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剩下心酸,热情总会变冷淡。没有人能够找得到答案。——题记
那个众说纷纭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总读不懂她。
弗龙斯基,是一个风流倜傥的贵族;安娜是一个已婚的贵族妇女。一次意外的邂逅,本是地平线互不相交的两个人,就这样,他们相遇。一位高级首长的妻子,在那时,又怎能表达对别人的爱意呢?那真性情的人儿啊,在一场赛马中,弗龙斯基倒下时,惊呼,流泪。身边还有你的丈夫啊,有夫之妇啊,你是一个社会名媛啊。女人,当爱情是你的全部,就是你堕落的开始。
你是一个伟大的妈妈,你视儿子如掌上明珠。因为他,你无法与卡列宁离婚;因为他,你无法摆脱念子的煎熬;因为他,你那博大的母爱无法分给和弗龙斯基意外中的那个失去的孩子。开始想起,文章结尾,安娜感慨“无法像儿子解释有两个丈夫的事实。”她明白,这对孩子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但是,她不仅是一位母亲,还是多变的女人。
本怀着对她的鄙夷,一位背叛了爱情的人是无法得到原谅的。但是渐渐,就像拨开云雾,我开始为之倾倒,那个并不风流的女人,美丽,善良,高雅,基蒂身为情敌都无法不承认那是“超自然的力量”她也许并不忠贞对卡列宁的爱情,因为,并不存在爱情。但至少怀揣着梦想,追求和敢爱敢恨的梦。就像一阵清风,它带给19世纪那黑暗俄国的贵族是清新的美丽。她无法获得那些人的理解,无法在立足于那时的社交界,那我们呢?
那时的安娜是那么美丽,她勇敢却不乏思想。不知是什么动力,她可以和弗龙斯基私奔。那幸福有悲惨的人儿啊,真理与美善在你心里那么澄澈。那多心的女人,自从你认识了,那个无法放弃过去的男人,你开始明白,自己需要什么,缺少什么。你开始追求,心中对爱情的膜拜。但是,爱情不是你的全部啊。你可晓得,哥哥与嫂嫂是多为你担心,你的丈夫是多么难堪。我想他是爱你的吧,否则,又怎会痛苦于你的背叛呢?
你是怎么就明白,舞会上,只因多看你一眼的男生就是值得你抛弃家庭的人呢?你还不了解他啊。在你们真正结合后,你明白了,对吗?她无法放弃他的花花世界。在他心中,是有个名言的啊“花花世界,不必当真。多么伤人,其实,只是因你薄情的红唇”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
老先生,你是如何勾画你心中的这位女神?那生动地心理纠葛,朴素的语言,怎能就让他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
在别人卧轨时,你认识了他。你用卧轨结束自己的生命。是巧合?还是必然?
21世纪的我,读不懂19世纪的你。却能明白,你到底有多大痛苦。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读书让人获得知识。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第二,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第三,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第四,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非常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书是逆境中的慰藉”如果你需要温暖,就去看书吧!—题记
坚持读书,就是坚持梦想。郭沫若先生说:“读书不在三更无鼓,功只怕一日曝十寒”。在我记忆中总会有书陪我长大,从孩提时的《幼儿画报》、《嘟嘟熊》到《明朝那些事》、《宝葫芦的秘密》,一本本美丽的书,伴随着我成长。
读书之路
回溯至二岁时,记忆已是朦朦胧胧,听妈妈说,那时的我,就对漂亮封面的书,爱不释手,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都是甜甜梦里可爱的小伙伴。小小的我,就对一个个方块字充满了好奇和向往。再大一些,《弟子规》是每天妈妈讲给我的第一部经典,《窗边的小豆豆》里巴学园让我浮想联翩。这就是美丽的童年,遍地是书香。
小学时,老师在家里开设了一个公益读经班。每周五,好多孩子,背上书包,涌入到老师家里。《三字经》、《论语》,大家一字一句的齐声朗读,读完书,大家还在老师家吃晚饭,等爸爸妈妈接回家。老师的家里没有电视,只有一本本书,现在回想起来,读过的经典里,字里行间都是老师满满的爱意。
小学,开始了早读,当我试着开口朗读,我发现看书与读书不同的,二者相比,后者对我的吸引力更大,尤其是配上自己喜爱的音乐,进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喜欢在老家里欣赏这黄金屋,那个山清水秀地方总能让人心旷神怡,让人静下心来。没有嘈杂的配音只有清新的音乐,站在天地之间,享受万物精华。
我喜欢边读边走,在空荡的平地上,眼前似是书中之境,自己就是主人公。
比如说《巴黎圣母院》,当卡西莫多奋不顾身救埃斯梅拉达时,我会急得跑起来,当泪留不止时,我会思考别人的一生……
要说什么时候爱上读书的,那我真的是说不清。我想应该是《从明朝那年那些事儿》开始的吧,从那之后我会去图书馆,会去河堤,手机上会很多音乐和听书的软件,这是第一次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的喜悦与珍惜。每次在睡觉前看完的情节,总会在梦里重现,我做我自己的织梦人,走着我自己心里希望的梦境。
与书为伴
我要感谢———雨果先生,他的一部部小说作品,使我找到适合自己类型的书。第一次看《诺曼底号遇难记》的时候,我双眼放光,找到了自己的白月光。之后看了《巴黎圣母院》和《悲惨世界》,我真的好喜欢这种类型的书。
现在我开始每一读,去阅读自己喜欢的书,长辈说一个好的读书习惯需要十年,但是我相信,从现在开始一切还来得及!
做一个饱读诗书的女生吧,"追星"(李清照)的最好方法,就变得和她一样优秀——出口成章,下笔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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