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教师在执教唱歌课《谁唱歌》时,为了最大限度实际效果地体现以听为主的教学手段和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地位,便采用了先让学生听范唱两遍,接下来让学生跟琴模唱两遍,接下来便是让学生小组讨论创编歌词、小组讨论创编动作、小组讨论如何用打击乐器伴奏、小组合作创作绘画作品……一节课表现看来学生是能动起来了,气氛也很活跃,但最后的检测结果却令人失望:老师要求同学们用最优美的歌声演唱歌曲,结果是只听见老师的琴声、老师的歌声,却不闻学生优美的歌声,更谈不上准确的唱准时值……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不外于老师对如何唱好本歌曲引导少,只注意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的形式表现。《音乐新课程标准》中指出:“音乐课程目标是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这段话指出了我们过去的课程存在的问题:过分注意知识传授,忽视了学习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课改就是要改变这一现状,但这决不意味着我们在教学中可轻视知识的传授、技能的培养,而是要使“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有机整合,即“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成为学生学习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的过程。”
课改提倡多鼓励学生,以此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信心,这样不少老师便片面认为,课堂教学上鼓励的力度越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便会越高,因而在音乐课堂上频繁出现了老师“号召”同学们“掌声鼓励”,同学们就一起伸出小手拍着,“棒棒,你最棒!”,同学回答问题正确时,老师评价同学也只是仅限于“你真棒!”,“你真勇敢”……这些表扬方式,使得音乐课堂上掌声不断,“你真棒”的赞扬声不绝于耳。这些年的音乐教学经验告诉我,这种外在激励,在学生一开始接触时,都会视为一种动力,一种鞭策,但是长此以往,鼓励者会变成一种机械动作,被鼓励者也会习以为常,而起不到鼓励作用。心理学研究表明,过多的外在鼓励,不利于培养学生内在的持久的学习兴趣,也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质的发展。《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音乐课程评价应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 ,发现和发展音乐的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新课改提倡鼓励学生,并不意味着就是要在课堂上说几句简单的赞扬语,做几个赞扬的动作,而是要使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别是要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发展。
一节课的教学效果与学生的心理状态有着密切的联系。生动有趣,引人入胜的教学,既能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和求知兴趣,也能促进学生深入思考,使学生自始至终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旺盛的精力参与活动。兴趣能集中学生的注意力,能推动学生不懈地学习。在音乐教学中,激发兴趣的导入方法很多,故事法、游戏法、情境法、讨论法、投影法等等,但根据所教的内容做到新颖别致,丰富多彩,运用得好会使学生产生获取知识的兴奋状态。发声练习是音乐课堂教学过程中的首要环节,读后感《音乐教育读后感》。开场的好坏,往往会对学生的后继学习产生积极和消极的影响。
据我的观察和理解,现在周边许多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音乐教师平时上音乐课单凭录音机、一本音乐课本执教的现象(公开课除外),上课环节不外于老师操纵录音机学生自己聆听歌曲,学生自己跟唱歌曲,一遍又一遍,最后是学生自己在录音带的伴奏下唱歌曲,表演歌曲,学生唱了整整一节课,至于难点、重点的乐句根本谈不上用琴来听辨、赏析、体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纳要(试行)》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由此我们可以说,新课程实际过程中,师生应互为主体,学生与教师的关系应该是互动的、融洽的,在和谐中不断共同发展。在新课改中,教师己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引导者,新课程在各个方面都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的作用应获得新的提升,而不是下降。作为学生发展的组织者、引导者,教师应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和知识结构体系,为学生提供实施适当的引导,让学生找准切入点。只有这样,教师才能与学生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才能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展,从而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是:“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让我们为达到这一目标而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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