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双体狼吗?一头能够迅速分开又合体的狼,这一切不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在沈石溪的书——《残狼灰满》中显得那么真实,这是一本震撼人心的小说,它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这本说讲的是一只叫灰满的3条腿狼酋,因救自己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而被愤怒的野猪咬断了一条腿,只剩下2条左腿的灰满已经没有狩猎的能力,被肉陀推下了宝座,成了新的狼酋,黑珍珠也忘恩负义离它而去。后来在灰满心灰意冷的时候遇见了草狼黄鼬,帮助它成为了双体狼,经过2个多月的艰苦训练,灰满黄鼬掌握了一匹狼的生存技巧并且心意相通,灰满重新回到狼群,和黄鼬一起打败了老豹子,重新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狼酋,最后黄鼬***了,灰满坐在她身上越来越不舒服,还被肉陀嘲笑,一次,狼群在悬崖边上狩猎一头公原羚的时候,灰满为了挽回双体狼的尊严,一个飞扑,和公原羚一起跌入悬崖。
读完这本书,让我情不自禁地赞叹灰满的智慧和勇敢,可是谁能想到,在灰满底下支撑它的黄鼬呢?其实正是因为黄鼬的支撑和她默默无闻的奉献,灰满才能成为所向披靡的双体狼,才能重新成为狼酋,在我们生活中也有像黄鼬一样的人物。
比如,赛场上的运动员获得成功时,会把最热烈的掌声送给他,却没有人会夸一夸运动员背后的人——无时无刻陪伴着他们的教练。为了运动员的成功,他们不辞辛苦用自己全部的心血培养这些运动员。这就是奉献的真谛。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奉献是人的`美德,大家都要有甘愿牺牲的精神!”
“沈石溪写的小说真好看!真精彩!”这是我看了几本沈石溪小说后,忍不住发出的感叹。
最近我看了《残狼灰满》,我常常被里面精彩的'情节迷住,一看就是个把小时。有时妈妈让我休息一会再看,我压根儿没听到,直到妈妈怒目而视,把书从我手中抽走为止。即使这样,书中那些动物的形象仍在我脑中一遍遍地浮现。
我先来介绍一下主角灰满吧!两只右脚的脚爪被子弹削掉了一块,当他站起看世界时,觉得是倾斜的。但它把两条残腿架在一匹很矮的母狼黄鼬身上看,才觉得世界又变成正常的了。为了生存,它决定和黄鼬练习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双狼并行”的行走方式。灰满和黄鼬经历成千上万次摔倒后终于练成了,而且它俩居然配合得天衣无缝,可以跟正常的成年狼一样捕猎了。他们还练就了飞奔、攀高等高难度技巧,受到狼族的尊敬。灰满是一个身残志坚的英雄,它那种勇敢的品质和坚强的毅力,令我佩服。
“豺狼当道”这个成语,让我对这两种动物产生了厌恶之情,可是发生在《残狼灰满》里关于一匹狼和一只豺的故事却令我很感动。
狼的名字叫乌凤,它十二岁,对于平均寿命大约十五岁的狼来说,它已经很老了。豺的名字叫赤莲。它俩常常一起配合着狩猎,它们的狩猎方法花样百出,配合默契,经常能顺利地捕到猎物。赤莲怀上了小豺崽,为了不让乌凤把它的豺崽吃掉,它决定离开乌凤,去安全的地方产崽。狼吃豺崽本是动物界的正常行为,但是乌凤想:有了赤莲的帮助它才能捉到了猎物,度过漫长的冬天,不至于成为雪豹等动物的美味,所以它放弃了吃赤莲的豺崽,于是它俩又开始配合着捕猎。整个冬天它们互帮互助,甚至它们都救了对方好几次性命,最后,赤莲为了救乌凤惨死在铁轮下。乌凤这匹狼不仅没有吃掉赤莲留下的一窝豺崽,居然把豺崽抚养长大了。我觉得乌凤真是匹仁义的狼。
我原先认为人类才是情感最丰富的动物,但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原来它们也和人类一样,不同属的动物的感情也居然这样深厚,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绝不亚于我们人类呀。
假如我有一百元
假如我有一百元,你可能会想到我会去买各种各样的冷饮:小布丁、双玉米、七个小矮人、草莓大伞………也许会去买各式各样的洋娃娃:芭比娃娃、白雪公主、会唱歌的洋娃娃、会说话的洋娃娃、会跳舞的洋娃娃………
那你就猜错了,冷饮只能暂时让我感到凉爽。会唱歌、说话、跳舞的'洋娃娃只能暂时满足我的虚荣心。
假如我有一百元,我会去买各种各样的书:童话书、作文书、科幻书、道理书………
假如我有一百元,我会去赞助那些有困难的孩子,让他们过的幸福。
假如我有一百元,我会………
假如有一天,我突然有了一百元钱,也许,你会猜想:我会欣喜若狂的去那早已看中金眼碧发的芭比娃娃;各种味道的冰激凌、冷饮;还会去买那美丽漂亮的红裙子……那我告诉你,你错了。冰激凌(冷饮)只能一时解热(解渴);漂亮裙子只能一时满足我的虚荣心;芭比娃娃就更不用说,快乐是短暂的。假如我有一百元钱: 我会从文具店抱出来一大捆一大捆的文具,寄给灾区的小朋友们;让小鸟把100元送到经济困难的人那儿,尽管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百元。假如我有一百元,我还会……我还会做许多有意义的事情…
话说,有一个郑国人,一天将要出远门,可是他看见自己缺了一双好鞋子。“听说今儿的集市上有好多卖鞋子,我得瞧瞧去。”刚一出门他想起来自己好像忘记带皮尺了,于是就回到了家里,翻桌倒柜,东找西找。终于找到了自己已经积满灰尘的皮尺了。坐定在椅子上,拿尺子量一量自己的'左脚—六尺多,他不相信自己的右脚与左脚一样大,于是又量了量自己的右脚与左脚一样大,就把尺子往旁边一扔就甩着大袖高高兴兴的上集市去了。
他来到集市,发现有好多卖鞋子的店铺。就走进一家鞋铺看了看。他发现这家鞋店里的鞋子琳琅满目,数不胜数。他来回的看了一看终于选定了一双鞋子。服务员问他你的脚码是多少我帮你拿一双试一试。他左思右想,竟然忘记了自己的脚码是多少。他对服务员说:“我先回家拿皮尺,然后在回来买鞋子。”等他把皮尺拿到集市之后这时他已经气喘嘘嘘,汗流夹背了。这时集市已经结束了。
失落的他,顺着回家的路往回走。路旁边有个人便问他:”你为什么不拿自己的脚试鞋子那样尺码才是最准确的。”他听了这话说:“我下次一定要找到准确的方法才去做,不然就会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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