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小红。以前我是最不喜欢小红,小红是她奶奶带着,爸爸妈妈在外地打工,所以她穿的衣服裤子很土,头发也很乱乱的,我走路时总是躲着她,但从一件小事中,我明白了她是那么善良可爱。
一天早晨妈妈从梦中叫醒,我拉开窗帘一看,哇!怎么西边有乌云,东边有阳光。我连忙穿起衣服,一看表快七点了。我赶紧背起书包,跑进餐厅,拿了一块面包向门外跑去。妈妈在后面喊:“拿伞”!我一边跑一边回答:“不用了。”放学的时候,我听到哗哗——哗哗的声音,原来是下雨了,我想:要是听妈妈早上说的话就好了,我只有冒着雨回家了,我刚走出校门,突然,小红叫住我了,她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你拿我的伞打着回家吧,你的家有点远,我家就在附近。”说完,转身就走了,这时,我的喉咙好像被块石头塞住似的,只觉得泪水快要留下来,我拿着伞头也不回地走了,第二天,小红没来上课,原来她是昨天被雨淋病了,我这才觉得小红是那么善良。从此以后,我和小红就成了好朋友。
从这件小事中,使我明白看人不能以貌取人。要看她的心灵是否美丽。
我的新同桌长得比较高,中等身材,一张瓜子脸上排着整齐的五官,一双带着双眼皮的眼睛清澈、明亮,黑黑的眼珠左右转动着,透出的神气中,还夹带着几丝机灵。
一些小黑点零零星星地散布在他的左右脸上,把红晕都遮住了,这些小黑点看起来像雀斑,可细看又不像,这就些,还给了我一种耐人寻味的感觉。鼻子虽然没有高高地凸起,但也没有软软地塌下来,也还凑合着看。一张嘴巴能说会道,虽然吐不出妙词佳句,可也经常充满个性。他的一对耳朵精致、小巧,仿佛安在别人的脑袋旁就觉得别扭,只有安在他的脑袋上,才算是对号入座。
这就是我的新同桌,你的新同桌呢?
有一次下课的时候,我觉得有点儿冷,就穿上我的外套,就在我把右手伸进去的那一瞬间,右手的袖子一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脸颊。呆头呆脑的“跟屁虫”还以为我想伤害他呢,他也拿出了他的外套,也用外套上面的袖子碰了一下我,也来了一次反击,让我心里哈哈大笑。
还有一次上课,我们全班同学正在做作业,“跟屁虫”朱格豪左手肘挪着挪着,挪到了我的桌子上,碰到了我的右手肘。我的右手一向上斜,我本来一个漂亮的'字,一下子就被斜上去老远,我一看,我写的字变成了一个“丑八怪”,我的心中立刻燃起一大堆熊熊烈火。下课的时候,我气急败坏地找到正要去玩的朱格豪,张牙舞爪地说:“你看看,你的手肘碰到了我,你把我的本子弄成什么样了?”我边说边把作业本拿出来,像一只母老虎似的看着朱格豪,继续说道:“而且我用的是水笔,再也擦不掉了。”朱格豪被吓傻了,结结巴巴地说:“没……是你自已的右手放到我这里…….我这……才碰……到……你的。是你…..是你的手肘碰到我,才害得我字写差了呢。”听到这里,我气得恨不得在朱格豪的脑袋上敲几拳,好让他清醒过来。
瞧,“跟屁虫”朱格豪有时候让我快乐,有时候让我失望,还有时候让我大发雷霆。不过,我还是喜欢朱格豪的快乐和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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