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一种兴趣我妈常说我怪,这个年代同我一辈的学生,已经很少会常去图书馆了,对读书这是也永远不会意兴阑珊。在这方面,我是不谦虚的,甚至有些骄傲。借阅与阅读,是我的一大兴趣爱好。
兴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业余生活的佐料。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已是认真地投入了进去,并且得到了回报。叶林凤在《读书随笔》中谈到“要少写多读。如果做不到,那么,就应该多读多写。万万不能只写不读。”这一语点破我的心境,人的写作境界往往来源于他阅读的层次和自身的感触。但这又和借阅有何关系呢?
借阅成为我乐于做的事的原因,主要是其范围之广。书店的书多也多不过图书馆。而在图书馆中,旧书新书,皆陈列的有条不絮。凡是真正爱书的人,都会喜爱在树丛中走来走去的氛围,古今中外,都是知识,而这知识你又可随意翻阅,多么好的体验!最后一点,就是在图书馆找到了自己想在书店买而错过的书,好像瞬间拥有了幼童的欢兴鼓舞,比在商场减价时还要高兴。
说句题外话,借阅还是一种心理作用。我带回家的书,都会尽自己所能将精华摘录进一本本子里,这大大提高了我的读书效率。相比之下,有些图书,买回家后放在床头,任日累月积的时间加起来也少去翻了,所以说,借阅有时间限制的特性,是很好的。
有读必有所思,有思必有所想。只要认得字的,皆会读书,可是为何文豪只有那些人。区别就在于读书方法四字。每每阅读后,我总会思考,并且对此事充满了兴趣,乐此不疲。从一点看到了一面,从故事情节推敲作者表达的用意。文字是可以偷的,可以复制的。可是思想不行,你窃喜你摘下的句子,却不知这只是那个作者知识之树的一颗果实。你没有把书读透,没有结合一切外在材料把作者的思想读进自己的思想,没有“取精华,避糟粕”,这种情况之下的任何人跟我说:我读完了这本书。在我看来,都是个巨大的笑话。你不仅没有读透,还把时间浪费了,多么愚蠢的作法!
再来说“有想必有所写”。写作是展现读书成果最好的方式,也是对书的尊重与回报。我热爱写作,几乎可以用不能自拔形容。出门可以不带手机,钱包,却万万不能忘记了带笔和纸。周国平曾在《风中的纸屑》中提到:当一个思绪或感觉突然浮现时,写作者要善于随时随地把自己从周围的环境中隔离出来。于是常在灵感涌现时,在大街上写起东西来,虽说尽是些零碎的小句子,可是这个兴趣习惯,一直保存至今。
这些琐碎的记事,有人看来是一种嗜好。可我已任然让它在我的生活中变成一大兴趣,一有时间就重复其过程。乐在其中,这便是最伟大的兴趣。
“有一种受是沉默的,如果你感觉到了,那就不是爱了。”高尔基的这句话说得真对,在我的生活中,就发生过这样的事,这份爱永远深深地刻在我的心头。
从我读小学一年级开始,每周的星期五下午,我放学回家,爷爷就对我说:“典典,我们从今天开始,每周五都做一个单元的数学举一反三。”我一听这句话,就烦透了,心想我作业这么多,书本上的知识都会了,哪有时间来做一个单元的举一反三呀!唉!虽然是心里不想做,但不得不去做,因为我知道平日里严厉的爷爷决定要做的事,决不会轻易改变。所以我只好硬头头皮和爷爷一起去做举一反三。从哪时起我就十分讨厌做举一反三,因为每次做举一反三,都要做一个单元的题,这些题对于当的我来说,又多又复杂。有时爷爷讲了诜许多遍,我要是还没听懂,他就会大声地斥责我说我不专心,那声音像狮子的咆哮声一般,回荡在我的耳际,我的心里因此经常感到害怕。这时,我心里想到平时看到别人家的小朋友,他们的爷爷奶奶应该早就带他们出去玩耍了,而我却被爷爷关在家里做举一反三,我在这时觉得爷爷一点也不可爱。有时我为了躲避做举一反三,我还对爷爷撒谎说:“今天我的作业很多,能不能不做举一反三?”爷爷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似的,回答说:“不行,把作业放在星期六、星期天做,赶快先来做举一反三。”有时举一反三规定的题没有做完的话,就要放在下个星期五补起来。唉,我多希望能和其他小朋友一样拥有一个可以陪自己玩耍的爷爷啊!
但是,当我升到四年级和五年级的时候,发生的事改变了我对爷爷这种严厉要求的看法。上了四、五年级的.时候,数学题也变得难多了。但我突然发现,有许多题都是我以往在练习举一反三的时候做过的,感觉到做起来十分简单,两三下就找到了解决方法,并县我对数学也有兴趣了。突然我恍然大悟,原来爷爷让我每周做举一反三,就是为了让我先明白四、五年级时较难的题啊!是为了培养我的思维能力。以前是我错怪了爷爷,现在才明白爷爷让我做举一反三的意义。
现在,我仍然和以前一样,每周星期五和爷爷一起做举一反三。虽然爷爷也偶尔批评我,但是我明白爷爷这也是对我的一种爱。些时,我觉得爷爷变得更加可亲。
一提到二字,许多人一定会锁紧眉头。很多人都讨厌考试。其实,事事都有两面性,想想考试的好处,回味考试的酸甜苦辣,不也是一件乐事?
考试前,虽然同学们心里都有十五只吊桶在打水——七上八下,但大家的表现可不尽相同:有的同学拼命复习,巴不得吃下记忆面包,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能考个好成绩向爸妈交差;有的同学则胸有成竹,信心百倍,似乎胜利已经是囊中之物;还有的同学平时不认真,考前临时抱佛脚,心中忐忑不安,唯恐考不及格难敌老师的“紧箍咒”……
终于发下了那张神圣的考卷。同学们大显身手,十八般武艺全使了出来:有的下笔如有神,似乎真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在指引着他;有的抓耳挠腮,焦急地咬着笔头,汗珠接二连三滴落,心里却在暗暗叫苦,真后悔当初没有认真听讲;有的则恍然大悟,喜出望外,露出会心的微笑,轻吁一口气,千金重的大石头安然放下;还有的居心叵测,探头探脑,目光在老师很同学间忙碌,一有答案,忙不迭地写下,心中暗自窃喜……
考后的等待也是难受的。好不容易教室出现了老师的身影,同学们大气都不敢出,竖尖着耳朵,空气似乎已经凝固。大家都焦急等待着心中的悬念在这一刻揭晓。考好了的喜上眉梢,再接再厉;考坏了的只好用败不馁,下次努力来安慰自己……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得有失……考试真的是一种乐趣!
人,来了,走了;物,得了,失了。去的是形式,留的是真情。而那情,在我心中筑起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题记。
宁静的夜晚,听着蝉声,闻着枕头里粒粒药籽发出的阵阵幽香,心中又滋生了我对已故曾祖母的无限思念,又想起了那道风景。
年幼的我坐在石头上,看着曾祖母在烈日下一粒一粒地捡药籽。就为帮我做枕头……
那是在我四岁多时,清晨的.一缕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我从梦里醒来,只感到后脖子的阵阵疼痛。看见厨房顶冒出的缕缕炊烟,我走进厨房,看见曾祖母在忙活。我说:
“曾祖母,别忙活了,您都八十多岁了,快回去休息吧!”
“希儿,我煮早餐呢!昨晚睡得怎么样?”
“别提了!枕头太高了!我脖子酸。”
“没事吧?那一会儿和我去田野采药籽做枕头,这种枕头可好用了,对身体有好处。”
吃过早饭,曾祖母挎着篮子和我走在乡间小路上。来到田野时,
已经是烈日当空了。我问道:“曾祖母,药籽在哪?”“孩子,看到那些矮小的植株吗?药籽在叶瓣上。” 曾祖母回答道。我刚想帮曾祖母找药籽,她说:“小孩子不能太累,太阳那么大,去那边树底下的石头上歇着吧!”我也不再推辞,走过去坐下了。
我看着曾祖母忙碌的身影,感受到这位老人的无比慈祥。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她的头发也已花白。我不知道他那双满是沟壑,布满老茧的手怎能为我做这么多。曾祖母一次次地弯下腰来拾药籽,我猛地发现,她那件花蓝布衬衫已经湿透了。她直起腰,向我看来,说:“希儿,我捡得好多了!”她说完,慈祥地笑着,然后擦擦额头上的汗珠,继续捡着药籽。我不由得感叹:这是一道多么美丽的风景线啊!
至今我还用着那个枕头,每次垫着她,我的心就被温暖着。曾祖母您在天的那边还好吗?
曾祖母对我那永不泯灭的爱,在我心中筑成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我将永远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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