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呆子六年级作文600字(我变成了书呆子作文600字)

书呆子六年级作文600字(我变成了书呆子作文600字)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01-09 07:51:29
书呆子六年级作文600字(我变成了书呆子作文600字)

书呆子六年级作文600字【一】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书呆子六年级作文600字【二】

在暑假里,想看动物小说《狼王梦》,我嚷嚷着要妈妈买。终于借这个读书征文活动的机会,去书店买了一本《狼王梦》,我激动坏了。

买了《狼王梦》,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坐下来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很有名。

这本书十分有趣,看了令人回味无穷。内容写的是母狼紫岚培育黑仔、蓝魂儿、双毛成为狼王的故事。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在故事中我真切的体会到母狼紫岚对她自己的孩子的爱和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独领风***为万狼敬仰的狼王时付出了许多的心血,还有恨铁不成钢的感受。这本书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紫岚付出了许多的精力、感情、时间在培养自己的孩子,感受到她深深的舔犊之情,让我对爱有了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它是一匹优秀、慈爱的母狼。

再来说说狼崽,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其中,前三匹是公狼,媚媚是母狼。我最喜欢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它抢到了一块羊胎,随后却被一只叫黄犊的幼狼给抢去了。黄犊比蓝魂儿体型要高半个肩胛骨,但它并不逃避,而是向黄犊发起了挑战。在战斗中它被咬下了一只耳朵,而黄犊则被咬下了一大截尾巴。蓝魂儿虽然失去了一只耳朵流血不止,但一点没有罢休的念头,死命地向黄犊冲去。黄犊见蓝魂儿这么不要命的架势,那还管得了那块羊胎啊,转身就逃。蓝魂儿打败了黄犊,叼起羊胎向母狼紫岚奔去。紫岚看到蓝魂儿得胜而归心里可高兴了。从这里我可以看出,蓝魂儿十分勇敢、不畏强暴、勇于拼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紫岚对自己的孩子十分关爱,她每次捕食回来总是让自己的孩子们先吃,等到它们吃饱了才自己吃,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她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朝思暮想地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不停地培养着自己的孩子;她还是一匹永不放弃、坚定不移、说到做到的母狼,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并没有成为一纸空谈,一次次地告诉自己的孩子要成为狼王该怎样努力,一步步向前进。但她的孩子在一个个离她远去,黑仔被金雕捉去;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丧失了生的可能;双毛在争夺狼王宝座的战斗中战败身亡,孩子一个个离开了这个世界,她难道不悲伤吗?母狼紫岚当然悲伤,但她心里一直在对自己说:死去的,再悲伤也无用,而是应该让活着的更好,更有价值!她是一匹深明大义的母狼。

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后我要多看书、多阅读,增加阅读量和课外积累,使自己学得更高、懂得更多、知识更广!

书呆子六年级作文600字【三】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书呆子六年级作文600字【四】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书呆子六年级作文600字【五】

前几天,我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书中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当狼王的遗愿,呕心沥血教育子女却以失败告终的故事。

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地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一只在出生时,被冰冷的洪水冻死了。其余四只分别是大儿子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和四女儿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她十分偏爱它,可是命运却同她开了个玩笑,机智的黑仔被金雕吃了。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儿,不负重望的蓝魂儿却因太过自信而死在猎人的陷井里……在一次次的失败中,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虽然母狼紫岚为了实现梦想可以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很感人,但是在感动的同时我却为它的三个儿子难过,为了母亲的梦想他们没有欢乐的童年,没有自由自在的生活,它们完全是为了母亲的梦想而活。想想现在的孩子有不少是在父母的命令下读的各种兴趣班,我很兴幸我的父母在寒暑假没有强逼我报这样那样的兴趣班,虽然我做不到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是我有大量的空余时间可供自由支配。

我希望家长能理解我们,不要把你们的梦想一味地强加在我们身上,给我们更多的空间来发挥我们的长处,而不要事事都要求按着你们的意志来。

愿《狼王梦》中的悲剧不要在现实生活中重演!

书呆子六年级作文600字【六】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写于作家沈石溪笔下的动物小说中的一部《狼王梦》。

作家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只母狼与她孩子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3只狼崽,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崽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这只母狼紫岚它为了自己丈夫的愿望,为了自己的家庭,为了自己的狼崽有一天能成为狼王,她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不惜血的洗礼、不惜狼族间的友情。想尽一切办法,呕心沥血的照顾、培养小狼,她抛下一切,一心只想着怎样才能让小狼登上王位。她不管自己,就算变成了小狼撕咬的玩具,练牙的物品,她也在所不辞,却为自己小狼的成长感到欣慰。

紫岚从狼崽的出生到成长,一直任劳任怨、含辛茹苦,为了自己的孩子有朝一日登上王位的荣耀,坚持不懈。她付出的多少心血,换来的不是回报,而是被死亡笼罩的孩子。眼睁睁看着小狼一只又一只死去的紫岚,也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但每当她想起自己的丈夫和剩下的孩子时,便又鼓起精神,继续培养。她有时冷酷无情,也有时温柔体贴。

一只普通的动物一只母狼。却有着坚持不懈、百折不饶的精神,作为一位母亲,她又是那么负责、任劳任怨和含辛茹苦,她对自己的孩子有很高的要求,那就是成为狼族中的最高地位狼王,但也放不下自己内心沉重而又悲伤的包袱。多么伟大的母爱呀!这种精神和态度,值得我们赞扬和学习,一只普普通通、地位低下的狼,有着这样优秀的品性,可见这是一只多么好的狼,一只崇高的狼!她的品质值得我们夸赞,可她的生活是那么悲惨,这曲曲折折的一生,在沈石溪笔下显得更悲哀。

读了这部作品,我的心中百感交集,为这只不起眼的母狼感到难过,也为她的精神感到敬佩。

书呆子六年级作文600字【七】

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是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却对狼有了新的评价。《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为此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可是希望一个个凄惨的破灭,孩子一个个死去,最后,为了保护她女儿的孩子,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把狼的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狼的世界里不仅有残忍和争斗,还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紫岚会为了孩子当上狼王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才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她而去;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继续培育下一个狼王。紫岚为实现梦想锲而不舍的精神令人敬佩的,她呕心沥血的母爱是令人感动的,可是狼王梦的历程却是让人泪下的。

当前人类社会,竞争激烈、优胜劣汰,何尝不是狼性的社会。现在不少父母,为了望子成龙,也在努力培养孩子,无私付出母爱(父爱。我们作为孩子,不能过分依赖父母,要感恩母爱,努力自立自强。

有了爱和梦想,狼王梦早晚会实现。

书呆子六年级作文600字【八】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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