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去的同桌名叫刘语涵。
刘语涵长得很清秀,她又瘦又小,长着瓜子脸,眼睛小,鼻子小,但翘翘的,还有小小的嘴,可别看她嘴小,能说得很呢!她平时还很爱笑,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她喜欢穿黄色的外衣,黑色的裤子。她是一个性格活泼开朗,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她很有艺术细胞,喜欢弹古筝、画画、写大字。听说她古筝弹得蛮棒的,在玄武区“熊猫杯”比赛中荣获二等奖,这些挺让我佩服的。
平时,她总是梳着两根细长的小辫子。她皮肤白白的,声音尖尖的,每次全班读书时,都能听见她尖尖脆脆的嗓音。
她还爱看些课外书,再往她的书上看,哎呀,包书纸全是花花绿绿的,她也喜欢带一些杂志到学校,时常引来一群人围着看她的杂志,只要见到杂志上有人或动物,她总要挑选出谁最优秀,最好看。
她还喜欢书包上挂一些小挂件,并经常更换,给人一种新鲜感。
刘语涵跟我坐时,心胸有点狭窄,有一次,我不小心碰歪了她的字,我已经向她道歉了,可她还要向老师报告。
那天,我忘了带伞去年,我有一次在学校读书,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转眼间到了放学时间,老师说:“同学们,现在放学了。”
我们大家整理好书包,都向老师说:“老师,再见。”便走出了教室。我刚走出校门口,天就下起了大雨,我急忙躲进雨棚,放下书包连忙找伞。可左翻右翻,结果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后来,我才想了起来,原来,我把伞拉在了家里。正在我焦急万分的时候,同学王安宁走了过来,他对我说:“马宇宸,你在干什么?”我说:“我忘了带雨伞。”王安宁说:“正好,我这里有两把,借你一把用。”我说:“那可谢谢你了。”接着我俩一起撑着伞,开开心心地回家了。
第二天,我把雨伞还给了王安宁并在次向他表示了感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我从这件小事中感受到了同学间的那种温暖。这种温暖一直暖在心里,使我久久不能忘怀。在405班这个大家庭里,我们互相帮助,互相学习。正是同学们相互间的友情,拉进了相互间的距离。
新学期来了,我换了一个新同桌。她是我们班级出了名的“书法家”——张瀚丹。她的杰作还在外面做展览了呢!
她长得很漂亮:光滑的脸蛋上长着一双大眼睛,她的眉毛很浓,实在是酷毙了!可以想象她要是戴眼镜,那肯定是个很斯文的女孩子。她经常向我耍斗鸡眼,我也拿我的那种“白眼式的斗鸡眼”去气气她,真好笑。她还有着一张利索的小嘴、高高的鼻梁、扎着马尾辫的头发,光是这简单的几点就显出了她的魅力四射。
她是个双重人物。怎么说呢?就拿前一次的劳技课来说吧,我忘了带书本了,急得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她看见了我着急的样子,赶紧把书借给了我,我们两人一起看,我很感激,所以报答她。她做劳技作品的.时候,我做她的帮手。可有的时候,我忘了带橡皮或者铅笔刨,向她借,她理都不理我,假装没听到,我也无计可施,让我觉得她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
这就是我的双重人格的同桌。
我喜欢做事认真的人,喜欢笑容满面的人,喜欢活泼开朗的人。
上课的时候,你手里拿着笔,眼睛炯炯有神的看着黑板,认真听老师上课讲什么,免得漏掉什么重点内容。当你看起来严肃的时候,你看起来一点也不严肃。反而让我觉得你很可爱。
你课后做的每一件事都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无论是跑板报还是排教室,你总是以最认真的态度要求自己是最好的,完美的。作为你的同桌和朋友,你一丝不苟的精神让我感到惭愧。我觉得你认真执着的学习习惯最终会感染到我,让我在心不在焉的时候想起你,立刻恢复理智,让我在做完一件事之后,能以你为榜样,继续完善事情,做到细节尽善尽美。
你认真细致的态度让我一直相信你有一天能成为栋梁。无论何时何地你都会以最认真的状态出现,积极完成一切,时刻要求自己做到最好。我想向你学习,改变自己,做一个让自己满意,被别人认可的人。
同桌,我喜欢你这样的人。
我的同桌非常怪,因为他很娘,又很自恋,又很任性,你说他是不是很怪?
娘
我的同桌是全班出了名的娘娘腔。每次老师叫他上台,他都是举起双手,手心朝上,做出兰花指动作,迈着小碎步,慢悠悠地走上台,看起来就好笑。
那天中午,我们吃苹果。男生基本上吃相都一样,都是狼吞虎咽般的,一口就能吃掉很多,而他呢,一手翘着兰花指,一手拿着苹果,一小口一小口地吃了老半天。
自恋
我的同桌很自恋,那天,我上卫生间的时候,突然看见他在照镜子,还自言自语:镜子里这么帅的小伙儿是谁呀?原来就是XXX呀!哈哈,简直可以跟鹿晗比美呀!哈哈!说完还笑了很久。昨天,他突然问我:你看我是不是非常美呀?我白了他一眼,没说话。他就开始自恋了:不说就代表认可,哈哈,世界第一美男子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耳边回荡着他难忘的笑声。
这就是我的同桌,你说他是不是非常怪?
六年来,我在学校里结识了许多“形形色色”的同桌,他们各具特色,各有风采,下面我就介绍我的第一任同桌——玉面诸葛。
叫他玉面诸葛其实也不为过的,因为他不仅长的帅气,还特别聪明。他还是一个“整人专家”。他的优点很多,可坏处也不少,就“整人”这一方面我就谈谈吧!
事情发生在三年级时一个下午的一节自然课。我清楚的记得那天,自然老师正在做实验,一手拿着一只钩码,一手拿着一个水杯。他问我们,钩码掉到水里会有什么现象发生。老师的话停下来一秒钟后,同桌大声回答到:“会听见‘嘣咚’声”。老师闻听这个合乎情理但又不完全正确的回答,心里既好气,又好笑,当众红了一把脸。
还有一次,语文课的实践活动要求每个人当一次小记者,老师叫到同桌时,他的采访对象是刘焕燃,因她有一对飞天门牙,绰号“老缺”。同桌的第一个问题居然是“为什么大家都叫你‘老缺’”?不用说,刘焕燃闹了个里外不是人。
这就是我的第一任同桌——“玉面诸葛”李希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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