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打了一场比赛。不太大,是区里的.少年篮球联赛。我们对战的还是我们的老对手,陇西篮球俱乐部。上一次我们在半决赛的时候打败了他们,这一次听说他们有备而来,所以我这几天一直都在打篮球,为了就是迎接他们。
这一次的比赛,虽然小,但是我却做了特别大的准备。穿上了我之前穿一次赢一次的球衣:红色,背后印着“zhengzhou basketball organization”这几个英文和一个显眼的9号。
比赛开始了,我拿到球,准备传球时,却被对方队的大前锋胡浩哲抢断。我那时才意识到他们的厉害,原来他们私底下训练的这么好,抢断和投篮技术都变强了。他们一开始就投进了三个三分球,让我们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单节休息时,我对队员说:“对方知道他们今天对战的是我们,所以做好了一切准备,我们必须重视这场比赛,我们现在有五分之差,答应我,我们一上去就多夺回来,不要再让对方骄傲了!”
单节过后,比赛继续。
我们一上去就士气大加,我拿球,单拿两个三分,瞬间拉回比分。我心想:刚刚开始时胡浩哲抢断我的那一次,我一定要还回来。于是,我一直盯着他。终于,他带球了。我一上去就开始抢断,终于抢到球了!我快速的带球过人,来了一个完美的后撤步上篮,全场欢呼,我也很是欣慰。
最后,我们以6分之差战胜了他们,在我们俱乐部的篮球历史上又画了一个完美的对勾。
伟大的大文豪鲁迅,生在一个水深火热的时代。面对着这样的生活,他毅然弃医,以笔为武器,写下了许多流传于世的作品。
西汉司马迁,因犯了错误,而被宫刑,继而打入地牢,面对如此的挫折,他并没有自***,而是继续完成着他的使命,最终写出了《史记》这一佳作,名垂青史,经久流传。如果他没有写下这一篇巨作,那么他也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六品小官罢了吧。
越国自从被吴国打败以后,越王勾践就给吴王夫差做奴隶,天天挑水,打柴,喂马,养驴,对夫差是服服帖帖的。可内心的仇却一点也没消。在吴国的时候,他天天睡在干草上吃着苦胆,以便不让自己忘记***父,灭国之恨。三年的.赎期以到,勾践也就是给吴王当牛做马了三年。他回国后,立即命人重整旗鼓,修建城墙,招兵买马,结交盟友,又蓄力了三年,最后一股作气,大败吴国,成为了战国七霸中的一位!
昆虫学家法布尔,从小喜欢昆虫,在父母及其反对之下,依然偷偷捡那些“没有的玩意儿”,最后成为了世界最伟大的生物学家。
总有人误解了挫折的味道。有人说,挫折是酸的,于是他们逃避了;有人说,挫折是辣的,于是他们放弃了。我说,挫折是甜的,它是清晨的阳光拂面,午夜的月光似水。是人生的一笔大财富。
是的,花有凋谢之日,树有枯萎之时,得意的人生也有失败的一天。我们又何必为一时的失误和挫折浪费大好的时光呢。红尘滚滚,尘起尘落,滔滔大海,潮涌潮跌,大千世界,草荣草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寒冬又怎能见暖春。
没错,再一次站起来。面对挫折!
它的嘴半开,双眼紧闭,两腿无力地搭拉在枯叶上,身体微微僵硬,嘴角似乎还隐着淡淡的微笑——它死了,死得平静而安详。回想初次遇见,或许它不该有这样的下场……
那是一次晚饭过后,我与友惠漫步花园小道,见许多人围观在含笑树下,心里不禁一乐:哈哈,肯定有什么新鲜玩意儿!便疾步过去,挤进人群,呵,原来是仨只小猫啊!它们是那么小,肚子只有人手腕粗细。两只是白黄色的',相互缠绵,另一只是黑色的,则奄奄一息,如一团将灭的火花,星星点点,只是蠕动着,蠕动着,将我的心儿勾了去。
夕阳顶着半个身子,只露出斜斜的一角正努力散发着光芒,最后终于渐渐消失在无际的夜空。
含笑的香气氤氲在空气中,令人陶醉不已。有位大哥哥发话了:“有没有人要领养这些猫的?没有的话,我就把它们全带走了。”人群一阵***动,几个女生你推我挤的走出来,蹲下身,看看这,摸摸那,终于下了决心,嘴里嘟囔着,抱起一只黄猫便欢天喜地地走开了。紧接着,又有人将另只黄猫抱走,带着几分稚气,又蹦又跳地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天愈来愈黑,就像被烧得吱吱做响的锅子罩住了一般。
风撩起几丝花香,甜甜的,缭绕在鼻尖。
人群渐渐散尽,上课铃回响在耳畔。还是没人要那只将死的黑猫,我站在原地,呆呆看着它,不知作何感觉。
黑猫费力地睁开眼,眼珠子剔透,似乎在为自己的悲惨命运感伤,母亲啊,为何将弱小的我丢弃于此!
“快上课了,走吧!”惠拍拍我的肩,轻声说道。“可它……可它会死的!不如,把它带到后山去吧!”
寂静的夜,两个小女孩搂着猫,走在月光下,唱着歌,跳着舞,有说有笑。
我本以为它能活下来,却不料……
次日,当我满心欢喜的带着面包打算问候它时,却见它躺在草丛中,神情坦然,嘴角以一个最完美的弧度向上扬起,定格了死前的欢跃,或许,它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做了一个很长很美的梦,却再也不能回来了。
泪水一泻而下,我静静地望着它,百感交集。
它本不该死的,它还这么小,甚至没机会睁眼看看万般妖娆的世界。难道是我的错吗?是我不应该将它带回来,或许猫母还会再回去找它,那么,它就不会死了,有或许……
若,真有若,我想再一次遇见,那时,我便会一笑而过,循着操场的一片绿意向前走去,连头也不回!
末至,搁下笔,为心找一个宿寄。
依稀记得儿时第一次接触文学的情景。“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妈妈拿着《唐诗三百首》,耐心地、一句一句的教。而我因为太过幼稚、动作俏皮、发音不准,常常逗得父母开怀大笑。不知不觉中,懵懵懂懂的我在文学之路上迈出了一小步。我深感诗歌的.乐趣,知识的渊博。
渐渐地,渐渐地,我上幼儿园了。那是一个春风拂面的日子,嫩绿的草儿偷偷地探出了小脑袋,美丽的花儿悄悄地仰起了小脸蛋,可我却乐不起来,在教室的最后面悄悄地抹眼泪,非要找妈妈。这时,老师灵机一动:“小朋友们,想听故事吗?”“想。”小朋友们不约而同地叫起来。于是,老师就绘声绘色地讲起了《小蝌蚪找妈妈》。我顾不得擦干眼泪,聚精会神地盯着老师的每一个动作,当故事结束老师的声音戛然而止时,我还仍然沉醉在其中。幼儿园的故事有如春雨点点滋润着我。就这样,我在文学之路上又迈出了一步。
渐渐地,渐渐地,我上小学了,在妈妈的熏陶下,我开始接触一些名著的少儿版。我为孙悟空的七十二变惊羡不已,为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拍案叫绝,为西门庆的无恶不作咬牙切齿……《安徒生童话》、《长袜子皮皮》成了我的良师益友。当看到《哈利*波特》的时候,神奇的魔法又让我痴迷,甚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虽然知道魔术啊什么都是假的,但是我还是找来了爸爸的黑风衣,做披风;取来了毛笔,做魔术棒;拿来了扫把,两腿一夹就想飞。就这样,我一步步迈入文学这个美丽的殿堂。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四年的时光在弹指一挥间化为尘泥碾作尘,恍惚中我进入了五年级,犹豫老师的推荐,我对古典诗词的兴趣越来越浓厚。当同学们迷恋网络时,我与李白盘膝而坐,一边品酒,一边欣赏着“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瀑布之壮阔;与孟郊感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母爱之伟大。当同学们哼着一些流行歌曲,手舞足蹈时,我却正倾听着苏轼“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吟唱;看着柳永在长亭晚“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的依恋……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的《稻草人》发表在《泰州日报》上,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文章变成铅字,丰收的喜悦无与伦比。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还要继续努力!
七月的太阳,是那么火热,散发着我热情的光芒;七月的花朵,是那么灿烂,绽放着我无限的魅力;七月的风儿,吹合了我记忆的匣子。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