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你错了,下次注意……”这是爸爸工作时经常说的一句话。哪怕是他已经十分劳累了,哪怕是他早就该下班了,遇到同事出错,他都会这么说。因为他说过,没有人不会犯错,大不了再改呗!
我的同桌,远看,有点胖胖的。近看,还是有点胖胖的。圆圆的脑袋,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白眼镜,活像一位小博士,十分喜欢读书。
每次一提起写完作业就可以看书的时候,她总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第一个写完作业上交,然后立马跑回座位,翻开书包,一下子拿出五、六本课外书,津津有味地看着。只要谁打搅她看书,她肯定恶狠狠瞪他一眼,便继续看书。虽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但是,她的营养也太足了吧!
她不仅十分喜欢看书,还喜欢经常帮助别人。
记得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要求一定要带尺子。我左翻翻抽屉,右找找书包,明明记得尺子带了可又找不到。同桌见我如热锅上的蚂蚁,东翻西找。她毫不犹豫地拿出了自己的尺子,对我说:“是不是找尺子,我这有。给你。”我愣了愣,反问:“那你怎么办?”她却对我笑了笑,说:“你放心好了,我还有一把呢。”
这就是我的那位有点胖胖的同桌,但不过,她是那么地博览群书,那么地助人为乐。
我的同桌是一个活泼的小女孩,她的个子高高的,头上扎着一条长长的、乌黑的辫子,脸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像会讲话,精明的脸上总挂着开朗的笑容。她左臂上的大队委臂章上的三道红杠闪闪发亮,分外的耀眼。
她干什么事情都是风风火火的,显得干脆、利落。每天都可以看到她忙碌的身影,干什么事都是首当其冲、任劳任怨,她是同学的好朋友,老师的好帮手。
有一天下起了鹅毛大雪,调皮的“雪精灵”落得哪儿都是,放眼望去,校园像盖上了一床偌大的白被子,就连教室的走廊上也落满了雪花。她来了之后二话不说,马上放下书包,挽了挽袖口,把风帽推到脑后,拿起扫把干了起来。同学们陆陆续续到了教室,她招呼大家:“快!大家来把教室门口的雪打扫干净!”刺骨的寒风像刀子一样刮过皮肤,她的手和脸冻得通红通红的,她却全然不顾。在她的带领下大家齐心协力,终于把走廊打扫的干干净净。
她就是这么个人,总带着一股冲劲,处处透着干练,把班上的工作做的井井有条。这就是我们的班长、我的同桌——魏怡欣。
我的老爸,是个会计,才四十出头,人十分和蔼,从不打骂我。虽然偶尔会偷点懒,但优点真不少。今天我就向大家好好介绍一下我那和蔼而又顽皮的老爸吧。以下就是他的五大特点。
我的爸爸中等身材,四方脸,身体微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我很佩服的爸爸,他饭量很大,一顿饭能吃三、四个馒头,每次吃饭他都吃个精光,舍不得浪费一点粮食。爸爸很有耐心,每次我遇到难题,他总是很耐心地给我讲解。有一次,一道题我解不出来,爸爸用心地给我讲,可我就是听不明白,爸爸一连讲了几遍,累得口干舌燥,我也没有明白。那时我有些恨自己了。没办法,爸爸只好换了一种做法,重新给我讲解,咦!我一下子就明白了。
读书能开阔人的视野,让人变得更聪明。但是在一年前,我很不爱读书,爸爸想了很多办法让我喜欢上读书,可我就是没有兴趣。有一天,爸爸在离我家不远的花园图书馆办了一个阅览证,说要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不耐烦地跟着爸爸来到图书馆阅览室。进门一看,阅览室里的儿童图书真多啊!满满的两大书架,中国的,外国的,童话故事,小说漫画。我被吸引了,随意抽了一本看了几页,就被书中有趣的故事深深吸引住了,我陶醉其中,竟忘了时间,直到图书管理员告诉我们到下班时间了,我和爸爸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图书馆。我忘记了那天的具体日期,但我知道那天是我喜欢读书的日子,爸爸爱读书的习惯传染到了我身上。从此以后,每个周末我和爸爸都抽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看书,每次都是早到晚出。除了到图书馆看书外,我还利用学习的间隙,阅读爸爸妈妈的书,向同学借书读。自从喜欢上读书之后,我从书中学到不少的知识,知道世界很大很大,需要学习的知识很多很多;通过读课外书,我能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了,学习能够专心致志,我的学习成绩直线上升,现在已经是班里的语文课代表;通过读书,我的作文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我写的作文经常被老师作为范文在班上讲解;我的语文水平提高了,对学习数学帮助很大,尤其是应用题,现在觉得题意更好理解了,做起来也就容易了。看到我的进步,我爸爸可高兴了。
我的爸爸虽是一个普通平凡的人,但他身上很细小的闪光点潜移默化地影响到我,让我受到教育,我于是就想夸夸他。
是一个非常胖的小男孩,脸圆圆的,肚子大大的,越看越像一只可爱的大熊猫,他就是我们班有名的小胖子李旭。
他的优点不多,但爱帮老师干活是他最大的优点。同时,他对我也非常照顾。有一次我忘记带水彩笔了,我问李旭:“能不能借我几根水彩笔?”没想到,他竟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并且还说:“全借你,我不用。”上课时李旭因没带水彩笔被老师吵了一顿。我在旁边坐着,真是满脸羞愧,但他却说:“不就挨一顿吵嘛,又不掉一块肉。”
虽然他有一些优点,但他的缺点可不少。另老师最头疼的就属上课接话和上课写作业了。虽说李旭他爱写作业,但他老是在上课时间写。就说这次的几节客任课,估计老师讲的什么内容他都没听见,只顾着写手里的作业。老师发现了,说他几次,他还是义无反顾。
我俩的关系还不错,他不会做的题问我,我有不会的英语单词也请教他。我有时带的水果多了,自己吃不完,也会分给李旭一些。他有时也会送给我一些东西。
都说再好的朋友也会发生矛盾。记得有一次上课,老师让我们写学校小字,要求:不脏、无错字、纸不烂。李旭写完后,老师让我帮他检查一下再交。因为有几个字他写错了,得撕了重新写。谁知李旭撕作业时,他的手臂刚好碰到我的胳膊。笔一晃,本上立马出现了一条“小蛇”,害得我也得重新写了。恨得我咬牙切齿也没办法。
他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胖乎乎、善良、热情、缺点又多的大熊猫李旭。
今天,我来夸夸我的同桌熊佳羽,我觉得他是一个善良。老实。乐于助人的男孩。
有一次上语文课的时候,老师叫大家写课堂作业,我打开书包一看,发现忘记带铅笔了。我就对同桌熊佳羽说:“我的'铅笔忘带了,把你的铅笔借给我用一下可以吗”?他连忙说:“可以”。 忙从文具盒里拿一支笔给了我。我用完后把笔还给了他,还对他说谢谢。他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同学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多么真诚的话语啊!我顿时感到一股暖流流遍我的全身。你们说,这么好的同学,我能不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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