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无助的人生路上,亲情是最持久的动力,给予我们无私的帮助和依靠;在最寂寞的亲情感路上,亲情是最真诚的陪伴,让我们感受到无比的温馨和安慰;在最无奈的十字路口,亲情是最清晰的路标,指引我们成功到达目标。
我的成绩不怎么好,这对即将面临中考的我来说是一个大大的困难,,我已经玩了两年,在初叁的这最后一年裡,我一定要把我丢掉的两年知识,全部捡回来!
初叁的第一个月里我鼓足了尽头学习,想在第一次月考里达到我最终期望的目标。很快,一个月过去了,月考来临了,我面对月考卷子,感觉这些题都是如此的简单,我自信满满的'考完了这次月考。一个多星期后考试成绩全部都下来了,我看着我所考的成绩,心裡无比的失落,这一个月我那么努力,为什么还是达不到到我想要的目标呢,看来我真的不是学习的那块料。
回到家后,我把考试成绩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没有责备我,只是静静的坐在那,屋子裡一片寂静,我心想,看来妈妈对我的成绩也不满意。“妈妈,我不想念书了,我不是学习的那块料,上学就是浪费钱呢,还不如出去打工呢”,我打破了屋子裡的寂静,妈妈听了说道:“不念书怎么行呢,这只是第一次月考你就失去信心了吗,你这次已经上升很快了,下个月再好好学,一点点上升谁都不能一次就吃成一个大胖子对吧,好好学怎么都能考上的,不能不念,不念书你的前途就彻底断了,”听了妈妈的话,我的眼泪直在眼睛里打转,妈妈说的对啊,不念书能有什么前途呢?好好学怎么可能不上升呢?我为什么要不念书呢?好好学会上升的,在以后的日子裡,我一定要再加一把劲,一定要考上高中,加油吧!
亲情的力量给了我自信,就在此时,一股浓浓的亲情犹如春天温柔的阳光,洒进我的心田,令我幸福无比。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韶华易逝,光阴冉冉,幼时那些最靠近心的点滴时光,在,亦或不在了。他们是否早已随风而去,还是深深藏匿在某个不易触及的柔软角落呢?
小的时候我最黏奶奶,和奶奶度过了整个儿时岁月。
紫红色的豌豆花在叶间静静地小憩着,时不时飞来一只白色飞蛾,绕着它们打转转,这会儿看还倒吊在花下,再看时却已经摇摇晃晃地飞到邻家了,也许那儿正簇着一丛黄色花呢!风吹得很轻,不似吹落繁花的野蛮的风,它好像怕惊扰了树上那只立着的麻雀。
奶奶坐在一旁的小椅上,蒲扇轻摇,为我扇风。她的身上落满了葡萄树叶的影儿,虽然这棵葡萄已经长了两年还没结果,但家里没有一个人反对它继续站在花池一角。奶奶的眼睛已经半眯了,是呀!在这么热的下午,也只有她愿意陪我在外面种瓜了。已经入了夏,开始吃瓜了,各种瓜,西瓜,香瓜,哈密瓜……可我开始种瓜。哈,现在想想真是傻,可奶奶没有反对,在一旁静静地陪着我。
立夏的时候,奶奶帮我编蛋网。赤橙黄绿青蓝紫,好像七仙女的丝带。奶奶将绒线一根根打结,系在一起挂在门把上,然后编起来,她的手翻转得好快啊,我都眼花了,还困了,睁开眼的时候,听到奶奶唤我乳名,而我,已经身在柔软的浸满太阳味儿的床上了。蛋网已做好,里面放了一枚大大的乳白鹅蛋。
今年的蛋网是我自己编的,因为找不到那么多颜色的丝线,只用了单色的,不好编,也编的丑,蓦然想起似乎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去乡下看奶奶了,突然特别想奶奶,想那些和奶奶一起度过的如同彩色丝线一般的童年时光。
人在长大的过程中,是要经历很多美好的东西的。你觉得那些美好的时光已经离你远去了,其实不然,他们从未走远,只是被你作为珍宝悄然留在了心底,等到我们都老了,就用它们浸透自己冰冷的双足。
有些许愣怔地,看着那土坡上一个孤零零的树墩。大概是,被人遗忘好久了。
一阵狂风肆虐地刮过,往昔的画卷被吹得翻腾起来,那棵魁梧的老树,好似还屹立于土坡上,一片郁郁葱葱,一片生机勃勃。就这么站在窗口对面,不动声色。一块小地方,因此盎然起来。
依赖来源于习惯。习惯了它繁茂的枝叶,习惯了它的不苟言笑,习惯了它的存在,一切的美好,就尽在指尖酿造。潜移默化之中,仿佛也颇有一种重山密林之感。老树终究是老树,饱经沧桑的脸庞总显一副老者的耿直慈善来,看着往之来去的小辈们,说不出是欣慰还是感慨。一颗因城市而躁动不安的心,竟因它的存在而冷静平和起来。
可老树毕竟是老树,生命终会有结束。它折下了枝丫,褪却了叶子,弯下了树干,只留下一截秃秃的木墩,在岁月的一隅静静等待生命的最后一口气。老树不复存在了,那棵回忆里的老树只能成为面前这块方方的矮矮的一截,那缕带来回忆的绿色变得黯淡无光,一点一点地离我远去,伸手留不住,张嘴喊不住,只能看着它走得越来越远,越来越远,远得看不见轮廓,看不见一抹虚影……
我离着老树越来越远了,生活好似变得空洞了起来,枯燥无味,充满着生命逝去的苦涩,老树走远了啊,生命就是这么快地一逝而过,令人伤感,又无可奈何。
敛了敛纷飞的伤感思绪,我向着木墩走去,想离它近一点儿似的,慢慢地,轻轻地。忽而,一丝嫩绿晃入眼帘,在暗淡的视线里流出一圈圈荧光。这是,老树的种子发芽了?还是一株草,亦或是某些不知名的植物?不过,这是一株生命不是吗?它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啊。
生命永远无止息,一个生命的逝去,不会阻止每一个生命的重生。它们在绝望里诞生,成长,最终真真实实存于世间,成为新的希望,它们存在于每时每刻,每分每秒,每个角落,每一个我路过的地方。生命从未走远过,它一直,一直都在。
也是些许愣怔地,望着树墩,准确地说是它旁边的嫩芽,心里安宁地,痴迷地,感受这些,从来没有走远过的生命。
它也许早就忘记了我,但我却无法忘记它。犬吠声依旧徘徊在耳旁,可我再也无法感受到那份快乐。
它是秋末来的,却又在初春时走了,这不是生死离别,只是距离的间隔但却让我悲痛不已。
秋末初见,我从小就怕狗,见到狗恨不得翻筋斗逃走,离它们有个十万八千里。
我是被迫接近它的。一两声犬吠从姑姑家的小楼传了出来。没想到姑姑家养了狗,我是带着一丝疑惑,又带着一丝恐惧。
才几个星期没见姑姑就养了狗。不知是斑点狗还是蝴蝶犬,反正是那么活泼,那么可爱。
肚子上有一圈小肥肉,但这并不显它胖,而是萌萌的。狗嗅到了陌生的气味,便来寻找源头。我恐惧的看着它,它眼神中除了一些疑惑全是兴奋。我跑到沙发后边,它似乎知道是一家人呐,马上也钻到那儿,还舔我的脚。
之后在它的强烈攻势下,我消除了恐惧。,和它渐渐玩到了一起。
初冬熟悉!一个周日,平凡的周日,我又来到了姑姑家,听到的不再是一两声犬吠,而是一阵兴奋的乱叫,它如一批脱了缰的野马,从楼梯上跳下来,又躲到楼梯后。不一会便发出了难听的摩擦的声音,又有箱子倒塌的声音。想都不用想,楼梯后定是乱糟糟的一大片。响声停了,倒不如说是凝固了,狗毛被它自己整得其乱无比,嘴里却衔着着一个小小的花皮球,我俯下身,用墙角的小梳子简单了打理了一下狗毛后,它又去玩球了。
挺好的,原来狗也没有那么可怕,甚至还有一些可爱。
初春分别。过春节了,多么喜庆的一个节日啊,多热闹,多欢乐,这次我是一心想着小狗的,进了门一看,望见了楼梯旁那一个马上要坠入箱子的小花皮球。一片寂静起码对我来说是这样的。没有了犬吠声,它被送人了。送给谁了?也许她再也不能和我玩啦。小皮球坠入了箱中,伴随着我心碎的声音。
记忆中的狗还在,它虽然被送人了,可它所做过的事却留了下来,随时可以和我相伴它默默的留在了我的心里,从未走远。
所以,被大家推荐了很久的魔道我也是今年年初才接触到。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在此表白魔道/天官/渣反。尤其是魔道和天官的人物,宿命感真的是棒到没话说。
这两天花怜的车难产得厉害,跑去读了很多原耽。最近读的所有作品里,最喜欢的是谦少的《从未忘记》。《明恋》也是这位太太写的,可是我不喜欢,太苦了……涂遥也好,肖林也好,赵黎也好,都让我觉得苦。对于齐楚,我只能说:路是自己选的,苦果也请自己吞下。
话题回归《从未忘记》,我为什么喜欢这篇呢?
很简单,因为它够甜。基本上可以算是个童话故事一样的结局。
我没在作者的淘宝店铺里找到实体书,也就无缘知道后续。至少到网上的部分完结为止,这真是一个很甜的故事。
叶岚和许辰,可以让我记起一些开心的`事:暗恋一个人的感觉,被回应的喜悦,小心翼翼的触碰,点点滴滴,都是甜的。
这两位虽然都各自纠结过,说到底都是幸运的。世界这么大,能在很小的时候就遇到携手一生的人、兜兜转转又能回到对方身边,太幸运了。
虽然它离开我已有三年之久,但是它早已深深地埋在了我的内心深处。
初见时那一份快乐,我到现在仍然记得格外清晰。
“汪汪,汪!”那小狗的皮毛并不花哨,是最鲜明的对比——黑与白。它竟然叫丢丢,这名字也太随便了。我天生对狗有些怕,不敢去摸它那柔柔的皮毛,也不敢蹲下好好看它,好像它是美杜莎,一看就被石化。
姑姑家的客厅在楼上,我上了楼,心想能躲过它。然而我越躲它,它越叫得欢,小尾巴拼命的向上摇,我飞快的上了楼,如风般快速的上了楼,它紧随我身后的“风”,也跟上了楼,“砰”我使劲的把门关上,丢丢安静下来,乖乖的坐到了门外,那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感情,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心软了,也许它只是想和我一起玩。
我鼓起勇气,出了门,慢慢地蹲下去,伸出手去摸它,它的眼中流露出欣喜,前掌离开了地面,扶着我,伸出舌头舔我。
我开心,因为我认识了一只热情好客的小伙伴。认识了这只小狗之后,每一次去姑姑家都不孤独,和它玩球,找东西,只要能玩的我都和它一起玩过。殊不知,三年后,这只能成为永远的回忆。
知道了和丢丢一起玩有多么欢乐,我天天盼着去姑姑家,两个月后,我又来到了姑姑家,但这次迎接我的却是无尽的失落和悲伤。
再到姑姑家时,熟悉的汪汪声和欢快的身影并未出现。姑姑家的小院不算太大,但有许多丢丢可以藏身的小角落。我相信,它一定是藏到了某一个小角落里去了,而我找了一个多小时也未能找到,当我问起丢丢,姑姑的回答却是丢丢被送人了。
虽然已经过去三年了,但我仍然能想起丢丢,在我心中它从未走远,只是走到了我的心里,有一些事与物,只要你坚信它的存在,那它一定会存在,会在心里永远生活下去。
亲爱的丢丢,愿你新主人那里一切安好!
厚重的书本中多了一页书签,我极不情愿地码好笔与直尺,站起身来,低低地嘟囔着:“作业还差两页课时练,奥数还差三讲题,英语……哦,什么破踏青啊,浪费时间……”
我在口袋里藏了一本书,里面夹了几张古诗词背诵的东西。我骂自己只会死记硬背,灵活不来,也没工夫琢磨怎么灵活。反正记住就行了,应付过比赛,就算全忘了我也不怎么在意。
机械的学习里,童心已经消失,努力变成了应付,持久的热情变成了三分钟热度。我似乎成了一个死读书的书呆子,左背右背,最后学不精又玩不好。最初的天真与热情已然走远,承认也罢,不承认也好。
“看啊!那里有棵多漂亮的树!”耳畔传来父母激动的声音,“快,去拍照。”我抬头看了看,那只不过是一棵开满花的树罢了。“一棵树有什么好看的?”果然,出来浪费时间就是个错误的选择。我站住脚脑子里又开始循环被记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还有白居易那首长的吓死人的《琵琶行》。“哎,你这丫头,再死学就学傻了啊!”妈妈见我油盐不进的样子,叹了口气,去那棵树下和爸爸一起拍照聊天了。
看着树下的父母,两人背靠着大树,眉飞色舞地讲着什么,还不停的比划。那神采飞扬的样子,仿佛又回到了少年时代,正在讨论着东街的杂志报亭有没有出新,西街的冰糕店开门了没有,就在那么短短的一瞬间,我忽然想到了自己远去的单纯。
我闭上眼睛,脑海中的杂念如一缕云烟,一点点消失不见。在睁开眼睛时面前的景象令我惊讶:那棵茁壮的树在西天的彩霞中,温柔无比的夜光里,开满了星星点点的繁花,似少女笑靥,轻盈舞动枝梢。父母在树下笑容满面地聊天,他们脸上的皱纹已然消失,如孩子般天真地笑谈着。
原来童真未曾远去,时光荏苒,只是带走了幼时的无知,心中的那一片天真,却从未走远。
“看,闺女,这条河多好看,现在怎么还有这么清的水?是不是……”
“你们想多了,那就是一条织女的蓝飘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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