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与守法两者互为关系,学法是前提和基础,守法是目的和要求。不学法就不懂法,不懂法就难守法。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学好法,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然后自觉地去守法。
法就在我们身边,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发现。如:学《道路交通法》,让我们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学《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们知道如何约束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已的'利益。大量的案例事实表明,许多青少年都是由于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忽视,不懂法,不知法,缺乏辨别是非能力,极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误入歧途,也容易被人教唆走上犯罪的道路,还有许多青少年因为不懂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被违法犯罪行为所侵害。例如:某子弟学校学生覃某,经常敲诈小同学,但都没有学生跟家长说过,后来发展到骗四年级学生某某到河边进行敲诈,因诈不到钱,覃某便用绳子把这名小学生给勒死了,接着又打该同学的家里电话,谎称该同学已被绑架,要家长交钱才放人,经公安人员严密布控,案犯于当天深夜落网。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每一个公民必须要做到的,而对于公民来说,惟有能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才可能获得最大的生存自由。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有的同学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王某,成绩优秀,还是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有同学提议他拿这10钱去打电子游戏机,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了,怎么办呢?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有一次,他去一家超市偷东西,没想到在超市出口处被一位老太太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法治呼吁人们学法,法治更呼吁人们守法。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只有人人学法,个个守法,国家才能长治久安,社会才能文明进步,我们才能在法治的蓝天下幸福地享受生活。
1、平实说明与生动说明的'区别;
2、对词语的限制、修饰作用的准确评价;
3、下定义与作诠释两种说明方法的区别;
4、事理说明文与说理散文的区别。
心理学研究认为兴趣是以需要为基础的凡符合需要的事物都可能引起人的兴趣。学生的兴趣正是以学生对知识的'需要而产生的它既是过去学习的产物也是促进今后学习的手段。一方面要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性的教育尽量为他们创设机会让他们体会到成功的喜悦以增强他们的学习自信心克服畏难情绪从而激发学习兴趣唤起主体意识发挥主动精神。另一方面在实践中要经常组织学生开展一些趣味性的活动让他们的知识得到及时的使用和巩固同时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建立和谐融洽的新型师生关系、营造轻松愉悦的学习氛围努力使尽可能多的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亲其师信其道”引导学生逐步由“要我学”到“我要学”。
1、说明性。说明文是解说事物、阐明事理的文章,所用的表达方式主要是说明,因此说明文首先具有说明性的特点。为了把事物、事理说明的更明确、更生动、更形象,也可以用其它表达方式,如描写议论、议论、抒情等。
2、知识性。说明文要给人以知识,知识性就自然成了说明文的重要特点,说明文给人的知识是直接的、集中的。
3、科学性。说明文是一项人们传授知识为目的的。因此,必须如实客观地反映事物的实际情况,所以说明文具有科学性的特点。
4、通俗性。说明文是向广大群众传授科学知识的,要是大多数人易于接受,文章必须通俗。
常见的说明方法有:举例子、分类别、打比方、列数据、作比较、下定义、作诠释、摹状貌、画图表、引用等。
常见的说明的顺序有:时间顺序、空间顺序、逻辑顺序。说明文的顺序,根据说明的目的和对象,可以以一种顺序为主,兼用其它顺序。
说明语言的准确性,是说明文语言的先决条件。准确性和多样性、灵活性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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