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亏本甩卖啦……”诸如此类平时在商场听到的叫卖声,回荡在教学楼之间,一声高过一声。我坐在自己冷冷清清的书摊前,看着别人做得热火朝天的生意,忍不住想去凑凑热闹。我委托旁边的同学帮我看着书摊,自己就拿着钱包到处转悠去了。
没走几步,一个熟悉的面孔映入了我的眼帘。呀!那不是大名鼎鼎的'小书虫小陈同学吗?她那里一定有很多好看的书吧。我一边想就一边朝她书摊的方向走去。我一看地上的书,哇塞!真丰富啊,各类书籍应有尽有,而且还有我喜欢的曹文轩的《叮叮当当》系列。
我俯下身问:“小陈,你这本书多少钱?”她回答:“这些既然我都看过了,放在家里也没什么用,我们又是熟人,那就卖你3元一本吧。”我指着地上的三本书说:“我买三本,能便宜一点儿吗?”“可以,嗯——10元吧。”我听到她回答“可以”两个字,便在心里偷着了,3元一本确实划算啊,而且这书还是八成新的呢!没多想,我顺手给了她10元钱,拿着我买的书欢欢喜喜地离开了。
晚上,我给妈妈讲今天买书的事情时才恍然大悟。天哪!3元一本,10元三本,那不是更贵了吗?Ohmygod!我怎么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还和人家说“三本便宜一点”,当时在想什么呢。妈妈笑得直不起腰,说:“文潇涵,你出了这么大的糗,要是让人家知道了非笑掉大牙不可。”
唉,我真是太糊涂了,这样糊里糊涂地买了“3元一本,10元三本”的书。不过想想倒也无碍,10元三本八成新的书,我还是不亏!我想,小陈同学肯定也是糊涂了,恰好两个糊涂虫撞到一起了。
印象中,同桌的他是个长不大的.小男生,也是一个人见人爱的萌神。一头微卷的褐色短发,白皙的皮肤上镶嵌着几颗深栗色的小痣,又弯又长的眉毛下面是一双囧囧有神的眼睛,配上那个小巧挺拔的鹰钩鼻,真像一个地道的人。
可是,每次当我们喊起他的外号:”小非洲“的时候,他总是倔强地回过头来,装作一副十分生气的样子,腮帮子一鼓一鼓地吼出来:”不许叫我的外号!我皮肤这么白,应该是白雪公主……哦不,白雪王子才对!“说完,提着他的小短腿扬长而去,留给我们一个炫酷的背影。大家都笑起来。同桌的他就是如此幽默,像个不谙世事的小王子。记得那天下课,我抱着作业路过办公室,赫然看见他低着头,绯红着脸规规矩矩地站在老师面前挨训,他的手指紧紧缠绕在一起,可是尽管老师的话很难听,有些甚至是从同学口中听来的不切实际的谣言,可是,他却什么也不辩驳,只是耐心地听着,良久,老师停了下来,看看他有什么反应。出乎意料,他什么反应也没有,甚至没有一句话为自己伸冤,还深深地向老师鞠了一躬,说着:”谢谢老师!“然后,像个落荒而逃的兔子一样飞奔了出去。我跟着他走过去,试图安慰他几句,可是,他的举动再次令我大吃一惊。只见他飞快地迈动步子跑到学校窗台上,望着远处的高楼大厦,他自由地伸开双臂,神色轻松而平静,还深呼吸了好几口气,最后,他呢喃似的为自己打气:”加油,明天照样有太阳升起!你会成功的!“一瞬间,我被感动了,愣在原地久久无法言语。原来,需要安慰的不是同桌的他,而是我们,已经麻木的我们!
啊,幸好有你,同桌,是你教会了我什么是勇气与面对生活的希望。
我有一个同桌,他个子不高,一头乌黑的头发,眼睛非常明亮看起来非常的好看,鼻梁都是高高的,整天都穿的干干净净,让人一眼看上去就觉得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朋友。
但是如果这样想就错了,因为我的同桌有一个外号叫:“小糊涂”。为什么叫小糊涂呢?这件事情还要从上个月的语文课上说起。
有一个我们语文老师上课的时候安排大家默写课后的生字,告诉我们要在第二天找人到黑板上默写。大家回家之后非常认真的写,第二天到学校之后大家都说会写了。我看到我同桌趴在座位上非常开心,我就忍不住问他:“你后面的生字写完了吗?”同桌就告诉我说他早就会写了,昨天晚上回去之后吃好饭就开始写作业,练习写字了,他已经把生字写的非常好了,还得到了他妈妈的表扬。
我忍不住表扬了一句:“你真厉害,我也是勉强会写的。”同桌听到我的夸奖非常的开心。语文课上老师要找人默写生字,我的同桌一脸自信的主动举手去黑板上默写生字。可是没有想到老师提问的时候我的同桌却根本就不会写,一会之后脸上就通红一片,非常不好意思。我看到后大吃一惊,我的同桌作业不是会默写了吗,怎么这时候却一个都写不出来,我的心中充满了好奇。
老师看到我的同桌不会写,于是就问道:“你怎么不会默写呢?刚刚你不是举手说会写吗?”老师的问话让我的同桌脸上更红了,低着头不敢看老师,低声的说道:“我······我,我记错了,我默写的是下一课的,不是今天提问的,我以为您让我们提前预习呢。”我的同桌说完大家就哄堂大笑,我也不由的笑了出声,原来是记错作业了。
不过老师却没有批评我的同桌,而是摸了摸我同桌的头微笑着说道:“你还真是个小糊涂,比不过下次要认真听,不能再记错啦。”
于是,我的同桌就多了一个外号:小糊涂。
大名鼎鼎的才子郑板桥,论才有才,论德有德,德才兼备,不论是当个小小的七品芝麻知县,就是当上堂堂一品大宰相,那也绝对不会比别的相爷干得逊色。可是,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他,直到"人过了半百,陈年一壶酒"的年龄,才当上一个小小的知县,尽管勤勤恳恳为国为民,清正廉洁为政为官,为当地老百姓办了许许多多的实事好事,得到群众的爱戴敬重,却不但没有得到朝廷的赏识重用,反而落了个"削职为民"的下场。要不是有位同他有些私交的王爷(皇叔在皇帝面前说情,只怕他郑板桥可能不仅是乌纱被摘的问题,连自己那颗脑袋瓜恐怕也难保住的。?
为什么德才兼备且政绩卓著的郑板桥却在仕途中跋涉艰难呢?电视剧《郑板桥》的两句主题歌词揭透了奥秘:"书生学到老,也不通世故";"平生不服输,自己要作主"。所谓"不通世故",就是不懂得做官的诀窍:瞒上欺下、捧上压下。不懂得讨好上级和欺凌压服下级的为官之道,在仕途中也不免处处碰钉子遇麻烦。这就像你要打开一把锁就必须找到它的锁匙一样,做官也要精通其秘诀--"通世故"。可惜郑板桥虽"学到老"了,但对"世故"却是一窍不通的(他根本不愿去学通它。因而,郑板桥这位书呆子根本就不是当官的材料.
职为民"即将卸任时,他同其师爷刘某的一番对话(原话记不真切了,这里只录下大意很有意思,能帮助我们加深对这个问题的理解。郑板桥这书呆子显然对自己被无理罢官的事想不通,故问"我错了吗?"刘在指出"你压根儿就错了"后反问:"你一个聪明人难道连官场上的瞒上欺下的一套都真不懂吗?"郑说:"我当然懂。只是大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不愿那样去做罢了。"刘说:"这就越发不可救药了。如果你只是不懂,那还可读史书请幕僚,而你既然懂得却不愿那样去做,那就真的没有办法了。"他俩在谈到"苍天"的话题时,刘说:"对老百姓来说只有一个天,而对为官者来说,天有四重:苍天、百姓、皇帝和良心。遥远的苍天好对付,糊弄糊弄便过去了。对付老百姓也不难,能给一碗饭吃他们就会满足。对付皇上嘛也不是太难的.事,会奉承拍马,给他歌功颂德他就会眉开眼笑。难就难在良心不好对付,你郑板桥只管'自已要作主',不愿昧良心瞒上欺下,与贪官们同流合污,而硬要见魔斗魔见鬼打鬼,那魔鬼能让你吃好果子吗?"刘师爷的这些话,真是把郑板桥之所以不能做官的根由揭示得入木三分。是的,从皇帝老儿对其皇叔的谈话中也证实了这一点。皇帝老儿说"朕也知道郑板桥才华横溢,忠心耿耿。朕之所以不重用而贬谪他,是因为不这样做会冷了其他官员的心。哪朝哪代都少不得庸官呀,朕要治理朝政,总不能为了一个郑板桥而失去一大批臣工吧。由此可见,是郑板桥那"平生不服输,自己要作主",不愿在旧官场随波逐流而导致其悲剧的产生的。当然,这不仅仅是郑板桥的个人悲剧,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有朋友看过《郑板桥》后为郑深深感到叹惜,说他有才有德有政绩却落个这样的下场太不值了。在我看来,这个问题要看你怎么个看法。郑板桥之所以能流芳百世成为千古传诵的人物,不正是因他具有"威武不屈,富贵不淫,贫贱不移"的铮铮硬骨,宁肯抛却乌纱也不昧良心往上爬的高尚品德,才为人所敬仰的么?在那黑暗腐朽的社会,郑板桥要能如鱼得水平步青云,那就说明他昧了良心,即使当上了再大的官,他也不能成为如今为世人所爱戴敬重的郑板桥。他用一生悟出的四个字"难得糊涂"也不会流传千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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