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怀念一个人的作文(关于怀念一个人的作文开头和结尾)

写怀念一个人的作文(关于怀念一个人的作文开头和结尾)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2-12 06:32:10
写怀念一个人的作文(关于怀念一个人的作文开头和结尾)

写怀念一个人的作文【一】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写怀念一个人的作文【二】

从柜子里拿出挺长时间的一本书,就在今天,合起了书本,深呼吸了一口气,且撑了撑懒腰。随口说了一句:“收官!”

在那个交通便利的'时代,有这样的一个退休工老头,花了87天,一步一步走了627里路,就是去为了见一个故人,这着实是很让人震惊。

他每天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你会相信他能够把一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做得超乎常人吗?大概不可能吧?更像是一种无稽之谈。是的,当我初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怀疑这老头的脑瓜是不是出了问题?

哈罗德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位在酿酒厂有40多年工龄的退休工人,这40多年里他从未与他人相争,也没有知心朋友,也没有人与他为敌,日复一日,平平淡淡。当然也没有过岗位上的升迁,这样的生活好比是一潭抛下石头也激不起浪花的水,甚至于到了他退休时,也没有欢送会,上完最后一天班就回家去了,毕竟没有任何人会在意。

然而一封信的到来打破了他一成不变的生活,那是一封来自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尼的信,奎尼二十多年前帮助哈罗德背了个黑锅后便被解雇消失了。在震惊和悲痛之下,他写了回信,再寄出的过程中,因为加油站小女孩的一句“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让哈罗德深受启发,于是他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尼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的一切似乎是那样不可思议,他告诉我们,一个平凡甚至于平庸的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在这期间,哈罗德的壮举不但受到媒体的关注,还激起社会各界人士对人生的思考。

平凡的哈罗德,终究成就了一件不平凡的事。退休后的他可以,为什么现在还年轻我们却总说“太难了,我做不到呢?”当我们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们总会去计较得失。正是如此,才有“行百里者半九十”这句话,而正好是那些不计较得失的只占十分之一的人,把那些我们认为不屑一顾的事情坚持了下来,从而达到了我们曾在一起所期望的成就。

认真和坚持是改变一个人甚至成就一个人的关键因素。主人公哈罗德在生活上一事无成,他是妻子莫琳和儿子戴维共同疏远的对象。作为男人,他在家中地位低下,完全没有该有的地位和尊严。当他和家人探讨问题时,收到最多的是来自妻子的“我不这么认为”的回答,以及儿子言语间的不屑与眼中的挑衅。在教育儿子不要骂脏话后,换来的却是一句“走开”,甚至连说个笑话都能被儿子嘲笑。你也许会认为他没本事,是的,确实如此。但正是这个平庸的人,自从他踏上旅途并坚持走下去后,他的妻子也对他这次的执着感到不可思议,慢慢转变了从前对他的固有看法。在行走的过程中,在众多陌生人的帮助及鼓舞下,哈罗德逐渐找到自我、重拾自信,最后还引起媒体关注曝光,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大波追随者。当妻子莫琳在众多追随者中再次见到他时,她看到的不再是以前那个卑微胆小的哈罗德,而是一个全新又自信的男人。

哈罗德的转变,我们可以说那封信是引火线,但是最为重要的是他坚定和坚持的意识觉醒。反观当下的我们,是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下渐渐的浮躁了起来,愈发缺少一种坚定和坚持呢?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把一切归于其他,没有哈罗德的自我反思,亦没有他那一步一个脚印去践行目标的勇气。

年轻的我们,为何我们不去借鉴和学习哈罗德的精神呢?来一段属于自己心灵上的旅程,去看看曾经的自己,去感受那份源于灵魂上的鸣唱。毕竟那个理想上的你,不值得被辜负。信念很多时候是支撑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虽然知道做了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做一定不会成功!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的信念,笃定且从容。

你会发现,哈罗德原来是我们自己。

写怀念一个人的作文【三】

在我的记忆海洋里,有许多人。可如今最值得我怀念的人就是水果摊的小伙子。现在让我们走到我的记忆深处去寻找那位小伙子值得我怀念的地方吧!

一个初冬的早上,天十分的冷,在菜摊上只有一位年轻的小伙子在那里叫卖。这时,一位穿着时髦中年妇女拉着一个小女孩走过去,,中年妇女挑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递给小女孩,让小孩尝一尝,小女孩边吃边对妈妈说:“妈,很甜!”中年妇女瞄了卖水果的小伙子一眼说:“是吗,那我也得尝尝!”,可是她并不去那小女孩咬了一口的苹果,而是又挑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自己“吧吧”也吃起来,娘俩一起吃着。

快吃完了,只听她“哎呀,好苦”,说罢,便把那个几乎快成苹果核的苹果扔在地上,又把小女孩手上吃掉大半个的苹果饿扔到了地上,小女孩对妈妈说:“妈,买点吧,咱俩已经吃大哥哥两个苹果了,而且苹果也很甜啊!”那位妇女严厉地说:“不行,这么苦的水果怎么能买,幸亏我吃了几口,要不然买回去也是扔,咱们再到别家看看”。话罢,拉起小女孩的手就要走,小女孩甩开妈妈的手说:“不对,妈妈骗人,苹果好甜好甜的,妈妈就爱吃别人的东西不付钱。”话音未落,中年妇女就扇了小女孩一巴掌“难道我说错了,嗯?”小女孩哽咽着说:“真的很甜,我要买嘛!”中年妇女扬起手掌要再打,那位卖苹果的小伙子拦住她的'手说:“别打孩子了,不就是几个苹果嘛,不值一提,大不了我再送你一个,孩子也是好心嘛!”“鬼才要你这么苦的苹果呢!”说罢,扭头就走。我不相信中年妇女的话,就也买了一个苹果,咬了一口,甜丝丝的。

我望着中年妇女远去的背影,再看看小伙子在地摊上叫卖的身影,不由心头一怔,一个是那么高大,一个是那么渺小。

写怀念一个人的作文【四】

我非常怀念一个人,这个人非常有趣。他就是我们院子里的大哥哥――张青松。

青松哥哥长的还算高,也很帅。他还很胆大,他捉毛毛虫、还捉壁虎。跟着他我也变胆大了,也跟着他一起捉。

青松哥哥现在不知道哪儿去了,但我还记得他。有一次,青松哥哥下来玩儿,我和罗依忙跑过去,跟着他。他来到了树丛里,我们都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原来他要观察昆虫。我们就逗他:你要观察昆虫?那好,你敢捉毛毛虫吗?!我们没想到他真的捉了一条毛毛虫,还在我眼前晃呀晃,吓得我赶忙 “逃走了”。你看这个青松哥哥哟!

青松哥哥走了,我和院子里的朋友们都很想他。以前,他经常和我们一起玩儿,现在走了,会不会寂寞,会不会想我们?他还会不会回来呀。他走了,搬到其它地方去了,我们的欢笑也少了。

青松哥哥我们很怀念你!

写怀念一个人的作文【五】

请原谅我,以这主观的方式码着这些话语,因为这个秋,实在让人难以忘却,就像最近一样,浮躁与不安充斥着身心,尤觉疲倦,就像起初认识你一样,开心钻满了整个心房。

掰着指头,细数与你相识的日子,不多不少,一个月差一天。我知道,自己健忘,而对于某些重要的时间,却能铭记于心。于是,我算着每一个日子,简单或复杂的,都讲让他们也一起走进故事,成为此信的一部分。

说来恰巧,我们的相遇在某种程度上说,是那么的巧,巧到可以用“可笑”来形容。尽管人们都说,那样的世界,本身就不可谓世界,可我,偏偏在那个时间,遇到了你。不多也不少,这样,是多好。

每天,你就像个固定工作者,起晚贪黑,总能让自己在白天睡上那么几个小时,似乎一睡就不会醒,而颠倒了的生物时钟,也总能让你在凌晨还爱不释手地玩着手机,听着歌曲,想着一些未知或已知的故事。慢慢的,成了习惯,久而久之,像一种依赖一样,你,爱上了黑夜。而我,深知一个道理:总要等到快关灯的时候,你才会去洗漱;总要用差不多半个小时之久,你才能完毕;总要在上床的时候,拿着手机;总要在看着屏幕的时候,听着歌曲:我以为年轻就能实现我的梦……

夜晚,我没有其他重要的事,唯一的,就是陪你聊天。总会讨论着一些身边发生的小事,或是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因为觉得无论说着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你的存在,或是陪伴着你。

那天,你说要去看电影,我以为你想去市区,而后得知,原来是中区的影院。你问我去不去。我说,没戴眼镜,进去也看不清,要不请你唱歌去吧。你说这是你和室友期待已久的电影,不去不行,况且都到了场地.不知看了多久,发了个信息问你,完了吗?“没有,这个电影看过的”你说到。被偷走的那五年。

就这样,在最后,你站在了影院门口,而我,由一同学陪着,见到了你。那一刻,我深知,照片是旧的,数字也是假的,而面前的你,却是让人难以忘怀的。

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干脆就去跑步,他的两圈,由我计时,而我的两圈,时间与一切,都紧握在你的双手。初识,你有说有笑,笑得那么自然,如此简单。

是不是每个爱笑的女孩子,运气都不会太差;是不是每个不胖的瘦子都嚷嚷着要减肥;是不是每个不睡觉的人耳朵里,都循环着无眠的单曲;是不是每次嘴角上扬的你,都能开开心心。相识于夏末秋初,还是那样一个季节。

初次请你喝茶,你说,下次请你;再次请你唱歌,你说,你这样怎么能这样。其实我多想说,下次,下下次,都不和你争,行了吧。时光是个美好的物体,就像相机一样,能定格许多美好的回忆。当某天再次翻开时,流淌出来的,都是清新与简单的足迹。每一次的机会,或许紧握,或许擦肩,而形形色色的路人,从甲到丁,依旧如初。就像那校园的桂花香一样,他愿香在这个夯实的季节。

给你的书,留着吧,杂志,里面都是好东西。实在不想要的话,丢了也行。给你的月饼,吃了吗,还是还搁置在那里?说起这月饼,似乎费了自己不少心思。从新区逛了半天,没合适的,要么盒子太大,要么装饰不雅。又来到老区,冒着雨,逛了所有超市,寻找着可以包装的精品店,最终未果。最后买了一个四盒的,可又是那么单调。于是去蛋糕店,找到老板,买了新小盒子装在内测。里面仅有一个特殊的,我想,你是知道的,凤梨味儿的,粉红色。我知道你会搪塞,不想收下,可我不得不把它放在那里,就像一颗心一样。

你总像个孩子,蜗居在寝室,真不知长久这样,是怎么过来的。不考研,不考公,想找份好工作,至少有个目标,那都是好的。

刚开始,你还去了自习室,没两天,你又选择回到了宿舍。我想,应该自习室或图书馆比寝室有氛围吧。还好,听说,你还是看书了,也能按时睡觉了,夜晚也不再那么容易失眠了。不知看书的进度如何,不知软件学会了多少,不知简历做的怎样了,不知关注就业网与大街网里面的招聘信息没有。

你说,不再去跑步了,理由是越跑越肥;你说,不知该说什么了,理由是不知说什么。你说要有坚韧不拔的品格,我说换成精神更好,你的理由是不喜欢这个词。W,不知从何时起,你已经和这个字母成了一体。看着这一行行的字,眼睛干涩,似沉睡般。不经意的出现与踏入,让两个陌生的人从陌生到熟悉,再到陌生,是否人生都这样,还是仅此而已。还是那句话:最简单的声音!

也许,从一开始,你就未注意到,某月某日的某人,特别关注了你;永远把你的`对话框置顶在首页;无数次进出着你的空间,而访客里,仅有一个而已。这是一个寂寞的夜,下着有些相思的雨。这是一个很在乎的我,和一个无所谓的结局,曾经为了爱而努力,曾经为了爱而逃避,逃避那熟悉的往事,和那陌生的你……

有人说,思念一个人是痛苦的;有人说,被思念的那个人是幸福的。你曾在时间的缝隙里,静静的发过呆吗,有在某个不经意间想起过谁会在思念你吗。看到这里时,能安安静静地闭上眼,想一想我的样子吗,因为我不确信,多年后的你,走在大街上,是否还能认得出我。也许,没有这样的机会,也许,恰在彼时彼刻,背影里的余晖,仍旧擦肩……

请允许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在心里默默地记住你,齐刘海,双眼皮,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肩长发,带点小黄,或披或散,牛仔裤,帆布鞋,白色的手提包,粉红的手机外套,还有那清凉的夏T恤,还有别人看不见的隐形眼镜,外加白色的耳机。请原谅我,我所能记住的,仅有这么多。还有,鼻尖上的毛孔(自己看镜子吧),这些,都是属于你的标记,一辈子的印记,挥之不去的影子。

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喝了一口水,陌生的人,请给我一只兰州。所以那些可能都是真的,W,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W,很高兴认识你,真的,发自内心的高兴。你给我留下了许多许多,千千言,万万语,道不尽,说不完,有快乐,有烦恼,有开心,有忧愁,有等待,有选择,有已知,有未知,还有很多......

此刻的深夜,是如此的安静,连每个人的呼吸,都影响着神经。而我,依旧继续,有句话说,你不来,我怎敢老去。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当我写到此刻的时候,不知你是否会看,也不知你看后的感想。

可有一点我很确信,我走完了一个还算完整的大学,在这南方的城市,在那个秋天的季节,有那么一个人,曾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渐行渐远。而努力过,也算是一种经过,也算是一种完整,不是吗?

今夜的你睡得好吗,明天还会看书吗,以后还会跑步吗,还会中午睡很久吗,还会来看电影吗,还会再熬夜吗,还会记得我曾走进你的故事吗……

有一件事,我想你应该去做到:找到一份好工作。

也有一件事,我会永远记得,你还欠我一顿饭。

最后一件事,就是你还没做的:一次真正属于自己的旅行。

时间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抓紧吧,没有太多的机会等着自己,大多靠自己去争取,别永远守株待兔,也不要一直内向到底,喜欢安静的你,也可以成为世界的主角,关键,看自己。做事需有自己的主见,不要总是依赖着某种力量,除非它能让你依赖一辈子。

W,努力前进吧,不要让自己的人生对自己失望。我把自己的一切,都装进了这话语里,我是个懦夫,没能当面对你说想说的话,可我深知,你已经深深地存在我的脑海里。

你说,若可以,尽量少联系吧。

这样叫你,是最后一次了吗,W,还记得你说你喜欢我这样叫你吗……多年后,还能记住我吗……

写怀念一个人的作文【六】

望着窗外正下着毛毛雨的天空,我的心不自觉伤感了起来,一阵阵的寒风把我的脸吹得刺痛极了。思绪渐渐回到了从前,那令人快乐无比的从前。脑海里上过了无数张画面,画面的主角就是我最怀念的一个人,她是一个改变我一生的人。

记忆犹新,以前的我是长辈眼中的乖小孩,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可是好景不长常在,我结识了一群坏朋友。自从与他们一起后。我学会了逃课,违反校规,顶嘴等等。成绩也开始一落千丈。

虽然如此,但是我依然如故,一点都不知悔改。尽管被父母打了也骂了,我还是没学乖,反而变本加厉。我的级任老师不止一次劝导我,但我却把她的话都当作耳边风。看了我的态度,老师还是没死心的劝我改过自新,老师很有耐心,还说要帮我补习,因为他怕我跟不上进度,但我辜负了他的心意。

有一天,当我刚从网咖出来,又遇到为了寻我而来的老师。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掉头走人,但是耐心十足的老师还是追了上来。当时交通十分繁忙,老师因一心像追上来我而没注意到来往的车辆。突然“砰”的巨大声响,把我吓得听住了脚步。时间仿佛停止了,而地球也似乎忘了转,全世界好像都静了下来。

我像个机器人般把身子转了过去,看到的情况让我呆住了。一片的血泊搞得马路看起来好可怕,而老师也晕在血泊之中。我感到很慌张很惭愧,因为是我把老师还得被车撞。那种感觉就像我不***伯乐,伯乐却因我而死,非常不好受。人群之中,一些本着“助人为快乐之本”的人打电话叫了救护车;一些本着“莫管他人瓦上霜”的人则在袖手旁观,而且还冷言冷语,让我看透了人的本性。

救护车把老师送进了医院后,我也跟到了医院。手术房外的红灯让我七上八下,焦急不已。在手术房外等着的同时,我也忆起了与老师的过往。以前,但我还是乖学生时,老师会夸奖我,要我继续努力。除此之外,她也关心同学们的功课与健康,是位不可多得的好老师。老师绝对不会对任何一个同学偏心,所以大家都很喜欢她。

就算我变成了坏学生,老师还是没有放弃我,一心地想劝我改邪归正,但我却一再的让她失望。如今,我想改过,但只怕老师没机会见到了。手术房外的灯终于熄灭了,医生向我宣布老师因失血过多而导致不治。闻言,我的心就像撕裂了般,好难过。

虽然老师现在已经逝世了,但我还是永远怀念她。是她,把我从迷茫的道路上拉了回来。老师就像灯塔,给与我们指导,在我心里,老师永远都存在着……

写怀念一个人的作文【七】

看这本书就像哈罗德的路程一般,走走停停,最后终究到达终点,然后继续。看的很费劲,带着些压抑,然后长呼一口气,终于看完了,哈罗德的“朝圣”之路也结束了。

一封信,一个契机,一个女孩儿的话,让哈罗德莫名开启了一段路程。或许很突然,或许早已注定。长久以来内心的束缚,无法逃离的生活,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就在某个时刻,瞬间的念头爆发出来,转而变成信念。这段路程,他回忆了他的童年,他的母亲,他的戴维,他的莫琳,他的朋友奎妮,当然还有曾经的自己。路上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和故事,和他们不为人知的面孔。以及到后来,一堆想要与他同行却没那么纯粹的“朝圣者”。哈罗德挣扎在现实与回忆,亦或是梦境中。有过迷茫,有过沉浸在大自然的快乐,有过放弃的念头,有过突然找到这段路程意义的豁然开朗,有过在一群同行者中的迷失,也有过临近终点前的崩溃。还好,他还是做到了,带着初心。最后的他,看到了依旧等着的奎妮,与想象中的情境并不太一样,自己的信念还是没能抵过现实。隐约中看到自己的朋友,等到了他,奎妮离开的很安详。莫琳陪着哈罗德,与奎妮告别,陪着他继续,一切似乎还是一样,但又却不一样了。

这段路程里,哈罗德找到了真实的自己,他爱着自己的儿子和妻子,爱着自己的朋友,愧疚于过去的行为,也终于直面那个自己,和莫琳一起,结束了一个人的朝圣。

写怀念一个人的作文【八】

??澜:一个人的美食,是另一个人的毒药

“逐臭之夫”字典上说:“犹言不学好下向之徒。”这与我们要讲的无关,接着解“喻嗜好怪癖异于常人”,就是此篇文章的主旨。你认为是臭的,我觉得很香。外国人人亦言“一个人的美食,是另一个人的毒药”,实在是适者珍之。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榴莲了,强烈的爱好或特别的憎恶,并没有中间路线可走。我们闻到榴莲时喜欢得要命,但报纸上有一段港闻,说有六名意大利人,去到旺角花园街,见有群众围着,争先恐后地挤上前,东西没看到,只嗅到一阵毒气,结果六人之中,有五个被榴莲的味道熏得晕倒,此事千真万确,可以寻查。

和穷困有关,中国的发霉食物特别多,内地有些省份,家中人人有个臭缸,什么吃不完的东西都摆进去,发霉后,生出碧绿色的菌毛,长相恐怖,成为美食。

臭豆腐已是我们的国宝,黄的赤的都不吓人,有些还是漆黑的呢。上面长满像会蠕动的绿苔,发出令人忍受不了的异味,但一经油炸,又是香的了。一般人还嫌炸完味道跑掉,不如蒸的香。杭州有道菜,用的是苋菜的梗,普通苋菜很细,真想不到那种茎会长得像手指般粗,用盐水将它腌得腐烂,皮还是那么硬,但里面的纤维已化为浓浆,吸噬起来,一股臭气攻鼻。用来和臭豆腐一齐蒸,就是名菜“臭味相投”了。

未到北京之前,被老舍先生的著作影响,对豆汁有强烈的憧憬,找到牛街,终于在回民店里喝到。最初只觉一口馊水,后来才喝出香味,怪不得当年有一家名店,叫为“馊半街”。不知者以为豆汁就是大豆磨出来,像豆浆,坏不到哪里去。其实只是绿豆粉加了水,沉淀在缸底的淀粉出现灰色,像海绵的浆,取之发酵后做成的,当然馊。

南洋有种豆,很臭,干脆叫臭豆,用马来盏来炒,尚可口。另有一种草有异味,也干脆叫臭草,可以拿来煮绿豆汤,引经据典,原来臭草,又名芸香。

这些臭草臭豆,都比不上“折耳根”,有次在四川成都吃过,不但臭,而且腥,怪不得又叫“鱼腥草”,但一吃上瘾,从此见到此菜,非点不可。

洋食物的臭,不遑多让,他们的生火腿就有一股死尸味道,与金华的香气差得远,那是腌制失败形成,有些人却是要吃这种失败味。其实他们的腌小鱼(Anchovy和我们的咸鱼一样臭,只是自己不觉。

日本琵琶湖产的淡水鱼,都用发酵的味噌和酒曲来腌制,称为“Nuka Tsuke”,也是臭得要死。初试的外国人都掩鼻而逃,我到现在也还没有接受那种气味,但腐烂的`大豆做的“纳豆”,倒是很喜欢。

“你吃过那么多臭东西,有哪一样是最臭的?”常有友人问我。答案是肯定的,那是韩国人的腌魔鬼鱼,叫作“虹”,生产于祈安村,最为名贵,一条像沙发坐垫一样大的,要卖到七八千港币,而且只有母的才贵。腌好的虹鱼上桌,夹着五花腩和老泡菜吃,一塞入口,即刻有股强烈的阿摩尼亚味,像一万年不洗的厕所,不过像韩国人说的,吃了几次就上瘾。

天下最臭的,虹鱼还是老二,根据调查,第一应该是瑞典人做的鱼罐头,称为“Surstrommlng”。用鲱鱼做原料,生后让它发霉,然后入罐。通常罐头要经过高温***菌,但此罐免了,在铁罐里再次发酵,产生强烈的气味,瑞典人以此夹面包或煮椰菜吃。

罐头上的字句警告,开罐时要严守四点:一、开罐前放进冰箱,让气体收缩。二、在家中绝对不能打开,要在室外进行。三、开罐前身上得着围裙。四、确定风向,不然吹了下去,不习惯此味的人会被熏昏。有一个家伙不听劝告,在厨房一打开,罐中液体四溅,味道有如十队篮球运动员一齐除下数月不洗的鞋子,整个家,变成名副其实的“臭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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