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最喜欢这一个故事(作文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350字)

作文我最喜欢这一个故事(作文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350字)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2-09-26 07:34:18
作文我最喜欢这一个故事(作文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350字)

作文我最喜欢这一个故事【一】

五年级的一个暑假,我和朋友去发传单,这是个锻炼自己,磨练忍耐力和坚持的一个心酸过程。尽管心酸,但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新鲜的。

我们换好了衣服,一个叔叔跟我们讲了大概过程,也就是看见路人要先说“你好”,在介绍传单内容,并留下联系电话,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如果那个人愿意听我们讲完所有的内容。

我们来到大街上,开始向路人下发传单。但只有亲身体验过,才会知道那些路人有多难“伺候”。有点人理都不理我们伸出的手;有点人看了看我们,如有所语的议论着,皱着眉头走开:也有的人接过我们的传单,还没有两三步,便扔在了地上。一上午下来,放眼望去,满地传单在随意的让人们踩踏,没有人在意那是我们一张一张亲手送出的传单。传单都被随意丢弃,更不用说让我们介绍了。

到了下午,我们都泄气了,把传单丢在旁边的石椅上,谁有兴趣,谁就去拿。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这时,有一个大叔,他站在我们面前,看着我们手里的传单,我盯着他看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他是要我们的传单,听我们的'介绍,于是我站起来,微笑说:“你好,这是……希望您有空去看看!“太好了,这是我今天第一次向路人开口,那位大叔一直耐心地听我讲完。在这个下午,情况有所好转,渐渐低,越来越多的人吧传单放在包里,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听我讲完。慢慢地,我脸上的笑容不在僵硬,虽然还是有很多人在踩踏,但是我开始相信坚持的力量。因为在这个世上没有人会拒绝微笑,没有人会无视坚持!

回到家,回想这一天,发现了坚持的可贵,在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只要坚持没有什么不可能!只要坚持,世界对我没有什么不可能!

作文我最喜欢这一个故事【二】

??最喜欢的一个汉字-三年级

老师布置的这篇命题作文可真叫我发晕。虽然我们实验班早在二年级时已学完了小学应学会的二千五百多个汉字,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最喜欢那个汉字。坐在电脑面前暝思苦想,似乎所有的汉字我都喜欢,又对所有的汉字没有较深的思索。怎么完成这篇作文呢?咦,既然要我们打作文,何不就选“文”字呢?

细细一想,这个“文”字还真讨人喜欢。与文有关的词组大部分都偏褒义,或是中性词。文字、文明、文化、文物、文艺、文学、文章、文豪、文人、文笔、文采、文风、文献、文件……好了,不多说了,免得老师说我赚字数。

要说“文”这个字,得先从“文字”说起。虽然说文字只是一种符号,你可别小瞧这个符号呢!它可是记载历史,传播知识的重要工具。没有文字根本谈不上后来的文明、文化、文艺、文学等等。

关于汉字的起源,古人开始是“结绳”、“图画”、”“符号”“书契”等。最早的刻划“符号”距今8000多年,主要是在陶器上面的刻画或彩绘符号,还有的刻写在甲骨、玉器、石器等上面的符号。后来,刻划“图画”“符号”、渐渐向“象形”字发展。“中国文字——汉字的产生,有据可查的,是在约公元前14世纪的殷商后期,这时形成了初步的定型文字,即甲骨文。甲骨文既是象形字又是表音字,至今汉字中仍有一些和图画一样的象形文字,十分生动。”(网摘)漫长的文字演化发展过程中凝聚了多少先人的心血和智慧。

有了定型的汉字,标志着炎黄子孙向文明迈进了一大步。人们可以利用这一工具进行交流,促使文明进一步向前发展、文化进一步繁荣。有了文字,才可能有文章、文学。有了文字,才可能记载历史,传播知识,弘扬文明。

现代社会给我们这代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我们要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努力学习。特别是在现阶段,学好文化知识是我们的第一目标。一位伟人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是一个愚蠢的军队。”那么,没有文化的人也是一个愚蠢的人。没有文化的人,如何能做一个现代文明的人?

文明是人类进步的象征。我们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文明史和灿烂的文化。从古到今,产生了许多优秀的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教育家。他们的思想、理论、科技成果,都是一种文化,一种文明。这些文化和文明极大地推动了历史的发展、社会的繁荣、人类的进步。我们现在学习和继承的各种知识,都是先哲们创造的文化、文明中正确的部分。也是需要我们继承和发扬的。我们应当把握机遇,刻苦用功,认真努力,好好学习,做一个有文化的人,做一个弘扬文明的人。

上面这些都与“文”字有关,都包含在“文”的广博范围内。所以,我们都应爱“文”这个汉字,让我们头脑里多一些“文”的内容。可别做现代文盲。耶,这文盲可不是好词,真的不要往自己头上戴文盲帽子哟!

作文我最喜欢这一个故事【三】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作文我最喜欢这一个故事【四】

我们无权去评论别人的价值取向,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想只有驾驭好自己的人生船舵,不被世俗淹没,或许这才叫真。而我,唯独喜欢那咖啡……

其实,生活就像那杯咖啡。生活中的种种苦涩,也曾使人失望流泪,漫漫岁月里的辛苦挣扎,也曾使人衰老,但由于忍耐,由于奋斗,坚韧的生命终能超越所有忧患与磨难,最终蜕变成蝴蝶——破茧后的美丽。

蒙田曾经说过:我们的生命,像世界的协奏曲,由相异的因素……由各种各样的声调组成,美妙和刺耳的、尖锐和平展的、活泼的和庄严的……生活的波动,跳动着的音符,构成了一篇真生活的美文。

生活是蜿蜒在山中的小径,坎坷不平,沟崖在侧。

摔倒了,要哭就哭吧,怕什么,不必装模作样!这是直率,不是软弱,因为哭一场并不影响赶路,反而能增添一份小心。

山花烂漫,景色宜人,如果陶醉了,想笑就笑吧,不心故作矜持!这是直率,不是骄傲,因为笑一次并不影响赶路,反而能增添一份信心。

生活因为有了些许苦涩,星星点点,点缀成了一段不平凡的人生之旅。

古有司马迁的忍辱负重,生活的艰辛,世俗的眼光,也曾使他步履维艰,然而正是有了这些磨难的铺垫,才让他有了对生命的另一种诠释,于是他义无反顾愤然前行,愤世嫉俗,屈辱忧愤,铸就他忍辱负重的傲骨,也最终铸成了千古不朽的《史记》。

这是生活的恩赐,“上帝给你关上了一道门,必定还为你开了一扇窗”,有了这样的波澜,人生不再平淡。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也有很多蛀虫,他们想要那杯果汁,过着安逸甜蜜的生活,不思奋斗,躲避荆棘,不懂得苦尽甘来的道理,把自己装在套子里,做着天上掉馅饼的美梦,浑浑噩噩的人生怎么会有意义,又怎么会有真正的快乐?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在众人的思维定势中,悲悼的秋到处充斥这离别的.气氛,洒尽离人泪。回眸生命的历史,我的感受正如诗人刘禹锡《秋词》所说:“自古悲秋空寂寥,我言秋日胜今朝。”在这个特殊的季节里品茗咖啡,并不只是苦涩,浓浓的香气、淡淡的甘甜,无穷回味的是亲情的温暖,友情的纯真,收获的快意,当然也荆棘刺破肌肤的隐痛……但这恰是人生的真正韵味。

有一种感觉就像酝酿已久的醇酒,隔着杯子看并不怎么样,但细细地咂一口,就有一种别样的滋味缠绕在舌头喉间,不浓烈但很有味,不馥郁但很绵长,丝丝缕缕地勾起你无尽的遐想,这就是生活。我喜欢那种苦中带甜的滋味,犹如那风雨过后的彩虹,因为铭刻了磨砺的艰辛,才更显得弥足珍贵。

作文我最喜欢这一个故事【五】

中国有很多传统佳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元宵节……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元宵节。

传说,在汉文帝时,已下令将正月十五定为元宵节。汉武帝时,”太一神”的祭祀活动定在正月十五。司马迁创建”太初历”将元宵节定为重大节日。

元宵节又称灯节。按民间传统,在这皓月高悬的夜晚,人们要点起彩灯,燃灯放焰,或出门赏月,喜猜灯谜。共吃元宵。合家团聚。其乐融融。

一直听妈妈说,在元宵节的晚上,上海的城隍庙,有灯会,可热闹了。

去年元宵节晚上,爸爸妈妈带我去了城隍庙,我们首先来到了最热闹也最拥挤的九曲桥,桥上游人胸贴着背,肩挨着肩,观赏着在湖面上的民族彩灯。我们也一起挤入了人群,彩灯在灯光的照耀下散发出五颜六色的光芒,真是绚丽多彩:天女撒花灯。七仙女下凡灯。还有八仙过海灯……一座座彩灯真像一位位仙人来到了人间。

看完了彩灯,我们又来到了猜灯谜的地方。我拉着妈妈来到了几排灯笼下面,我迫不及待地问妈妈"那是什么呀?“那是灯笼”妈妈不紧不慢地说”上面不少灯谜呢”我问妈妈”灯谜是什么?”“灯谜是一种传统的元宵活动,其实就是猜谜语。”

我仰起头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着∶上边毛,下边毛,中间有颗黑葡萄。我想:有什么葡萄是上有毛,下也有毛的?我便去问妈妈,妈妈听了,笑了起来,说“是眼睛啊!”我反驳妈妈说错了,但妈妈指着脸对我说:“你看,上边毛,下边毛,中间有颗黑葡萄!”我一下子明白了。

这一次的灯会真难忘,元宵节真的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传统佳节。

作文我最喜欢这一个故事【六】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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