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经典,收获未来”活动中,我读的是《魔法图书馆》。这是一部侦探小说,内容丰富,语言直白,是鬼马星先生的作品,我非常喜爱。
故事的主人公是贝乐和历晓天。书中主要讲了旭日中学的旧图书馆是一个禁地,可是,有天晚上,历晓天亲眼目睹了有人进入了旧图书馆,后来历晓天与这个男孩成了朋友,知道男孩叫贝乐,聪明勇敢善良机灵,是为了寻找六年前失踪的父母才冒险闯入旧图书馆的。于是朋友互帮互助,经过警察的追捕,以及亲人的帮助,最后成功进入旧图书馆,认识了小姑娘楚宁和“老太太”,并听“老太太”说,贝乐的父母吧“老太太”家财产都偷光了,跑率,不信你们乘电梯下去看看?(老式电梯,必须一个人在上面摁按钮才能上升下降于是贝乐先乘电梯下去,然后历晓天、楚宁被这个男扮女六年的老爷爷——楚杰扔了下去,发现里面有三具尸体,分别是楚杰的老婆、 贝乐的爸妈,突然老爷爷走了并点起了火,在最危急的时候,贝乐想起了五叔发明的小口琴——跟踪器,拿出来并呼叫五叔,马上五叔就赶来了,救了三个孩子,扑灭了大火,并关押了楚杰。
《魔法图书馆》中我最喜欢的是讲五叔小发明的那一段,他的'发明许许多多,数不尽数。有的是用普通的衣服后面按上飞行器,拨动按钮,你可以自由飞行下降;有的是用光的折射把人隐身;有的是用网络设置出电子探测仪,有人来的话会闪着红光……这些使我眼前一亮,非常感兴趣,
《魔法图书馆》让我品尝了阅读上的一顿大餐,我很喜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上了读书,不仅仅是嵇老师要求我们每天回家晚上读书,我自己也很喜欢读书,只不过我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写作业,而是看书。
书里的故事很精彩。《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一个调皮的女孩在巴学园的幸福生活,《爱的教育》是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的,通过生活中的点滴小事,把爱表现得很完美……
星期四那一天,我拿到语文试卷的时候,我彻底愣住了。81。5!三个鲜红的数字让我忐忑不安,因为老爸对我的要求是90分以上。这可怎么办?回到家,我把试卷拿给老爸看。老爸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要先完成作业在看书,你看才考这么一点分。”于是就把我臭揍了一顿。读书的`过程是快乐的,可是酿成了81。5分的苦果。
从古至今,人们总是离不开书,由此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有了书,我们的生活将变得丰富多彩;有了书,我们将变得博学多才,有了书,我们的祖国将走向繁荣富强!
书的类型也是多样的,有故事书、图鉴、科学书、科普书、历史书等,各种领域的知识通过读书都可以了如指掌。
书可以把我们带入另外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我们会饱览祖国的风光,会见证历史的奇迹,会探索植物的奥秘,会躲过野兽的袭击,会在历史与未来间自由穿越,会与秦始皇商议国家大事……读故事书时,我们会和主人公一起去探险,一起去玩耍,一起去伤心,一起去高兴;在看有关自然风光的图鉴时,我们会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感叹祖国的大好山河;在看科学书时,我们会佩服,佩服雪莲花的毅力,我们会惊讶,惊讶种子的传播,我们会疑惑,疑惑恐龙是怎样灭绝;在看历史书时,我们会赞叹中华人民共和国辉煌的历史,赞叹中华人民智慧的结晶。
我很喜欢读书,因为一个优秀的人,是应该亲近文学的,亲近文学最好的方式就是阅读。我很喜欢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长袜子皮皮》。皮皮是我们小孩子的偶像,她可以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自由自在,富的像一位财神,壮的像一匹马。她的所作所为几乎都违背了成年人的意志:她不去上学,还满嘴的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她还花钱买了一大堆糖果,分发给所有孩子。她的爸爸有点不可思议,是南海一个岛上的国王。对全世界的儿童来说,皮皮是一个令人喜爱的小女孩。
除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以外,我还很喜欢小尼古拉这一套书,这本书的绘者是法国人让-雅克·桑贝,作者是法国人勒内·戈西尼。这本书和其他书不同,其他书是先写,之后在绘制插图,可这本书不同,这本书是先绘制插图,之后再写内容,就像看图写话一样。读这本书时,我仿佛融入到了书中,好像在和小尼古拉一起玩耍,一起打闹。
在成长的过程中,无数本书滋润着我,伴我走过漫漫长途,我对书就想鱼儿喜爱水,鸟儿喜爱天空,种子喜爱泥土,我们喜爱地球。臧克家曾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有了书人们才能拥有知识,有了知识,人们才能创造更辉煌的未来!
俗话说得好:“风月为益友,诗书是良师,”是啊,博览群书能使人智增百倍,生活中如果缺少了书,就变得枯燥乏味。因此,读书是必不可少的。
受爸爸妈妈的影响,我从小就爱沂书。记得5岁以前,我还不识字,就听妈妈讲书上的故事,我觉得非常有趣。当时,我就想:要是自己也能看书上的故事,把它讲给妈妈听该多好啊!于是,能识字、会看故事书成了我内心的最大愿望,每次,只要看到大人们在看书,我也会捧着一本儿歌书,装模作样地逐个指着字,高声朗读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儿歌,功夫不负有心人,慢慢地,我竟在不自觉中认识了很多字,真的一个人能念陌生的儿歌,看较短的故事了。拼次看完,我总要晰睁呀呀地读给妈妈听,然后仰起幼稚的小脸,等待着表扬……内心的激动可想而知。
10岁时,我就已经能看《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名著原本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非卧龙先生——诸葛亮莫属了。他上知天文、下识地理,能让天地飞沙走石,能让山河自动让路。但孔明先生的这一切,我总觉得也得益于他博览群书。因此,对他的崇拜化作了我读书的不竭动力。
如果说,以前我看书纯粹是为了“好看”“有劲”,那么,现在己读小学六年级的我则真正了“开卷有益”。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进行一次画画猜歇后语的比赛。刚开始,妈妈一路领先,我净输,可到了最后,我竟然利用从课外书上看到的“死诸葛吓走活司马——生不如死”这个歇后语把妈妈难倒了,为了这,我还得意了好儿天呢!
还有一次,语文课上教《长征》一文,同学们提问“五岭”是什么意思?红军为什么要进行长征?我一听,嘿,刚看过的魏巍写的《地球的红飘带》上不都写着吗?于是我站起来,带着激动和些徽的自豪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听着大家的啧啧称赞,望着老师那充满赞许的眼神,那一刻,内心涨涌着一种对优秀课外读物的无比亲昵与感激之情。
如今,尝到课外阅读甜头的我,更是和好书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我长大后还想当一个文学家呢!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读过《童年》的人都了解,它反映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童年是每个人漫漫人生的开端,儿童的心灵、思想是天真无邪的。平常的人和事物都会影响到儿童。如果受到了好的影响,那么会使人一生受用。反之,则会让人丧失目标、困惑迷惘。这就好像一个人做某一件事情,如果连开头都把握不好,那么后面又怎会很好地继续下去呢?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暑假期间,我读了爸爸给我买的彩乌鸦系列图书,有《小幽灵》、《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小鬼儿》、《出走的泰奥》、《跑猪噜噜》等,我都很喜欢,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火鞋与风鞋》,它的作者是德国的乌尔苏娜﹒韦尔芙尔。
主人公迪姆的爸爸是个鞋匠,家里很贫穷,爸爸妈妈不能给他想要的东西,所以他感到特别的不幸福。并且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他和同学们玩的时候很不自信。因为这些原因,迪姆认为自己是个最不幸的孩子,他感到自卑不快乐,虽然爸爸妈妈都很爱他。后来,在迪姆生日那天,他的爸爸妈妈送他一双鞋子,并对他说要带他去“漫游”,迪姆高兴极了。爸爸还给迪姆起了新的名字“火鞋迪姆”,爸爸也有了新的名字“风鞋”,爸爸和迪姆终于告别妈妈,穿上新鞋,背上行囊,出发了……
一路上发生了很多事情,迪姆兴奋、好奇、快乐,当然在漫游的过程中他也遇到了很多困难,每次“风鞋”老爸都用讲故事的方法帮他解决困难,开导他。像第一次在野外睡觉历险,迪姆吓得睡不着,风鞋老爸就问了他一亿头狮子的勇气;过小桥时,迪姆没有勇气,可爸爸不管他,自己走得老远。迪姆只好靠自己了,虽然掉进了小溪,但他终于成功的过去了,后来爸爸给他讲了一条老鱼的故事;迪姆还害怕黑暗,爸爸就给他讲了一个关于黑夜的故事《星星兔》;上街去玩的时候,别人又叫他“不知哪里来的小胖子”,他又伤心透顶,爸爸给他讲了《伤心的小黑羊》……开始的时候,迪姆听不进去,他还是伤心,想减肥,想……后来迪姆慢慢领悟到了这些,他鼓起勇气,克服了一些困难,并且来到了孩子们中间,他的友好打动了人,当他离开时,他已经高兴地接受了“流浪肥肉丸”的新绰号,还玩胖瘦的颠倒文字游戏,还跟可怕的母牛阿尔玛较过劲,呈现了自己勇敢的一面。又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漫游,迪姆领悟到的东西越来越多。漫游的日子很快就结束了,迪姆和他的爸爸回到了温暖的家。迪姆还是那个又矮又胖的迪姆,但他不再自卑,不再想要这要那了,他成了乐观自信的“火鞋迪姆”了。
看完这本书,我喜欢上了迪姆,他既勇敢又快乐。我也喜欢上了迪姆的爸爸和妈妈,他们真了不起。我们每个孩子都和迪姆一样,各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我们都应该珍惜自己幸福的家,和爸爸妈妈幸福地生活。当然了,我也希望以后爸爸妈妈指出我的缺点的时候,能像风鞋老爸那样,而不是生气了就大声的批评我,甚至有时候还打我的屁股。
看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想到了自己的一些缺点。比如我也害怕黑暗,晚上起来上厕所时还要妈妈去帮着开灯;有的时候,我还会因为得不到某样想要的东西哭鼻子;练吉他的时候,如果遇到比较难的曲子,我就不想练了……读了《风鞋与火鞋》,我明白了,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勇敢自信,努力地去克服困难,才能实现自己美好的愿望。我要做一个自信、勇敢、乐观的孩子,因为这样的孩子最快乐!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之伟大,乃是掘出精神的力量。 民族之文化,乃是把握历史的选择。 ——题记 鸟儿选择了天空,因为它有一双能够凌空飞翔的翅膀;鱼儿选择了海洋,因为它有一条能够游水的尾巴;骏马选择了驰聘千里,因为它有矫健的身姿;历史选择了中国,因为它的民族有团结的力量。 一个曾被称为“东亚病夫”的国家,一个曾被列强侵略的国家,一个曾饱经风霜的国家,但它并不懦弱,它选择了“千锤万凿出深山”,选择了“千磨万韧还坚劲”,正是这种精神,让历史选择了它——东方一只永恒的雄鸡。
人民的劳动,自然的结晶。气势浩然,被称为历史长龙的万里长城;古朴雄风,精致优美如画的苏州园林;银装素裹,云气缭绕的巍峨泰山。它们让我知道,它们能成为世界历史文化的遗产,却绝不仅仅是因为我所能看到的美景,更多的却应该是岁月流逝后,历史在那里留下的颇有独特韵味的沉淀,因为我知道是历史选择了中国。中国有悠久而深厚的文化底蕴。汩罗江上的一圈涟漪,让我不得不想到屈原,一个愤世嫉俗,报国无门的臣子,用孤愤的诗行代替了富贵,用楚辞《离***》洗去了历史的铅华,一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豪情壮语成为后人追求理想的动力,铮铮铁骨的他被后人所景仰。
夜深人静,长明灯旁,一个虚弱的身影正记录着历史的沧桑,他,司马迁,饱含心酸用自己的丹青妙笔著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学臣著——《史记》,史学的天空因为有了你这颗星而更加煜煜闪光,文学的园地也因为有你这颗星而更加灿烂辉煌,我想这些是伟大人物积累而成的文化。正是这些在漫漫岁月里历史堆叠而成的刻痕,才令中国拥有了如此深远的文化。 其实,不是每道风景都是珍贵的文化,不是每个国家都有着悠久的文化,一种有着生命力的文化,是历史粹取的结晶,是人民无穷的智慧和顽强的精神的结晶,无穷的力量感动着历史,让历史的选择成为悠久。 漫长的文化历史中,太多太多的奇迹被中国所创造,甚至成为绝响,但也有太多本不该被散化的而被散化为烟尘,我们文明的精髓,我们人民的劳动成果,却被英法联军一把火毁去,我们的“万园之园”就这样随风而去,它是被历史所淘汰了吗?
中国文明犹如一座大山,能在四季中更新自己,在风雨中永葆生机。沧海桑田,古埃及的文明已凝固成阳光下无言的石柱,而中国,这座沉稳的大山,却又一次给世界带来了喷涌而出的生机与绿意。 历史选择了中国,人类并不惊讶,因为今日的中国仍是那座山,一座永远推不倒的大山,每一粒泥土的沉淀都是千年传统的精华,林间的长啸仍是当初的潇洒,山林间生命代代更迭,真正不变的,是生机,是百折不回呈现出绿色的能力。千载兴衰风雨,你,静静地伫立于万千苍生之上,仰天长望,你如此浩瀚。
历史选择了你,我的中国,永远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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