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我的同桌叫夏琦,嘿!他圆圆的脑袋,黑乎乎的眼珠在眼眶里直打转,好似在思考着问题,我们在背地里都称他为假姑娘。
大大的、水灵灵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大嘴巴,黑黑的皮肤,总是扎着粗大的马尾辨。大家都知道她是谁吗?对,她就是――高雅。
我和高雅都是数学科代表,可是高雅收作业特别认真,有一次,陈子莹课堂作业还没有做完,可是已到了放学时间李老师留我和马晨鹏在教室继续收作业,晚上我还要上培优,我就对马晨鹏说:“马晨鹏,我先走了,你收吧。”“好的。”后来我才知道高雅那天收本子到6点,还主动教别人做题。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们一起收作业本,一直到快放学时才收齐,我数了数本子,一共55本,还差一本,到底是谁呢?我们俩问了每列的组长,他们都说交齐了。我心理烦死了,安慰马晨鹏我“黄心宇,咱们在找找吧,一定能找到的,不要灰心。”我不耐烦地说:“找什么找,肯定找不到。万一那个儿单独交给老师,没跟我们说:或是就算那个人没交,我们一个个问时,他说交了呢?我们是找不到的,交给贺老师处理吧,贺老师肯定找得到的。”马晨鹏生气地说:“怎么可以这样呢?你又不是没看到,贺老师今天要改4大摞本子,贺老师那么辛苦,如果还要管这些小事,要我们两个科代表做什么?”“好好好,我跟你一起找,行吧。”我嘴上说帮着找,其实我就随随便便地翻了一下,然后坐在一旁看起了漫画。我看了一眼,马晨鹏看着她垂着头一本一本的找着,估计没什么进展,我一笑,想:“我说找不到,你还不信,这下信了吧!”突然高雅眼睛一亮,走到朱慧洋身旁,对他说“本子交出来吧,我都看到了。”朱慧洋一紧张,哆嗦地说:“我……我藏什……什么了?”马晨鹏突然来了个“海底捞月”以迅雷不及眼耳之势,从的书包里拿出了本子,翻开一看,果然没做完,她朱慧洋叫田磊赶快做完,然后交给了贺老师。等高雅做完这一切,我才发现我全身冒汗,脸一阵一阵的泛红。
马晨鹏的认真是我远不及的,我特别佩服她。
这就是我的同学――,马晨鹏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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