“皮带”的的男生又坐在了一起。那段日子,总算还是平静。皮带满好欺负的,什么修正带,本子啊,只要我没有,同桌有的,我就不用再买了,直接用同桌的。前后左右的男生女生也效仿,什么东西都用“皮带”的。 终于,小学毕业了。脱离了“一男一女”的同桌分配制!毕业晚会上,我回忆了有关同桌的种种往事,真是有些想哭,而又有些想笑。 (二) 总算到了初中,在军训期间,我就个大多数女生成了好朋友。 正式开学时,我依然很关心自己的同桌是谁。我奶茶的关系不错,分座位时,我们在心中默默祈祷着,能分到一起做同桌。可是,毕竟“天不遂人愿”,我和奶茶没有成为同桌。 和我同桌的是程丽君。我承认,刚开始我的确不是特别喜欢她,后来发现她也是一个不错的女孩。程丽君不是特别漂亮,脸上有小雀斑,一点一点的。我们并不了解。 “小迪迪,红笔借我一下下。”同桌又在嚷嚷了,自己有红笔还向我借。“小迪迪”这个称呼,一开始我很反感,后来在同桌的逼迫下,终于“欣然”接受了。小君(对同桌的“爱称”)是住校生,学习也不错,性格还好,我们相处的还算融洽。 只是小君时不时借我东西,明明自己有,偏偏喜欢我的。有时候小君挺搞笑的。 我们前面坐着“西施”(某男生),“西施这个名字来历很奇怪,因为这个男生一天念叨着“西西西西。”被我和同桌听见了,笑眯眯的说:“思念西西啊!那你就叫西施好了!”于是,可怜的男生有了“西施”这个绰号,拜我和同桌所赐。 同桌的英语很好。 一单元的英语,她能一次性背完,听得我们组长目瞪耳呆,老半天回不过神来,终于,我发出一声感叹“还是人吗?背书那么快干吗啊!”刚说完,我的脑袋长了一个包包,被敲的…… …… (三) 同桌,已经串成了一串美丽的故事。 有笑,有泪,有友谊。 这是关于同桌的故事。 补记:这是受小君所托,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于是写了一篇作文不像作文,废话不像废话的东西。本来是没什么可写的,想不到关于同桌的回忆原来有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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