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社会安全和稳定的保障,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一旦做了违法的事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一次,我在路上看到一个小偷在偷东西,我问妈妈,如果警察叔叔将小偷抓住了会怎么样呢?妈妈跟我说:“小偷就会被关进牢房里进行改造,因为偷窃属于非法将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是违法行为,我们可不能学他哦!”对!小偷干了坏事就应该受到惩罚。
我经常可以从街道上的宣传栏里、电视上、广播里看到或听到“遵纪守法”的宣传标语,我渐渐知道了很多不可以做的违法行为:例如不能造谣、不伤害他人、不非法占有物品、不违反交通规则……,作为一个学生,首先我们就要遵守校纪校规,不损坏公共财物,不和同学打架。其次,我们在上下学的途中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斑马线等等。我的爸爸妈妈也都是遵纪守法的人,他们不闯红灯,喝酒不开车。
有了法律,才会有和平和安全。我们虽是小学生,我们也应该随时随地遵守规则,遵守法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遵守法律也是从小事做起的,从你、我、他做起,让我们一起大声说:“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王晓明是我们班上的`一位好学上进,奋发进取的同学。他一直被我们看作榜样,但不知为什么,他最近的成绩开始直线下滑。放学后,只见他第一个溜出了校门,站在网吧门前等待着什么。几个衣衫不整的小混混突然出现在了网吧门前,“你们怎么现在才来,我都等了好一会儿了!”王晓明边说边把肩膀搭在了一个小混混身上。那个小混混冷笑着说:“我们来陪你就不错了,还唠叨什么呢?”随即,几个人便进入了网吧。王晓明此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两眼通红,和那几个小混混一样:一边吸着烟,一边痛骂着。“可恶,又输光了,再借我50块!”王小明不耐烦地说。“没钱了,我也输光了!”“刚才赢的100块呢?”“你没看到啊,刚才才输的!”王晓明没办法,今天只好先回家了,明天再来,王晓明一哄而散。
“回来了?今天放学怎么那么晚啊?”妈妈关切地问。“没什么,老师今天把我们都留下来开会了!”王晓明不敢直视妈妈的眼睛,唯唯诺诺地说。“你骗我,人家丁壮早就回来了。”妈妈不敢相信王晓明会骗她。“你到底去干什么了?”妈妈严肃地对他说“我容易吗?我每天起早贪黑,忙上忙下,不就只想让你好好学习,有个好将来吗?”王小明听到这些话,心里有说不出来的痛,然后一一坦诚了自己的过错。妈妈越听越生气,然后仔细地询问了网吧的地址等信息,怒气冲冲地出门了。她找到了网吧老板,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网吧老板蒙了,还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就被骂了,等他清醒过来,这才问:“小姑奶奶,我跟你素不相识的,我哪知道我哪儿得罪你了?”“你有营业证吗?”“当然有啦!否则我怎么可能开网吧?这点你应该不用担心。”“那你怎么能让未成年人进网吧呢?”“没有啊!”“我儿子王晓明你应该熟悉吧,他坦白告诉我,是你诱惑的!”在妈妈的再三逼问下,网吧老板也害怕了起来,终于一五一十的招了......
我们知道,生活中的“网吧老板”也有许多,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侵犯他人的权利。这样的人最终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作为21世纪的公民,我们一定要“知法,懂法,学法,尊法,用法”!
记得有一个星期天。我做完作业后,拿起妈妈的手机,坐在沙发上玩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妈妈想打个电话,便把手机要了过去。拨了电话后,只听到:您的电话已欠费,请稍候再拨。妈妈可生气了,问我:“你都给我玩了什么!我才充的话费怎么一下子就没了?”我一脸茫然,不知所措。 过了一会,我便和妈妈去移动中心问个清楚。到了移动中心后,妈妈问那位卖手机的叔叔:“我的`手机上次在你这才充的话费怎么才这么一点时间就没了呢?”那位叔叔好像有点神色慌乱,红着脸说:“怎么可能呢,一定是…你的手机…有问题吧… 妈妈看这位叔叔情况不对劲,以防万一被骗,便打电话报警。 警察到了现场,通过对他的盘查,成功把他抓捕归案。
看来我们要多认识一些法律,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作为一个小学生,就要学会用法。曾经就有一个小男孩不懂法而不去上学,整天玩网络游戏 cs : 16 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 cs 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由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这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 20 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所以,法律对于我们是很重要的。就如列宁所说的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一样,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法律!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我来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谢志英是一个婴儿,在他即将出生时,父亲谢秋生因别人开车把他撞进工地里的井溺水身亡。他的妻子在小志英出生后伤心过度,但她保持理智,并没有去找人复仇,也不接受别人的钱来私了,而是把对方告上了法院。法院的人因小志英不满周岁,相关人员不知这么小的婴儿能不能做原告,都无可奈何。后查到“只要出生,就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就可以参加任何公民的活动。”经过调查,驾车的人属于酒后驾车。工地的水井没有盖上,导致死者溺水身亡,是最直接的死因。经过判决,工地将给小志英母子生活费,也能安心生活。小志英母亲并没有因为伤心失去理智,而是通过法律使对方受到相应的惩罚,自己和女儿也能获得生活费,安心生活。谁能忍受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在壮年就离去,谁能忍受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因祸而别,更何况还有一个刚生下来的女儿!可是小志英的母亲忍了下来。她可能想过找那个人报仇,但是,现在还有一个女儿,如果自己坐了牢,那么女儿怎么生活?所以她只是把对方告到了法院。这就是守法行为,看着非常简单,实际难度非常的大。有一个母亲,在丈夫出车祸后,不仅向对方索要十万元,而且找人把他带走活活打死。法院以故意***人罪与敲诈罪判刑,但她认为是对方先犯了法。因为她法律意识浅薄,最终酿成了悲剧,孩子也只好送往孤儿院。
两个母亲同样是丈夫死了,却有不同的方式来解决,也有不同的后果。一个获得生活费,和女儿安心生活。而另一个进了监狱,孩子成了孤儿。提醒我们,一个人的心态必须要正,不能做亏心事。同样也不能触犯法律,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再让事故夺取一条条无辜美丽的生命……让血一次次沾染美丽的世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必须珍惜它!所以,遵守法律,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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