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许多值得欣赏的人,欣赏他们善良的、勤劳的、坚强的品德,可我最欣赏的人,还是在网上看到的一个小姑娘。
一天,我偶尔的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个八岁女孩的遗书》,令我心灵震撼,看完能有几个人不哭?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余艳,她是一个孤儿,由于得了白血病,所以她只活了8年,她有一颗善良的童心。佘艳躺在病床上输液,床头边放着一把椅子,椅子上放着一个塑料盆,她不时要侧身呕吐,小女孩的坚强让所有人吃惊,她的主治医生介绍,化疗期间胃肠道反应强烈,佘艳刚开始时,一吐就是大半盆,可她连吭都不吭一声。刚住院时做骨髓穿刺检查,针头从肋骨刺入,她没哭没叫,眼泪都没流,动都不动一下。能够看出她的坚强。她留在世界上最后一句话是“我来过,我很乖”。她自愿放下治疗,把全世界善良的人们捐给她的钱分成七份,把生命当成蛋糕分给了与她一样正在生死线上挣扎的7个小朋友。把死的期望留给自己,把生的期望留给别人。
她死后,来自各社会各界的花圈堆得似小山,都在默默祈福着她。她的墓碑上有一张笑吟吟的照片,碑文正面上方写着:我来过,我很乖。我想,她在天堂肯定会告诉我们:别哭,我只是和你们暂时的离别,下辈子我还会来的,而且很乖……我的眼睛模糊了,泪很长很长,情不自禁地滑过脸庞。
我欣赏的是她的坚强,一个小姑娘刚生来就被父母抛弃,在八岁就患上了急性白血病。她不是像其他人一样理解那些善良人的捐款,而是把他们的捐款让给了和她一样患了白血病的人。她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学习她那种大公无私的精神。
这就是我最欣赏的人——余艳。
我最欣赏的一个人是我爷爷,他有着一个令人敬佩的品德:诚信。
我的爷爷今年七十多岁,身材魁梧,白苍苍的头发,炯炯有神的眼睛,下巴长满了,岁月还在他的脸上留下一道又一道的皱纹。我的爷爷个性喜欢书法家的各种草书手迹。
有一次,爷爷和一位同乡的老朋友的对话中,意外发现这位老朋友收藏了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的真迹。爷爷就向这位同乡借,双方谈定还期为一个月后的早上九点。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了,只差一天就该还书了,爷爷这时可抓紧看书了,就连饭也忘了吃。期限到了,说巧也不巧八点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八点四十五分时雨仍“哗哗哗”的下着。爷爷要去还书,我们劝阻爷爷等雨过后再拿去还给这位同乡,可爷爷却说;“诚信是为人之本,我就应做到这一点,如果我没能守时地将这本书集还给他,那他下次就绝不敢再借给我了。”爷爷说完后,留意翼翼地将这本书集包了起来,搂在怀里,撑起雨伞,穿起靴子,向雨中走去……
爷爷是这么的讲信用,居然冒着大雨,赶去还书。在爷爷眼里诚信这两个字是多么重要啊!作文
感谢您,爷爷,您用行动给我诠释了诚信的含义。今后,我将把“诚信”二字牢记心中,做一个像爷爷一样讲信用的人。
欣赏,是一种以他人之长补己之短的美德,我们要学会欣赏别人的优点。在我们生活中,处处有值得我们欣赏的人:为民除害的警察、救死扶伤的医生、教育我们的老师、乐于助人的同学……很多很多,然而我最欣赏、最看好的人就是——默默无闻的清洁工!
他们身穿黄色的马甲,头戴黄色的鸭舌帽,这就是他们简朴的工作服;他们有的拿着扫帚,有的拿着铲子,有的推着垃圾车,这就是他们工作时必备的工具;他们这边扫一扫,那边铲一铲,只要把城市的卫生搞好,工作任务就完成了。
以前,我从来没有留意过清洁工,因为每一天上学时,他们早已干完了自己的工作,留给大家的是一条条干净的街道。直到有一天,我才真正领悟到了清洁工的不容易……
那是一个冬天的清晨,我因把闹钟错调成了六点,闹钟在六点钟响起了,我迷迷糊糊地醒来,柔柔朦胧的睡眼,伸了伸懒腰,看了看闹钟——哦!才六点!本想躺下继续睡,可也睡不着了!早起也挺好的嘛!我打开窗户想透透气,可一打开窗户,一阵凛冽的寒风直往脸上吹,像被刀子割一样。真冷!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刷刷刷——”这声音一向在耳边回荡。“咦?奇怪!这么早大家不都在睡觉吗?哪里来的声音?”我把头伸了出去,看见了楼下穿黄马甲、戴黄帽的清洁工在扫地,我顿时明白了为什么每一天早上起床看到的街道都是干干净净的了!一股暖流涌上了心头,这股暖流很温暖很温暖,温暖了我的身心!
他们不冷吗?冷!他们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他们要给市民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扫一大条街,他们不累吗?累!他们一心为人类造福、贡献,再苦再累都觉得值得!他们做这些是理所当然的吗?不是的!他们有自己的目标,他们有自己的理想,他们就是想为人类做些什么、多做些什么!他们牺牲自己的睡眠时间来工作,如果他们没有为人类造福的坚定信念,他们也能够像我们一样舒舒服服的躺在家里睡大觉!他们是值得尊敬、值得学习、值得欣赏的,他们的工作是伟大的!人也是伟大的!
我欣赏他们,我欣赏清洁工,他们默默无闻地为大众服务,却不要任何回报。他们崇高的信念是值得我们欣赏的。以后,我也会以清洁工人为榜样,弥补我的缺点。
我最欣赏我自己。有人会觉得,这很自恋。那么请问,除得了自卑症的可怜孩子外,还有人不欣赏自己么?
我很善于整理情绪。我小时候很调皮,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爸爸说我是找打,连好脾气的他有时都被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妈妈是基本上“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过年过节加班打。但我也不会笨到心甘情愿让她打啊,所以每次我都躲开,实在躲不开后,我就避开最疼的部位。每次被打之后,我就安慰我自己:嗯,躲闪的速度又变快了;或是想,这天被打得这么惨,妈妈明天就不会对我下狠手了吧。
我很喜欢小动物。但介于母亲大人的压力,一向不敢养。她说:“养你一个已经累得半死了,还养什么猫猫狗狗的,不得累死我啊?等你自己买了房子,再去养吧。”于是乎,我活了十二年了,连一只小小的乌龟我都不敢养。
我很胆大。每当大家聚到一块儿说鬼故事时,我一点儿都不怕。当别人害怕得缩成一团时,我便在一旁没心没肺地笑她们那胆小如鼠的滑稽模样。我不怕虫子,每当其他女生被某只不知名的小虫子吓得半死不活时,我就一脸正义的挺身而出,淡定的一摆手,便把那只虫子赶跑了。
我很善于察言观色,所以我能够在适当的状况下装萌卖傻,及时的承认错误,这倒使我少挨了不少“批斗”。有一次,老师喊我去办公室。我以为老师要表扬我上次考试考得很好,美滋滋的去了。到了办公室,看到老师那张像要喷火的脸,办公室你弥漫着的火药味,我顿时明白了,原先我昨日的作业还有一面忘记写了。我的大脑在0.1秒下做出反应,先讨好老师,在说明原因,最后向老师保证再也不会了。叽里咕噜一大堆,连我自己都认为我是唐僧转世。最后,老师之要我补上来就好了。我松了一口气,因为对于那些不会察言观色的人,一般都是抄三遍。
喏,我这不叫自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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