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欢的历史人物的作文(我喜欢的历史人物800字作文)

关于喜欢的历史人物的作文(我喜欢的历史人物800字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03-27 13:44:07
关于喜欢的历史人物的作文(我喜欢的历史人物800字作文)

关于喜欢的历史人物的作文【一】

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父、***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死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死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死”和顾大嫂的“死不了”要强。至少,她是死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人***。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死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血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关于喜欢的历史人物的作文【二】

合上《水浒传》,顿时感到心头拂过一阵春风。施耐庵笔下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实在是令人过目难忘啊!在这群星灿烂的水泊梁山,有一颗耀眼的明星,那就是宋江。

宋江,乃是山东郓城县宋家村人氏。对他的评价历来也是争议颇多,有的大加褒扬,有的一再贬低。我读了好几遍水浒传,的确看到了一个矛盾的宋江。

宋江这个人,文中说:“貌黑身矮,出身小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但就是这样一个不能文不能武的人,当上了梁山泊首领。凭什么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宋江仗义疏财,扶危济困,可以说视金钱如粪土。宋江登场后不久就帮助了阎婆惜母女。堂堂一个押司,何必帮助一对与自己并不相***母女呢?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宋江伸出了援手,这样获得宋江雪中送炭的人不在少数:唐牛、武松、薛永、李逵……他们当时大多都是落魄之人。

宋江的义气还体现在他对朋友的态度上。他路见不平,那就拔刀相助。他为了义,私放晁天王;他为了义,三打祝家庄;他也是为了义,大举进攻大名府。他与兄弟真可谓是手足情深啊!

宋江志向高远,他曾在浔阳楼醉题反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黄巢是谁啊?那可是唐末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啊!黄巢不是大丈夫,他才是大丈夫,难道不能看出他具有雄才大略吗?这种胸怀大志的品质,才配成为真正的领袖啊!

宋江不仅对友义,对亲也孝。宋江怒***阎婆惜后,自身已性命难保,仍不忘自己的父亲。宋江要投奔梁山时,看到父亲病故的家书,捶胸顿足,连夜赶去奔丧。刺配江州,宋江宁可受牢狱之苦,也不愿违反父训,随众兄弟上山。这不就是“孝义黑三郎”吗?

但是宋江也并非是完美的人。宋江为了把霹雳虎秦明逼上梁山,设计活捉他,又假意挽留他,实则派人冒充他,在青州城肆意***人。后来秦明回青州城,慕容知府***死了他的全家老小,并痛骂他。秦明只好上梁山。为了拉拢一个秦明,却***了无辜的百姓。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与不顾百姓性命的昏君有何不同?

同时宋江为人软弱,本该领导兄弟们一同起义,他却选择了招安。晁盖一死,他便当上了梁山真正的首领,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并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聚义”和“忠义”相差可大着呢!秉着“忠义”的思想,宋***想着为朝廷效力,始终要招安,使他无心回击朝廷。最后梁山泊接受招安,大多数英雄好汉都惨死。梁山泊本来有机会打败朝廷,改朝换代,一举推翻政府,彻底打压贪官。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宋江的选择正是他们惨死的重要原因。

宋江的经历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也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我们可以认为他虚伪造作,却不能忘了他高唐州井下救柴进;我们可以认为他爱慕名利,却不能忘了他帮助卖汤药的王公;我们可以认为他患得患失,却不能忘了他始终为当时的朝廷和国家而忧。宋江虽然矛盾,但却是个英雄。那么就让这个英雄独特的光芒闪耀吧!

关于喜欢的历史人物的作文【三】

瞧,那位身穿西服、戴着一副比啤酒瓶底还厚的眼镜、消瘦的脸上总是挂着一丝微笑的先生,他就是我的良师——钟程。

钟老师知识渊博,教学技能娴熟,教法灵活多样;课堂调控能力强;教态亲切自然,上起课来总是那么轻松活泼、生动有趣。我尤其爱听他的作文课,每次听他讲作文,总是那么引人入胜,使我们兴趣盎然,也使许多害怕写作文的同学逐步懂得了一点写作文的“奥秘”。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这是一节作文课,只见钟老师像往日那样大步走进教室,今天他显得格外兴奋,刚走到讲台前,就笑嘻嘻地说:“同学们,我今天好开心哟,你们知道为什么吗?”我们都咧开嘴,摇摇头。钟老师接着说:“今天早上,我到农贸市场花一元钱就买了两只老母鸡,你们说能不叫我开心吗?”同学们一听,便哄的一声大笑起来,刘涛笑得特别夸张,连腰都直不起来了。我想钟老师准又在和我们开玩笑了吧!哪知钟老师却一本正经地说:“真的,我从来不说假话,不信我读给你们听。”只见钟老师手里拿着一位同学的作文本,高声念着。

原来是一位同学在作文中写他跟他爸爸去农贸市场买鸡,爸爸只付了一元钱,就买了两只肥壮的老母鸡。同学们恍然大悟。钟老师是在批评有些同学在写作文时不顾事实胡编乱造。钟老师接着告诉我们:“写作文不管你描写多么生动,词语多么丰富,如果你写的作文脱离了事实,那你这篇作文就失去意义了,当然就更谈不上是一篇好作文。”是呀!我在写作文时,也经常犯这种毛病,比如写秋游的,却用上了“春光明媚、白花争艳……”看来,通过这次钟老师的纠正,同学们今后写作文时,一定要细心琢磨,深入了解,遇到不懂的问题要么问老师,要么问家长或自己查阅资料,类似的错误一定会大大减少的。

钟老师对工作十分认真,从不耽误学生上课。记得有一次,钟老师因重感冒使咽喉肿得十分厉害,讲话非常困难,原本数学老师叫我们这节语文课上自习的,但上课铃刚响,我们的钟老师又拖着沉重的双腿走进了教室。同学们都赶紧跑上前去扶钟老师,就这样,钟老师用轻微的声音,带病为我们上课,虽然在上课的时候,钟老师偶尔也露出痛苦的表情,但还是认认真真为我们上完了这节课。

现在我就要毕业了,能与钟老师相处的时间也只有短短的二个多月了,但我永远也忘不了,是谁给了我向知识海洋进军的勇气和力量;是谁点亮了我前进路途上的灯塔;是谁如春雨一般滋润我幼小的心房;钟老师那无私奉献的精神,使我深受感动,他永远是我心目中最好的良师。

关于喜欢的历史人物的作文【四】

哥哥有着一张明星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的,跟周杰伦的小眼睛有几分神似。鼻子挺挺的,与潘玮柏的高鼻梁几乎一摸一样。嘴巴大一分则不好看,小一分则是樱桃小嘴,他的嘴巴不大不小,嘴唇薄薄的,言承旭的嘴巴跟哥哥的可像呢!哥哥的皮肤跟《原来是美男》中的张根锡一模一样,白白的。哥哥的身材可是好到无话可说。仅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子了,这使哥哥班里有许多女生都写情书给哥哥。

哥哥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星的海拔,有蔡依林、angelababy、飞轮海。我第一次进他房间时可惊呆了。他还说:“要不是妈妈不同意,客厅早就变成明星的海洋了。”哥哥还毫不吝啬展示着他的收藏。那里有无数张歌手专辑,无数张电影碟片,无数本娱乐杂志,无数张演唱会全记录的光盘。他最珍贵的收藏就是武艺的签名专辑了,那可是他寒假里去杭州快乐男声签唱会排二个小时的队排到的。要是问他看过几场演唱会,他会炫耀地说:“十个手指也数不完。”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我在心里感慨到。

早前,哥哥心中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我不得不说,哥哥是块当明星的料。他在家里看迈克的MV,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太空步。看迈克的四十五度倾斜,不知不觉练会了六十度倾斜。在迈克去世的那天,他还流下了很少在他脸上显现的眼泪。他说:“自己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下迈克的维也纳梦幻庄园。”迈克在去世不久后,哥哥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亚洲舞后蔡依林。哥哥又开始学蔡依林的舞。他先学《日不落》、《特务J》、《花蝴蝶》,尝试了这些舞后,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但在学《舞娘》时,小菜一碟就变成了难上加难,哥哥怎么都学不会,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但他又特别爱面子,问他为什么放弃,他只会无奈地答一句:“我这么高的个子,怎么适合跳那么娘的舞呢?”过了些日子,哥哥心中的偶像又从蔡依林转变到了贾斯汀·比伯。这次,哥哥不练舞蹈,练他的歌。《BABY》是比伯的成名曲,哥哥就先练比伯的这首歌。前面部分对于英语还不错的哥哥来说已经有了一些难度,但还能克服,后面的RAP,可就难倒了哥哥。最后,哥哥还是克服不了语言的障碍。现在,他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万人迷周杰伦。周杰伦的歌和舞,哥哥掌握得如鱼得水。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久之后,这个追星族哥哥一定会再次换偶像的,我真期待哥哥的下一个偶像。

我想对哥哥说:“追星不是一件坏事,可耽误了学习可不好。”但哥哥不需要这样的话语提醒,他的成绩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希望哥哥能成为下一代新生偶像。

关于喜欢的历史人物的作文【五】

十四年后,当我回忆那段缠绕我梦萦的往事时,还真有一丝的可笑。

1990年六月22日晌午,小小的生命便诞生了。或许,是因为上天的缘故吧!我姓厉,厉有厉害之意。扬有扬眉吐气的意思。

小时侯,我的性格正好和我的姓相反。我不但不凶狠,反而害羞,胆子特别小,每次说完话时,脸都会情不自禁的红起来,想两个仙桃一般,粉中还透着一点暗白。有时,别人会只流口水。记得有一次,上课回答问题,刚开始,我并不紧张。脸也没变。于是我便松了一口气,轻轻的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顿时,心旷神怡。但是好景不长,当我顺利答完第一个问题时,老师似乎出于考验我一般,又让我答了一道题。谁知道,这道题我不会。我感很尴尬。顷刻间,仙桃又浮现出来。心里犹如燃烧了一把火,热气腾飞,烟雾弥漫。我差点喘不过气来,心里堵的慌。还好老师看了出来。赶忙叫我坐了下来,刹那间,红意又全部消失了,我抚摸着那颗悬在半空中的心,慢慢的想着,都是胆小害羞惹的祸。

接着,我开始慢慢长大,从一个胖小孩,变成了一位少先队员。从我戴上红领巾的那一刻起,我便决定,认真学习。但我却有个小毛病:“上课爱开小差”。没办法,这个怎么办呢?就是如此,我开始沉默,并且每天愁眉不展。上课时,我一直努力克服自己,不让自己开小差。可惜,却无济于事。于是,我不想就这样放弃,我按借悬梁刺股的方法。把手脚放好,头上夹个夹子。只要意识到自己开小差,便使劲拽那夹子。果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成功了,为此我很高兴。也很激动……

10岁,对于一个小孩来说是多么可贵啊!因为有一个大的party在等着我们。那一年我便美美的享受了一番。当天,外婆买了一辆自行车给我。那辆车是我亲手挑选的。整体色调为蓝色,我喜欢蓝色,因为它象征着和平,友谊。

当然不只这个,姑妈还给我买了几条漂亮的裙子。有的带花边,有的为翻领状的,还有的上面布满了装饰,总之美丽脱俗。妈妈还送了一块手表……在我生日那天,烟花绽开了笑脸迎接我。

今年我步入了初中的门槛。它们热情地双臂向我舒展,我禁不住诱惑,走了进来,里面虽五光十色,但也很艰难,几次都想逃脱可仍没用,无奈中我选折了接受,其实接受并不难。只要我努力了。用心去!

唉!往事尽在不言中!

关于喜欢的历史人物的作文【六】

是的,我承认,在攘攘的红尘,我也会小心翼翼或匆匆忙忙。在伧俗的生活激流,也会避重就轻或玲珑圆滑。在尔诈我虞的生意场,也会迂回曲折或单刀直入。但。请原谅,私底下我依然喜欢童话,相信童话。

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喜欢童话呢?我们不也曾像豌豆公主一样晶莹剔透吗?我们不也曾向魔镜叩问那烟花一瞬的华年吗?我们不也曾在小王子的温情的眼神下变成一朵低首的玫瑰吗?我们不也曾像美人鱼那样,为了爱,百般折磨我们的脚尖或灵魂吗?我们不也曾无数次目不斜视地走过卖火柴的小女孩身边吗?

是的,我们曾经都是童话的主人。所以,我们不应该看不出一只流浪猫眼神里的戒备和忧伤。不应该不到被绳索控制的小狗,它的委屈和无奈。不应该不知道那被枝剪被异化的花草,是多么向往“山中发红萼,纷纷开且落”的自由。不应该听不到山的低叹,水的轻唱。不应该感觉不到风的抚弄,雨的亲吻。

现在呢?现在我们不也是童话的主人吗?

我们不也是寂寞的行星吗?在既定的轨迹里行走,却奢求达到轨迹之外的目标。我们以为存在就是活着的.证据,冷漠得坦然。

我们不也是那被囚禁的小鸟吗?不过,小鸟被囚禁的是身体,它的灵魂永远在悠悠长空,而我们恰恰相反,我们心甘情愿囚禁的是真实的自己,还妄想在自制的笼子里高瞻远瞩。

还好,还有童话。幸而,我还相信童话。所以,在见识了贪婪,冷酷,欺诈后,还能目光柔软,笑靥如花。所以,还会为无关的人无端的事莫名泪下。所以,还怀念前生的际遇,向往来生的重逢。

是的,有了童话,我才站在自己的三生石上,眺望得到无数次的前生,才会有那许多故人涉水而来,把隔世的相思写在朝云上装点我的玻璃窗。我的旧精魂,于魏晋之时,也曾一识渊明吧?(或抑我就是陶居前的一株柳?处盛唐之际,也曾一醉太白吧?当北宋之朝,在岭南的五月荔枝天,可曾一晤东坡否?或曾卷帘伴易安?或也奏乐倾柳永?不然,不然那些旧句在我心中幻作花开的声音,是何道理?我爱,所以我信。

来生呢?来生我愿是一株柳,拖着我长长的秀发,临水而居。不用被枝剪被规范也不会看作异类。我愿是一颗流星,义无返顾地划向黑暗,用一生的光辉去赴永恒的约会。如果,如果我有幸来生还能是一个女子,我要嫁那幽默而富想象的郑渊洁,嗳,好象来生我要嫁的人还有儒雅的余光中先生,孩子气的罗纳尔多,忧郁的童安格,似乎还有家乡那株看我长大的桂树……嗨,反正还有无数精彩的来生,让他们排队好了!

嘻嘻,不觉从我的童话梦中笑醒。

关于喜欢的历史人物的作文【七】

有一个人,他身长十尺,腰阔十围,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络腮胡须,手持62斤重的禅杖。为人性烈如火,好打抱不平。大家猜猜这是水浒中的哪个人物呢?对,他就是鲁智深——我最敬佩的一位英雄。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一个正义的你。单凭你与金翠莲父女的萍水相逢,就能让你义无反顾地帮助他们。我相信,你一定知道,你救了他们你无利可图;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救她会因此得罪镇关西;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打抱不平反而会让自己处于不利的环境中;但我更相信,你宁可放弃所有利益,执著地帮助这对孤苦无依的父女。

当你三拳打死镇关西后,就注定了你将失去丰衣足食的生活;就注定了你今后被迫逃逸与躲藏的生活,也就注定了你从此开始浪迹天涯,颠沛流离的生活。当我看见你“逃生不避路,到处便为家。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贫不择妻”时我的心中很不是滋味。这样做,对你来说到底值吗?

“***人须见血,救人须救彻。”这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你。你与林冲结拜为兄弟,当听到林冲被害的消息,你二话不说就去野猪林,还送他到沧州。如果不是你的英勇果敢,还会有今天的林教头吗?

在我看来:江湖之上,也就只有你能称的上一个“义”字吧!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是一个爱喝酒吃肉的你。有人说你“假僧真佛”,不错,你是爱喝酒。但只要心中向佛,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尽管你因为三拳打死镇关西而背上人命官司;尽管你因为大闹五台山而被赶出寺庙;尽管你大闹桃花村只为了帮助一个被逼婚的女子;尽管你倒拔垂杨柳只为了耳根清净。你才大心细,雄猛沉稳,率性而行,豪放不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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