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书里的人物作文(书里写自己喜欢的人物的作文)

我喜欢书里的人物作文(书里写自己喜欢的人物的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01-09 12:24:48
我喜欢书里的人物作文(书里写自己喜欢的人物的作文)

我喜欢书里的人物作文【一】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浓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这就是来自《水浒》的他——武松。

武松自小行武,武艺高强,嫉恶如仇,行侠仗义,爱打抱不平。刚猛不屈是他刚烈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他的英雄本色;满腔热血构成了一个传奇英雄人物。如果用三个字概括武松的性格,那就是力、勇、智。这三个字既是武松行侠仗义的特点,又是武松打抱不平的写照,力、勇、智使武松的形象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深入人心。

武松力大无穷。在景阳冈,他独自一人赤手空拳对战一只老虎。只见武松先是一闪,再是一躲,摸清老虎“一掀,一扑,一剪”的套路。等那老虎复翻身回来,武松一棒,二跳,三拎,把那老虎按将下来。见那老虎挣扎,他便往老虎脸上乱踢。又见那老虎咆哮,一边用左手揪住顶花皮,一边用铁锤般的右拳击向老虎,打得老虎眼鼻口中鲜血四溅。

武松勇敢无畏。为了亲情不顾三七二十一闯入酒楼,左手拎着人头,右手拔出尖刀,往那西门庆脸上一扔,吓得西门庆魂飞魄散。***兄之仇,不共戴天,武松怎会饶过西门庆,他一钻,一带,一提,一抓,便把西门庆扔下楼去,又纵身一跃,跳下楼,手起刀落,剁下西门庆的头。

别看武松只是一介武夫,他的智却不容小觑,在十字坡孙二娘的黑店,他从馒头中便看出异样,当其他两人因为饥渴喝了放入的酒时,武松却临危不乱,偷偷把酒往角落一倒,假装晕倒,等孙二娘一过来,就立即翻身而起,将孙二娘绊倒在地。

从景阳冈打虎,我们见识了一个力大如牛的武松;从斗***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到血溅鸳鸯楼,我们见识了一个嫉恶如仇、秉性刚烈、勇敢无畏的武松;从大闹飞云浦到智打孙二娘黑店,我们更见识了一个有勇有谋的武松。

这就是武松,一个武艺高强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智勇双全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嫉恶如仇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敢作敢当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我心中的英雄好汉。

我喜欢书里的人物作文【二】

20xx年寒假,爸爸公司组织去海螺沟游玩,于是,他把我和妈妈也带上了。

到了的第二天,我们就要去看冰川了,但是必须得经过一座小山,那山虽然不高,但是山路狭窄、陡峭,又没有太多的保护设施,再加上那是冬天,路上结了层薄冰,路面非常滑,一不小心就要掉下去的危险。所以大家都非常小心地行走在崎岖的山路上,走了没多久,大伙都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那个地方是一个斜坡,坡的幅度还比较大,而且上面还结了很厚的一层冰,这边就是高高的悬崖,不注意的话就容易滑倒掉下去。大家都愣住了,不知所措地看着前面的路。

这时,一个叔叔来了,他拄着一根竿,看看前面的山路,竟然奋不顾身地向前走去,大家都为他捏着一把汗。终于,他一步步艰难地走了上去,并抱住了一棵大树,大家悬着的心才总算落了地。叔叔上去后,一手抱着大树,一手把竹竿递给我,说:“你抓住竹竿,我拉你上来。”我开始还有点儿害怕,但在他的鼓励下,我拉住竹竿,迈出了坚定的步伐,叔叔使足了劲终于把我拉了上去。接着,叔叔又把我的爸爸妈妈以及很多游客都拉了上来。过了一会儿,我们终于爬上了山,看到了冰川奇景,我心里暗暗地想:如果没有那位叔叔的帮忙,也许我们还看不到仙境般的海螺沟呢!

叔叔,我虽然不记得您叫什么,也不记得您那亲切的面庞,但您对我们的帮助,我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谢谢您!

我喜欢书里的人物作文【三】

有人喜欢那不辞辛劳的邮递员,有人喜欢那公正严明的交通警察,有人喜欢那为国效力的解放军,有人喜欢那不畏艰苦的农民伯伯……而我喜欢那位不辞辛劳的清洁工。

记得一次,我刚吃完饭就在公园里散步,一切多么美好呀!看!小鸟在枝头上唱着动听的歌曲;小狗在小巷里奔跑,追赶着蝴蝶;蜜蜂也不甘落后,依然默默无闻地辛勤劳动着;微风抚摸着大地,芬芳的花儿,悠悠的云朵,蔚蓝的天空,又迎来一片春天!“采菊东篱下,悠悠见南山。”我边走边赞美着。突然,一阵恶臭打破了我的梦境,像病毒一样钻进我的鼻孔,让我窒息,路人也纷纷捂住口鼻,不由地加快步伐。我皱了皱眉头,叉了叉腰,眼睛蹬得像灯笼似的:“究竟是哪里发出的气味呢?”我走近一看!只见垃圾堆积如山,乌烟瘴气,塑料罐、一次性筷子、饭盒、旧手提包、剩饭剩菜……它们在享受“太阳浴”的同时,也散发出垃圾的异味,令人防不胜防。这时,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引起了我的注意,只见她身穿一件破旧不堪的上衣,黑色的长裤。戴着被灰尘熏黑的口罩,显然是一名不辞辛劳清洁工。于是,我好奇地躲在一旁,悄悄的看着,观察着……她不假思索的把双手伸进恶臭的垃圾里,熟练地把垃圾分好类,放在一旁,接着,她从草丛中取出一把生锈的铁铲,用它揪出腥黑的泥土,虽然泥土溅到了她的身上,玷污了她的衣裳,但她什么也不管,只是默默无闻的工作,在她心里,也许是一种责任,也许是一种信念,也许是一种劲头,也许是一份希望……站在一旁的我情不自禁地说:“阿姨,为什么你要做这样肮脏的工作呢?看你也不是一个十分贫穷的人呀!”那个中年妇女一边捡起塑料罐头一边回答:“现在的人变得浪费了,用完的东西就随手一扔。如果我做这点小事能让人们醒悟过来,齐心协力保护环境,这点儿脏活儿跟本不算什么——我只想在我有生之年为环保作一份贡献罢了。”我静静地站在那儿,细细地咀嚼着中年妇女的话,似乎明白了什么……

如果说宽阔的马路是用成千上万的石子铺成的,那么她就是那最结实的一颗;如果说动人的音乐是用那优美的旋律谱写的,那么她就是那最美妙的音符;如果说荷花是荷塘的仙子,那么她就是陷身于污泥中默默奉献的莲藕。她不因享受而享受,只因付出而付出。每当我再次遇到那个清洁工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竖起大拇指:“你真是我的榜样!”

我喜欢书里的人物作文【四】

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父、***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死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死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死”和顾大嫂的“死不了”要强。至少,她是死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人***。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死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血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我喜欢书里的人物作文【五】

难忘的,这个词对我来说是十分庄重的,只有真正使你难忘的才算,那么,我忘不了的那个人又是谁呢?

在我的脑海里,忘不了的那个“他”是一个残疾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他今我佩服。

在长沙市一条热闹的街上,围着一大群人,我挤进去看,只看见一幅铺在地上的长幅画的一头,放眼望去,好家伙,这幅画有好几米长呢!在那头,一个小男孩正趴在地上专注的画着画,我又往前挤了挤,来到那个小男孩身边时,我仔细的打量着他:剪着一头乌黑的平发,个子不大,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嘴巴,看样子可能只有七、八岁,但引人注意的是他的右手没了,左手也只剩一个肉球,但他仍用他那剩下的肉球在作画,,最令人不可思义的是,他那个肉球画出来的简直惟妙惟肖,人们在围观的`同时,也不忘为这个小男孩感到叹惜,多么好的孩子,可惜没了右手,沦落一到要在街上画画,靠人们的施舍为生,可能他从前也是个活泼可爱的正常男孩,但现实是残酷的,不知为何无情的让这个本是完美的生命变得残缺。但是,你瞧他多么坚强,他刻苦学习,才会有今天的成就啊!我不敢多想,离开了人群,但我仍忘不了他。

他能令我难忘的,是他小小年纪对命运不屈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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